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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年D市上流圈子里发生了两件可以在茶余饭后做足谈资的大事。
一件事当年闹得轰轰烈烈的方李两家决裂事件有了新的转机, 据说是自从不欢而散后多年老死不相往来的少年夫妻复婚了, 导致了D市稳定了几年之久的大局势发生了些微妙的变化;另一件事也跟方家有关,说的是方家那个经常被人误以为对女性没兴趣的方家小公子, 终于不负众望地结婚了。
介于简希“随便怎么样都行, 婚结了就成”的态度和方景洲坚持, 两个人的婚礼选择了简化过的、相对来说没有那么复杂的中式婚礼。因为婚礼形式的缘故, 两家都没有请太多的宾客,除了来往关系极为密切的商业合作伙伴和同僚, 就是双方的亲朋好友了。
虽然简爸爸对于“女儿人生最重要的一件事居然没有打扮得像公主一样好看”耿耿于怀, 但致力于一切从简的简希却十分满意——这也正好符合了方家向来行事低调的特点。
做了新娘子的小姑娘一身凤冠霞帔,头上蒙着百年好合的盖头,一下了八抬大轿,藏在长袍广袖下的手立刻就被一只熟悉的修长大手紧紧地握住了, 牵着她不疾不徐地朝前走去。
将她握在掌心里的大手微微有些不易察觉的颤抖,握得很紧,仿佛怕自己一个不留神她就要溜走一样,并不像他一贯表现的那样波澜不惊。简希透过薄薄的盖头侧头朝身边难得穿得上一袭红衣的男人看去。
不得不说, 方景洲身上那股子非常浓烈的书卷气确实和这一身宽袍大袖的喜服相得益彰, 男人墨发黑眸, 唇边带笑,若是头发再长上一点点,说他是从古画里走出来恃才放旷的俊秀才子估计都会有人相信。
简希眯起眼睛, 声音不大不小, “景洲, 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
前往拜堂地点的路不算近,男人听到小姑娘隔着一道盖头的问询微微有些惊讶,也侧过头去看她。
是从什么时候起呢,大约就是在第一眼遇见的时候。
那时候她还小,他也还不相信一见钟情。
从前他在爷爷奶奶家里长大,关于父母,他见得很少,关于他们的一切,除了落了灰的相册,更多数的时候都是从大宅里午后闲聊的人们口中只言片语的讯息里拼凑。
大概是从他懂事的时候开始,就知道他和大伯家的两个堂兄不一样。他们可以调皮、可以捣蛋,不管闯了多大的货,最后都有气急败坏的大伯母拎着他们的耳朵把他们带回家去帮他们收拾烂摊子。可是他没有。
方景洲还记得小时候的某一天,他因为想要和街坊里的几个小朋友一起在街上玩球,随便潦草地把当天的作业写完扔在桌子上就跑了出去,回家的时候才踏进门槛,被撕碎的作业本就迎面披头洒了过来,他的爷爷坐在客厅高高的椅子上,沉着脸对他说:“你太叫我失望了。”
身居高位、公务缠身的爷爷不会再像当初悉心教导他大伯和父亲的时候那样循循善诱,对于这场失败的、甚至在那个年代给方家蒙了羞的婚姻遗留下来的产物,他没有太多的疼爱和感情,与其说是一个对于他胆敢忤逆家长的儿子的情感寄托,倒不如说是需要的只是一个乖巧懂事、不惹麻烦的孩子。
那天晚上方景洲被罚不工工整整地写完作业就不许吃饭,爷爷奶奶坐在餐桌上吃饭的时候,只有他一个人含着眼泪坐在书房里一个字一个字地誊写作业。后来他还是写完了,不过没有去吃阿姨热好的饭菜,就默默地回了房间,从此以后变得异常乖巧懂事,也越发地聪颖独立。以至于后来开始渐渐流传,说方家的小公子最得老爷子的宠爱,自小被带在身边教导,只是性格清冷疏淡,打小留不愿同人太过亲近。
世间的许多事情因果倒置,方景洲是从那时候开始明白。
再后来的某一天,他的爸妈好像约好了一样,突然之间意识到了自己还有个儿子。于是习惯了独来独往的他开始在上学放学以及课间频繁的遇见那个眉眼间和他有几分相似的英俊男人和强势优雅的女人。他们给他买最新最贵的玩具和衣服,带他去游乐场和其他宴会,悄悄地塞给他零花钱和信用卡,和全天下其他所有的父母一样,关心他的成绩,流露出愿意听他讲任何心事的意思。
他忽然之间就重新有了父母,也差不多在那个时候有了沈风和这样后来可以互相挖苦但又互相欣赏的发小。生活好像一下子就多姿多彩了起来,渐渐的,因为良好的家世、出色的外貌和漂亮的成绩,甚至开始有小姑娘对着他脸红,塞给他情书表达爱意。
只不过那时候他已经听过了多年前父母之间轰轰烈烈、满城风雨的爱情和婚姻。说没怨过他们,那是谎话。谁没有个青春叛逆的时候,更何况这件事对他来说原本就不公平。于是还没来得及情窦初开喜欢过谁,就早早地对婚姻和爱情失去了所有的兴趣与期待。
说没怨恨过他们,那是说谎话。谁还没有个青春叛逆的时候,更何况这件事对他来说原本就不公平。
念大学的时候他按部就班地听从了爷爷的安排读了法律,却拗着性子愣是填了D大隔壁的大学。爷爷拿到志愿表的时候沉默了很久,最后也并没有说什么。大约他也知道这是一件尴尬的事情,方景洲愿意偶尔去D大拿方晋华的饭卡蹭饭,但并不代表着他愿意和这个曾经在他生命中缺失过的男人朝夕相对。
然后是漫长又无趣的大学生活。
大约是在快要结束学习的时候,他在食堂遇见悄咪咪混入教师餐厅企图买鱼的简希。
负责任地讲,在遇到简希之前,他从来没想过恋爱,可小姑娘身上仿佛带着一道光,对他来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就好像在黑暗中踯躅前行的旅人,哪怕是一点微末的火苗都忍不住想要靠近取暖,更何况那个人就像是天边燃烧的太阳。
暖融融的,又耀眼的明亮。突然间的出现,从此占据了他大部分的注意力。
不知道是冥冥中的缘分使然,还是心理暗示的结果,从他记住小姑娘的那一天开始,方景洲开始频繁碰见简希。安静拥挤的图书馆,人声鼎沸的食堂,树影斑驳的校道,甚至泛着淡淡雾气的湖边长椅上,她就好像自带了发光的能力,无论出现在哪里,只要他在附近,都能准确且敏锐地一眼察觉到,然后就很难再移开视线。
那时候她还太小了,眼底的澄澈叫他不忍打扰,他也认不清自己的内心,直到她突然之间从视野中消失不见,他忽然意识到自己除了知道她的名字,甚至连她的专业和院系都不知道。
眼底的那一丁点灯光,也这样熄灭了。
直到那天在简林的酒吧里,他看见她窝在角落里,桌边放着一杯鸡尾酒,蹙着眉认认真真、心无旁骛地对着电脑噼里啪啦打字打得飞快,就好像几年前他在教师餐厅看到她的时候一样,除了出落得越发漂亮,她似乎并没有太大的变化,那团光还一如既往地笼罩在她身上,甚至因为阅历的增长而越发变得夺目起来。
她长大了。
那一天推开门的时候方景洲就知道自己在劫难逃,一旦注意到了她,就再也无法移开视线,除了走上前去,他觉得自己没有第二条路可以选。
她是他灰暗生命里唯一的那一道光,时不时地穿过黑暗来到他身边,来时惊起一池春水,去时带走一片涟漪。他必须得到她,不管用什么样的方法,坑门拐骗也好,杀人越货也罢,在端着酒杯不动声色地走过去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没有了回头路,他决定不惜一切代价。
好在的是她也喜欢他,好在的是她就恰好喜欢他。
简希问过他,他想要的到底是什么。其实很简单,一开始他没什么想要的,后来想要的也不过是陪在她的身边,给她所有能力范围内能给她的最好的一切,如果她愿意,他们还可以生一个或者两个孩子。
小姑娘迈着小碎步跟着他的步伐,漫长的红毯上没等到他的回答,微微有些不耐,蜷在他掌心里的手指调皮地捏了捏他的手,口气里染上了明晃晃的抱怨,“你听没听到我说话呀,你是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
“希希,”男人好像这才回过神来,朝她靠得更近些,侧过头去好像在和自己的小新娘咬耳朵,只不过答非所问,淡淡地回答道:“你是我的梅菲斯特。”
被头顶上的凤冠箍得隐隐有些头疼的小姑娘愣了一下,想到他说的是《浮士德》以后,红盖头下的眼睛瞬间瞪了起来。
“你的意思是想说我是魔鬼吗?”
看来他今天晚上是不打算睡在床上了。
“不。”男人微笑起来,将那只柔若无骨的小手握得更紧些,声音很低,也不知道她听没听得见,“你是我无法拒绝的诱惑,也是我最终的救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