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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里,就是那里。
千里迢迢从波斯开始,翻过天山,骑着骆驼穿过敦煌的沙漠,为的是达到那个繁荣的,拥有天都之称的长安,求取佛法真理。
薛西斯的金发已经多日未洗了,他的随从们也一个又一个死在了旅途的路上,从冰天雪地到烈日炎炎,这条丝绸之路并不好走,他见着一个又一个伙伴死去,却也明白没有后退的路了。
事已至此,如果不去得长安求得真理书卷,他的伙伴们可全都白死了。
这生着篝火的大漠边缘是薛西斯现在休息的地方,他所拥有的那些献给唐王的珍宝也多数在旅途中遗失了,但是没关系,只要有他怀里的那件东西,唐王就一定会答应他的请求的。
在橘色的火光照耀之下,薛西斯的手指轻轻点了点羊皮地图上的那个黑色的小点。
那个地方是长安,波斯的汉人称之为天都,是薛西斯此次的目的地。
现在陪伴薛西斯的只有一头骆驼和一个装着剩余不多食物和水的行李包裹,幸好快要离开沙漠了,他在周围找到了一些干枯的树木,用风滚草作为引子,让火石点燃了希望的热量,让越来越温暖的火堆来驱散黑暗中虎视眈眈的野兽们。
薛西斯来自波斯,是波斯现任国王的养子。
汉传佛教经由丝绸之路传递到了中东以及沿途的路,薛西斯某一日在王宫的窗口听着汉人唱诵着佛经,竟然是彻底入了迷,为此他选择了与拜火教不同的信仰,并不顾父母兄长们的劝导,执意要去遥远的大唐求取真理。
现在想想,真理之路十分的艰难。
但是薛西斯不后悔。
碧绿色的眸子轻轻眨了眨,在橘色篝火的照耀之下,竟然有一种水光潋滟之感,偏偏薛西斯的面容偏女性化,如若不是强壮的体格和眉目间隐约的坚毅之感,或许会有人把他当成胡姬。
瞧着自己快到了,薛西斯卷起了羊皮地图,然后仰起头看着大漠夜空上的圆月,不自觉的呼出一口热气,“……那个地方,长安就快到了。”
骆驼看着篝火旁的小王子,不着痕迹的眨了眨长长的睫毛,然后打了个响鼻,接着不屑的把脑袋转了过去。
沙漠的夜晚十分寒冷,可是薛西斯身怀异宝倒也不觉得寒冷,他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行李,随后以天为被以地为席,竟然睡的十分香甜。
等到天亮以后,小王子睁开了自己的眼睛。
他的脸庞湿漉漉的,还有一种温热的感觉,薛西斯下意识的挥舞过去,摸到了一个毛茸茸的东西,瞳孔中出现的是骆驼那一张面无表情的脸,那舌头正不停的舔舐着薛西斯的脸颊,小王子松了一口气坐起身来,“是你啊,骆驼。”
骆驼打了一个响鼻。
叮铃铃!叮铃铃!叮铃铃!
正当薛西斯抚摸着骆驼的时候,从遥远处传来一阵又一阵的驼铃声,那驼铃声杂乱却又清脆,听起来并不是一头骆驼发出的,薛西斯转头微微眯了眯眼睛。
热气扭曲了空气,伴随着逆光从亮处而来的,竟然是一支商队!
“喂!喂!”
薛西斯站起身挥舞起了手臂,朝着商队的地方发出呐喊。
商队慢慢悠悠来到小王子的身旁,那些高大不一的骆驼由一根又一根的绳子连接着,除了商队的成员,那些骆驼们还背着各种各样的香料和珠宝,带着斗笠遮阳的领头人居高临下的看着浑身脏兮兮的薛西斯,微微皱了皱眉头,“胡人?听得懂官话罢?”
“是的!我会说大唐话!我想去长安,我的伙伴们在旅途中都死去了,我一个人无法去大唐,好心的人啊,请求您收留我,捎带我一段路途,我只需要到长安就好了!”
薛西斯那双猫儿似的绿眸带着湿漉漉的湿气看着领头的队长,倒叫队长看愣了那么一会,虽然薛西斯看上去脏兮兮的,可是那双眼睛却是漂亮的紧,像是那些贵人家养的猫一样,高傲却又美丽。
队长愣了一下,这让薛西斯以为自己没有给好处,他从胸口掏出一支镶嵌了红宝石的臂钏递到领头人的面前,声音轻快的小王子把首饰放到队长的手里,随后拉起了陪伴他几月的骆驼,竟然是翻身就骑了上去,“谢谢你,好心的人!”
队长:……不我并没有答应你。
这胡人倒是自来熟,队长手中握着还带着体温的臂钏,无奈的笑笑,算是默认了薛西斯的行为。
于是,有了商队的带领,薛西斯总算没有像之前一样走错了好几次路,平平安安的开始了剩下的旅途。
薛西斯向来是波斯王的小棉袄,他想讨好谁,没有人不会沦陷,来到驿馆,托商队的福,薛西斯有了可以休息的房间,也洗干净了自己的身体,更是在短短几天之内就和商队所有的人都打好了关系,从护卫商队的剑客到煮饭的大叔,薛西斯全都脸熟到可以喝酒唱歌的地步了。
而洗干净自己的薛西斯终于露出了自己的样貌,浅金色的金发像是唐人一样束起,那双碧绿色的眸子总是带着笑意,声音轻快又乖巧的小王子在敦煌的驿馆附近迅速认识了各种小姑娘和大妈奶奶们,每次薛西斯来街上的时候,总有小姑娘看着他羞红了脸,更有胆大的表示想和薛西斯做朋友,直接示好。
然而小王子虽然看着乖巧剔透,却对男女之情一窍不通,他每次接受那些姐姐们的礼物,都以为是那些姐姐喜欢他这个弟弟,笑眯眯的接过礼物然后甜甜的叫了一声姐姐,第二天和另外的小姐姐重复相同的相处模式。
于是大部分的姑娘们都伤心的不愿意见薛西斯,只有一些不死心的想要继续软化薛西斯,奈何薛西斯这个木头脑袋完全不懂。
随着离长安越来越近,沿途的景色越来越繁华,和商队上下都打好关系的薛西斯早把整个商队的底都摸了个朝天,比如商队的队长斐明德,他的舅舅是金吾卫左威卫,母亲是世家的小姐,父亲礼部尚书,斐明德算得上是世家子弟了,然而斐明德却并未选择进入官场,而是选择做一名商人,选择用丝绸和西方交易,冒着随时可能死在路途上的危险,放弃了安逸的日子。
“我想看看世界,看看更多的景色,我不想拘束在官场上和人勾心斗角,自由自在,和风霜相伴,逃离大明宫,逃离长安,去往更加广阔的世界,这其实是一件十分美好的事情。”
斐明德是这样说的,随后和薛西斯碰了碰酒袋,饮下一口酒。
薛西斯完全能理解斐明德,要是他和哥哥们一样处理那些繁复的政务,他可能会无趣到疯掉。
离长安越来越近,薛西斯的心脏就越跳越快。
翠绿色的眸子看着长安的方向,露出一种向往又憧憬的目光。
长安……那里就是长安。
他心心念念的天上都城,真理的国度。
这段时间薛西斯和斐明德的关系很好,所以斐明德让薛西斯以作人的身份开具了公验,正大光明的通过各个驿站,当然斐明德是稍微利用了一下自己舅舅的关系,但是每年进长安的胡人那么多,那些官老爷贵人和商老爷不也对碧眼的胡姬们追捧至极么?
当真正进入长安的时候,薛西斯被眼前的繁华给震惊了。
长安不愧是拥有天都之名的城市,真的像是建造在天上的一样梦幻。
怕不是仙境吧。
那些玉宇琼楼,那些婀娜着娇笑的唐女,那些跳着胡舞的胡姬,那些繁华而井然有序的商铺,欢声笑语,笛与琴声袅袅,从天竺来的马戏团,那些大大的,有着长长鼻子的动物简直就是神话中才会出现的生物,天竺的少女们则眨巴着大大的眼睛,半遮着红色的面纱,像是蝴蝶一样撩拨着每一个见到她们的人,额头上的宝石更加衬托出大唐的华贵和包容。
金发的小王子呆愣的站在街道上久久不能言语。
“看呆了?”斐明德搂住薛西斯的肩膀微微用了些力气,半拖半拽着拉着小王子去自己的府邸,“来我府上,带你去见见你嫂嫂,她烧的菜可是一绝,至于这些景色,可是每天都有,夜晚,更加瑰丽。”
被斐明德带离街道的薛西斯忍住自己心中的激动,穿过各个司坊,最终停留在一处幽深安静的建筑前。
那扇棕红色的大门前,站着一位面容姣好的妇女,她带着盈盈笑意迎接着斐明德的到来:“良人这一去可让般若担心的很。”
斐明德不同于妻子般若的含蓄,他倒是趁着周围只有薛西斯一个,迫不及待的轻吻上妻子的额头,随后伸手呼唤薛西斯过来,“般若,这是我的兄弟,他叫薛西斯,他今天来我们家吃顿饭。”
“姐姐好!姐姐你真漂亮!”
薛西斯直白的话语让般若微微红了脸颊,身子往斐明德的怀里蹭了蹭,斐明德早已经习惯薛西斯这一张涂了蜂蜜的嘴了,所以只是轻轻赏了一个板栗给他道:“叫嫂嫂。”
“嫂嫂好!”
这一次薛西斯倒是乖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