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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寺庙还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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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重欢这一病堪堪拖了七日才渐渐有起色,这可把沈李氏吓坏了。拘着她在摛芳居里,不让出门,连耳房的小阁窗都不让开,最怕她受了风,又给冻病了。丫鬟婆子们也素来知道沈三爷和沈李氏最为喜爱这小女儿,丝毫不敢怠慢,汤汤水水的没少督着她喝。

    就连刚入国子监的长子沈重安,每日下学回来,首当其冲地就是去看看自家妹子。长女沈重平呢,除了教习嬷嬷布置的女工,从沈氏族学一回来,也必要往摛芳居走一遭,嘘寒问暖的,姐妹之情甚笃。

    毕竟在沈李氏还没有怀上沈重康之前,重欢可就是家中的老幺,俗话说老幺儿子,长房孙子,重欢虽不是儿子,但当年沈李氏生产沈重欢时,可是难产,几经凶险才把大人孩子保下来。

    小女儿平安落地之后才发现,这孩子眉眼五官生得异常精致,粉雕玉琢不说,而且性子也特别的乖巧,似是知道自己的出生让沈李氏受苦了似的,轻易不哭不闹,饿了渴了尿了才象征性地哼哼两句。这便更加让人怜爱了!

    到了四五岁启蒙的时候,沈三爷又惊奇地发现这小女儿对病理医药有着极高的天分,这可更让一头埋首中医药理的沈三爷沈长桥喜爱了,这号称‘国医圣手’的沈长桥原还一直感慨自家衣钵后继无人,长子沈重安可是一心仕途,长女沈重平持家打理庶务倒是把好手,却对药理不通其窍,突地发现了这么一块资质甚佳的璞玉,便愈加欢喜。【愛↑去△小↓說△網w  qu 】

    平日从太医院回来,自己更是言传身教,恨不得把一身本事都教予这小女儿,当家夫人沈李氏每每看不下去了,便打趣:老爷这莫不是要教出一个女代夫?日后怎的嫁人家?

    这时沈重欢一本正经儿,有鼻子有眼地答:女代夫怎么了?前朝的谭三姐,可曾是太医院的掌院呢,也是女的。后来建元帝不还赐了‘杏林春暖’的匾,她还有本手扎《橘杏春秋》至今不还是在沈家药祠的书楼里藏着,虽说她行医救世,可最后不照样相夫教子两不误。

    这话一出,倒让沈李氏笑也不是,骂也不是。沈三爷却觉得自个儿闺女特有志气,连连说着一定要把她培养成下一个‘谭三姐’。

    如今这一病,倒让沈三房上上下下的人都乱了。沈李氏一着急,还去汴都城伽蓝寺里许了愿。跟大慈大悲的南无观音大士请托,若是庇佑小女儿病好了,便亲自带着小女儿来叩头拜谢。

    大燕光德四十八年,暮春。

    草长莺飞的四月初,沈重欢重生之后的第一件事便是与沈李氏去汴都伽蓝寺还愿,拜请诸方神佛庇佑家族永屹,父母常健,手足平安,一家和睦。

    沈重欢在大慈大悲的南无观音前,扎扎实实地磕了三个响头,感谢上苍给了她一次重来的机会。记得上一世,她是不信神佛的,家里父母纵宠,长兄长姐对她也甚是爱护,加诸叔伯父沈长泽的亲眼,她闷头将自己丢进了浩瀚中医的书海,从此苦心钻研,习得一身医术。

    到了后来沈家长房叔伯父沈长泽被削爵,家族动荡之际由这位叔伯父做主,让她习到了沈氏一族最高的沈氏秘典《天医内经》,这本内经主要以沈氏一族秘传的天医太乙针,刺激人体的三百多个穴位调经疏络,扶正祛邪。

    《天医内经》共分七层,配合修习者的内息催动太乙针,以达到无药而愈的至高境界。上一世她死的时候,《天医内经》才修习到第五层,催动着一百二十根太乙针,硬是将沈重康骨髓之毒,以换血渡髓的形式,将毒髓移接到了自己体内。所以,上一世的她,即便自己选择不自尽,也将会不久于人世。

    “三小姐,夫人正在禅院听方丈讲经,小姐要不要去寺里转转?”浣纱道。

    这伽蓝寺,沈重欢上一世也是来过的。只是上一次来得分外轻松没有如今这般感慨喟叹。上一世,浣纱也是这么问她的,那时她还是孩童心性,又是第一次来寺院,自然是新奇万分,便拉着浣纱到处走到处瞧。

    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就在伽蓝寺后院的菩提树下,她遇到了童年的第一个朋友。直到重活一世,她也不清楚他是谁,但却莫名地记忆犹深。

    “浣纱,我去后院瞧瞧。你别跟着我,要是母亲准备回去,你就差人来找我。我不会乱跑的。”沈重欢一想到上一世的朋友,心里雀跃欢喜,这怕是沈重欢重生之后第一件让她展颜的事了。

    所以,也不让等浣纱再苦口婆心的叮嘱一番,便小跑着一蹿,就出了浣纱的视线。

    这一次,她一定要问问他,你到底姓甚名谁?为什么要在这后院的菩提树下哭泣?

    果然,在伽蓝寺的后院的菩提树下,就见着那个衣裳略显狼狈的小男孩了。他年纪似乎与她相仿,也许比她要稍大一些。但身形瘦小,虽衣着挺讲究,不像是一般人家出来的孩子,可这涕泗横流的小模样俨然应该是谁家大户偏房或者庶出的小受气包。

    那时沈重欢还小,自然是没有像重活一世想得这样细致。再次相见,对沈重欢来说也算得上是老友重逢了,所以这一次沈重欢倒不像是上一世见他那样,不知所措,还天真地以为他是因为手里的毛桃坏了或者味道不好,才哭泣。

    现在想想,真是好笑啊。这毛桃长在大燕蜀洲渝川,三四月才开花,到了八九月才结果成熟。如今能这时候能吃上毛桃的,必然不是一般人。那如果不是一般人吃的毛桃,那味道定然是不差的。

    重逢的欣喜表现在那张精致的小脸上,玉雕似的一个小人儿,脸上洋溢着甜甜的笑容,就像百花齐放挤满园似的,仿佛见到这样的胜景,一下子就可以忘却世间的种种烦恼苦闷。

    那手里捏着一个毛桃,哭得惨兮兮的小男孩奇异地止住了眼泪。略显邋遢的小脸儿,目瞪口呆地望着她。

    沈重欢笑得更加灿烂了,好一会儿,才问他:“你姓甚名谁?为什么在这里哭呢?”

    小男孩似乎被她的笑容感染了,愣怔了半天没有出声。

    上一世,她对这素未相识的小男孩说什么来着,她说这毛桃三四月是不熟的,如果要吃的话,得过些月份,到了八九月就好了。

    这一世,沈重欢不想再对他说同样的话了,抿了抿小嘴,轻声的劝道:“别哭了,这世道,哭是最不值钱,也是最不值当的。因为哭,解决不了任何事情。”

    这是沈重欢上一世在沈李氏难产过逝后得出的道理。

    小男孩似乎还没有彻底明白沈重欢的话,一直愣愣的,瞪着一双泪水洗过的黑眼珠子看着她,好像要把她记牢了似的。

    “小姐,小姐,你在哪儿呢?太太要走了!”这时浣纱在伽蓝寺后院的拐角,冲她唤。

    沈重欢回头应了一声,再次看了看这个童年的朋友,见他并没有开口回应的打算,也只能在心里暗暗叹了口气,也许有些人,注定就只有这样的缘分吧。

    正准备旋身走,那小男孩硬气地报上了自己的名号:“我叫傅梓砚。你别忘记了,梓是木中之王,砚是四宝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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