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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锦睁开眼的时候,还有些恍惚。作为鬼魂阿锦和上辈子投胎周瑾的那些记忆,在脑子里来回晃荡,晃荡的觉得自己,还处于上一世被人脑袋开瓢的剧痛中。
恍惚了许久,才想起自己是重生了。至于自己重生在哪里,重生的是谁,完全都是一片空白。
阿锦随意移动视线,看见了左边拉着的窗帘上,印着大朵大朵认不出的俗艳的花。墙角立着简陋的衣柜,门上是土掉渣的荷塘图。身上盖着的被子,也是花团锦簇。床两侧的床柜,已经有些斑驳掉漆。衣柜边上破旧的电脑桌上,摆放着廉价的老式电脑显示器。整个房间简陋又彰显着是个女孩的房间,啧啧,这品味,这审美,自己这是重生在哪个年代了?
努力抬手摸了摸脑袋,发觉头发被剃光了,还裹着纱布。怪不得觉得头有点沉沉的。费劲撑着身体想坐起来,拉扯到了尿袋,阿锦整个人都不好了,这是植物人的身体?!
重生前,那些好的不好的回忆,还来不及整理。先被这具身体是植物人,可能无限孱弱给打击了。孱弱的身体可无法在末世里的存活啊……
“景歌!!景歌你醒了?”一个眉目清秀瘦弱的女孩,从房间门外冲过来,一脸激动,想抱她碰她又怕碰坏她的表情。
阿锦看着她那张激动的脸,内心幽幽叹口气,所以说,重生就失忆这种老梗,真的好让人尴尬
阿锦准备张嘴,说那句经典开场白你是谁时,发觉自己根本就插不上嘴啊。
“你终于醒了!终于醒了!我马上给医生电话,对了,要不要给我舅舅电话,安排你再去医院做个检查,能醒就好,能醒就好。我就说你只是磕着后脑勺怎么会有事!怎么会有事!!我就知道你肯定能醒,一定能醒的!”女孩红着眼圈,轻轻拉着阿锦的手,边说边细细打量阿锦的脸色,似乎想从她的脸色里,检查是否还带着虚弱。
阿锦看着女孩真挚的情感外露,一脸带着沉睡已久恋人苏醒的激动,有些感动又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重生成男的了?
阿锦再次张嘴准备说你是谁时,女孩突然起身冲出房间门“你一定很渴,我给你倒点温水。你别急着说话,都晕迷五天了,你一定很晕很难受!”
阿锦很想扶额对她说,姑娘我精神很好啊,给我个机会问问你是谁,我是谁吧!
阿锦在女孩倒水期间,挪挪停停的蹭起身来,半躺在床上,摸了摸自己的胸口,估算这起伏顶多是个b,确认这身体是个女的后,又笑自己太多心了。
女孩端着半杯温水走进来,侧坐在床边,小心的扶着阿锦的后背,将水杯递到她嘴边,微微倾斜着温柔的说“慢慢喝,水不烫。”
阿锦只是润了润嘴唇,抓紧时间开了口“我这是在哪儿?”说完愣了愣,肯定了自己不是重生在上一世的身体里了,上一世自己的声音,较为清亮,而这具身体的声音,却甜美软糯。
女孩呆了呆“你的房间啊!”女孩紧皱眉头看着阿锦,想从她脸上看出点玩笑的意思,声音带着微微颤抖“景歌你别玩了,别跟我说你失忆了!这一点都不好玩,我担心了整整五天了!你还有心思一醒来就开玩笑?!”
阿锦用陌生的眼神,严肃的看着她“你是谁?我是谁?”
女孩整个人彻底呆住了“景歌,景歌你”她猛的站起来“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我给医生电话去,你等等,你等等。”她拿出电话冲出去,顺手关住了房门。
在女孩打电话的时候,阿锦随意瞥了眼房门上,挂着的日历显示着年,皱皱眉头,这年代了,居然还有人这样布置房间,真奇葩,随意在床边柜子里,找到一面小镜子,打开镜子就着透过窗帘照进的昏暗光亮,打量自己这辈子的样子。
看着镜中的样子,阿锦有些崩溃,镜中裹着纱布的光头,反而将精致俊朗的五官,更凸显出来,微微一笑,桃花眼就带出一丝魅意,配着挺直的鼻梁,像个勾引女孩的坏男孩。这样子跟声音,完全不匹配好吧!白皙俊朗的女生男相,居然有一副甜美软糯的嗓音!见鬼啊!
等等,自己长得这么帅,那个女孩,不会是这具身体的恋人之类奇怪的设定吧!那表情那眼神
阿锦赶紧仔细去听,正在客厅打电话的女孩说些什么,“真的会好的尽快”女孩的声音断断续续,完全无法听清。
算了,自己重生回来,既然接收了这具身体,那就开始新的人生吧,等确认了末世依然会来,该帮的就帮吧。如果这个女孩,真的是曾经的恋人,也只能说抱歉了。自己真心只喜欢男人啊。阿锦叹口气,这都是债啊,最讨厌欠债了。
女孩终于打完电话回来,坐在床边,用奇怪的眼神看着阿锦,满眼的复杂和不解,“医生说脑震荡确实有机率造成短期失忆,景歌,你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把我也忘了?”
阿锦认真的点点头。
女孩失望的表情浮了出来,低头看着床上的被子,整个人很低迷,“一会儿医生就来了,我给你爸妈打了电话,他们晚点才回来……”
女孩沉默了一会儿,突然想通什么似的,微笑着伸出手来“既然你忘记了,那我们就再认识一次吧!我叫胡蝶,你叫周景歌,景色的景,歌声的歌。”
阿锦伸出手,轻轻握住女孩的手微笑“你好胡蝶,我叫周景歌。”
胡蝶笑着看向她们相握的手“我们从很小就认识啦,特别有缘。从初中一直到现在读大学,我们都在一间学校,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没有之一!”口气里带着一丝怀念和浅浅的遗憾。
阿锦瞬间心里松口气,还好只是好友。她真的不想一醒来,就面对奇怪的人物关系,例如女帅哥的女朋友,想想就起鸡皮疙瘩……
“我还是先说说,你家里的情况吧,免得他们一会回来说了什么,你听了难受……”胡蝶顿了顿,仿佛在思考从哪里说起。
“我不是他们亲生的?”所以重生都会附带难搞的奇葩亲戚?
“不不,你是他们亲生的,以前我曾经问过你,为什么他们那么讨厌你。你说你出生的时候,还有个龙凤胎哥哥,但是生下来身体很弱,没熬过一岁就死了。你爸妈又特别重男轻女,觉得是你在娘胎里抢了你哥哥的营养,害死了他。从小就把你送到农村,直到你读初中外公外婆去世,才把你接回来,你妈妈那时,因为生你们时年纪有些大了,身体不大好,后来为了有个儿子,又花了大价钱,才又生下你弟弟景笙。”
“我还有个弟弟?我跟他关系好吗?”
胡蝶为难的看了眼周景歌,“呃,我想,没有谁会喜欢总抢自己喜欢女孩的姐姐吧?而且你这次出事,就是你去你弟弟学校挑衅,被他拿篮球给砸的,嗑到了后脑勺”
“你说我抢自己弟弟喜欢的女孩?”周景歌反手指着自己的鼻子,所以这张帅脸就只能拿来泡妹妹了?摔啊!!
好吧,重点也不在这个,而是这个身体的前身!果然仗着自己长得帅,当蕾丝了!
胡蝶睁大眼睛看着她,眼睛透着不可思议,“看来你也忘记了高晓琴了,你弟弟班里的班花……”
阿锦无力的挥挥手,对身体的前主人喜欢女孩这个话题,带着无语,“我们还是聊点,容易让我理解的吧,所以我的家人,爸妈弟弟都不喜欢我?”
“哎,是不大待见你,你好不容易抢救回来。他们非接你回家,不让你住院,说懒得浪费钱。”胡蝶边说边偷偷观察周景歌的表情,“最后还是我托我舅舅,找了医生每天过来看看你的情况。”
“你舅舅是医生?”
“不是,他是军区的人,还算有点小权利吧。他从军区医院找的医生,不然就你爸妈那样,我真的很怕你出事。”
“胡蝶,真的很谢谢你。”
作为做了几百年的鬼魂,投胎后又曾经在末世里活了五年,看过太多人世沧桑,阿锦清楚的知道,胡蝶所说的一切不是谎言,只是看这个房间的布置,就能感觉到前身的不受重视。
阿锦大概也能猜测到,前身因为父母的重男轻女,再加上这帅气的模样,她一直把自己当男孩般的活着。或者想努力的表现,让父母觉得自己能比男孩强,又或者她羡慕嫉妒被宠爱的弟弟,所以百般的折腾他。却不知道自己所作所为,落在长辈眼里反而不男不女,还欺男霸女,于是反复的恶性循环。
阿锦觉得自己重生来了,那些恩恩怨怨和前身那些乱七八糟的爱情,就都过去吧。自己只想确认,是否重生到了上一世,那个熟知的末世世界,然后作为周景歌好好的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