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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今天也是努力修行的一天

作者:刀片摧心肝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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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启玉听后不禁有些感慨,生在顶级门派的苏梓昕能有如今这般单纯又自信的性格,她这位又当爹又当妈的大侄子苏丞实在是功不可没……

    将去袁家剑山选剑一事的安排一一告诉了潘启玉后,苏丞又温声关切起了潘启玉的校园生活:“听梓昕说你当上了副班长,真是个争气的好小子,苏伯伯一直很看好你。

    苏家并不指望梓昕能被老仙王选为弟子,只希望她能平平安安的渡过这三年的高中生活,老仙王弟子的位子你小子尽管放手去争,有什么需要苏家帮忙的,随时都可以给苏伯伯打电话。”

    苏丞这番话的确出乎了潘启玉的意料,令潘启玉有些感动。

    可惜自己并不想成为老仙王的弟子,只想做一个吃喝玩乐不思进取的混子。

    潘启玉含糊的答应了一声,苏丞这才挂断了电话。

    ……

    第二天清晨,老仙王果然宣布了明日要带大家去剑山选剑一事。

    虽然老仙王并未提及此行是去袁家剑山,可一众世家子弟看着袁永寿春光满面的模样,心底已然确定了此事。

    班长宋文光不知内情,轻声提醒着班主任明日三班也会去剑山选剑,担心是班主任记错了时间。

    在场的一众世家子弟不约而同地露出了会心一笑。

    老仙王也并未再做解释,只是笑呵呵的让大家明早八点准时在教室集合。

    宋文光面上不显,心里却默默的思量起来。

    班主任既然让大家明早八点在教室集合,想来明天带大家选剑的剑山并非三班去的那座。

    班里的过客们又露出了心领神会的表情,想来已经知道了此次的目的地。

    或许这次大家不在学校既往的剑山选剑,便是这些过客从中插手的缘故。

    宋文光默默的观察着班里的过客,发现往日高高在上的他们眼中竟大多带了一丝掩藏不住的兴奋。

    想来,明日选剑之地必定不凡。

    既如此,自己倒是可以提醒班里的同学们,好好做些准备。

    若能选到一把品相更好些的剑,对修为也会有很大的裨益。

    这样想着,宋文光将自己近些天总结的剑山选剑注意事项和选剑前的准备攻略发在了一个名为“今天也是努力修行的一天”的企鹅群里。

    这个企鹅群是宋文光昨晚回家后熬夜建立的。

    群里一共有十四名成员,是宋文光昨夜精心筛选后一一在微信上私聊,要了企鹅号后一个一个拉进群里的。

    昨晚宋文光拿着班级名册,将所有人细细的筛选了一遍,从不同角度做了细致的分类,最终才确定了过客的划分标准:不是从藤中初中部升上来的同学,暂时都会被划分为过客。

    这样的划分标准定然会令很多外校考入藤中的普通同学也被划入过客的阵营,但因为大家相处时间太短,宋文光也只得如此。

    未来一段时间,宋文光会仔细观察过客阵营中的每一位同学,将普通同学重新拉入自己建立的群里。

    在宋文光看来,十九班是属于普通同学们的十九班,自己身为十九班的班长,只需要对班里的普通同学们负责,至于那些高高在上的过客,他们不配。

    ……

    中午,潘启玉六人一如既往的留在了班级吃午饭。

    今天是由楚时带饭,考虑到大家即将去剑山选剑,楚时特地为大家准备了大补的盒饭。

    每份盒饭的主菜是一块男子手掌大小的烤鹿肉,一份红烧鹿尾,一碗鹿血羹,主食则是用鹿茸水烹饪的米饭。

    作为食材的鹿也颇有讲究,乃是生于稷下学宫辖境西部那片大山之中的破山鹿。

    此鹿通体血色,眉间却生了一缕梅花状的白毛,十分妖异。

    破山鹿力气极大,一群破山鹿奔跑起来能够碎山裂石,属于灵兽中十分珍贵的一种,其血肉制成的菜肴在一众鹿肉菜品中尤为大补。

    楚时没有双极时空棺那样可以凝固时间与空间的饭盒,却也精心准备了一个巨大的高科技保鲜柜。

    保鲜柜中不仅装满了菜品与餐具,还放了六个小巧精致的青石烤盘与一沓手写的符箓。

    只需将符箓贴在青石烤盘底部,就可以在青石烤盘上炙烤鹿肉,十分方便。

    眼下众人已经十分熟悉,自是不再客气,一拥而上各自取用着保鲜柜中的菜品。

    潘启玉笑眯眯的拿了个白瓷盘,一面飞速夹着腌制好的鹿肉一面感慨道:“楚时,你准备的午饭也太补了吧?这一顿全鹿宴下肚,晚上哪里还能睡得着觉。”

    楚时笑道:“睡不着觉怕什么,刚好可以好好修炼剑意,明天咱们就要去选剑了,袁家的剑山大得很,今天中午好好的补上一顿,明天才有力气在山上多转几圈,选一把称心如意的仙剑。”

    楚时这话刚好说到了苏梓昕的心坎里。

    苏梓昕深以为然,不但夹了三大块鹿肉,就连鹿血羹也拿了两盏,心里想着自己一定得好好补补,明日才能带着潘启玉三人在袁家剑山上选几把绝世好剑。

    李逸仙倒不是很担心明日的选剑大会,但他很喜欢吃肉。

    往日自己在终南山偶尔抓只灵兽烤都会被师叔师伯们批评自己心不够静,如今下山来到藤中,又遇上了几个可以蹭饭的土豪同学,总算是能大饱口福了。

    烤鹿肉固然美味,但对李逸仙而言却并不算稀罕。

    这些年在终南山里,自己嘴馋之时,没少偷偷捉些灵兽烤了打牙祭。

    制作工艺复杂,浓郁鲜香的红烧鹿尾才是自己的最爱。

    毕竟自己虽然可以在终南山上挖个坑偷偷摸摸的搞顿烧烤,却不敢光明正大的提着野味去山里的厨房烧菜。

    见众人对红烧鹿尾并不很感兴趣,李逸仙美滋滋的从保鲜柜中拿起一个饭盆,盆里的米饭被潘启玉、苏梓昕等人盛走了大半,只剩下三成。

    李逸仙便将一碗碗红烧鹿尾直接扣在了自己的饭盆里,一连扣了八大碗,直到饭盆里的红烧鹿尾堆成了一座小山,方才心满意足的抱着自己的“大份红烧鹿尾盖饭”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马怀龙并不知晓楚时这盒饭的食材乃是大名鼎鼎的破山鹿,只以为是普通的鹿肉。

    见李逸仙如此没有风度的包揽了六成的红烧鹿尾,马怀龙心中冷笑。

    呵,一顿饭吃八大碗鹿尾,也不怕晚上睡觉流鼻血把自己淹死……

    那潘启玉更是丢人,面前的盘子里足足装了十块鹿肉,楚时带来的青石烤盘不大,每次只能烤一块鹿肉,他潘启玉霸着十块鹿肉,是准备烤到下午上课吗?

    为了在女神面前显示自己的卓尔不群,马怀龙只拿了一块鹿肉,一份红烧鹿尾,一盏鹿血羹与一小碗米饭,便云淡风轻的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看着急不可耐的烤着鹿肉的潘启玉与坐在教室角落里吃的狼吞虎咽的楚时,马怀龙的神色流露出一抹鄙夷。

    鹿肉而已,真是没见过世面!

    马怀龙一面暗自腹诽,一面夹起一块红烧鹿尾放入了口中。

    软糯香甜的口感瞬间溢满了整个口腔。

    只是轻轻一吮,鹿尾上的皮肉便尽数化作了鲜美的汁液。

    马怀龙被这鲜美的滋味香的晃了神,一口接一口,不知不觉便将面前的一大碗红烧鹿尾尽数吃光。

    正当马怀龙还准备夹起下一块鹿尾时,才恍然发现面前的大碗已经空了。

    马怀龙喉头微动,脑海里真香两个大字不住的回荡。

    好想再来一碗。

    一盆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