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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我表妹兰兰的师父来了呀,兰兰的师父,你饿了吧,来,我给你拔个胡萝卜挡挡饿。”这个小丫头,可没玉桃挖胡萝卜的动作那么文雅,她猫下身子,两只有力的小肉手,合力抓住一棵大胡萝卜的樱子,用力往外拔。
这湾坑边上的土地湿度大,胡萝卜可以拔起来,要是在比较干的菜地上,那么大个胡萝卜,根本拔不起来。一般是要用三齿刨才行。
尽管这棵胡萝卜能拔起来,却也是要费些劲的,因为胡萝卜的茎是扎入地下的,它那么大,要有50公分长,扎入地下太深了。
“噗哧!”大胡萝卜拔起来了,这棵50多公分长的胡萝卜,粗如小火箭炮,由于戈兰兰的表姐太用力了,惯性一下子让她仰面朝天摔在地上,手里的大胡萝卜根茎朝天,好像她的手中举着个小高射炮,样子滑稽又可爱。
金童和欢欢,都忍不住地,哈哈大笑起来。
戈兰兰的表姐一骨碌爬起来,扑打扑打身上的泥土,然后双手抱着大胡萝卜,走到湾坑边上,蹲下身子,一只手抓住胡萝卜,一只手撩水洗胡萝卜,直洗得胡萝卜上面一点土星也没有,胡萝卜通体红润,晶莹透亮,可能这里肥水足的缘故,同样是金童带来的种子,却比欢欢家的胡萝卜长得还要滋润,仿佛一身灵气向外发散。戈兰兰的表姐洗好了胡萝卜,轻轻地站起身子来,两手握住巨大胡萝卜粗的那一头。右手抓住胡萝卜缨子,左手架住胡萝卜身子,像端着个冲锋枪一样,直直地伸到金童面前,道:“来。大能妖人,用手掰!”
戈家的一家人,除了戈老寿星和戈兰兰之外,其他人还不真正知道金童实际上是那个少年仙人,所以,戈兰兰的表姐称呼金童为大能妖人。
金童明白她的意思。笑了一下,便伸出双手,抓住胡萝卜细的这一头,两人配合,一齐用力。“啪”地一声,胡萝卜掰断了,断茬处形成一个斜角角,胡萝卜的汁水崩出来,打到两人的脸上,清凉甜蜜的感觉涌上两人的心头。
“来,你们俩一人一块,在这土包上坐下。慢慢吃!”戈兰兰的表姐说着,伸出一只手,把另一块胡萝卜递给欢欢。
金童坐在湾坑岸边的一个土包上。欢欢紧挨着金童坐下,咔哧咬一口胡萝卜,津津有味地嚼着,扭过脸来,嘴里一口晶莹的白牙之间全是淡红色的胡萝卜碴,欢欢一边嚼着。一边口齿不清地问道:“金童,这胡萝卜甜不?”金童赶紧用胳膊肘捣捣欢欢的身体。示意欢欢说走嘴了。
欢欢意识到了,赶紧改口道:“牙-嗯。这胡萝卜真的很甜呀!”
小丫头的嘴里,喷出甜甜的气息,不知是胡萝卜甜还是小丫头本来就甜。
“甜,当然甜了,简直甜破了天了,呵呵,你不看是谁种的啊。”金童随口赞道,目的是转移戈兰兰表姐的注意力。
然而,戈家的人,都是机灵鬼,戈兰兰的表姐早就听到了,一双眼睛,狐疑地观察着金童,故意道:“唉,去年有位叫作金童的少年仙人,来村里降妖除魔,结果,他没有把妖族战胜,倒是被妖族打怕了,躲在联盟指挥部里,再也不敢到村里来了。”
金童若无其事地看着戈兰兰的表姐,道:“你说的那位少年仙人,我认识,虽然我是妖人,他是仙人,但是,我们却有着共同语言,经常在一起切磋交流呢。”…
戈兰兰的表姐趁势道:“他叫金童,你叫什么呀,村里不少人都说,大能妖人做了那么多的好事,却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只知道你是外乡妖人。”
金童笑道:“呵呵,没有人问我,我也就不会主动说了,我的名字又不值钱,现在既然你问我,那我就告诉你吧,我的名字叫童金,你没听到刚才我的搭挡叫我童金吗?”
欢欢立刻顺水推舟地道:“是的,他叫童金—童金妖人,呵呵。”
戈兰兰的表姐倒是糊涂了,竭力回想着,刚才这个企鹅一样的少女妖人,到底叫的是金童还是童金,然而,她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出结果来。
“一个叫金童,一个叫童金,真的是好有意思呀!”戈兰兰的表姐道。
欢欢道:“是啊,这个世界上,阴差阳错,巧合奇离的事情,简直是太多了!”
欢欢这一句话,倒引起戈兰兰的表姐心情波动来,禁不住地向西南坟地那个方向看了一眼,然后道:“唉!我的兰兰表妹,离开家一个多月了,这可是她亲手种的胡萝卜呀!”
此时,戈兰兰的表姐,一脸的担忧和难过。
“嗯,这胡萝卜苗苗,其实是我和兰兰一起培育的……”金童被戈兰兰的表姐勾起了对戈兰兰的挂念,禁不住地说了一句。
戈兰兰的表姐,却是觉得,童金妖人,在自己的面前,不断变幻着一对黑眼珠,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戈兰兰的表姐顺口道:“童金,你是一个大能妖人,又是兰兰的师父,能不能把兰兰救回来呀?”
金童一听,立刻沉默了。
戈兰兰的表姐见了金童的脸色,顿时一愣,接着,脸上闪过一丝不自然,觉得是自己弄得兰兰的师父不愉快了。
很快地,小丫头一下子变了面容,把胡萝卜往草地上一放,道:“呵呵,光顾着说话了,怎么就忘了给你们做饭呢!今天你们俩一定要在我的家里吃饭!”
金童自然不好拒绝,笑道:“好的啊,那就麻烦你们了。”
戈兰兰的表姐回家做饭去了,菜地前只剩下金童和欢欢了。
坐在金童身边的欢欢,大大方方地用一只手搂住金童的脖子,把嘴凑到金童的耳朵上,道:“金童,你说,咱们若是在这菜地里施法,让胡萝卜长得格外地大,戈家会不会高兴呀?”
“欢欢,别胡闹啊你!那样,会适得其反!”
金童说着,轻轻地把欢欢的手拿开,攥住她那只小手的时候,感觉得这只小手上都是肉,滑滑的,手背软软的,不过手掌上有几个小硬茧子。
金童对这这硬茧子的感觉很亲切,勾起金童一串串在仙界修炼时的往事。
那时候,金童和玉婉,也是个劳动少年,在仙界辛勤劳动,手上也结满茧子。
金童感受着欢欢身上的气息,仿佛自己真地回到了仙界……
“金童,不是我胡闹啊,戈兰兰是你的徒弟呀,戈兰兰种的胡萝卜,自然是要长得格外的大了,你说是不……”欢欢强词夺理。
“欢欢,你怎么和戈兰兰有点一样,总是爱异想天开?”金童一边吃着胡萝卜,一边问道。
金童的心里,便想起那次和戈兰兰一起种胡萝卜时,金童问戈兰兰为什么读到小学就不读书了,戈兰兰道:“嗯,我爷爷说了,字认得差不多就行了,有个百把十个字,会写名字,会记帐,就够用了,爷爷说,还是学一手种好地的本事,才是正道。”戈兰兰道。
当时,金童听了,心中一阵感慨。农村人,就是这观念啊。其实戈兰兰只说了一半,在好多农村,村民们认为,女孩子学会干活,学会做饭,学会生孩子,嫁人了,会理家,过日子,就算是有出息了。
金童记得,当时自己又问道:“戈兰兰,将来你是怎么打算的?”
“怎么打算?这个问题,难道你还不知道?”戈兰兰歪着个头,反问道。
“你的事,我怎么知道呢。”金童道。
“师傅你是装不知道吧。好,就算你是真的不知道好了,真人不说暗话,那我就直接告诉你吧,将来,我不就是跟你学神仙功夫吗,爷爷说,我也不用学得太多,只要让你满意就行了,到我长大后,就跟你……跟你……跟你过日子,跟了你之后,给你生个大胖小子。……我爷爷盼小子,都快盼疯了。”
“戈兰兰!你……”当时,金童听到戈兰兰这样说,彻底无语了。
戈把式盼男孩子真的都快盼疯了,他要往下传的,仅仅是那把传家宝铜把虎皮鞭吗?
绝对不是的,他真正想要传的,是“代”,是“香火”,是他这个家族的姓氏。
而作为他的最宠爱的小外孙女戈兰兰,所受的家庭熏陶,是找个好老公,天天围着锅台转,为老公做三顿饭吃,天天围着炕头转,为老公焐好热被窝,天天围着磨房转,为全家人碾好大米,磨好玉米面。
这就是那个时代的“三转老婆”。活生生地刻画出一个农家妇女的全部追求。
戈兰兰,小小年纪,在家庭熏陶下,就已经有了这种思想观念了。
当然,戈兰兰的追求,不仅仅是这些。
而现在,戈兰兰却是变成一只狐狸,被困在了西南坟地里……
金童吃了一小半胡萝卜,就吃不下了——这胡萝卜实在是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