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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学问?学问!
云川觉得仓颉这句话一点毛病都没有,竟然找不出什么理由来反驳他。
“这些字真的是你造出来的?”
看着眼前密密麻麻的字迹,即便是鬼画符一般的文字,云川依旧不相信仓颉会神奇到这个地步。
想要了解一个古人,就不能从书上了解,尤其是从史书上了解,史书对此人的描述一般都是寥寥几笔,或者只说此人的丰功伟绩或者滔天罪恶,其余的事情都一笔带过,不足为凭。
如果云川只是诵读史书上的仓颉,一定会说——颉有四目,仰观天象。
因俪乌龟之迹,遂定书字之形。
造化不能藏其秘,故天雨粟,灵怪不能遁其形,故鬼夜哭。
现在,仓颉就站在他的面前,虽然有些骄傲,对云川依旧保持着一定的礼遇。只是完全没有神的模样。
“听说你是看了乌龟爬行的痕迹才创出文字的?”
“那里有这么容易,为了造字,我跑了八十一个村落,翻过了四十九座山,趟过了六十一条河,询问了九百九十九个智者,腿跑肿了,脸饿瘦了,汗水淌干了,人也变聪明了,才有了一些想法。
就这,来到这片陨石平原,与百兽作伴,观察日月星辰,风雨雷电,这才造出了这些字。
你也看到了,就在昨晚我写完了最后一个字,然后便是电闪雷鸣,风雨大作,我躲在草棚里不敢出去,眼看着雷电无数次的击打在地面上,火蛇在地上蜿蜒爬行,鬼神在棚子外边整夜的哭嚎。
为此,我不得不重新用草皮盖住这些字,隔绝了鬼神的目光,如此,这些字才能保全。
云川族长,你族有幸成为第一个目睹这些字的部族,所以,你们应该向我族首领献上礼物,以示顺从。”
云川朝泉眼看过去,发现精卫跟两个仆妇脱得光溜溜的正在愉快的戏水,看了一会,就收回目光瞅着地面上的字问道。
“这个字是什么意思?”
仓颉瞟了一眼道:“这是个“日”字。”
云川瞅着这个圆圈圈再看看太阳道:“这是按照太阳的模样画的?”
仓颉挺起胸膛道:“正是如此!”
云川又指着旁边的一个字道:“这是什么?人字?”
仓颉大笑道:“族长真是聪慧啊,这确实是一个人字,我是看着人的侧面画的。”
云川不知所谓的摇摇头,然后指着一个字道:“这么说,这个字一定是月亮的月字?”
仓颉笑的越发开心,连连点头。
“这是月牙的形状。”
云川又看着一个鸟爪模样的字肯定的道:“这一定是爪子的爪字。”
仓颉笑的眼睛都眯缝起来了。
随手捡起一根树枝,咬着舌头费力的在地上画了一些圈圈以及奇怪的符号。
丢掉树枝对云川道:“连起来读一下。”
云川摇摇头道:“不会,只认识里面的两个字,一个“日”,一个是“人”,别的不认识。”
仓颉脸上的笑容更加浓烈,一张丑脸皱在一起之后,就像一朵盛开的菊。
“轩辕日,云川人!”
云川的脸皮微微抽搐一下,努力的克制住想要殴打仓颉的冲动,咬着牙道:“在你眼中,轩辕是神,我是人?”
仓颉大笑道:“我族之长本就是天生的神人,你虽然聪慧,却还是人。
云川族长,你也看到了,字我已经造出来了,现在,你还不臣服于我族长吗?”
云川挥挥手,示意夸父他们赶快吧这个刚刚造出字就开车的混蛋从陨石平原上给丢出去。
免得过一会,他再用甲骨文给云川写出一本民国版的《金瓶梅》来。
仓颉被夸父夹在胳膊底下就给抱走了,仓颉并不害怕,也不恼怒,反而大笑着对云川道:“你得到这些字没有用处,我不教你,你永远都不会明白的。”
云川充耳不闻,对于任何一个想要把自己送上神坛的家伙,他都没有什么好感。
尽管仓颉此人非常,非常的伟大,对中华一族来说,非常,非常的重要,云川还是看不惯他说的,什么跑了八十一个村落,翻过了四十九座山,趟过了六十一条河,询问了九百九十九个智者,腿跑肿了,脸饿瘦了,汗水淌干了,人也变聪明了,死了千八百回才造出文字的话。
骗谁呢?
即便是不喜欢仓颉这个人,云川还是让人给他准备了竹甲,武器,以及一大袋子最好的食物给仓颉。
反正这家伙一时半会死不掉,就派了两个手下去护送,还必须蒙上眼睛,免得他下次带着轩辕过来。
他来的时候已经昏迷不醒,走的时候龙精虎猛的,还挥舞着竹矛扬天狂啸,生猛的就像《狮子王》电影里的那头蓝脸老狒狒。有这样的结果云川就觉得自己对得起这位文字的创造者。
当然,他也明白,仓颉并非是一个人创造出来了这么多的文字,汉字的诞生绝非一人一手之功,应该是先民长期累积发展的结果。
在仓颉出生之前就有陶文、有龟骨契刻符号。
之所以流传下来的仓颉造字的传说,说明仓颉应当是在汉字发展中具有特别重大贡献的人物,他可能是整理汉字的集大成者。
现在,几乎实锤了。
无论如何,汉字的出现,标志着中华历史走进了由文字记载的时代,是历史长河中的一件大事,是中华文明发展进程中的一个分水岭。
云川挺羡慕的……
真正知晓仓颉造字意义的人是云川,不是轩辕,不是蚩尤,就连仓颉本人都没有云川更加清楚。
他只是不想在向他高调炫耀的仓颉服软,不愿意表露出敬佩之意罢了。
又看了一遍这些字,云川还是只认识刚才看到的那几个字,印象最深的不外乎“日”,不外乎“人”。
虽然只认识这两个字显得很没学问,还非常的下流,不过啊,在这个时代里,应该不会有人把这两个字跟人类的繁衍行为联系到一起。
都说出浴的女人最好看,这句话半点不假,当精卫被两个妇人用竹炭粉加稀释的碱水从头到脚清洗了好几遍之后,再把云川部的女人服饰穿好,云川仅仅看了一眼,就觉得自己应该把这个小姑娘藏起来,锁进柜子里,不让别人看见,尤其是刑天,烈山氏等人。
他很担心这个模样的精卫一旦被他们看见了,会改变他们的审美观。
还以为这姑娘的皮肤黑,洗干净了之后才知道她就是脏,人家的皮肤比云川细嫩的多,也洁白的多,白净的小脸上镶嵌着两颗黑白分明的大眼珠子,再加上刷子一样的长睫毛,眨巴两下,云川就觉得自己的灵魂都要离开身体了。
精卫很喜欢那套丝绸内衣,这东西滑滑的,凉凉的,穿上他之后就像是多了一层皮肤。
再套上一件被捶打的软软的麻衣,外边再套一件羊毛坎肩,穿上一双牛皮靴子,人的模样也就彻底的出来了。
云川历来以华夏正统自居,也不管华夏之名是否出在轩辕,蚩尤,神农氏的时代之后,既然他已经出现在这里,那么,就当自己是华夏第一人好了。
礼仪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谓之华,此为华夏。
精卫既然已经穿上华夏的衣衫,那么就该是华夏人的媳妇。
丢掉烂皮袄的精卫,此时灿烂的如同一只蝴蝶。
云川让人把仓颉制造的文字盖上,他觉得这些文字虽然很有意义,在实际操作上来说,基本没什么用处,因为,字实在是太多了,而那些符号也实在是太难了。
这样的字将来推广起来,难度可想而知。
这也是甲骨文为什么没有流传下来的原因。
传说,仓颉造字的数量有三斗小米的数量那么多,孔丘学习了一辈子只学会了七成。
既然学习天才孔丘也仅仅学会了七成就能成为文圣,那么,普通人完全没有必要学习这么多。
就像云川不能把《新华字典》里的字都认全一样。
如此,就能得出一个结论——一个人的生命太短,学习需要的时间太长,所以,就必须在学习的过程中淘汰一些没用的学问。
比如——高等数学,云川已经几乎完全忘记了,因为啊,在他以后的生活中没有机会再用,而他当初为这个没用的学问……说出来几乎全是血泪。
学习那里有欣赏绝色美人舒坦呢?
所以,云川很快就把仓颉毕生的心血抛到脑后。
拉住精卫的小手,小手很粗糙,看来小姑娘还需要富养才好,神农氏不知道如何疼爱闺女,云川准备补上。
看到美味的食物还是会流口水?
这也是不成的,云川准备在短时间内让精卫享用尽量多的美食,让她习惯美食。让她习惯远比野人生活更加精致的生活,并且认为这种生活才是生活的常态。
如此,她就没法子离开云川部落了,因为,除过云川部落,她在别的原始,野蛮的地方,根本就没法活。
重新吃到烤乳猪的精卫无疑是幸福的,大眼睛笑的已经变弯了。
“族长,你看那个女人的样子很像正在看猎物的狼。”
夸父憨厚的声音从后边传来。
云川看看跟他一起趴在软草地上的小狼,小狼伸出长舌头绕嘴一周,把已经流出来的口水收了回去,一本正经的看着不远处抱着烤乳猪嘴对嘴猛啃得精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