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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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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必胜言出必践,每隔一两天就要拉易飒出去跑个步, 半为助她提高免疫力, 半为展示成功企业家的优良品质:正是因为他说到做到, 且持之以恒, 才能有今日的成绩——希望小辈们看在眼里, 记在心里。
但自从有一次,晚上跑步遇到个打劫的, 被易飒冲上去一脚踹飞之后,宗必胜就有点说不清每晚跑步必要带上易飒, 究竟是为了其他原因呢, 还是为了有个保镖。
这一晚, 晚餐比较丰盛, 人人吃得都有点撑, 所以宗必胜又提起夜跑这茬时, 宗杭加入了,童虹也响应了。
为了照顾童虹, 跑步改为散步, 本来四个人走在一起的, 没多久就拉党结派:宗杭拉着易飒走在前头,童虹挽着宗必胜落在后头。
童虹先还和宗必胜聊点有的没的,公司、理财、政策、八卦,后来不知不觉的, 两人的目光都粘到了前头那一对身上。
易飒不知道发现了什么好玩的, 蹲在路灯下举着手机左拍右拍, 宗杭半躬着身子在边上看,还不时挥着手,帮她赶走被灯光吸引、总往她头脸边撞的小虫子。
过了会,易飒应该是拍好了,举给宗杭看,宗杭也半屈膝蹲下,两手握住易飒的肩头,下巴贴着她鬓角,边看边点头。
不用凑过去听,也知道他必然在说“好看,真好看”,反正只要是易飒喜欢的,或者称赞的,他几乎没说过不好。
童虹感叹:“杭杭小时候啊,我就特别想看到他牵着小妹妹玩,觉得那种两小无猜的画面特别美好,谁知道看得最多的是他抱着玩具跑,扔小妹妹在后头哭……如今可算是看到了,就是模子都大了,不是小孩儿了。”
宗必胜奇道:“那也不是小妹妹吧,我记得飒飒好像比杭杭大点。”
童虹嗯了一声:“大了两岁好像,不过在我眼里,都是小孩儿。”
说话间,易飒站起身,不知道是不是蹲久了腿脚发麻,半撑着身子拿手揉按,宗杭也帮她敲敲打打,好一会儿才又挽着她向前走。
宗必胜看得心里直冒酸水儿,这么多年,没见这儿子帮他捶过腿。
他有点唏嘘:“你说这飒飒,好看是好看,但比她更好看的也多,要说性子多温柔,也不见得,但是咱们杭杭,就爱围着她转,用现在年轻人的话说,跟个小迷弟似的……”
童虹说:“这叫一物降一物,而且我敢说,肯定是你的傻儿子先喜欢上飒飒的,巴心巴肺地往前凑——飒飒这姑娘,是你先对她好,她才会对你好,可怜见的,不知道跟小小年纪就没了家人有没有关系……”
她忽然想起了什么:“对了,你上次带她去查身体,医生怎么说啊?”
宗必胜说:“什么事都没有啊,医生说了,样样都正常。”
童虹皱眉:“是不是你找的医生水平不行啊,飒飒有一次是不太对劲,就是杭杭让阿姨做乌鸡红枣汤那次,我看她整个人都没精神,一张脸白得跟纸似的……你下次多花点钱,或者问问人,找那种有名的医生。”
说到这儿,忽然伤感,眼圈都泛红了:“你说她这年纪轻轻的,万一真有点事,不说别的,杭杭这么喜欢她,得多难受啊。人这命数啊,也不能给来给去,不然,我给她个十年八年也行啊。”
宗必胜没好气:“好好散着步,又在这胡说八道,现在医学的发展是很快的,没准过两年,有什么新药出来,吃两颗就好了。再说了,年轻人要搞对象,老头老太就不要过日子了?你这么大方,十年八年送给人了,我怎么办?我就活该一个人过啊?”
***
步道很长。
易飒玩闹的兴致很快过去了,只挽着宗杭一步一步走,有时会促狭似的去踩脚下的影子,走一步踩一步,有时又像没了骨头,把重量都倚在宗杭身上,拖拖沓沓让他带着走。
宗杭问她:“易飒,你现在开心吗?”
真是隔三岔五就问一次,易飒没好气:“开心开心。”
“比你一个人在柬埔寨的时候好吧?”
“是是是。”
明明都是嫌弃的语气,但宗杭还是听得乐滋滋的,有一种叫做“成就感”的东西在心底滋滋疯长。
他说得没错吧,跟着他走,就是能让她比之前过得更好。
他也学着她,拿脚去踩影子:“前两天我跟丁玉蝶聊天,听他说,安排在三江源的大部分人,都已经撤回来了,只在那留了个小分队。”
易飒嗯了一声:“他也跟我说了,说是实在耗不起,一个月两个月还行,时间一久,那些人就熬不住了,这件事如果真拖个十年八年的,还能让人家十年八年都在那守着吗?”
宗杭叹气:“这对丁玉蝶来说,不是什么好事吧?”
易飒点头:“有千年做贼的,没千年防贼的,事情都过去一年半了,再紧的弦也会松,没办法的事。”
宗杭说:“如果漂移地窟能休养生息个五十年,我们一辈子都会是太平日子……”
他低头看易飒:“你希望这样吗?喜欢这种日子吗?”
易飒没立刻回答。
宗杭心里一动:“不喜欢啊?”
易飒说:“也不是……这日子挺好的,就是有些时候吧,有点恍惚,会想着,自己还是三姓的水鬼吗?”
比如今天,她陪着童虹去做了旗袍,一直泡在各色花样、款式和布料里,给各种意见,说得嘴皮子都干了。
再比如上周,宗必胜在公司做了个艺术长廊,美其名曰要熏陶和提升员工的审美,让易飒选择里头的各类墙面挂画,于是她生平头一次要看什么伦勃朗、鲁本斯、提香、莫奈,决定着他们的复制画作要挂在墙上哪个位置。
水鬼的身份,远得好像是上辈子的事了,偶尔走过镜子,看见里头的影像,想起柬埔寨时的自己以及那只被扔给黎真香喂养的乌鬼,会觉得整个人有点分裂。
易飒自嘲地笑:“人可能就是这样,颠簸得久了,就想过回归田园的太平日子,田园里待长了,又觉得日子腻味,空气平静,不够刺激。”
又问他:“你呢?”
宗杭说:“说真话吗?”
他沉默了一下:“说真的,很多时候,我希望这事还没了结。”
易飒有点意外:“为什么啊?”
“因为事情如果了结了,我们也就这样了,以后,不会比现在更好了,也许还会越来越糟。”
易飒莞尔。
没错,是这样,现在的日子,其实是最好的:感情正炽,躯体未衰。
“但如果没了结的话,或许还会有希望。就像我们之前虽然一次次涉险,但每一次确实是比上一次了解得更多、探知得更多。如果再多一次和漂移地窟对抗的机会,会不会能找到治愈你的法子呢?”
他想了想,似乎又觉得自己太贪心了:“用不着治愈,能帮你多撑几年也行,人就是这样,得了一就想二,我之前想着,能和你在一起,就特别满足了。可是在一起之后,又想要长久一点、再长久一点。”
易飒站定了不动,低头看灯光下两人偎依在一处的长长斜影,聊这种伤感的话题,跟蚊子被蛛丝网住了似的,越挣扎越绝望,不如趁早飞离……
她忽然瞪大眼睛看身后:“哎呀,叔叔阿姨不见了!”
宗杭吓了一跳:“啊,我爸妈呢?”
边说边张皇回头,恰看到童虹和宗必胜踱着步过来。
两人把这对答听个正着,但脚下不停,继续往前走,擦肩而过时,童虹忽然幽幽叹了口气,说:“养个儿子有什么用,还不如飒飒关心我们。”
宗必胜说:“可不是吗,当初还不如养块肉,还能炒碟菜。”
……
***
三江源,夜。
丹增开着摩托车兴冲冲往前赶,车灯在夜色里劈开一道韧直的光亮,而车后座上,搭半爿沉重的羊身。
他是游牧民,前些日子认识了一群搞地质的汉族朋友,那些人挺热情友好的,招待他喝酒,还送了他好多袋装零食,让他带给家里的小孩儿们。
来而不往非礼也,丹增心里一直惦记着这事,想拿对等的礼还,却一直没有能拿得出手的,可巧今儿杀羊,他特地留了半爿好的、肥的,想送给汉族朋友们做手抓羊肉吃——心里一高兴,连等到明天都等不了,赶着黑就来了。
他知道他们驻扎在哪儿,也知道这群人都是夜猫子,绝没这么早睡。
不多时,营地就遥遥在望了,六七顶大帐小帐都亮着灯,帐边停了几辆越野车。
丹增刹住车,一个拎提挺身,把沉重的羊身甩搭上肩,大叫:“哦呀,扎西德勒。”
一般他这么一叫,他们就知道了,还会学着他的语气也叫着“扎西德勒”迎出来,而且,丹增特意扛着羊身,也是想让朋友们夸他有力气、厉害——以前,他在他们面前搬抬重物时,他们也这么感叹过。
没有回音。
丹增愣了一下,侧耳听了听,把羊身搁下。
怪了,怎么好像没声音呢,不应该啊,往常晚上来,这儿可热闹了,他还凑着那个叫丁诚的小伙子的手机看过一部外国电影。
外出勘探去了?不是说帐篷是跟着人走的吗?
遭了狼了?呸,更不可能,他们的装备带得可充足了,听说连什么喷火-枪、电击棒都有,而且这附近,根本也没有狼。
丹增咽了口唾沫,拔出腰间的藏刀,小心地往里头走,一边走一边喊着他勉强能记得的几个人的名字——
“丁诚?”
“姜一通?”
“丁唐?”
……
还是没回音,丹增头皮有点发麻,正拐过一顶帐篷,视线里突然出现了一个人。
蹲着的人。
他吓得一颗心狂跳,猛然抬刀,下一秒又反应过来,忙不迭放下。
终于见着人了。
丹增的汉话说得磕磕巴巴:“我找……朋友,送羊肉……”
他下意识往肩上指,忽然想起羊肉扔在摩托车边,又赶紧往后指:“扔在那里,手抓羊肉,好吃……”
他没再往下说。
奇怪,他来这么多趟了,这个汉人,从未见过。
这是个中年男人,约莫四五十岁,貌不惊人,手正从地上铺着的纸箱壳上挪开——看来他刚刚,是拿这纸箱壳铺盖什么东西,但是地上平平展展的,也没什么东西要盖啊。
丹增说:“你是谁啊?”
那人笑了笑:“我跟丁诚他们是一个队里的,今天才到。”
这样啊,丹增松了口气,又四下看了看:“那……他们呢?”
“临时有任务,都赶过去了,留我在这看着,你过来送羊肉吗?可以交给我,他们要是有谁回来,我跟他们说。”
丹增赶紧点头:“好,好,我叫丹增,他们认识我的,你一说他们就知道了,你是……”
那人说:“我叫丁……”
说到这顿了一顿,似乎有些茫然,又似乎在那一瞬间,有点想不起来自己是谁。
过了会,他面色恢复如常,唇边现出一抹笃定的笑意。
“我叫丁盘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