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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为防盗章
可她吃的越多, 就越饿, 那种火烧火燎的饥饿感让她无法自控,让她在荒海之中翻腾起汹涌波涛, 痛苦不已。
她在这样的折磨中放弃了对人类灵魂的屠杀与掠夺,安静地回到归墟龙宫,为了避免饥饿, 龙女再次选择沉睡。
然后她在梦中, 去到了一个世界,像普通人那样长大,还得到了一个人类毫无保留的爱。
等龙女从梦中醒来,才明白,人类的灵魂仅能短暂的充饥,如果真的要体会“满足”,那么只有“爱”才是她的食物。当她懂得了这个道理, 荒海之上, 便会有孤魂飘渺而来,她吞噬他们,去往他们所在的人间,就可以将灵魂消化, 据为己有。如果能在人间找到纯洁的饱满的爱,那么她可以在回到荒海后保持很长一段时间的清醒不必再沉睡。
来到荒海的人类灵魂,都与水有关, 龙女甚至还留下了一个被淹死的灵魂作为自己的仆人, 在她离开荒海之时, 为她看守归墟龙宫。
事到如今,她已经不记得吃掉多少人的爱了。
但这个世界……嗯……龙女也很是苦恼。永安侯的爱散发着腥气,可以料想并非多么美味,可是如果不吃,下个世界她说不定连自己是谁都要忘了!
算了,她从来都不是宁缺毋滥的人,对于食物,龙女向来来者不拒。
龙女是亘古洪荒中,唯一一条盘踞于虚无,享受永久存在的龙。她没有亲人没有同伴,于是她在人间学到了“玲珑”这个词,并将其作为自己的名字。她很快学会了在人间生活的法则,并且认真为口粮而努力。
没有人教授,也没有人引导,玲珑就这样孤独而快乐的生活了下来。她不拘泥于天道,做事随心所欲,除却自己不将任何生命放在眼中,幸而有饥饿为禁制,才让她做事有了些许分寸,不再像刚出荒海时那样吞噬灵魂,肆无忌惮。
现在她偶尔偷偷额外吃几个灵魂,天与地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美丽的容貌来自于天赐或遗传,可美人是需要娇养的,那种生活在粗糙环境中还能保持柔嫩肌肤妩媚情态的女子,便是玲珑都不曾见过几个。她的美丽来自于本身,因为她本身就是最美的龙,她不需要保养也不需要维护就能永久保持青春美丽,人类如何能跟她比?
所以,被冷落了一个多月的初芷,再见到她的时候,玲珑几乎都要认不出来了。
吹弹可破的肌肤和无忧无虑的姿态,是要在奢华的生活中才能得到的。初芷不过是个被夫人厌弃的下人,侯府人人得了夫人的意思,知晓她不得夫人喜爱,谁还会拿正眼瞧她,平日里排挤欺负是小事,初芷那些昂贵的衣裳首饰都被抢走了才是大事。没有了夫人送她的胭脂水粉,失去了佩玉鸣鸾,再加上几十天不得见侯爷,七上八下的一颗心胡思乱想,整个人变得憔悴又苍老,和一个多月前媚态横生的婢子简直判若两人。
原主是真的拿这个自小一起长大的婢子当姐妹看的,但凡原主所有的华服美衣,总是记得给初芷也准备一份,就是原主的父母对初芷也是青眼有加,叫初芷陪嫁,谁知道却把女儿的性命连带灵魂都给赔了,不知道那对夫妻若是知晓真相,会作何反应。
“夫人!夫人奴婢知道错了,求夫人让奴婢回来伺候吧!夫人!”初芷一进来就匍匐在地上,姿态放的极低,她现在别无他法,同房的下人看得她极紧,想三更半夜溜出去找侯爷?没门儿,就连她的一日三餐都有人来捣乱,不是不小心撞到她弄洒了,就是往里面抓把泥土树叶,这段日子初芷过得可不怎么舒服。
她也着实是走投无路,虽然留在夫人身边也会受折磨,但至少还有机会见侯爷,此时此刻能救她的除了侯爷还有谁呢?眼下只盼着夫人还能顾念几分往日情意,瞧在自己卑微的态度上心软饶她这一回。
“知道错啦。”玲珑惊喜地微微睁大杏眼。“那你说说,你错哪儿啦?”
初芷低着头不敢抬:“奴婢错在不该手脚不干净偷拿夫人的玉佩,也不该伺候不周,险些叫热茶烫了夫人,更不该狡辩自己无罪——”
“很好很好。”玲珑感动地放下手里的糕点,亲自起身,弯腰将初芷扶了起来,美丽的眼眸里满是温柔欣慰。“你我自小一起长大,我心中视你为姐妹,若非你死不悔改,我又如何舍得你离开身边?眼下便好啦,你与我认错,我便不气了,日后我们还是照往常一样做姐妹,什么都共享,你说好不好?”
初芷陷入玲珑描述的一片美好未来中,正要点头答应,却突然发现夫人不笑了。她顿时出了一身冷汗,连忙又跪下去,“奴婢不敢!奴婢不敢!奴婢出身卑贱,不过是个奴才,怎么能同夫人做姐妹!还求夫人恩典,让奴婢在身边伺候着,做点活计,奴婢便心满意足了。”
玲珑便又笑起来:“你呀你,真是的,可既然你这样要求,我若是不答应,也显得太不近人情了些。”
她伸出双手,对初霜道:“让你准备的凤仙花汁可好了?”
“回夫人,好了,奴婢这就去取。”
初芷起身站在一边,为表卑微,还微微伛偻着身子。她的目光不由得被玲珑伸出来的那一双青葱般的柔荑所吸引,那是怎样的一双手啊,洁白纤细,娇嫩的仿佛刚刚剥出的嫩笋,不见一丝瑕疵,又有平时的养尊处优,使得她手上连个薄薄的茧子都无。指甲修的圆润整齐,不像初芷,因为总是要做活,指甲一留长,便积满了灰。
她曾经也十指纤纤,染着蔻丹,可现在她的手陈旧而发皱,生了厚厚的茧,又因为总是做重活,甚至还有些许变形。
初霜取了凤仙花汁来,细心地为玲珑涂染指甲,刚涂了一只手,初雪便进来禀报说侯爷回来了。
玲珑察觉到初芷一霎那间掩饰不住的喜色,内心暗自发笑,她以为这是她的机会?不,这是她的地狱。
永安侯近日被摇身一变的爱妻迷的神魂颠倒,每日当差一结束,也不与同僚饮酒作赋便急着回家,人人笑他,他也不以为意。那些单身狗如何知晓柔媚娇妻在怀的感觉,这大冷天的引流水作殇咏,未免也太蠢了。
回来抱着妻子颠鸾倒凤尽享鱼水之欢,难道不比在外头吹冷风强?
他一进门,高大的身躯似是带起一片寒风。玲珑头也没抬,她在永安侯面前就没做过什么贤惠的事儿,原主倒是够贤惠,可惜永安侯不喜欢,他被初芷勾走,不就是因为初芷那一身的瘦马气质。
可瘦马就是瘦马,摆不上台面,如何能与倾国倾城的艳丽相比。
在玲珑这儿,男人跟女人没什么分别,不过是永安侯成了她的备选食物,因此被她允许多多苟延残喘一段时间。她喜欢他英俊的外表和强壮的身体,所以就要维持到她吃掉他为止。至于初芷,她又不吃,便像是捉了耗子的猫,在耗子死之前尽情的戏弄玩耍,将其折磨致死。
眼看永安侯挥开初霜,自个儿在玲珑面前坐下,还接手了初霜手中沾了凤仙花汁的小刷子,玲珑嗤笑:“侯爷真是好兴致,怎么,这些女人家的玩意儿,您也喜欢?”
“闺房之乐,甘之如饴。”永安侯对她的讽刺不以为意,反倒觉得这样的妻子有种别样的可爱。他这双手拿过刀剑,上过战场,杀过敌人,可做这种精细之事却是头一回。玲珑眼一眯,“丑死了,走开,让初霜来。”
初霜正要过来,却被永安侯一眼瞪了回去。这对婢子的凶狠,到了玲珑面前就变成了小意讨好,“莫气莫气,让为夫再涂一回。”
这双娇嫩的小小的手,捧在掌心如嫩豆腐一般,他常在床笫间捏着这双小手舔吻啃咬,如今能好好把玩,哪里舍得放过。
“好啊。”玲珑也是很好说话的。“那待会儿我也要给侯爷涂。”
永安侯:“……”
玲珑的日子终于舒坦了点儿,这种舒坦不仅仅来自她的日常生活,也来自她的眼睛。
废太子有吃有穿之后,逐渐恢复了人样,玲珑撑着下巴看他,内心一片快活:长成这个样子,就是性格再差一点她也喜欢,更何况废太子不知为何突然良心发现,对她十分的温柔体贴,虽然跟个闷葫芦似的不爱说话,但被她调戏捉弄时红着俊脸的模样也十分可爱。
长得好看,有什么不能被原谅呢?
冬日逐渐过去,西祠巷子也逐渐有了改变,曾经长满杂草荒芜一片的院子已经被清理的干干净净,虽然没有什么名贵花草可以栽种,但却开辟出了大块菜园子。破旧的屋子也修葺起来,春日一来,顿时生机勃勃,秋日初至,已是硕果累累。
屋子里就更不必说了,虽然桌椅板凳床板仍然老旧,但用的碗筷,铺的床褥,都干干净净整整齐齐,虽然被套都洗的发白了,可里头的被子却是上好的——玲珑缺了什么就去成王府顺一波,至于她那条缠枝云锦的名贵寝衣,早已被她穿坏,又被废太子改成了抹布。
他身上,是再没有一丝太子的架子了。他甚至亲自挑水浇菜洗衣煮饭照顾玲珑,对她更是言听计从百依百顺,完全活成了一个普普通通的民间男子。
这世上唯有玲珑一人愿意在他满身污秽不堪时留在他身边,所以为了留住这个人,他势必要谋划一些什么。
在西祠巷子的日子安宁而祥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若真是寻常人家,这样活下去倒也没什么不好。可废太子每每看见玲珑,都觉得她应该过上更好的日子。她的美貌不该在这样的地方默默无闻,她应该配上锦衣绸缎玉盘珍馐,住进金屋受世人膜拜。就像是玲珑所说,这个世间,唯独那个真龙天子才能坐的皇位,尚且有资格让她注目一二。
废太子长得可真好看。
“修文!修文!”
废太子听见玲珑在屋子里叫他,忙将湿漉漉的双手在简易的围裙上擦干走进房,她刚刚睡醒,尚且美目朦胧,正娇嗔地望着他:“我的肚兜找不着了!”
听闻她要找肚兜,废太子面不改色,“我给你做了新的,旧的我拿去洗了。”说着转身去将红漆斑驳的衣柜打开,从里面取出一件粉白绣花的肚兜来。经过这几个月的磨练,天资聪颖被众大臣夸赞睿智卓绝的修文太子,连绣花裁衣都摸索着学会了。前几日玲珑不知从哪儿弄来精致的料子,她肌肤娇嫩,他便将布料做成了贴身衣物,还绣上了几只展翅欲飞的蝴蝶。
玲珑歪着头看他从柜子里取出新肚兜,接过来:“可是那件我只穿了一天啊,又不脏。”
“嗯……”废太子语焉不详,“你先换衣服,我出去了。”
活似身后有什么鬼怪在追一样,玲珑看着他的背影,扑哧一声笑出来:“呆头鹅。”他们日日夜夜睡在同一张床上,她毫不设防,他却谨遵礼数不敢碰她,可能是觉得自己如今待罪之身埋没了她,平时玲珑滚进了废太子怀里,他都浑身僵硬,又想抱又不敢抱,生怕唐突。可最近一段时间,呆头鹅似乎也开窍了,虽然仍然没对玲珑做些什么,却敢大着胆子亲亲她,虽然最亲密也不过如此,可玲珑怎么会不知他拿她的贴身衣物做了什么事。
废太子出去后,瞧见已经洗干净挂在绳子上半干的牡丹肚兜,俊脸一红,旋即镇定下来,她什么都不知道,他也绝不会告诉她自己做了什么……
玲珑的早饭很简单,一碗熬的稀烂的米粥,两碟废太子亲自做的酱菜还有一小碗蛋羹。废太子早早起了,她起不早,向来是他吃过了,再做一份她喜欢的。不过最近他又开始折腾自己,又瘦的不成人形,可丑了,玲珑也不问他这是要干什么。
粗茶淡饭清粥小菜虽然也别有一番滋味,却到底比不上山珍海味鱼翅熊掌,尤其玲珑本就深受饥饿之苦,口腹之欲若还要如此煎熬,真和杀了她没什么分别。
龙女的一天除却吃之外,大部分都在睡,她在归墟龙宫的时候,如果没有飘来灵魂,甚至可以睡上很久很久以阻止消化太快。人间虽然烟火旺盛,但玲珑活了这么久,再好玩的东西也比不上美味的爱来得诱人。
她坐在屋子外走廊上的长椅上,这是废太子给她做的,他饱读诗书,涉猎颇广,因而那会儿摸索着做木工,还险些将手指头锯断,最后做出的长木椅虽说粗糙了些,可放上软绵绵的棉花垫子,倒也舒服。玲珑坐在上面看废太子舀水种菜,又掀开咸菜缸子上的石头查看里头的腌菜情况,眼神放空。
废太子一回头看见的就是玲珑这副神游天外心不在焉的模样,心下顿时一慌。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经过这半年多的相处,他的一颗心已经完全扑在了玲珑身上。她高兴了,他就跟着开心,做事也更有干劲,她皱一皱眉头,他就心慌不已,想方设法要她高兴起来。可不管过去多久,废太子仍然担心有朝一日她觉得不耐烦要离开,自己又如何去留住她。
西祠巷子这种地方,太过简陋清苦,她生活在这里,着实是十足委屈。
“玲珑。”他洗了手,擦干净,来到她身边,没有坐下,而是在她身前单膝跪地,双手小心翼翼地捧住她放在膝上的青葱玉手。这双柔荑白嫩纤细,没有一点点茧子,那是他拼尽力气娇养的,可仍旧不够。她住在这里,没有漂亮的衣裳,没有华丽的首饰,更没有妆点容颜的胭脂水粉。
她本可以活得更美丽、更动人。
“你不要生气,我会带你离开这儿的。”他亲了亲她的小手,认真地说。
玲珑懒洋洋地看他,她想要的是废太子的爱,并不会帮他做什么,更不会为他去夺皇位,他自己的事,当然要他自己去做。“什么时候,何时何分何秒?”
“很快的。”废太子见她表情微变,立刻露出笑容,他向来知道她喜爱自己的容貌,也不吝于用这张俊秀的面孔来讨好她。“你暂且忍耐最后一点时间,我一定会让你过上比所有人都好的日子。”
此时此刻,皇位也好,报仇也好,竟然都不再重要。废太子只想留住眼前这个少女,用他的全部。
玲珑看了他几秒,本来面无表情的脸突然露出了灿烂的笑容:“我当然相信你啦,我很想出去的。”她抱抱废太子。“凭什么我们要被这样欺负啊,随遇而安也不是这样的对不对?我还等着你带我出去,让我风光,我好去把嫡姐也欺负回来呢!”
废太子这才放下心来,任他如何谋算,也算不出究竟要如何讨好疼爱,才能叫她对自己的情意更多几分。
此后第三天,宫里便来了人。
这可是西祠巷子里头一回来了宫里的人,还是皇帝的贴身大太监总管江公公!
这位江公公是看着废太子长大的,皇后还在的时候,他受过皇后恩惠,所以皇后不在了,他也一直很照顾修文太子。后来修文太子被废,他想方设法找人多多照拂一下西祠巷子里的修文太子,只可惜西祠巷子这个地方,即便是江公公也不能任意来往。此番收到修文太子给自己递的密信,他自然唯命是从,皇帝果真心软,叫他来西祠巷子,召太子入宫。
“殿下——”
“江公公。”废太子先一步扶住江公公,“我已不是东宫,担不起这殿下二字了。”
“殿下这说的什么话,在奴才心里,您永远都是太子殿下。”江公公抹了抹眼角的泪,“一切都按照殿下的吩咐做了,皇上心里还是惦记您的,否则不会叫奴才深夜来请您入宫——”
“我不去。”
“届时与皇上见了面,殿下您服个软也就——什么?”
“我不进宫。”
江公公惊呆了:“殿下糊涂!此番正是与皇上和解的机会,您怎能——”
“公公不信我吗?”废太子轻轻一笑,眼中却丝毫没有被皇帝想起的激动,他瞎掉的那只眼睛此刻漆黑如深夜,再也没有比这只眼睛更冷的了。“你回去就如实告诉皇上,说罪人修文欲求在此了却残生,没有福分再做帝王之子。”
江公公瞪大眼:“殿下——”
“照我说的做,如果你心中还认我这个主子的话。”
江公公欲言又止,却终究是退了出去。
他回宫后,皇帝正在寝宫等着,见江公公回来身后却没有其它人,顿时变了脸色,再听江公公说废太子根本不愿回来,甚至不愿再承认彼此之间的父子亲情,皇帝勃然大怒,拂袖摔了桌上的茶具,气恼的胸口不住起伏:“反了他!反了他!他竟敢这样说!他竟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