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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值初夏,烈日高悬。
“特么的!要热死人了。”
常乐抹了一把额头上滚滚冒出的汗水,胖脸通红着吐槽道。
手搭额前,抬头看了看天上的那一轮炽热的火球,眯了眯眼,嘴巴歪了歪,又嘟囔了一下,朝着校园的大门向外走去。
“小胖!等等我!”
一声好像是百灵鸟一般的声音从身后传来,随着一阵脚步声,一道娇小的身影追到了身边。
“豆芽菜!你就不怕热么?跑得那么快。”
扭头看了看身边的丫头,再看了看自己那两百二十多斤的身材,常乐郁闷的说道。
豆芽菜,是他家隔壁的邻居,叫做黄小雅。两人从小玩到大,从幼儿园到高三都是同班同学,称得上是青梅竹马。
两人的家都是距离县一中不远,因为学校的食宿条件不好,经过两人家长的申请,特批回家食宿,不用住校。
县城一中,像他们两人这种不住校的学生很多,不足为奇。
“二师兄!说好了不叫我豆芽菜的。”
黄小雅可不是一个善渣,瞪着一双杏眼,呲着小虎牙对常乐怒道。
“豆芽菜,你还不是一样,说好不叫我二师兄的!”常乐照样瞪着大眼大怒。
真正的说起来,黄小雅只是苗条了一点而已,长得白嫩水灵得很,哪里会像什么豆芽菜?要不然也不会被称为县城一中的校花了。
倒是常乐长得肥头大耳,浑身上下肉嘟嘟的,虽然身高有一米八三,但看上去和“二师兄”有点像。
“哼!”
“哼哼!”
两人对峙了一会,齐齐的哼了一声,随后屁事都没有一样,并排着快步走过了校门前的大道,沿着人行道慢慢地朝着家中走去。
这种情形,两人从小到大不知道发生了多少次,浑然不是事。
一会到了街角转弯处,两人不约而同的停了下来。
“诺!”
常乐朝着一旁的小吃摊努了努嘴,斜着眼睛望向黄小雅。
“又是我请客,哼!”
黄小雅跺了跺脚,扭着小蛮腰走出小吃摊边上,从书包里面掏出十元钱,对摆摊的中年妇女道:“刘阿姨,照旧!”
“小雅、小胖,你们来了。”
言罢,摊主刘阿姨手脚麻利的将两串海带、两串豆腐皮捞起,特意加了一点辣椒,递给了黄小雅。
这个小吃摊,常乐和黄小雅已经光顾了十几年,是熟的不能够再熟了。
不过,常乐家比较穷,而黄小雅家的经济状况稍微的好一点,所以两人约法三章,每个礼拜吃三次撸串,黄小雅请客两次,常乐请一次。
十多年以来,每一份撸串从五毛钱一直涨到现在的两块五,但是两人乐此不疲。
无它,委实是这个小摊的撸串真的很好吃。
常乐站在一旁,望着小摊的各种撸串,吞了吞口水,突然感觉到了什么,眼角的余光陡然发现头顶一道黑影从天而降,连忙将自己的右手向上一抓!
“哎约喂!哪个家伙在乱扔东西?”
一阵剧痛传来,让常乐禁不住惨叫出声。
连忙打开手掌看了看,发现自己的手里有着一枚怪异之极的铜钱,手心鲜血淋淋。
只不过,那个伤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急速愈合着,只是在眨眼间就恢复如初,所有流出的血液都被铜钱吸收,就像是没有受伤一样。
“小胖!怎么了?”
还没有细细的打量一下手中的铜钱,就听见黄小雅的喊声。
抬头一看,这个豆芽菜正拿着四根撸串,一脸惊慌的站在身前。
“没事!”
常乐满脸煞白,那钻心的疼痛已然消失不见。不过,刚刚那飞速消失的伤口,让他惊喜交加,眼神有些恍惚的答道。
“还说没事!你是不是发什么病了?”
看着常乐额头上刷刷流下的豆大汗珠,黄小雅是真的有点被吓着了。
两人从小玩到大,可谓是知己知彼,就算是前几天被人骚扰,常乐为了保护她,和几个社会青年打架,头破血流也没有吭上半声,而刚刚常乐的惨叫声却是那么凄惨,现在脸色惨白,哪里像是没有事的样子?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常乐第一次对黄小雅撒谎道。
虽然他年纪不大,但是心眼贼多,隐隐的感到手中的那枚奇异铜钱不同寻常,于是隐瞒了下来。
“走吧,我们快回家去。”
常乐左手抢过两根撸串,张开大嘴就吃了起来,右手将铜钱往兜里一揣,一边带头向着滨江苑的方向走去。
“吧唧吧唧”
一会的功夫,撸串就被两个吃货三下两下吃了个精光。
“小胖,还有二十多天就要高考了,你可要努力一点,我们说好要一起上燕京大学的。”
两人埋头走了一会,黄小雅的声音有些压抑。
自从高二以来,或许是因为越来越胖的缘故,常乐的精神渐渐地萎靡不振,学习成绩渐渐地落了下来,从班级的前三名现在排到了十名开外。
而黄小雅不但人长得越来越漂亮,就连学习成绩也越来越好,是高三年级当仁不让的第一名。
“放心,我能够赶上来的。”
常乐知道,这个丫头从小到大都有点依赖自己,生怕到了大学两人就分道扬镳了。
两人之间的感情,可以说是这个社会上的一对奇葩,不是兄妹、胜似兄妹,并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
只是,自己已经被确诊为先天性肥胖症,身体和心里都有些颓废,对于学习是真正的有些力不从心了。
拐了个弯,转过了一条胡同,不知不觉的两人就回到了家门口。
这是一个开发区的后面,只有两家独户,有一条胡同进出,分别是常乐和黄小雅的家。
两人都是单亲家庭,常乐的父亲在十年前因病去世,黄小雅的父亲则是在她刚刚出世不久就出了车祸。
或许是同病相怜的缘故,两人的母亲以姐妹相称,互相帮助,将各自的儿女养大成人,付出了诸多的艰辛和血泪。
和豆芽菜告辞,大步走到自家门前,摸出钥匙开门进屋。
“阿乐回来了?快来吃午饭。”
李春华下班回来刚刚做好午饭,就听见大门发出的响声,连忙出来一看,对着常乐柔声说道。
“哦,妈妈,我来盛饭。”
将手中的书包往沙发上面一放,常乐飞快的洗了个手,拿着两只瓷碗就打饭。
因此常乐马上就要高考,很是费神费力,李春华也不管儿子胖不胖,这些天都变着花样的弄了一些好吃的菜,免得常乐的营养跟不上。
“呃……”
吃饱喝足,常乐打了个饱嗝,“妈,你做的菜越来越好吃了。”
“吱呀”的一声,屁股离开那似乎不堪重负的木凳,站起身来,见到妈妈在收拾,于是准备去洗碗。
“阿乐,给妈妈来。”李春华阻止了儿子,“你去书房复习吧,读了十几年书,就看这一下了,你可不要懈怠。”
言语之中,有着浓浓的期盼,更是带着说不出心疼。
自己的儿子一向就十分懂事,只是老天似乎嫌对这个家庭打击不够似的,见到儿子越来越胖,去年带到医院做了个检查,说是先天性肥胖症,把母子二人震得发懵。
不过,常乐非常坚强,不气不馁,一直坚持锻炼,总算没有变成一个废人,和正常人的身体素质差别不大,让李春华稍稍的放了心。
“嗯”
常乐知道,现在的这个时候,做得再多也不如考上一个好的大学重要,那是对妈妈最大的回报。
更何况,他对兜里的那枚奇形怪状的铜钱十分好奇,早就想要研究一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