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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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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身着黑色职业套装的女人,手臂里夹着一份黄色的文件袋,慢慢走了进来。

    一时间,整个教室恍若无人,安静地连自个的心跳声都丝丝可闻。

    莫海燕把落在讲台上的视线收回来,像是见到什么新奇可怕的怪物一样,一直朝她们组的成员挤眉弄眼,只动嘴巴不出声:老妖婆来了。

    见状,林可轻愤怒地合上书,眼睛死死地盯住书的封面,压抑着心里想要喷发而出的情绪。

    书封上大写的《恶意》二字,刺痛着她的眼睛。

    她想伸手给对面的莫海燕一耳光子,让她学会尊重别人,让她少些戾气与恶意。她根本不知道自己为了逞一时口舌之快,会给别人带来多大的伤害。根本不知道她不经意间给别人带上的标签,将会是一种终身不愈的创伤,如结痂的疤痕一样长在心上,表面看着无事,可永远在那里,流着浓稠的液体。

    “同学们好,我是你们的班主任兼语文老师,吴凤。”

    一道苍老又威严的声音,浇灭了林可轻心里的火苗,她重重吐了一口浊气,平复情绪,抬眸,看着讲台上之人,只一眼,她便酸红了眼。

    入学之前,她曾在学校官网上看过吴凤的介绍资料,上面有她去年在办公室里拍的照片。照片里的她也是一身正装,三十来岁,标准的三庭五眼,面色红润饱满,眼里带笑,让人忍不住想要亲近她。

    可一年时间不到,她仿佛苍老了十几岁。将头发一丝不苟地梳起来,鬓角发根全然泛白,眼皮下垂,眼睛里有血丝,巩膜已经微微发黄,脸颊凹陷,下巴尖出,一身得体的正装明显不合身,像是挂在骨架上一样,空荡荡的,像极了基督耶稣像。

    人果然不是慢慢变老的,而是一瞬间苍老的,吴凤女儿的死,对她来说打击太大了,一下子让她从三十多岁直接跨到五十岁,一夜之间白了头。

    而让她心痛的不只女儿的离去吧,还有周围人恶意的评价和莫名的揣度。

    林可轻垂下眼皮,放开书的第一页,写下曾经在书里读过的一句话:人事音书,亦不过是冷漠。

    她告诫着自己,即使自己无法成为太阳温暖别人,也不能用冷漠去毁了别人。

    第一节课不上课,只开班会,与之前的开学班会一样,无非就是班主任强调下新班级的班纪班规,同学们上台自我介绍,以及班长人选的选拔。

    许小涵对林可轻说,她要上去竞选女班长,到时候可以罩着她俩。结果,她轻而易举,以断层的票数如愿得当选上了。

    积极阳光的人,不管在哪个位置都很吃香,林可轻也懂,可是她学不来。

    让她觉得最合适最有安全感的位置,就是在不惹人注意的角落里,鼓着掌,为别人的精彩喝彩,为自己的孤独呐喊。

    “怎么样,我厉害吧,以后我就算要“以公徇私”,也要铁定罩着你俩。”

    放学后,在去食堂的路上,许小涵亲昵地挽着林可轻和周灵的手,乐呵呵地打趣道。

    林可轻微笑着收回自己的手,敷衍着许小涵:“是的,你很厉害,这是我第三次夸你了。”

    “哎呀,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嘛,是吧,灵灵。”

    林可轻抽回手后,许小涵干脆两只手都抓着周灵的胳膊,调皮地摇摆起来。

    周灵很尴尬很不自在,林可轻看得出来,只不过她没有拒绝,像个没有灵魂的布娃娃,任人拉扯。

    “嗯,很厉害。”周灵小声回着话。

    从教室到食堂的这条校道很长很长,以至于她们走着走着就散了。

    许小涵被眼神炽热的男班长喊走了,说是有急事找她商量,而周灵,没有用餐直接回了寝室。

    林可轻喜静,虽然时隔多年依然对嘈杂与人多的环境充满恐惧和警惕,她打完饭,就往人少的角落走去。

    一坐下,还没动筷子,突然一瓶养乐多出现在她眼前,相比那瓶蓦然出现的养乐多,林可轻更是诧异于拿着养乐多的这双手。

    指节如竹,修长白皙,美的像是一件艺术品,让她忍不住想抚摸上去。

    她愣了好几秒,抬头,手的主人也是一个很好看的男生。

    他有一双瞳孔颜色并不分明,看起来似醉非醉的桃花眼,四周略带红晕,眼神朦胧又迷离,笑起来,露出了一对周正对称的小虎牙。

    这个男生,才是像极了许小涵海报上的那个明星,某个组合的队长。

    “同学,请你喝饮料,有兴趣了解一下我们的社团吗?”

    原来是来推销的,这就有些坏气氛了。

    “没兴趣。”林可轻直接无视掉眼前的人,埋头用起餐。

    男生不恼,也不离开,他在林可轻对面坐下,将养乐多推向她,安静地等她用完餐。

    为何她总能遇到些尽不知趣的人,林可轻瞬时没了食欲,快速扒拉几口饭,刚要起身,那个男子连忙喊住她:“在无限琴行,我见过你!”

    林可轻心狠狠跳了两下,没想到一中竟也有人认识她。

    她把餐具放下,压下心底的恐惧,直直对上男生的桃花眼,说“然后呢?”

    男生递给她一张招新海报,朝她展颜一笑:“同学你好,我叫慕思羽,音乐社的副社长,之所以冒味打扰你,是因为我曾经在无限琴行听过你弹古筝,你弹得超棒的,我们社团刚好缺一个古筝位,所以,同学你能不能考虑下加入我们社团。”

    原来如此。

    她不仅会古筝,还会钢琴小提琴大提琴呢。黄梦连为了无脑的攀比风,从小就给她报了许多兴趣班,可最后,就只有古筝学得有模有样,因为她觉得自己一颗古典主义的灵魂。

    古筝啊,确实能把她从虚空里唤醒,激活,而后翩翩起舞。

    看到林可轻神情松动了几分,慕思羽赶紧趁热打铁,像极了一个成熟的推销员,列举着加入音乐社的各种好处。

    许是因为慕思羽长得让人觉得赏心悦目,又许是因为他的话有几分道理,林可轻鬼使神差地回了一句“好”。

    慕思羽大喜过望,如获珍宝,激动地拿出信息表,开了笔帽,将笔放在纸上推向她。

    林可轻平静地接过纸和笔,平静地在纸上落在每一个字,她总是这样平静漠然地按照生命的指令,重复着平静刻板的生活,这是第一次反抗指令,笔写着自己的青春。

    “知道吗?我找你很久了。”这是慕思羽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

    在那一瞬间,她竟然生出了一种错觉,或许在某个她看不见的角落里,她也曾经是别人的光,微弱的光芒一道又一道地从那人视网膜划过,明媚不忧伤。

    可是,那天她弹的是《胡笳十八拍》呢。

    林可轻自嘲地勾起嘴角,拿起餐具,刚转身,一碗紫菜鸡蛋汤淬不及防的向她泼来。

    紧接着,是一个很嚣张的女声响起:“哎呀,对不起,我是故意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