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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七四章 万国彩旗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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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午后的阳光很足,射在白衬衫上,晃得人有些头晕。可我仍然努力的睁大双眼,认真的回头,望了望那足有两层楼高的硕大招牌。

    红色的铜钱造型下,四个我最熟悉不过的字母——ICBC(工商银行)似乎总是轻易的,就能在我的心里掀起朵朵浪花。

    我不喜欢这种离别的感觉,总会让人蓝瘦,还香菇。

    所以我咧了咧嘴,冲着银行门口那个捂着脸,却遮不住指缝间涓涓溪流的傻丫头摆了摆手:“小花猫,别哭了,等哥发财了,回来包|养你当小三哈!”

    ……

    我辞职了!

    不是停薪,也不是“病假”,而是彻彻底底的告别了我工作四年的工商银行,重新成为了一个自由人。不管是父母的责骂,朋友的不解,甚至还有“小花猫”那些同事的苦苦挽留,从我摘下白衬衫上的胸牌,走出银行大门的那一刻,我!自由了!

    “辞职”这两个字,换在今天,虽没有什么褒义,但也绝没有贬义。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亦或是“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在现在的人看来,无可厚非,亦理所应当。

    可在二十年前,那一封辞职信所引发的轰动,还是相当不小的。至少是在我家乡的那座湘南小城,其当量绝不亚于一颗五百公斤的航弹。

    时值举国上下,不管是大中型的国有单位,还是新兴发展的民营企业,都处于改革的阵痛之中。企业人员的精简与经济发展方向的调整,在各地都造成了大量“下岗职工”的出现,可我偏偏逆向而行,在职位无忧的情况主动下岗。

    我并没有埋怨父母对我的不支持,更没有理会旁人的取笑。

    本来,当年二流院校毕业的我,能够幸运的进入银行,还是让身边大多数人都羡慕不已的。领着在当时看来算是不菲的工资,还天天坐在整洁干净的工作环境中,事实上,我自己也很满意。

    曾经以为,我的人生就是这样了:找一个漂亮的妻子,努力工作获得升迁,让自己的工资袋更厚实一些,让我的社会地位更高一些……

    甚至于在辞职前的半个月,我都从没有想过,我会有一天以那样的方式离开ICBC。

    可这一天,来的是如此的突然,又如此的决然。

    婉儿的那场同学会,改变了她,也改变了我。

    我更愿意接受的理由是我的骨子里,本就不甘平凡。银行的工作,在其他人看来很甚是体面,可却少了我想要的激|情。

    1996年,曾经席卷半个地球的温州土豪团还没有那样大势,当然也没有那句让人深思不已的“打工是狗、创业是狼。”

    但我知道,牟其中能以三百元起家,用牙膏换回飞机来。同为男儿,他能做到,我何所惧?

    我要让婉儿知道,我是能给她幸福的男人;我要让她那个势利的男同学知道,一个小小的皮革厂,没有什么可值得炫耀的。

    与“小花猫”挥手作别,我便没有再回头,哪怕我知道回家的公交站,在我的身后,而不是在我的行进路线上。

    我没有丝毫犹豫的大步前行,只为让“小花猫”看到一个伟岸的背影,只为……不让她看到我眼角掩饰不住的晶莹。

    “你总是心太软,心太软,独自一个人流泪到天亮,你无怨无悔的爱着那个人,我知道你根本没那么坚强……”

    颠三倒四的哼着一首我并不熟悉的歌,只是因为它的歌名切合了我的心境。打定主意离职的这些天,我当然已经为自己安排好了前进的方向。

    我的小学同学亮子早就步上了“牟行之路”,坐着轰隆隆的绿皮火车一路向北,背着我们这边的皮革和其他特产,越过关外无边的黑土地,越过那还略显荒芜的满洲里口岸,操着一口夹杂了不少汉语词汇的毛子话,连比带划的从老毛子那里换来些银器,甚或是军工商口,再背回来卖上个高价。

    这一来一回,其中的利润简直让人瞠目结舌。我并不清楚具体的数字,但有一次喝了半酣的亮子曾经跟做贼似的,在我眼前比划出四根手指……

    马克思说过“有百分之三百的利益,就可以让人犯下任何的罪行”。而百分之四百……我相信,若亮子的话都是真的,那么连勾股定理都能被推倒吧。

    这个时代,除了抢劫,几乎没有任何的行当能比这“倒爷”生意更赚钱了,加之亮子与我从儿时就结下的情谊,他也答应带我入行。

    “不就是一台破桑塔纳吗?不就是个只有几十工人的小皮革厂吗?有什么可神气的呢?用亮子的话说:他就是个瓦罐子里的蛤蟆……”

    十几分钟后,当我迈步走近街边一家“亮靓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时,隔着玻璃窗便看到了穿着笔挺西装的亮子起身迎了出来。

    这小子,上中学时便不好好读书,早早的辍学“混”社会去了。可这还没几年,就摇身一变,便成了总经理。

    当然,我很清楚,他的这家公司,算上他一共也只有两个员工,另一个……是他老婆。说穿了,他这就是一个皮包公司。

    公司的主业……也可以说是全部的经营行为都是缘自于那一列列北上的绿皮火车。

    但不管怎么样,这小子发财了。他那一身行头就算我一个月的工资都买不来,更不要说公司门口停着的那辆虎头奔,虽说是二手的,但也足以让我可望不可及了。

    PS:虎头奔,即奔驰S级W126,九十年代的绝对“豪车”。

    男人爱车,女人爱房。而男人爱车的程度很多时候,更甚于爱女人。

    迎出门口的亮子注意到了我停留在虎头奔车身上的目光,贱贱的一笑:“筱筠,这算什么,只要你能吃得了苦,凭你的脑袋瓜,用不到明年,我就保你能买得起全新的大奔。到时开到那个傻波的面前,直接怼服他。”

    我和林婉儿吵架的事,亮子是知道的。也正是那一次,在他的劝导下,才起了离职下海的念头。凭我在银行的工资,干到退休,也买不起大奔是一定的。

    亮子还劝过我,说林婉儿长得虽然漂亮,但却比较爱钱,这样的女人只能同甘不能共苦。

    “你嫂子有个表妹,还在湘师大读书,长的那叫一个水灵。要不是哥哥我……要不是你嫂子陪我打苦日子过来的,我指不定早就下手了。筱筠,不行你就跟那个疯女人分了,让你嫂子给介绍她表妹,我这心里也能平衡点,好歹她跟了你,也算是肥水没流外人田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