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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表弟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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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丽君最反感有人说她长得丑。这是她上一辈子的硬伤。她这个人喜欢追求完美,所以事事都要做到最好。知道自个儿长相普通之后,她就想方设法把自己弄成了个清纯佳人。

    见沈丽君一发火还挺凶悍的,陆越抱着脑袋求饶起来:“别打了,我错了。我错了。在下这不是没见过你这类的美人?才会目光短浅不识你的好。”

    “滚!你看不上映雪那丫头也挺正常的。本来就长得不怎么样。不过我倒可以跟你说一个人,那沈府三房三小姐沈重欢,别看年纪小,那可长得真不错。”

    沈丽君说这话的时候,还没有存什么坏心思的。纯粹就是遇到了什么好物件,觉得颇有欣赏价值,才说出来让对方长长见识。她说这话的时候,带着一种她自己也没有留意到的得意和优越感。

    其实她自己心里是很自得的,比如说整个大燕只有她一个人是从21世纪穿过来的,而且也只有具有21世纪现代成功女性的审美标准。

    “真的假的?比你还娇美吗?”陆越听沈丽君这么一说,倒被勾出了兴趣。

    他这个人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有这么个好爱,凡是女人都喜欢漂亮赏目的,凡是物件都喜欢精巧别致的。虽然是毛还没长齐的稚子,但是男女之间那档子事儿,他也是知道的。

    话说那陆越他爹,也就是那个陆二老爷,平素就是个风流性子,通房外室一大堆,现在约摸着在而立之年吧,天天身边有环肥燕瘦的小丫鬟伺候着。虽然风流好色,但人不糊涂,若是陆府哪个丫鬟入了陆二老爷的眼,他保准锦衣玉食养一阵,失了兴致和热乎劲儿,就让陆冯氏把人发卖出去,又挣上一笔。很少有将丫鬟抬成姨娘的,除非是怀了陆二老爷的种。

    陆二老爷在外边的外室也无外乎如是,若是在外边遇着可心的良家女子,就想方设法把人弄进自个儿外边的院子,一阵儿欢好恩爱之后,觉得乏了没味了,会给这良家女子一笔钱打发了。

    所以,这陆府陆二房后院,倒是没有这些深宅大院的腌臜事儿。陆冯氏虽然不喜那陆二老爷这劣性,但架不住人家陆二老爷一批一批俏丫鬟把屋里领。好的是,陆二老爷把好色当成一种享受,就跟现代人收集那古董似的。

    陆越虽然年纪还小,没有通房,但在这样的环境中浸染日久,脑子又是个活泛的,自然懂。不过,他比陆二老爷要好,一般颜色的姑娘入不了眼儿,中上之姿最多用来捶捶腿,按按肩。要是做通房丫鬟,那得长得有几分颜色来。

    在这上边儿,可比陆二老爷要青出于蓝胜于蓝了。

    至于尤擅买卖经营之道,这纯粹就是家族遗传了。当然,这个优点沈丽君暂时还没有发现。

    “你个小屁孩,懂个屁!那沈重欢比刘映雪可漂亮多了。就我刚刚在这外边转了一圈,外边的姑娘可一根手指也比不上她。至于我与她么,姐是胜在气质。她呢,就是长得好而已。”

    再怎么样,沈丽君也不得不承认,沈重欢确实比这原主的容貌要好看很多的。不过,这个五官上略输人家一筹,但人的气质可以培养啊。她是不介意借着原主的身子,把自己培养成一个气质美女。

    要在21世纪,靠脸吃饭终究也就那么几年,要是靠气质吃饭,那可不一样。有气质的女性大部分都在某一方面有独特的才能。凭她这一手给人改头换面的本事,还不怕将来在大燕没有发展空间么。

    陆越抿了抿嘴,带着丝不解问道:“这汴都可都说沈三房的大小姐,才貌过人。可没怎么听说那沈三小姐长得多好看。你不是骗我吧。她未必比沈重平长得还好?”

    沈丽君白了陆越一眼,瞧瞧这模样就是个好色的,心里边一边鄙视他小小年纪就爱美恶丑,典型地富二代通病;一边又忍不住继续让陆越那小子再长长世面。

    “沈重平多大?比我和你都大几岁。这外边那些什么小姐的聚会呀,啥的没少参加。自身条件不差,这个言行举止上又没出过什么错,自然会叫人知道。传开了,当然就声名在外,才貌过人。

    可是沈重欢年纪小,她比我还呢,小奶娃子一个,比你矮大半个头,年岁太小,当然就不能参加你们那些小姐们贵妇们的聚会了,这是养在深闺。算了,跟你说了也不明白,以后有机会,你见着就知道了。”

    “听你说长得这么好,那定然是不差的。那再过几年,等她长大些,我就叫人去提亲。把这美人娶回来,做正头娘子。”陆越摩拳擦掌的,完全忘记了,他一开始的目标在沈丽君身上呢。

    现在听沈丽君对沈重欢的评价这么高,就动起了小心思。也说不清楚为什么,陆越就对沈丽君说的话,有种本能的信任。

    沈丽君不置可否地笑了笑,啐了句:“你个小屁孩,年纪不大,胃口倒不小。等你能娶到手,回来给我做弟妹再说。对了,这附近哪里有当铺,我去把这佩玉给当了,换成银票银子什么的,然后把刚刚花了的钱给你。”

    “你这佩玉看上去价值连城,我看吧应该值不少钱。去一般当铺肯定给不到你多少银子,不如去城中最大的陆记当典行,再报上在下的名号,保管你不会吃亏。”陆越贼精着一双大眼道。

    沈丽君可不这么想,这佩玉的来路不正,说不定等沈重欢回过味来,到时四处派人找这宝贝,那她装傻的事儿,不得漏馅。最好是找一个不打眼的小当铺,出货快的那种,死当之后,立即又给变卖出去才更加安全。

    “那个,我觉得还是去一个比较不起眼的地方当了比较好。这东西可是我家最不起眼的一块,不过我拿出来当成银子,就怕家里人知道。万一被人知道了,那下次要出来玩儿,就太难了。所以,还是找一个不起眼的,销货快的地方会比较好。你有推荐吗?”

    陆越颇有深意地打量着沈丽君,摸着自个儿下巴,问道:“这不会不是你的东西吧?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