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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看到这行字, 说明v购买比例小于60%,此为防盗章 玩闹够了, 余锦年就找出个竹匾子,把袖中桂花倒进去晾晒,穗穗见了也站到边上, 学着余锦年的样子提着袖子,哗啦啦往里倒。
看着两个一大一小的孩子似亲兄妹一般和谐,二娘心中甚是欣慰, 一会儿, 又突然想起什么来,出声道:“燕子巷里确实有一棵桂花树,是以前程伯家里种的,不过前两年, 程伯二老都先后作古了,那院子也就空了下来。”
想到今天在那门口见到的陌生男人,余锦年不禁问道:“那院子是无主的?”
二娘说:“谁知呢?若是无主的,早年官府也该打发人来收拾了,可这么些年过去了,那院子依旧是那样,也没有人动,想来还是有主罢?”
一会儿是没主一会儿是有主的,可那男人又确实是要进院的意思, 余锦年有些摸不着头脑。话说, 那院子只是个普普通通的邻家小院, 听二娘说,原东家程伯以前是给一户大户人家做下人的,后来年事渐高,便辞了主家回到家乡来,添了这处房子养老,还给人做了几年账房先生,老先生为人和善,且见多识广,很得街邻尊敬,唯一可惜的是程伯家里从没见过有什么亲戚来,以至于后来二老无病无疾地去了,还是街坊给操办的白事。
如此说来,那男人更是可疑了。
正琢磨着,穗穗拉了拉他的袖子,巴巴眨着眼睛问:“小年哥,晚食吃什么呀?”
余锦年回了神,心道,罢了,反正他已邀请那男人来吃赔罪饭,若晚上他真来了,是真是假也就能知个清楚了;若他不敢来……也就当是给二娘母女改善伙食了。
这说到了吃食,余锦年就得好好思忖思忖了,既然是给人赔礼道歉的,饭菜总不能太搪塞了,得显出点诚意来才好说话,可也不能太铺张,他又花销不起。
思来想去的,他渐渐在胸中拟定了一套菜单,当下便检查食材准备了起来。
穗穗自告奋勇地想要帮忙,余锦年看她眼神真诚无比,一对眼珠黑葡萄般亮晶晶的,仿佛是说“我一定不会裹乱”,于是给了她几朵又大又肥的新鲜侧耳,即蘑菇,叫她慢慢撕成小瓣。
小丫头听话地搬了张小杌子坐在门口,还真像模像样地干起了活。
余锦年也拿了个筐,剥起蒜来。
期间穗穗偷偷看了他好几眼,终于耐不住了,抬着小脸问他晚上吃什么。余锦年心笑原来帮忙是假的,来刺探军情才是真的,于是张口飞快地念道:“珍珠肉圆、如意香干、五彩桂花翅、蒜香黄金瓜,配三鲜侧耳汤,还有元宝蛋卷做小食。”
“……”穗穗咽了声口水,感觉更饿了,她咂着小|嘴嘀咕了半天,好像是听呆了,又忽地站起来跑向二娘的房间,“娘,娘!穗穗告诉你件大事!”
说话间,余锦年手头的蒜也剥好了,各个白胖饱|满,也就不理穗穗了,回到厨房起锅起灶,至于穗穗向二娘汇报晚上要吃“镇柱油圆”和“陆姨香肝”的事儿,他可就管不着了。
他要做的第一道菜是“蒜香黄金瓜”。
所谓黄金瓜,就是南瓜,因过油煲熟后色泽金黄而为名,听这菜名便知里头主要食材是大蒜和南瓜了。大蒜能温中健胃,南瓜能补中益气,他想起在桂花树下遇见的男人,虽是有谪仙之姿,但委实太清冷倦怠了些,靠近了也仿佛没什么温度,面色唇色也都很淡,便猜测他许是有脾虚气弱的不足,于是就拟出了这道菜。
这道黄金瓜须得用瓦罐焗着才能好吃,他先是用小油刷在瓦罐的底部涂上一层油,然后将白胖蒜瓣丢进去铺作一层,上面撒些肉蔻、白芷、香叶和葱段姜片等物,既是起到了调味的作用,又各有些暖煦散寒等等不一的功效,最后才将切成船儿状的连皮南瓜瓣反铺进砂锅里,再加入盐酱和少许的水。
这是最废时间的一道,需要上灶先用大火煮沸,再转小火慢煲。
灶间热气腾腾,余锦年脸颊也烧得红扑扑的,他抬手擦了擦两鬓的细汗,继而着手处理下一道菜,他先用小木槌将洗净的鸡翅槌一遍,这是为了翅肉入口时更加有弹|性,又用剪刀在翅尾上锉个口,将里头的骨头一点点夹出来,制成了无骨翅,放在一旁用酱和糖腌制片刻,准备做五彩桂花翅。
这道菜是上一世余锦年在小吃街尝过鸡翅包饭后自己研究出来的,无骨鸡翅囊糯米饭虽然新奇好吃,但吃到尾时就感到有些油腻碍胃,他回到家后便着手对此改造了一番。
他是将里头的糯米饭变成了五彩菜丁,更能清新解腻一些。这里菜丁就是手边有什么便切什么,余锦年选了胡萝卜、黄瓜、豇豆、玉米粒和白藕,剁成小粒过水一焯,与今日新采来的桂花混在一起,填到无骨鸡翅里头。
余锦年卷起两侧袖子,正要将翅入油锅,门外忽然传来一阵小跑声。
穗穗慌里慌张地冲进来,嘴里匆忙喊着:“糟了,来了来了!”
“什么来了?”余锦年疑惑。
穗穗指着前堂:“凶巴巴的那个人!”
余锦年一听,便下意识以为又是什么闹事的食客,抬腿就往外走。毕竟这事以前也不是没发生过,那是之前,二娘在这面馆里还卖些便宜酒水的时候,有个无赖流|氓酗酒闹事,调|戏二娘,还跟当时的堂倌打了一架,险些闹到县衙去,后来二娘心有余悸,直接将酒水生意停了,改只卖面。
还没到前堂,就听见原本应该热热闹闹的门面颇有些鸦雀无声之意。
余锦年心里纳闷,这是来了个什么厉害的人物,手下同时挑起了隔帘。
定睛一看——某人正在一个小矮方桌前正襟危坐,面色凝肃,仿佛自己并非身处一家寒酸的小面馆,而是端坐在什么高档茶楼上,等着人伺候一般。又因他这姿态与面馆格格不入,简直下一秒就要站起来砸场子了,搞得四周桌上食客都纷纷躲远,生生在这位美男子周围造出了一条隔离带。
“……”余锦年愣了一愣才反应过来,但既然是客,又岂有不迎的道理,于是微笑着走了出来,“你来了?”
男人闻声冷冷地抬起眼睛,轻轻扫了眼少年脸上的那团奇怪的红晕,随后乌羽似的长睫便缓落下去,半晌才应了个低沉的“嗯”字。
他人虽然冷了些,嗓音却很是和煦,余锦年站在他桌旁,无话可说了一会儿:“……那个,有些早,菜刚下了锅。”
男人沉着道:“不早了,已酉时过半。”
“……”余锦年又无话可说了一阵,他面上静静的,心里却忍不住哀嚎,这人是怎么回事,怎么这么喜欢把天聊死?随便寒暄两句会要了他的命麽?
面馆的每张桌上都摆有一套粗瓷茶具,因来往面馆的都是些粗人,因此壶中茶水是温是凉的也没几个人在乎。此时男子伸出手来,拎起桌上的一枚小壶,给自己斟了一杯茶,他先是用食指背轻碰了碰茶杯,见是冷的,便又放下了。
余锦年看他两手半藏在袖中,十指当真是白皙修长,指间有个并不起眼的笔茧。眼下天色渐晚,虽有露气弥漫但还不算太凉,这人却比下午初见时多加了一件深烟色的披风,让余锦年这等小火炉体质的人看了顿觉闷热。
他躬身将冷掉的茶壶取走,和气道:“稍等一下。”
于是转进厨房重新沏茶。
经过后院时闻到晾晒在竹匾子里桂花的香气,便灵机一动,捻了把桂花进来,又从之前盐渍的小罐里取出几颗梅子,一并放到茶壶中注入热水,阖上壶盖闷上少许。
凑这个闲暇,他将囊好馅儿的脱骨鸡翅入锅且炖着,又将南瓜瓦罐下的火减缓了,才抱着茶壶出去。
他一撩开隔帘,正正对上男人的视线,好似这人自他走后就一直盯着这个方向,期盼着他再次出来似的,让余锦年有一瞬间感觉到一种莫名的不好意思来。
但这种误觉很快就被他清出了脑壳,也许人家只是在看隔帘上的花纹呢。
余锦年将热烫烫的茶壶放在男人手边,笑了笑说:“很冷吧?这是桂花梅子茶,酸酸甜甜的很是可口,稍饮一些既能暖肠也能开胃。”顿了顿,又继续说,“下午时候实在是冒昧了,摘了东家的桂花。原是家里丫头年纪小,吵着想要两朵,这不,已经罚过她了。”
他轻笑着,就面不改色地把好大一口锅扔到了穗穗头上,躲在帘子后头偷偷窥望的穗穗简直要气上了天,也不知道是谁兜了满满一袖子的花儿!
男人望着面前的花茶微怔,神色如入定一般,对他所说的话始终无动于衷,让余锦年好不尴尬,他几乎要忍受不了这种奇怪的气场,将要起身逃跑时,男人忽然叫住了他,沈沈问道:“请问阁下如何称呼?”
余锦年站住脚,眨了眨眼回答:“余锦年。年年有余,锦绣华年。”
“……锦年。”男人将他的名字在唇齿间慢慢碾磨一阵,蓦地一笑,“好名字。”
余锦年瞪着眼瞧他,不是很明白他什么意思。
“在下季鸿,北方人士,到此地是为拜访一位世伯,他本应是居住在那桂花院里的,可如今院门紧锁,世伯一家不知去向……不知小东家可知他消息?”男人手指摩挲着热气腾绕的茶杯,眼角轻轻翘起,如此似笑非笑倒更是显得他容貌昳丽,让人无端觉得就算只是冷待了他都是一种天大的罪过。
余锦年傻站了一会儿才想起来答话,心里暗自懊恼自己一个“二十八岁”的正直青年,竟然有天被一个男人迷了眼。
“季公子说的可是程伯一家?”
季鸿点头:“正是。”
余锦年低头道:“先生节哀,程伯二老早年间就已驾鹤去了。”
季鸿听了也没什么反应,只阖上了眼不言不语,待到杯中花茶渐渐冷透,他才衣袖微动,道了声“打扰”就起身要走,摇摇晃晃的,连玉色袖角撩进了茶杯里都尚不自知。
余锦年看他奇怪,总觉得心中不安,没等他迈出第二脚,就伸手将他拽住了。
男人回过头来,很是不解地看着他,眉心轻轻皱着。
余锦年仍是没有松手,固执地说:“既然来了,不若留下来吃顿晚饭罢?菜已经在锅里了,原本就是要招待你的。再说季公子既是程伯家世侄,也算是那院子的东家了,我们摘了院里的桂花,理应赔罪道歉的。”
话颇有些强词夺理的意味,可偏生季鸿却动心了。
见男人终于点了点头同意留下来,余锦年也露出个如释重负的笑脸,嘱他“在这里不要走,等会菜就烧好了”,说着又给他添上热花茶,才回到后厨忙活去。
季鸿坐在桌前,感觉昏沉沉的,也不知怎的他就听了少年的话,当真留下来吃饭,只是脑海中不禁想起少年临走时那双弯弯的眼睛,很是亲切可爱,就有些不忍拒绝。他两指端着茶杯慢慢品了一口,确如少年所说,梅子的酸甜中掺入了淡雅的桂花香气,入喉很是温暖,味道也很是熟悉。
饮了热茶,他愈加感觉困倦了,加之因这一壶桂花梅子茶又忆起了过去,就似揭开了寒夜中的一道风口,整个身体都变得沉重寒冷起来,只好将头轻轻倚靠着旁边的墙壁,勉强让自己闭目养神。
这祭月也是有些规矩的,要设香案,点红烛,摆上月饼、西瓜、葡萄、核桃瓜子等贡盘,西瓜要切成莲花瓣的形状,月团也要分成一家人整整齐齐的份数,还有团圆饭、敬月酒,总之是很忙的。
季鸿看他跑进跑出像只小老鼠,一早上都没得闲,于是在柜台边将又一次跑出来上菜的少年拽住了,倒了杯温枣茶:“这会儿也没多少客了,累了就歇会。”
余锦年早就渴了,捧着茶碗咕咚咕咚一饮而尽,抹抹嘴,笑笑道:“不累。季鸿,你来后厨,给你吃好吃的!”
他说的好吃的,是上午忙里偷闲蒸的山药茯苓包子。
二两山药粉与二两茯苓粉,以井心水调成面糊,文火蒸一炷香,加入白糖与油脂搅拌均匀,晾凉作馅儿,之后发面做皮,包成包子,能够健脾胃。
季鸿刚随他走进厨房,手里就被塞了两个热乎乎的小包子,白白胖胖,小巧玲珑,松松软软咬上一口,甜味淡而不腻,配上少年亲手沏的龙眼茶,妙不可言。
余锦年一份份地用油纸将月团包装好,又洗菜切瓜做小菜,不时用手背揉揉眼睛。
“眼睛不舒服?”季鸿问。
“唔。”余锦年闭着一只眼,试图这样能舒服一点,“没事,有点酸胀,应该是昨晚没睡好。”
季鸿没回应,躬身舀了盆热水,将双手在水中泡了泡,取出擦干后,迅速绕到余锦年背后,捂住了他的双眼,以掌心轻轻地揉了揉:“这样会舒服一些。”
余锦年下意识地挣动了一下,被男人按住:“勿动。”
也许是这两个字斩钉截铁,很有威力,之后他就安静了,老老实实站着,享受季鸿的眼部按摩。
“少时见家中二哥常这样做,很是有用。”季鸿的声音自头顶传来。
余锦年是个好奇宝宝,大夏朝与他而言仿佛是一个巨大的迷库,等着他去探索发现,但这也仅限于衣食住行和风土人情,至于人家的是非,他向来没有挖掘探究的爱好。不过于余锦年而言,季鸿却是个例外,他像是天上掉下来的,带着一身的谜团。
只有傻子才会相信季鸿对二娘说的那番假话,若他真是被流寇洗劫,与家人失散,早该广布消息去四处寻亲了,而不是死乞白赖地留在面馆里,像个躲起来的乌龟。
就像那位只闻其名的“二哥”,以往只在季鸿的梦呓中出现,白天他是提都不提一下的,这还是季鸿第一次与他说起二哥的事来,余锦年就忍不住想搭个话:“虽然不知道你为何离家……不过,你不想回去看看么,今天是团圆节,好歹也该回家吃个月团,见见你那个二哥?”
“月团在哪里吃都是一样。”季鸿道,即便回去,也不过是与下人小厮们分月团罢了,更何况,“二哥早已不在了。”
余锦年脱口而出:“那你要一辈子藏在我这里呀?”
少年似乎睁开了眼,睫毛似小虫一般蛰着他的手心,季鸿突然升起一些踌躇来,下意识手一紧,余锦年的脖子又不是铁做的,只好顺着他的力道往后仰了仰,都快倚到男人身上,才听见他幽怨地说:“……季某病还未好,余先生不给治了么?”
男人的手越收越紧,余锦年脸色憋得发红,心道这是怀柔不成改刑讯了么,忙伸手胡乱拍打着季鸿的胳膊:“给治给治,治一辈子!头要断啦……”
季鸿这才满意,松了松力道,不过手仍捂着少年的眼睛,指腹在他眼皮上慢慢刮了几下,软软的。
“年哥儿?”
一个花衣圆脸小厮闯进后厨,一打眼见到里头两人又搂又抱,一个激灵背过身去:“哎呀!打扰、打扰!”
这小厮也是被人牙卖到花柳之地的,起先是卖给了莳花苑,因姿色不佳,后来辗转到了倚翠阁,虽也见识了不少颠鸾倒凤之景,到底是年纪小,看见两个男人黏糊在一起还是红了脸。倚翠阁管他俩刚才那姿势叫啥来着……哦,雀啄食。
正是恩客在后,姑娘在前,姑娘们都身形娇小,仰起脸来正好能与恩客亲上嘴儿,届时嘴里含一口玉液甘浆,以口相渡,缠绕绵绵。
余锦年忙扒开季鸿的手指头,看见那小厮躲在厨房门外:“找我什么事?”
倚翠阁有规矩的,阁中恩客行事寻欢的时候,他们是不能直视客人的,进出都要垂着眼睛。那小厮也不敢回头,小声道:“倚翠阁叫我来问问年哥儿,雪俏姑娘定的月团好了没有……”
季鸿一松手,就让余锦年跑了出去,将做好的各色小菜并彩色月团一齐装进食盒里,交给小厮。
小厮偷偷瞧了余锦年一眼,又顺着地上阴影看见了厨房里一双墨缎面的靴子,便不敢往上看了,回过神道:“小的还要去城东姜府,可否劳烦年哥儿送到倚翠阁?”
“这……”余锦年见他也一脸为难,只好应下来,“好吧,我送去就是。”
小厮走了以后,季鸿脸色暗沉地走出来:“要去倚翠阁?”
余锦年:“是啊。”
他拎着食盒要走,被季鸿扯了一下:“还是我去吧。”
“你那身板,何年能走到倚翠阁?要是半路晕了,还得我去救你。”余锦年不知道他纠结个什么劲儿,再说了,季鸿这样貌,指不定还没进倚翠阁,就被青柳街上其他馆子的姑娘半道儿给截走了,“我腿脚快,去去就回!”
“……好罢,小心一点。”季鸿说道。
看着余锦年消失在人群里,季鸿忍不住想跟上去,少年如此天真懵懂不谙世事,若是去了倚翠阁,看见了什么不该看见的,又或者被人强取豪夺……
越想越不安,可偏生身体不争气,走不了远路,季鸿噼里啪啦拨着算珠,时不时抬头看一眼少年回来了没有。
而青柳街上,“天真懵懂”、“不谙世事”的大好青年余锦年挎着食盒,大摇大摆地走进了倚翠阁中,新奇地四处乱看,试问哪个男人不想见识见识旧社会的红灯区呢?
倚翠阁中已是群芳斗艳,笑语欢声,进了大门,是一个宽阔的厅堂,当中有一方歌台,红绸彩罗从高高的楼顶垂下来,如烟云缠绕,映得眼前一片万紫千红。
青|楼妓馆不比其他营生,白天生意淡薄,只有到了夜间,才是笙歌曼舞、醉生梦死的好时辰。但这也并不代表白日没有生意,正比如此时,歌台上两个姑娘正在唱一出折子戏,其中一个装扮艳丽华贵,而另一个则是作男子打扮,台下尽是些来喝香茶艳酒打发时间的公子哥儿,不睡觉,只听曲儿,搂着个花娘听得痴痴如醉。
曲声杳杳,胭香脂醉,熏得余锦年晕头转向。有几个才起的花娘路过,俱是睡眼惺忪,酥|胸半露,两条大|腿若隐若现,他看过一眼,心中冒出的念头竟是:不过如此,也没见得有多好看,就这腿,还不如我家季公子的呢!这肌肤,也不如季公子的白。
正嗫嗫吐槽,这时清欢小娘不知打哪儿冒了出来,伸手扯住了余锦年的袖子,娇滴滴笑道:“傻兮兮的,看呆了?这儿呢!”
余锦年向后一跳:“清欢姐姐。”
“你叫谁姐姐!”清欢佯装生气,“再叫错把你扔出去!”
“我错了,可饶了我吧!”余锦年笑嘻嘻地跟在她身后,上了二楼,二楼更是软玉温香,连阑干上也缠着绫罗绸缎,挂着小小的铃铛,人走过时带动绸缎,就能听见叮铃铃叮铃铃一阵细铃儿响。他随着清欢一直走到走廊尽头,进了一个房间。
“雪俏姐姐在里头呢,快进去罢!”清欢将他推进去,边笑边说,“雪俏姐姐,这就是年哥儿了。”
余锦年一抬头,看见一层红粉纱罗后头坐着个女子,身上披着条百蝶穿花的披帛,竟是那日在郑牙人家门口见到的那位花娘,雪俏也朝他施了礼,余锦年才反应过来,忙将手中食盒放到桌上,取出上层的月团和下层的小菜,一一介绍开去。
雪俏笑起来:“以前从没见过如此冰雪剔透的月团。”
一旁清欢尝了一块,欢呼道:“好甜,姐姐快吃一个。”
雪俏笑她客人还没走,就先吃上了,又说:“年哥儿做的东西,自然是很甜的。”之后吩咐清欢倒茶来,给年哥儿解解乏。
看来她还没忘了那天余锦年送她果脯的事儿。
余锦年自打认出雪俏就是郑牙人未赎成的那位花娘,便知今天恐怕不只是送月团那么简单,看来一时半会儿是回不去了,索性坐下来,听听雪俏想说什么。
雪俏房间敞向极好,手边就是一扇雕镂大窗,推开窗叶就能欣赏楼下歌台上的舞曲,她就着清茶听了两句,却也不说话。
这茶喝得也忒尴尬了,余锦年只好先开口:“敢问雪俏姐姐,楼下唱的是什么呀?”
雪俏姑娘肌肤胜雪,眼睛很温柔,却是担不住一个俏字的,反而是跟在她身边的清欢更加俏丽活泼,她对余锦年说:“这曲叫连理枝,新排的曲儿呢,年哥儿也喜欢听?”
余锦年单手托腮,看着楼下姑娘衣单裙薄,毫无春心萌动的感觉,只觉得好冷:“这唱的是什么故事?”
清欢与他一同趴在窗阑上往下看,羡慕道:“书生小姐,才子佳人呀!”她撅了噘嘴,苦恼起来,“不过都是假的罢了,这世上哪有那么多两厢情愿,至死不渝?也不是人人都像子禾居士那样好命。”
余锦年好奇:“子禾居士又是谁?”
清欢讶然:“小哥连子禾居士都不晓得?就是当今贵妃娘娘呀!”
她两手捧着腮,与余锦年讲起这桩流传甚广的帝妃佳话。
道是有一位小姐,生性爽朗,文采斐然,某日她女扮男装,捏了个假姓名,去游元宵诗会,竟与一位偶遇的素衣公子比起猜灯谜来,一时比得难解难分,痛快淋漓。二人因此相识,一见如故,遂交了个诗墨之友,便常常相约在文人间的诗文茶会上,以笔交心。
后来机缘巧合,小姐女子身份暴露,公子惊讶之余对小姐一见倾心,小姐自然也早已对他日久生情。二人明明两心相悦,本该就此成就一段佳话,那小姐却计上心来,非要考公子一考,便只留下一首短诗,一个“子禾居士”的署名,便扬长而去——竟是让公子来猜,她到底是哪家的姑娘。
这小姐脾气倒是有趣,余锦年忍不住来了兴致,追问下去:“后来呢?”
清欢噗嗤一笑:“你真是傻!后来,陛下的纳彩制书就宣到了郦国公府上了呀!原来,那公子竟是当今陛下,而那位敢刁难陛下的小姐,如今正是|宠|冠天下的季贵妃——子禾居士,一子一禾,可不正是个“季”字?”
余锦年一愣,纳闷道:“等等,郦国公家姓季,不是姓王的么?”
清欢笑得直捂嘴:“天下人都知季贵妃,郦国公家又怎能姓王?年哥儿,你莫不是从哪个山洞洞里爬出来的小妖怪,竟不知如今哪朝哪代?”
余锦年:……季鸿这个大骗子!
等等,他为什么要骗我郦国公家姓王?
然而鲜有人知,余锦年其实并非余家血脉,只是个被人遗弃在寒冬腊月里的将死孤儿,是养父余衡将他捡了回去,待他关爱有加,一身家学医术也是与他倾囊相授,分毫未有保留。
本以为如此德善之家可以福寿绵长,然而命运之不公却非人力所能左右——余锦年自己刚在医界打拼出了一点成绩,站稳了脚跟,就被诊断出了恶性脑瘤,无论他如何顽强地想要活下去,等待着他的都将是一命呜呼;而他的父亲,一生志在岐黄之术,斐名全国,却在余锦年的病房门口被病患家属失手误伤,倒在了他兢兢业业了一辈子的岗位上。
余锦年就是受此刺激,在父亲抢救无效去世的当晚,也因颅内压过高诱发脑疝而昏迷,最终呼吸衰竭而死。
世人都说上天有好生之德,余锦年至死也未曾看出一丝一毫,可当他抱着遗憾和懑怨闭上眼睛的时候,命运突然强拉硬拽着,将他送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
他不禁想起自己生病前的某一日,因赶时间无心撞倒了一个算命老翁,那老翁跳脚就咒骂他“亲缘寡淡”、“孑身一人”、“孤苦伶仃”……如今想来,倒是都一一应了,真可谓是报应不爽。不过也正因他“亲缘寡淡”,在世上没什么牵挂,所以在哪里生活对如今的余锦年来说真没什么太大的区别,去哪里都一样,如今换了个新世界重活一世,也许对他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而他性格也并非是那多愁善感的,不喜给自己平添苦恼,很是随遇而安,既是老天赏了,又怎能白白放弃?因此经此一遭,他倒是比以往更加释然了,眼下就当是一切归零,重新来过吧!
余锦年纵然是想重操旧业开个医馆,无论如何也要将余家家学传承下去,奈何手头没有本钱,大夏朝对医药之流又极重视其门第,他这样不知出处的毛头小子,想要堂而皇之地开堂坐诊,怕是要被抓去坐牢的。因此,当下顶要紧的一件事,就是攒钱了。
好在上一世,养父余衡为了抚养他单身多年,家中没有女主人,这反而令余锦年练就了一身好厨艺,烹炸煎煮样样精通,闲暇时还会收罗些药膳方子,帮父亲改善伙食、调养身体,这便给了余锦年在这信安县、在这“一碗面馆”里站稳脚跟的机会。
药膳么,既然和药沾着个边儿,也就不算是违背自己心意。
他正这么想着,只听得灶间热水“咕噜、咕噜”的响起气泡,远处又有人高声唤着“小年哥儿,小年哥儿!来碗面!”,余锦年才从怔愣中回过神来,忙快手快脚地兑了一碗杂酱面,给前堂送去。
这么前后跑了几次堂,收了几回账,之前用来做“梳儿印”的面也醒好了。
之后便是擀面,将面团搓成一指长二指并宽的短条,整齐地码在案板上。他忽而想起什么,连忙跑回房中,皱着眉找起东西。
一个穿着鹅黄粉蝶裙的小丫头打窗前经过,见余锦年手里握着把牛角梳,急匆匆地往厨房去,两眼不禁一亮,知道马上就要有好吃的了,迈着两条小短腿哒哒哒地跟了上去。
这牛角梳是那日一个货郎忘记带铜板,留下抵面钱的,徐二娘用不着,便送给余锦年了,还是崭新的一把,此时用来做梳儿印是再合适不过了。不然,总不好叫外面的食客和穗穗二娘吃带着头油的酥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