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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七章小心,情敌出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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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轩辕烈是在人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走的,当然,跟着他走的还有喜妹这一年来辛辛苦苦种下来的粮食。

    回想起昨日两人相处时自己语出惊人说出的那番话,喜妹此时懊悔的直敲打自己的脑袋。

    明明是关心人的话,怎么自己说出来就好像是人家早点战死沙场,好让自己能多拿些抚恤金似的。

    “哎!”使劲拍打了一下自己的脑袋。

    “喜妹,你这是咋啦?”梅湘凝滋润的喝着银耳莲子羹,看着懊悔不已的小姑子。

    喜妹瞪了她一眼,起身走了,弄的人家摸不着头脑,不知自己怎么惹了这个小祖宗。

    相比于爱情来说,事业发展的还是很顺利的,自从喜妹小规模的开始加工粉条后,现在粉条可以说是已经成了安平镇大户人家相互攀比的标志了。

    虽说是有些夸张,但是因为前面有着王家和张家在前面吊着,人家都以粉条来为宴客的标准。

    无非是显摆一下,自己门道多,本事大呗。

    自从粉条流通之后,喜妹才惊觉自己有多么的天真,就想靠着那么几口大锅,那么点的场地就想供应整个安平镇外加附近镇子的需求,简直是痴人说梦。

    不过,多亏当时听从了赵氏的建议,将三位哥哥收入麾下,要不,自己就是有三头六臂,恐怕也是不能应付那些繁琐的事情。

    想起轩辕烈当时别扭的说,有什么事尽管去找顾志,然后喜妹就十分理直气壮的去找人家了。

    “什么?你说你还要再盖一个作坊?”顾志惊讶出声。

    据他所知,喜妹这丫头不是已经在荒地那块盖出一个挺大的作坊了吗?

    “这不是作坊地方不够大吗?我还想趁着现在势头好,打捞一笔呢”

    喜妹拿出轩辕烈走时给自己扔下的一千两银票,颇为可怜道:“顾叔,您也知道我手里向来是存不下钱儿的”

    话说到这,顾志已经知道是什么意思了,大概也就是这一千两银子是唯一的积蓄了,希望他能省些花。

    忍住即将喷笑的行为,顾志颇为严肃道:“我知道了”

    看着她恋恋不舍的目光,顾志觉得,他的肠子都快要笑抽了。

    忘了说的是,轩辕烈自从知道了喜妹的想法后,自然是哭笑不得,想他一个堂堂的镇南将军,被一个丫头以为是逃兵跑了回来。

    原因还是被饿的,看着她小心翼翼又怕伤了自己的自尊又担忧这情势险峻,硬是将这一年将近一千亩的收成‘奉献’出来,自然是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在心头。

    看着她睁着水汪汪的大眼,不舍的说出这句话,只好将身上带着的银票大半塞进了她的手里。

    这丫头还得寸进尺道:“那个,这银票只是定金,不能算是全部,等你打完仗回来了,剩下的可得给我补齐”

    一席话说得轩辕烈哑口无言。

    虽说是现在他们这的粮食不怎么缺,可是谁知道这拉锯的日子还得过多长时间?所以最好的方法便是多存粮。

    喜妹这一举措还是让人家龙心大悦,所以一个高兴,甩了一千两当做给她的零花钱,不小心让喜妹这个小心眼的丫头以为是粮食钱。

    咳咳,这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嘛。

    日子渐渐的溜走,喜妹除了时不时的写信骚扰一下轩辕烈,这生活过的也是很滋润。

    但是也是有些烦恼就是了。

    前些日子不知道从谁嘴里流传出京城那要打仗了,粮食都比金子贵。

    于是乎,整个安平镇也受了波动,粮价那是长的飞快,现在粮铺里的生意贼好,人们生怕过些日子没粮吃,先使劲的存粮。

    喜妹是知道内幕的,所以倒是没有那么惊慌,但是为了掩人耳目,还是装成一无所知的样子,跟着抢粮大潮一起奋斗了那么一回。

    事后想想,自家种着上千亩的庄稼,虽说绝大部分给轩辕烈运了过去,但是剩下的为防万一,还是屯着不少粮呢,够她一家吃上个三年五载的。

    那自己当时浪费了大把的银子在粮铺那里也不知是为了哪般。

    嗨,只得为自己洒一把辛酸泪。

    可是,这不是最让人懊恼头疼的,最让人发愁的是,这次抢粮风波中往粮铺跑的次数多了。

    一不小心认识了人家安平镇最大粮铺家的小公子,虽说是小公子,也是比喜妹大上了两岁。

    且不说他是不是吃喝玩乐样样精通的二世祖,单凭人家那双勾人的丹凤眼,不知迷倒了多少待字闺中的小姐们。

    可是,这厮大鱼大肉估计是吃惯了,也不知道怎么的脑子缺弦看上了喜妹那丫头,这几天正恬不知耻的往身边蹭呢。

    要说,这安平镇什么时候出现这么一号人物呢?

    还得从这次京城乱了说起,这安平镇粮铺的老板姓董,那是在京城粮食界占有一席之地的董家的分支。

    这原本一家扎根在京师,但这大儿子忍受不了这京城里的尔虞我诈,在吃了几次暗亏后,举家搬到安平镇,并很好的生根发芽了。

    直到小儿子的出世后,在京城的老母亲受不住了,写信到儿子这说是要不全家回来,要不就把这小孙子给她送去,让她有个念想。

    无奈,这董掌柜只好含泪将最小的儿子送到母亲身边,虽说是没了父母在身边,但这在家独大的老太太最是疼爱这孙子。

    可以说,要月亮绝对不给摘星星,呼风唤雨那是一点也不为过。

    这次京城里不安定,所以董家本家只好使了个法子将这老太太并这董少爷送回安平镇。

    也是期望能够保下平安。

    只不过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一来二去的这董家小祖宗竟然看上了喜妹!

    你说这是不是造化弄人?

    要是让轩辕烈知道自己守了好些年的窝边草被不知道从哪窜出来的野猪给拱了,也不知道作何感想。

    董家小祖宗,大名叫做董扬谦,名字是个好名字,但是身上却多了一丝痞气。

    这不,这日喜妹本来是打算去荒地转一圈,看看这手下的那群人加班加点赶出了多少的粉条,不料,却在路中央被人给拦住了马车。

    掀开帘子,就见这厮翘着腿,拿扇子优哉游哉的敲打着自己的大腿儿,那动作,怎么看怎么像是一个流氓。

    赶车的不是别人,正是轩辕府上喜妹的专用车夫,见人这样,只好调转马头想要避开人家,可是,偏偏有人不吃这一套。

    这马车往哪扭,这人也跟着往哪扭,看起来跟玩老鹰抓小鸡似的。

    感觉到路上的行人纷纷侧目,喜妹扶额,这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

    敲打了一下车壁,对车夫道:“请他上来吧”

    如果再不上来,这第二天安平镇就该流传着不知道什么难听的流言呢。

    只见他上了马车后,笑的快要闪花了喜妹的眼。

    “喜妹妹,这些日子不见,我都想你想的入魔了”

    咳咳,说话注意些,外面还有一个通风报信呐。

    喜妹经过这些日子的轰炸,早就不知道脸红为何物了,这会无奈道:“不是昨日才见过吗?怎么就是好些日子不见了?”

    对面那人痛惜道:“喜妹妹这话说的就不对了,所谓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咱们都快有三秋没见了,我能不想你想的入骨吗?”

    额,酸的全身都快起鸡皮疙瘩了。

    “那个,你能好好说话吗?”喜妹抖抖身子,祈求道。

    “我在好好说话啊?怎么,喜妹妹你冷吗?”说完就想拿着他的爪子来抓喜妹的小嫩手。

    “慢着”喜妹打断他的动作,“你说你喜欢我?”

    这她自信没那么大的魅力,怎么能让人像苍蝇一样在身后嗡嗡追个不停呢?

    对面那人有些微微伤心,道:“我以为喜妹妹你早就知道我的心意了”

    喘了口气,喜妹可怜道:“那啥,你说你喜欢我哪点?我改,我改还不成吗?”

    反正只要不时时在她眼前晃悠,就算是让她女扮男装,她都愿意。

    咦,说完这句话后,这人倒是不说话了,难道,这是伤了人家的自尊了?

    喜妹正在为自己方才的行为愧疚,却不料,对面的人突然抬起头,笑靥如花道:“喜妹,我就喜欢你这样,不对,是你怎样我都喜欢”

    虽然用笑靥如花这几个字来形容一个男的有些不大妥当,可是这人真的长得很是阴柔。

    脸上的皮肤比她的还要好,掐一把都快要出水了,这要是生做女儿身,还不知道要迷死多少少年呢。

    可是,偏偏成了一个男的,而且还是喜妹最不喜欢的那类,她能说她最喜欢的是轩辕烈那种皮肤微黑,有阳刚之气的汉子吗?

    “那个,我已经有心上人了,下辈子,下辈子咱们要是碰上了再商量好不好?”被他缠的实在是没办法,喜妹只好这样搪塞他。

    “下辈子?咱们可以这辈子在一起,然后下辈子再在一起啊”董扬谦认真道。

    此时此刻,看着他格外认真的眸子,喜妹真想一头栽在地上,老天,不带这么玩人的撒。

    放着这么一个危险分子在身边,这要是轩辕烈凯旋了,那自己这小命还不被嚼吧嚼吧吞进肚子里去?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