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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重回汴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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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昏迷之后发生了什么?”赵千初发现身边没有白起的影子,赶忙问到:“白起呢?白起出来没有?”

    龙曦把他昏迷之后发生的事娓娓道来,原来他们出了九龙仙门后遇上了赶来的千面,千面把他们救回来了龙门县龙来客栈,赵千初已经昏迷了足有三日,白起两日前就醒来了,他留了一封信给赵千初就离开了这里,据说是朝西方去了。

    赵千初听说白起短时间内就将修为提升到如此境界,使用力量后反噬又如此恐怖,心中又高兴又担心,他接过信,上面写到:“兄长请先行回京,弟办完家事立即回京与兄汇合。”

    赵千初略一沉吟,已经了然,他看向龙曦:“我要启程回汴京了,龙曦姑娘如今逃出贼手,也可以回自己家乡去了,赵某身有要事不便相送,资助姑娘些盘缠银两留着路上使用。”

    龙曦扑通一声双膝跪地,美目一红:“赵公子已得龙皇传承,就是我龙族之主,龙曦冒昧恳请公子跟龙曦一起回去我族人休养生息之地,我族残存的万余族人都在翘首以盼龙皇您的回归,等待您带领我族人中兴龙族,重新走上富强的日子……”

    赵千初停顿了一下,叹气道:“实不相瞒,我是当今大宋十六皇子,我也不是龙族人,如何做的了你们的龙皇。”

    “公子身上带着贵气,我早已察觉你来历不凡,但是你是谁都不重要,你已如我族遗老们口口相传的传说中一样,进入九龙金棺,得龙皇龙血精华,先天之力的传承,你就是龙皇选定继承他意志之人,虽然没有像传说中一样以龙皇欧阳云昊之名复活,但是他的灵魂一定也在你身体中沉睡着,你就是我们龙族唯一的主人!”龙曦着急的爬前几步,伸手抓着赵千初的衣角,好像怕他跑掉一般。

    “龙皇的灵魂已经与我的灵魂融合,但力量只是刚继承时昙花一现,现在好像变得完全无法使用一样,至少我现在还是赵千初,要变成龙皇,无论身体还是灵魂都需要时间,所以我眼下不会跟你回去,就算跟你回去了也不会让族人信服。”赵千初无奈的对空挥了挥拳,这些话真假参半,力量确实是无法使用了,让他有些摸不着头脑。但是也许能从龙曦这里找到使用龙族力量的秘密,而且万余龙族族人这对于他来说将是一股巨大的助力,他可不会傻到实话实说告诉龙曦龙皇的灵魂在他的抗拒下已经陨灭了,如果这样说了,不但会失去凭空得来的这么大的助力,还有可能凭空多了万余敌人。

    “龙曦明白!龙曦愿意等!所以公子请不要赶龙曦走,龙曦愿意留在公子身边鞍前马后侍奉您!”龙曦坚决的看着赵千初大声道。

    赵千初犹豫着:“我还未满二十,依大宋惯例依然住在母妃宫中,在宫外未有府邸,宫内眼线众多壁垒森严,我实在没有办法不知不觉把你藏在宫中。”

    “公子别担心,我族这些年虽然没有大的动作,但是一直在休养生息,为了龙皇……也就是公子您回归后我族仍能有争霸天下之力,我族在中州大陆各处都有些许产业,安插了人手,建立了自己的情报网络,只要您允许我随您回汴京,那里自有我安身之所。”龙曦见赵千初有顾忌,赶紧道。

    赵千初不禁在内心里感激起欧阳云昊,如此忠诚又有能力的子民们,算是给他做嫁衣了,赵千初也不推脱了,点了点:“那便请龙曦姑娘随我一齐回汴京吧,我毕竟并非天生龙族,可能会有很多问题需要请教你。”

    “龙曦一定尽自己所能帮助公子!”龙曦赶忙高兴的点了点头。

    事情已定,不知不觉出宫已经很久了,虽然赵千初自认没什么存在感,称病不上朝更可以麻痹有心人,可是也不能病太久了,说不过去。

    第二天,赵千初就带着龙曦姑娘踏上了回京之途,走时候也没见到千面,这四大名捕中最神秘的存在虽然只有寥寥几面之缘,但总让他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也不知道他是不是想多了。

    又经过十多天的长途跋涉,两人风尘仆仆赶到了汴京,赵千初还想着龙曦的紫发紫眸会不会惹麻烦,就见她已经穿着一身素色长衫,盖着一个戴着白纱的斗笠遮住头脸从马车里钻出来。

    龙曦不愧为龙族圣女,总是能把事情想到前面,永远能处置的周全得体,这十几天相处,让他对龙曦了解多了几分,龙曦不只是一个天下少有的美女,还是一个智商情商双高,博学多识的才女。

    若能得此女做贤内助,那真是如虎添翼,呸呸呸,想什么呢,赵千初不禁一阵脸红,自从得知龙族圣女本就是给龙皇准备的妃子,他这个血气方刚的小处男就经常想入非非,毕竟龙曦这种程度的美女,对男人来说真是无法抗拒的,尤其她还一副任君采摘的样子,总是若有若无的暗示赵千初,这谁顶的住。

    不知为什么,每到他要把持不住自己的时候,赵千初脑海中总是会浮现出一个大长腿的娇俏少女,一对大眼睛恶狠狠的瞪着他,好像下一秒就要扑过来掐着他脖子让他还钱,顿时就邪念全无了。

    “公子就送到这里吧。”龙曦走到赵千初面前,赵千初个子很高,龙曦一个姑娘,身高竟到了他眉间,她从怀中掏出一个玉扳指,这扳指是墨玉雕成,上面浮雕一条活灵活现的五爪黑龙,如此小的扳指,竟然精巧到龙的每一丝鬃毛每一片鳞片,光是这大师工,就可以说是价值连城,美中不足,这扳指上的黑龙只有眼眶,没有眼珠。

    龙曦掀起头纱,露出盛世美颜,美目含情的望着赵千初:“与公子一别不知何日才能再见,此信物是我的贴身之物,如今将它赠予公子,如果有想到我,就戴着它来汴京城中的龙兴茶楼,自会有人带公子来与我相见。”说完不由分说,拉起赵千初的手,帮他戴上,看着赵千初戴上,她高兴的笑了起来,这一笑当真是千秋无绝色,悦目是佳人!

    赵千初不禁一时间有些心旌摇曳,老鹿乱撞,支支吾吾的点了点头。

    龙曦放下头纱,朝城中去了。赵千初并未急着进城,汴京城遍布奉天御卫耳目,他如果在城中出现,只怕分分钟被认出来,他先去粪场的必经之路上做了个记号,然后去往了城郊不远处的一个小村子。

    王家村,这里是赵振的家。赵振本姓王,因为大宋律例,仆人跟主姓,进了宫当了宫人才改的姓赵,赵千初虽然没来过,但是总是听赵振提起,所以也算找的到。

    村里没有多少户人家,彼此都稍有些沾亲带故,一边走一边问,赵千初很快就到了村边几座低矮的茅屋旁,这应该是王振哥哥的家。

    王振早年丧父,只有母亲带大兄弟二人,王振染上了赌博的恶习,被讨债的追的走投无路,进宫当了太监,母亲一直被老实巴交的大哥奉养在家里。

    隔着低矮的篱笆,赵千初看着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婆婆拎着水桶走到茅屋前的井旁想要打水,一个矮个敦实的汉子赶忙放下手里正在劈的柴,跑过来抢母亲手里的桶:“娘,您怎么又自己找活干了?不是告诉你多少遍了,您好好歇着就行,有儿在,什么都不用您干!”

    老婆婆扯着水桶不愿意松手:“儿啊,你就让娘干点吧,要不娘心里不舒坦……”

    “有啥不舒坦?咱爹没得早,你一个人把我们哥俩拉扯大,现在你老了,儿伺候你不是应该的?”矮个汉子抢过水桶,憨厚的笑着安慰局促不安的母亲。

    老母亲用手背揉了揉眼睛,长长的叹了口气:“就你一个孝心呀……”

    汉子看着母亲这样,心中也难过,他赶忙装出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大声道:“娘!振子也孝心!振子前两天捎信回来了,他不赌了,在边关从了军,现在呀,保家卫国!他不是不回来看你,他在军队里哪能随便回来呢,他还说等打完仗当了官要接你享福呢!”

    “是吗?”老婆婆的眼睛亮了起来,整个人好像年轻了几岁:“那敢情好,那敢情好,娘不在乎享福,只要不赌了就好,能好好活着就好,娘总做梦他因为赌在外面被人打死……”

    汉子干笑了几声,脸上止不住黯然。

    “请问这是王振家吗?”

    汉子和老婆婆抬眼望去,一个高瘦白皙的华服贵公子站在栅栏之外,笑眯眯的看着他俩。

    “正……正是,贵人是?”汉子从小长在王家村,很少见生人,更是很少见衣着打扮如此考究的公子哥,就是王家村的村长,也没眼前这公子这等打扮和气质。

    “我是兵部的特使,王振在西疆白家军中作战勇猛,表现优异,皇上要嘉奖他,他说他当兵在外,心中唯一挂念的就是远在王家村的母亲和哥哥,如果要赏,就请把赏赐送到这里,给他的母亲和哥哥。”赵千初一本正经的道。

    汉子愣在了那里,他随口胡说的,只是为了让母亲心中好过,难道王振真的改邪归正,去从军了?自己的嘴开光了?哪有这么巧的事?可是眼前的贵公子又活生生的站在那,让他不得不信。

    赵千初正色问道:“你们可是王振的兄长和母亲?”

    “是……是……”汉子有些发懵的点了点头。

    “是,王振正是我小儿子。”老婆婆此时充满了欣喜,赶忙自豪的答道。

    “鉴于王振在军中表现,皇上特封他为典军校卫,赏白银百两。”赵千初从怀中掏出口袋里此次出行剩下的银票,放到老婆婆手中,笑着道:“感谢您为大宋养育出如此优秀的男儿,这赏赐的银两是王振将军要我交到您手里的。”

    老婆婆这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的银两,双手颤巍巍的接过银票,激动的有些哽咽。

    “王振将军说,自古忠孝难两全,他在西疆保家卫国,不能在母亲身边尽孝,辛苦兄长了。”赵千初转头拍了拍汉子的肩膀。

    “不辛苦,不辛苦。”汉子有些激动,看来弟弟真的是有出息了,这贵人的嘉奖和白花花的银子还能有假吗?

    “跟我儿说,让他为国尽忠,守好国门,不用惦记为娘,娘好得很,娘……为他骄傲。”老婆婆激动的眼泪从苍老的脸颊上流了下来。

    “我一定会把话带到的婆婆,他听见你的话一定会很开心。”赵千初深深的朝两人鞠了一躬,告辞走出了院子,他抬头看向天空,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