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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死道友不死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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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说……这个故事,他结局是什么?”

    何千一靠着柜台,重复了一遍上个常启生前讲的评书。

    “这我哪知道?”

    万启无语,他好歹一个理科生,当账房也算是半个专业对口。

    补故事算什么?

    真当他姓万就是万能的?

    “你不知道?”

    何千一歪头看着万启,戏谑的笑着。

    “这故事可是你失忆前自己讲的,当真……一点印象都没有?”

    万启打着算盘的手一顿,继而若无其事地开口。

    “不知道,我都失忆了。记得自己名字就不错了!”

    说起名字,还真巧了。

    原身报上的名字跟他原来的名字一样,都叫万启。

    也许——穿越过来也是缘分。

    万启在心里自嘲一笑。

    既然现在回不去了……

    便应了那句老话,既来之,则安之吧……

    可惜何千一没给他这个机会。

    身为闲蛋本蛋,她最大的乐趣就是逗人了。

    “你不过是失个忆,怎么像失了魂一样?”

    何千一压低声音,一字一顿道。

    “我感觉——你整个人……都跟原来不一样呢!”

    “我……”

    何千一的话刚落下,万启的身体就开始紧张起来。

    他害怕何千一发现了什么。

    毕竟穿越,对于古代人来说,是不可能存在的事情。

    如果非要强行合理化,那他不是神或妖,那就是鬼。

    神……他配不上。

    而妖怪和鬼,古代人最喜欢烧了完事。

    万启突然想起来……

    他差点儿成了自家老板娘的盘中餐!

    到时候……

    何千一捧着一个碗,一口接一口的吞着碗里香气四溢的肉。

    “妖怪味道也不错!”

    艹,想想就好疼!

    万启打了一个冷战。

    古人好可怕!

    他总算知道为什么几千年后的大康,是全世界第一人口大国了!

    啥都吃,这玩意儿绝对饿不死!!

    ……

    “写好了?”

    “嗯!”

    迫于何千一的淫威,万启花了一个晚上把故事补齐了。

    加上何千一复述的,他完整的写了一本书。

    有头有尾有结局,还有章节目录。

    至于作者,他不要脸的写了自己的名字。

    “《绿帽子》,万启著。”

    何千一扫了一眼封面。

    很好,简单粗暴,她喜欢。

    关键效率还挺高!

    ……

    “噗……”

    何千一用手帕淡定地擦了擦嘴边沾上的茶水。

    擦完之后,她放下帕子,继续翻着手里万启写的话本。

    看完之后,何千一得出结论。

    果然慢工出细活,赶出来的……

    就真的只是简单粗暴!

    ……

    “你跟我说说,你怎么想的?”

    何千一看完简单粗暴的话本之后,决定和简单粗暴的作者面谈一下。

    谈谈人生,谈谈理想。

    万启眨巴着勾人的眼睛,一脸无辜。

    “就这么想的啊!”

    何千一:……

    这个回答,引人深思!

    她看着万启,沉默片刻,叹了一口气。

    “行了,你还是算账吧!”

    你不适合文学,你个糙人。

    ……

    至于话本里讲的什么?

    万启记性挺好,何千一复述的一字不落都在话本上。

    他补了何千一没听到的部分,加了结局。

    “啊,对了,关于小宝的事啊,我教不教可跟你没关系,毕竟小宝又不是你亲——

    手捡的那条狗!”

    “你,你胡说,小宝明明就是我看着长大的。怎么可能不是我——

    的狗!他就是我儿子!”

    “你以为你这个死娘炮(ー_ー)!!还能有儿子?每次才——

    喂两天就不喂了!你的那条早饿死了!这条是我后来抱回来的!”

    看到这里,何千一的表情是这样的:?_?

    再看结局。

    李三江发现真相后悲痛欲绝,他把小宝的狗链子埋了,给上任小宝做了一个衣冠冢。

    衣冠冢做好之后,他整日守着小宝的墓碑,不吃不喝。

    最终李三江成功撒手人寰,被饿死了。

    全剧终。

    何千一:……

    无力吐槽。

    水土不服就服你!

    墙都不服就服你!

    人才!

    ……

    将军府。

    常顺靠在树上,看着正在练剑的傅红樱发呆。

    傅红樱出剑凌厉,剑花挽得十分漂亮。

    常顺:好无聊。

    好想干点活什么的,每天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真的不适合他。

    糙惯了,享不起福。

    他是个没有福气的人,忧伤。

    傅红樱看到常顺正望着自己,她收回剑。

    “常顺哥哥!”

    “嗯?”

    常顺回过神来,看着傅红樱一步步走近。

    “常顺哥哥,你真好看!”

    小姑娘眉眼弯弯,笑得甜美。

    她额头的汗珠反着阳光,眼眸清澈,带了几分稚气未脱。

    “是吗?”

    “嗯!”傅红樱使劲地点头。

    无论是她爹爹她哥哥,还是皇帝哥哥、廉王哥哥,都没有常顺哥哥好看!

    自从万启被卖过来第一天开始,小姑娘就夸他好看,一天好几遍!

    他都快免疫了。

    一开始他觉得小姑娘虽然不懂事但是有眼光!

    后来他觉得,小姑娘就是不懂事!

    他要回家!要回一品阁!

    “其实……一品阁里,有个比我还好看的小哥哥!”常顺压低声音,神秘地说。

    “真的?”小姑娘将信将疑。

    “当然是真的!”

    常顺看到小姑娘眼底的兴奋,和跃跃欲试。

    万启兄弟,是我对不起你……

    不过老板娘说过,死道友不死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