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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约等于五百次轰然倒地之后,Josh终于接受了自己穿越到华夏古代的事实,他现在的名字叫做乔十。
虽然在心中问候了圣诞老人及他家祖宗十八代千百遍,但比起平安夜在大雪中裸奔,现在这样似乎也不错。
怪就怪自己许愿时不够严谨,只说希望把自己送到一个没人认识的地方。
早知如此,这个愿望就应该是:送我去中东某石油大国做王子,钞票多到数不完,美女多到抱不完。但无奈愿是自己许的,认命吧!
万事要往好的一面看,起码现在不会转过身,就看到明晃晃的园艺剪、拆信刀以及碎冰锥。
只是有一点Josh怎么想也想不明白,为什么明明心里想的是英文,说出来就变成了中文。难不成,这个时空存在某种人工智能语言翻译软件?
(荷包蛋泡醋:没错,的确是人工,而且非常智能。这不废话吗?我安排你说英文,难不成还让各位看官去请字幕组?)
Josh来这里已经一个月了,对年代环境也有了充分的了解。
现在是大盛天安二十五年,虽然不知道等于公元多少年,但从生活水平来看,应该没有和现代社会相差上千年,顶多几百年吧。
现在的皇帝是位中年女子,姓夏,是位勤政爱民的好皇帝。她执政二十多年来,国泰民安,百姓安居乐业。
大盛自建国以来,社会风气一直比较开放,乔十很庆幸自己没有被送到一个酸腐守虚礼的世界。
因为是女帝当政,所以女性也可以出来工作。县衙里就有一个,就是乔十第一天醒来时,拉着他衣袖擦鼻涕的美女。那个姑娘名叫郝可爱,负责衙门里的财务。
这个县叫做平安县。县衙一班人中,Josh觉得面相猥琐的甄英雄,应该和正主乔十关系最好。甄英雄三天两头拉他去喝酒,说是可以活血化淤,治疗他溺水后的痴呆症。
Josh一开始挺烦他的,不过几顿酒下来,Josh居然找回了一点在NY市泡吧的感觉。只是白酒实在不顺口,令他万分怀念Scarlett调制的鸡尾酒。
至于甄英雄,这个小伙子其实心肠不错,就是脸丑点。算了,就勉为其难收他做个徒弟吧。等他把追女绝技都学会了,自己也多一个僚机。
Josh从众人口中得知,正主乔十在桥上看到河里有个姑娘在奋力划水,就立刻从桥上跳下去救人,完全忘记了自己不会游泳,最后反被那个姑娘救了起来——
原来人家是在为十乡联合游水大赛做准备。
Josh对以前的事完全没有记忆,众人也不以为奇。他溺水昏迷数日醒来,之后经常翻白眼轰然倒地。众人一致认为他是倒地时把脑子摔坏了,所以忘记了以前的事。
“唉,也不知道那个真正的乔十如今在哪里,他不会穿越到NY市去了吧?”
Josh想到自己落水前的一堆烂摊子:三个女友上门算账;雪中裸奔被拍;第二天满世界的头条《花心“小小”副市长险被阉割,平安午夜裸奔惨遭雷击落水》……
越想越觉得待在平安县也不错。如果正主乔十真的替自己背锅去了,那也只能为他祈祷了。
其实刚到平安县的时候,Josh对回国并不死心。他曾经计划一路向东走到海边,然后坐上大轮船渡过太平洋,到达米国西海岸登陆。
大家都说恋爱中的人智商为零,原来受到重大刺激之后也一样。
Josh后来才慢慢发现自己的计划漏洞百出:
先不说自己能不能活着向东走到海边,也不说有没有可以撑到抵岸之前不散架的大轮船,就算走超级狗屎运,让他Josh没被强盗山贼杀掉,掉到大海没被鲨鱼吃掉,活着爬上了米国的土地,他对着一片荒芜的米洲大陆做什么,跟印第安人比射箭吗?
想来想去,别无他法,只能安心适应。
适应的过程很难受,但Josh总算是挺过来了。好在他平时对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的依赖不算太重,只要忽略没电、没自来水等不便利,说平安县是天堂也不为过。
平安县的景色放在现代社会,肯定是十A级景区,这里不仅有美景,还有美食与美女。
Josh以前在NY市时,虽贵为副市长,但追女生也要费九牛二虎之力,送花送包送珠宝,还得低声下气。
现在不同了,贴心好听的话说上几句,再来个潇洒的pose,抛一个飞吻,人家姑娘恨不得把生辰八字给你送过来合一合。
缓过劲儿之后,Josh就对县衙人员以及各人的工作职责做了一系列的了解。
因为县人口刚刚够上县的级别,所以县令大人最关心县里年轻男女的婚姻问题与生育问题,就怕人口出现负增长导致撤县,这样自己就丢了饭碗。
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操碎了一颗红娘心。
(县令大人:阿醋大人,你要写得具体一点,多少人口是刚刚够上县的级别?你不能让本官终年奔忙,却没有目标啊!
荷包蛋泡醋:那个……那就十万吧。
县令大人:太多了,阿醋大人,你要忙死本官吗?
荷包蛋泡醋:我是作者,我说了算,你无权反驳!
县令大人:强烈要求换作者,强烈要求换作者……)
二十多岁的甄英雄出身拳师世家,主要负责县里的治安工作,和捕头、捕快们特别熟。此人看见美女就两眼发光,两腿发软。
喜欢翘起兰花指的彪形大汉叫武壬,主管县里的卫生。主要就是负责街道清洁、治理河流、管理粪夫之类的。
他祖上是武将,世世代代家里生的全是男孩,爹娘想生女儿想疯了。但在连生了八个儿子后,也不得不放弃造人计划,将最小的儿子武壬当女孩养大。
至于老大至老八,名字则是:武甲、武乙、武丙、武丁、武戊、武己、武庚、武辛。习武之人,取名字比较随意。
(武壬:阿醋大人,我看是你随意吧,你给乔大人弄个乔十就算了,为何我们家也这样排,甲乙丙丁和一二三四有什么区别?你有没有文化啊,还学人写书,切!
荷包蛋泡醋:取名字很难的好吗,我憋了几天才憋出一个荷包蛋泡醋,有本事你自己来取取试试,切!)
Josh想到自己那坑孩子不眨眼的老爸老妈,不由得感叹:坑孩子是一门不分国界和年代的技术活。
县衙的文书是个出身书香门弟的二十出头的小伙子,名叫贾文豪,一紧张说话就结巴。县里的文书工作全归他负责,年纪轻轻就写得一手好文章,书法也相当漂亮。
贾文豪暗恋郝可爱已久,自以为没人知道,其实满世界的人都知道。
而正主乔十,则是县丞,县令大人的副手,说白了就是专给县令大人擦屁股的人。
经过十几天的观察,Josh发现县令大人实在是一个能力有限的糊涂蛋,看来以前的乔十没少给他擦屁股。
“这跟我原来的工作有什么区别?”Josh也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
真正让Josh决定留在这里的原因,是甄英雄的一番话。
有一次Josh问甄英雄,自己为什么名叫乔十。甄英雄回答他说,因为他排行老十。可惜前面九个哥哥姐姐都没活下来,父母在他出生后没多久也去世了,他是吃百家饭长大的。
Josh对正主乔十顿时充满了怜悯,也对这里的百姓产生了无限好感。
在NY市政界多年,尔虞我诈的日子过久了,Josh其实已经心生倦意,现在又何尝不是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利用这次机会,真正做一些对社会有贡献的事。
“你这个穿红衣的胖糟老头子,你把我送到这个地方来,我是不会认输的。我会在这里做个最棒的县丞大人,造福百姓,你是无法打败我的。从今天起,我就是乔十!”
乔大人又在一手叉着腰一手指着天说胡话了,众人摇摇头。不过大家已经见怪不怪了,怎么能对一个摔坏脑子的人要求太多呢?
想当初乔大人刚醒来后的连续七天,恰逢每夜大雨,他每晚在雨里放风筝,一边跑一边高喊“快来劈我吧”,怎么劝都不听,现在这样已经有进步了,他能健康地活下去就好。
“可怜的乔大人,人家真是心疼。”站在远处的武壬翘起兰花指,如西子捧心般按着自己的胸口。之前的乔大人多么有文采,多么儒雅,结果英勇救人,变成如今这副傻X模样。
“唉,真可惜,不过他还是那么好看!”七尺大汉猛地一甩头,迈着雄壮的步伐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