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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狼族中唯一对C城最熟悉的人, 唐晚荻在见到修鱼彬的第二天就以最快速度帮他购买了所有的物资, 装在一辆不知从哪里弄来的破卡车上。司机是个快活的矮胖子, 三十出头,满面红光,圆脸、尖嘴、笑起来露出一双很大的门牙。晚荻觉得他像只大老鼠, 特别是笑到high的时候,会从喉咙底部发出和老鼠一样“吱吱吱”的声音。
司机自称姓“井”, 从身高、长像来看肯定不是狼族,也绝对不是狐族, 晚荻以为他就是修鱼彬雇来开车、顺便搬运的临时工,于是跟他搭讪起来:“这姓不常见啊, 是井水的‘井’?还是风景的‘景’?”
“都可以,音发对了就行。”那人笑了, 见唐晚荻一头雾水,解释说, “我们不用书面文字。”
晚荻在心里嘀咕了一下,得, 不用说这位也是从沙澜过来的,不知道什么族,也许是鼠族, “那我就叫你井大哥吧。”
“嘿, 嘿, ”修鱼稷与修鱼彬本来在后面搬货, 听到这里, 连忙放下手里的东西一起赶过来,“不可以。”
“啊?”
“请称呼他‘陛下’。”
“陛,陛下?”唐晚荻皱眉,忍不住又打量了他一下。这位“井大哥”除了长相奇特之外、气质上应当属于“憨厚的劳动阶层”。不仅有一双骨节粗大、长满老茧的手,每个指甲缝都是黑的,裤腿上还有两个沾着泥土的破洞,好像刚干完农活,完全没有半点帝王之气。
“这是狸族的西王井涟陛下。”修鱼稷附耳说,“擅长工程与箭术,消灭过很多狐族,为安全起见,不方便在南岳公开他的身份。”
“不用拘礼,叫我井大哥就好。”井涟一脸憨笑地站到路边的土堆上,喝了一口晚荻递过来的汽水,打了一个响嗝,对修鱼稷道,“你发现了吗?这一带有好多柳树。”
大家都点点头,C城号称千湖之城,绿树环绕、湖泊众多、湖畔种满垂柳,唐晚荻自小在城中长大,见多不怪。
“到处都是水声,你听——”井涟竖起耳朵,“汨汨、汨汩……”
“是啊。城里有两条大河,附近很多支流,东边还有个大坝呢。”唐晚荻附和。
“给我十年,我可以把这里变成一座森林……”
唐晚荻愣住。看走眼了,这大叔作风乡土、目光远大、竟然是位环境保护主义者。
井涟指了指远处的河岸,开始用手比划,“那里变成一片湿地。这些柳树、那些槐树都种错了位置,长在这里很多余。等我们的人过来,要么砍掉要么搬走,挪到那座山的对面……”
“那条河需要转个向,先往北流再往东流,这样就可以弄出很多水塘,通过控制水流、植被、我们可以彻底地改变这座城市的地貌……”
“这不容易吧?”沙澜远离人世,里面的族类自然会有与人类完全不同的想法,不过这也太荒谬了吧?荒谬到唐晚荻都觉得好笑了,“这里除了树,还有这么多钢筋水泥呢。您看那些大楼、超市、机场、电视塔都不是一下子就可以消失的呀……”
上午她还在集贸市场唾沫横飞地讨价还价,争取用最少的钱办最多的货。下午货车司机就开始跟她讨论如何荡平C城,将这片土地变成狼族的牧场?
唐晚荻觉得自己穿越了。正想反驳,身后的修鱼稷悄悄地碰了她一下,她立即住嘴。
“这些都可以有,”井涟说,声音果断,仿佛深思熟虑,“我向来不主张无节制地狩猎。狩猎、养殖两手抓,生态才可以更加平衡。”
唐晚荻愣住:“养……殖?”
“对。养殖。你们人类有养鸡场、养猪场、养牛场……我们也可以把一些人圈起来配种繁殖、让他们为狼族服务。”
唐晚荻的心咯噔了一下,想了想,竟无语反驳。看了一眼旁边的修鱼兄弟,发现他们也没什么惊讶的表情,说明这种想法在狼族中普遍存在,当下也不敢硬邦邦地顶撞,毕竟自己也是狼族的媳妇了。既然狼族对人类的文化一无所知,她有义务教育他们:“陛下大哥,狼有狼性、人有人性,都不是那么好圈养的。大家今后要想生活在一起,就要平等互助、和平共处,不能互相伤害。只有携手共进、才能开创美好的未来呀。”
这一段话也不知道是怎么从她嘴里冒出来的,也许是“新闻联播”看多了,一板一眼,特别顺溜。
三个男人直愣愣地瞅着她,片刻,修鱼彬首先笑了:“哇,弟妹好有外交家的风范。”
这可不就是外交么。唐晚荻假装没听出话外之音,继续把话题往和谐、正能量的方向引:“先别着急种树,有时间的话,我可以带你们多多了解C城,看看电影、逛逛美术馆、听听音乐会……欣赏欣赏我们的艺术。”
——艺术可以软化邪恶的心灵,这话是谁说的来着?
“我们也有艺术。”修鱼彬不以为然。
“……”
“大自然的艺术。在沙澜,你可以看到各色各样的狸族大坝、奇形怪状的蜘蛛网、还有织布鸟做的美丽的鸟巢。”
他的声音很动听,在语法表达、修辞运用上都显得比修鱼稷熟练,一些句子甚至是满怀诗意的,“池塘边有好听的蛙声,树上蝉鸣此起彼伏,就连山谷里的风声也充满了旋律。沙澜到处都是音乐。”
“……”
“人类是大自然的一员。当这里变成了森林,就相当于你们回家了,回到自己真正的家……”
不得不说,修鱼彬更懂外交辞令,这话很有煽动性,连她都觉得被打动。一旁的修鱼稷却眯起了双眼,用眼角的余光打量着他。四人中恐怕只有唐晚荻知道这个表情意味着鄙视。
上午在集贸市场,修鱼彬提出让晚荻单独陪他购物,理由是修鱼稷和方雷盛需要去城外接应不大识路的井涟。修鱼稷坚决反对,方雷盛只好一个人去了。在购物的过程中,晚荻对修鱼彬的印象倒是一点也不坏,实际上,如果头天晚上修鱼稷没跟她打预防针的话,她简直对这人产生了好感。
这位“五哥”——据修鱼稷说——是族里唯一的一个完全不靠战绩而爬到高位的人。由于小时候的意外事故,很多人都以为修鱼彬活不下来了,就按族里的规矩把他扔到山洞里自生自灭,而三岁的他以半死之躯在森林里爬了三个月,居然活着爬到了家,尽管只剩下半口气,大家都觉得是奇迹。问他怎么找到的路,说是“森林之神”的指引。族人半信半疑,就连狼王也来过问。固执的长老们决定扔他到更远的地方,狼王不同意,说孩子回来是神的意志,送回去就是惹怒森林之神。这么一说,谁也不敢追究了。
修鱼彬就在自己父母的照料下活了下来,头几年也是隔三差五地生病,最后恢复得还不错。但在老一辈人的眼中,三叔家的老五就是个废人、身子骨单薄、巡逻打架的事从来不找他。
对于族里人的这些顽固的看法,修鱼彬觉得又委屈又不服气,练功比谁都勤奋,想找人比试证明自己,却没兄弟肯接招,连姐妹们都让着他。最后只好拜师学巫。狼族的巫师们都擅长医术,终于渐渐混出了名气。
要说修鱼彬受到高规格的重用那还是最近的事儿。作为一名巫医,他是狼族首先发现僵尸疫情的人,第一时间劝告狼王将染病者隔离起来以避免扩散。可是狼王不听,大家也不愿意,造成了可怕的后果。沙澜疫情爆发后,所有的人都想离开这片土地,苦于潼海水兽不敢跨水迁徙。又是修鱼彬第一个指出潼海水兽也有可能被传染,海路逃生完全可行,事实证明的确是这样。此外他第一个发现了RINO号,这个庞然大物就停靠在蓄龙圃北面的船坞上,狐族的人都跑光了,谁也不会开船。花了整整两天研究上面的按钮后,修鱼彬独自操作,竟然把满满一船的人平安地送到了海的另一头。
说他是狼族的救星也不为过。
所以唐晚荻不明白,既然修鱼彬为狼族做过这么多的好事,又聪明又有远见,修鱼稷为什么还是不喜欢他。仅仅是因为讨厌三叔,恨屋及乌么?
“人类有句老话叫‘有其父必有其子’,我其实特别不信,老爹做的恶干嘛要算在孩子头上?这不公平。”唐晚荻说,“据我看,你五哥人还是挺不错的。”
“我相信的是我的直觉。”修鱼稷说,“比如他说自己能跟死人说话,这是不是扯?如果真能这样,就该知道三叔已经被我杀了。”
“你怎么知道他不知道?”
“至少他装作不知道。”
“有必要装吗?”
“所以才可怕啊。谁也猜不透他怎么想的,他却能用自己的想法左右狼王。”
“说明他有野心。”
“你说得对,他是有野心。”他戳了戳她的额头,“那么请问,是谁在挡他的路?”
一阵沉默。
“所以你还是留在这里比较好,峻榞的事情完了我再来找你。”他用力地搂了搂她,在她的脸上亲了一下,“那里现在是一片战场,到处都是危险。”
“不,我要去。我要跟你在一起。”她将耳朵贴在他的胸口,用手轻轻地摸着他的脸,“死也要死在一起。”
他在黑暗中凝视着她,叹了口气:“胆子真大,越来越像我们狼族的女人了。”
次日唐晚荻带着修鱼兄弟一起购货,过程是愉快的。修鱼彬话不多,却非常礼貌、非常和气。每当她提出什么建议,比如“不要最贵只要最好”、比如“心中有数、货比三家”、比如“优惠最省钱、冲动是魔鬼”……他都毫无疑虑地表示赞同。中午晚荻带着他们去一家韩国店吃了烤肉,席间修鱼彬简要地介绍了一下峻榞的战况,晚荻对战争一无所知,问了几个很粗浅甚至是很蠢的问题,他认真作答,以一种她能听懂的方式向她解释。对修鱼稷也是极尽友爱……甚至有些巴结的意味。
“你知道,六弟是我们修鱼家的骄傲、父王对他期望很高很高。他有个外号叫‘沙澜之星’——”
“我去。”修鱼稷笑了,将杯中的啤酒一干而尽,转头对唐晚荻说,“你五哥也有一个外号,叫‘鬼语者’——听说亡灵经常来找他说话。”
“真的吗?”晚荻好奇地看着他。
“没他说的那么神,有些时候……的确可以。”
“死者——只限于狼族?”
“不啊,什么族都行。”
“小时候我舅妈挺疼我的,她去世好些年了,癌症。”
“她说好可惜……再也不能陪你玩泡泡了。”
修鱼彬的语气很轻,唐晚荻的身子却猛地一震,仿佛被人重击了一般,一时间脸变得煞白。
“你怎么知道舅妈喜欢陪我玩泡泡?”
——那一种很普通的手摇泡泡枪、做成风车的样子。年轻的舅妈在草地上弄出满天的泡泡,六岁的晚荻四处追逐……那是她少有的几件儿时趣事之一。
“我是鬼语者呀。”
她半天没有说话。
“而且,貌似你舅妈生前很爱聊天……”
“……”
舅妈在所有的亲戚中最爱闲聊,旦凡有什么热闹什么聚会她一定会凑过去,不但跟同辈聊,跟小辈、甚至三四岁的小孩也很聊得来,很愿意花时间陪他们玩耍。
见她难过,修鱼稷连忙换了个话题:“咦,忘记问了,你怎么一个人过来了,五鹿呢?”
他忽然低下头,一阵沉默之后说:“去世了。”
“怎么会?”
“我们的婚事是伯母亲自去谈的,但五鹿家怎么也不同意,到最后甚至恶语相加。小晴觉得很对不起伯母,她生病了就主动要求照顾她……很快就传染了。”
修鱼稷记得几天前三叔还跟他提起过五鹿晴,视作他家的准媳妇:“三叔知道吗?”
“没敢告诉他。”
不知为何,唐晚荻觉得一阵心酸。可怜的人,刚刚失去了妻子,接着又失去了父亲……
趁着修鱼彬去卫生间的功夫,晚荻道:“哇塞,修鱼稷,你五哥真的能跟死人讲话嘢。”
“晚荻,晚荻,”他无聊地吸着可乐,嗤笑:“我知道你一直想有个家,想有很多爱你、关心你的兄弟姐妹。这些,我都可以给你,但五哥绝对不是你的家人。”
“我觉得你对人家有偏见,五哥明明很崇拜你。”
“你可以喜欢他,不过不要投入太深。因为我向你发过誓,三叔家不配有后人,修鱼彬已经上了我的死亡名单,我早晚要干掉他的。”
“阿稷——”她看着他,苦笑着摇头。
“我的信条很简单:作一个强者,保护好自己的女人,绝不让她重复我母亲的命运。”
“你母亲……”
“她之所以这么惨,是因为她的丈夫不够强大。”
“你错了。”
“我错了?”
“是因为你母亲本人不够强大。”
他的脸色变了,她从没见过他有这样可怕而扭曲的表情。他用一种奇怪的目光注视着她,一字一字地道:“唐晚荻,不要随便评价我的母亲。她的事,你不知道。”
他努力地控制着怒火,以至于每个字的发音都很僵硬。
她默默地看着他,过了片刻,点点头。
午饭之后,他们帮修鱼彬租了辆车,将货装好离开了。大家约好在城北见,然后一起出发去峻榞。修鱼稷与方雷盛原本打算兵分两路,他们不愿意跟修鱼彬一起走。修鱼彬说狼族的大营不好找,南岳北关的人到处都是,没他带路会很麻烦。再说车上这么多物资也需要人来保护,万一被狐族抢了呢?
“你应当好好地闻一闻家乡的空气。”漫步在街头上,修鱼稷搂了搂唐晚荻的肩膀,“到了峻榞,空气里不是狐毛就是狼毛了……”
她噗嗤一声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