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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开局一只小萝莉!

作者:相思洗红豆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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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泄露的孢子病毒毁灭了世界,湮灭了文明,然后上亿年的时光过去了,沧海桑田。

    原始森林宛若一头洪荒巨兽,横亘地表,到处都充盈着丰沛的元气,没了人类的威胁,生物们疯狂的繁衍着。

    不知何时起,一种恐怖凶残的物种诞生了,它们每隔四年,就像洄游迁徙的大马哈鱼一样,从极北的冻土圈漫卷而下,直到南边的天涯海角,它们宛若飓风,横扫了沿途的一切,动物、野果、甚至是虫豸,凡是能吃的东西,都不会放过,更可怕的是,他们会疯狂的破坏一切,充满了杀戮欲。

    这些生物踏过的地方,满地疮痍,衰败荒芜,所以人们将这种恐怖的生物称为荒兽。

    世界还是那个世界,可是对于夏野来说,已经面目全非,曾经熟悉的城市乡镇全都不见,被森林山川、河流盆地淹没。

    国家灭亡,法律崩坏,文明断裂!

    现在的人类以先祖为图腾,以氏族和部落的群居形式顽强的生存着,生命渺小,而又伟大。

    一枚枚的火种,正逐渐在大地上点燃。

    荒兽潮爆发过后,会暂时蛰伏,这四年间隔对于各大部落来说,是难得的发展期,他们会将十五到十八岁之间的年轻人丢进荒域,以鲜血生存试炼的名义,进行拓荒。

    荒域就是人类从未涉足过的地方,蛮荒、原始、血腥、充满了各种各样危险的物种,贸然深入,必然是九死一生,但是部落想要壮大,繁衍人口,就必须拓荒,毕竟更多的土地,就代表着更多的生存资源。

    部落中,成年后的男人,可以拥有战士头衔,而经历过三次以上的战斗,为部落流过血、受过伤,捍卫过部落的荣耀后,可以被称为勇士,勇士之上,是英雄。

    在这个生存艰难的后文明时代,生产资料极度匮乏,人均寿命不过四十岁,人口对于部落来说,是一种很珍贵的资源。

    别说勇士,就是成年战士,都不能随便消耗,所以就有了鲜血生存试炼,让适龄的年轻人们进入荒域,作为拓荒的马前卒。

    弱肉强食是根植在每一个部落人心中的准则,哪怕是权贵们的子嗣,也做不成温室中的花朵。

    安逸就是死亡,享乐就是自杀!

    这是每一个年轻人成长中,最重要的生命历程之一,经过了鲜血生存试炼的淬炼,品尝过了痛苦与鲜血,磨砺过了意志和身躯,当他们活着走出荒域时,会成为部落未来的基石。

    其实部落这么做,也是被残酷的生存环境逼迫的,食物太少了,所以弱者要被淘汰,节省下的粮食,就可以用来养育弟弟妹妹们,直到诞生出一位足以让家庭骄傲、对部落有用的勇士。

    当然,巨大的风险也代表着巨大的收益,如果马前卒们可以在荒域中点燃祭坛之火,筑起五大基础建筑,让部落的战旗迎风飘扬,成功立足,那么他们将得到本族部落的大力支持,并且拥有这座新部落的完全所有权,可以得到大酋长的头衔。

    要知道,大酋长这个头衔,代表的就是责任、荣耀、以及权力,是一个神圣尊贵的头衔。

    如果马前卒成功,本族族长会举行盛大的加冕仪式,亲自为他带上大酋长的桂冠,到时候,整个部落的子民都要参加、恭贺,不准缺席。

    走在路上,如果有人对大酋长不敬吐口水,你可以立刻砍下他的脑袋而不会受到任何惩罚。

    城门口,送行的高--潮已经过去了,零零散散的年轻人们没有惧怕,脸上带着兴奋和期待的笑容,踏上了征程。

    夏野看到了一些街坊熟人,招了招手,可是他们并没有回应,而是目光呆滞地看着他。

    “完了,我就说这个涂妆面纹太gay了,一点都不酷!”

    夏野郁闷:“我可是拥有18CM超大鸟的直男,我不要被当成基佬呀!”

    “噗噗噗!”

    菘果笑喷,她知道大哥哥在开玩笑。

    事实上,贫民窟的街坊们并不是因为夏野的面纹发呆,而是他的装扮,实在太让人意外了。

    量体缝制的黑色皮甲,紧裹在身上,将肌肉线条勾勒的纤毫毕现,脚上是鹿皮长筒靴,鞋带系成了蝴蝶结状,两只高度完全相同,腰上是一条三指宽的牛皮腰带,左侧是一个小皮包,鼓鼓囊囊,不知道塞了什么,还有一把形状仿佛狗腿的弯刀。

    右侧则是挂着一把短柄战斧,斧刃形状怪异,只有巴掌大小,前端宽刃,而后端作成了鹰嘴状。

    “这么小的斧头,能干什么?”

    夏老实不理解,带着完全是浪费体力。

    有眼尖的街坊看到夏野的右脚靴筒中,还露着一截缠了麻布的刀柄,不用问,肯定是插着一把匕首。

    除此之外,一把长剑同样用麻布包裹了,斜背在身上,后腰位置,则是横放着一把一尺长的短剑,还有一根比手臂略粗,大概尺长的兽皮圆筒横挂在后腰,也不知道里边放了什么?

    夏野右手缠着缰绳,牵着一匹战马,它的后背上托着一个半人高的兽皮背包,但是和常见的那些不同,大概七、八十公分高,外边缝了好几个小袋子。

    土著们不懂,这叫登山包,那八个是副袋,分门别类,装着不同的东西,需要某一件时,可以快速找到,而不用翻腾整个背包。

    在部落人看来,这就是一个装东西的背包,哪里会懂得它的方便之处,所以大部分目光,都落在了挂在马鞍旁边的弩弓身上。

    一个大大的‘甲’字,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这个不会是夏甲大师的作品吧?”

    “肯定不是了,夏甲大师只为英雄打造武器,别说夏野买不起,就算有钱也买不到。”

    “那是大墨造的墨芜蘅送的!”

    有知道缘由的人解释了一句,顿时引得一片惊呼,夏野这是什么狗屎运呀,竟然被一位机关师看重。

    “肯定是做了面首!”

    因为欺负夏令月被夏野打断了一条手的夏柳眼神中闪烁着畏惧又仇恨的光芒,他不敢报复,只能在嘴上讨几句痛快。

    弩弓旁边,挂着一个箭袋,里面全都是青铜打造的狼牙箭簇,要是让贫民们看到,会更吃惊。

    因为杀伤力变强了,但是太烧钱,在这个青铜就是硬通货币的年代,夏野这么干就是极大的败家。

    “嘁,要是让你们知道大哥哥持有的都是青铜武器,还不羡慕死?”

    菘果撇撇嘴,她听力很棒,所以那些议论声一字不落,全听听到了,她有一种要挥舞武器的冲动。

    之前的粗鄙石锤已经丢掉了,现在用的是墨芜蘅找大匠师锻造的青铜双手大剑,就像门板一样巨大霸气,简直让小萝莉爱不释手。

    狗腿弯刀,战术斧、求生直刀,小萝莉同样有一套,统统都是青铜武器,拿出来,足以晃花所有人的眼睛。

    夏野为了低调,用麻布把大部分武器都包裹了起来,但是弩弓不行,这玩意随时都可能用,缠上麻布后使用太麻烦不说,还会影响精准度。

    “简直是武装到了牙齿呀!”

    左邻右舍的街坊们时常也会见到夏野,但是今天这个清秀帅气又透着一股铁血风的少年,真的是平日里朝自己打招呼的那个病秧子?

    夏野换上了皮甲,戴着兽皮全指手套,脸上的涂妆纹面既像午夜弯月,又似滴血兽牙,透着神秘清冷的气息。

    一头黑发束成马尾状,垂在脑后,发梢偶尔会随风轻扬。

    “尼玛嗨,这小子真会穿!”

    年轻人们打量着夏野,再看看自己,简直土爆了,有一种不想出门的烦躁感。

    夏野用手指勾起戴在脖子上的丝绸三角领巾,遮住了口鼻。

    “妈个叽,好酷!”

    有年轻人嘀咕着,已经等不及要立刻去做一条了,他们从来没想到,只是一块丝绸,居然可以让一个人的气质瞬间飙升。

    “哼!”

    菘果得意的一哼,学着夏野的样子,也把领巾拉了起来,遮住了口鼻,她的身上也穿着皮甲,带着同样的武器,只可惜被那张完整的熊皮遮住了,不然让人们看到,一个小萝莉都有这么好的装备,必然会惊讶一番。

    “走快点!”

    夏野催促了一句,不想被围观了,那块领巾可不是无聊的装饰,而是用来挡风遮土,擦拭汗水,紧急时刻,也能当做止血的绷带使用。

    离开夏城后,夏野立刻加快了行进速度,先去了桃花源,要带去荒域的物资,早就提前准备好了。

    “留下一半草莓蜜饯,其余带走!”

    夏野尝了一下晾晒的蜜饯,很甜。

    “啊呜!”

    菘果抿着嘴,眯着眼睛,细细地品味着果肉的甘美,糖霜的香甜,那种滋味,简直让灵魂沉醉。

    “好吃!”

    小萝莉舔了一下嘴角,像一只等待投食的小狗,可怜巴巴地看着夏野:“甘蔗也带上几根吧?”

    “好!”

    夏野进了岩洞,从木架上搬下一个橡木桶,撬开了盖子,一股淡淡的酒香立刻弥漫开来。

    “葡萄酿?”

    菘果踮起脚尖,伸头瞅了一眼:“啊?这个不会是大哥哥自己酿造的吧?”

    “要不要喝点?”

    夏野笑了,带上葡萄酿,不是为了口腹之欲,而是当做战略物资使用,毕竟这个年代,西域葡萄酿价值千金。

    “那些部落土著应该喝不出分别吧?”

    夏野装满了水袋。

    “大哥哥好厉害!”

    喝了一小口的菘果,看着夏野的眼神,满目都是崇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