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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76章 师父徒弟吃蚂蚱

作者:神龙吞恶虎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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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割过玉米的地里,有一些倒伏的干玉米杆,两人很快拣了一堆,可是,到点火时,戈兰兰却愣住了,哪里有火种啊。

    火种,对于仙人金童来说,实在不难,金童正想在戈兰兰面前露这一手,那边有一个人过来了,嘴里叼着自己用报纸卷的纸烟。

    金童面熟,却一下叫不出他的名字,戈兰兰先开口叫上了:“董叔叔,有火柴不?”

    金童想起来了,面前这个粗壮如油桶、大约40来岁的男人,姓董,是村里的铁匠,也是王汉军的打铁师父。

    而他的外号叫“窝头”。这个外号,却是有来历的。

    村子里传说,他的父亲和母亲,结婚10年无子,有一天,两口子在家里贴饼子,丈夫烧火,老婆巴唧巴唧往锅壁上贴饼子,贴了一圈,为了省火,老婆又在锅里放个箅子,铺上粘布,往上面蒸窝头。

    老婆的左手握住一团和好的玉米面,右手食指和中指插到面团里,两手一掂一掂,很快,一个上尖下圆、中间有圆孔的大窝头就做成了基本形状,但是看上去不很美观,老婆便把两根手指头伸进窝头的洞里,来回抽动,想把窝头做圆一些。老婆的窝头,越看越像她的那个东东,而手上的动作,却像丈夫的那个动作。

    老婆手上的这个动作,丈夫看着看着就来了火,而且这时,老婆胸前。两个更大的窝头也在颤颤悠悠地露出一小半来。

    老婆又是弯着腰的,绷得紧紧的臀部也是颤颤悠悠,大腿根处的内弯,则显露出诱人的曲线。

    年轻的丈夫再也控制不住,也不管老婆正在忙活窝头了。上去一把就把老婆抱住,一掀门帘就到了里屋,把老婆的上半身按在炕上。

    老婆大喊道:“该死的!这是什么时候啊,竟然想干这事,我的手上还有个大窝头啊!”

    丈夫道:“那我就把窝头一起吃了吧!”说着,一把从老婆手中夺过那个玉米面窝头。啪!一下子捂在老婆的那个地方,黄黄的一个玉米面大窝头,把那个地方堵了个严严实实。

    紧挨着,丈夫三下两下脱了自己的裤子……

    “哎呀――该死的!结婚那天,你也没有没有这么大的劲头啊!玉米面进去了。你不会生病了啊!”这两口子,都觉得结婚十年,从未有过的酣畅淋漓,丈夫夫疯狂,老婆也疯狂,两口子配合,猛烈撞击,把自家炕沿上的砖头撞下来三块。

    你说巧不巧。本来对生孩子已经灰心丧气的夫妻俩,这次偏偏就有了,而且生了个大胖小子。便认为这是灶神利用窝头来给自家赐了个儿子。

    两口子十分感恩灶神赐子,但是又不能取名灶神吧,便给儿子取名叫“窝头”。

    后来窝头年龄大了,身体特别健壮,成了村里的铁匠。

    此刻,董铁匠看着戈兰兰俊俏的脸蛋。粗声粗气地道:“火柴?你真是胡闹啊,在刚刚割过玉米的地里点火烧蚂蚱。难道不怕玉米地里着火,引起火灾!?”

    金童想起来了。这个董铁匠,是个愣头青,上次戈把式和张老汉发生冲突时,董铁匠和人打起仗来不要命。

    正因为董铁匠身体健壮,一身豪气,所以村里人便让他负责玉米田的安全,就是看护成熟的玉米地,防止坏人来偷玉米,同时防止玉米地里着火。

    戈兰兰伸手在衣袋里一掏,掏出个上午没舍得吃的小甜瓜,小嘴甜甜地道:“窝头大叔,来,我请你吃甜瓜!”

    戈兰兰长得小模样,本来就人见人爱,此刻又递上个小甜瓜,窝头的地煞脸便松驰下来了,不过依然粗声粗气地道:“你可要小心点啊,别给我惹事!对了,戈兰兰,以后不许叫我窝头大叔,你要叫我董大叔!”

    窝头早就从王老二等人的嘴里,知道自己的窝头一名的来历,所以不愿意别人叫他窝头。

    窝头为人傲慢,就是在全村人现在都刮目相看的大能妖人金童面前,也摆出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姿态,似乎根本不把妖人的异能放在眼里。

    窝头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火柴,递给戈兰兰,眼睛盯着戈兰兰的俏脸狠看了一阵子,然后,边咬着甜瓜,边哼着乡村小曲,渐渐地走远了。

    戈兰兰把柴禾抱到一棵大柳树的荫凉下,划燃一根火柴,将柴禾堆点着了。

    这时候,日头正烈,整片玉米田里,热气蒸腾,不过,大柳树的荫凉下,倒是凉快得很,一群小鸟,从东边村子的树稍上飞起,来到大柳树上,停在树上叽叽喳喳地叫着。

    仲秋大平原的风吹着,一堆火焰,燃得旺旺的,火光映衬着一仙一凡两个少年,却是一幅极美的乡村图。

    明火烧得差不多了,只剩下暗火了,金童和戈兰兰一起,操起从大柳树上折下的木棍,把三串蚂蚱埋入暗火之中。

    不大一会儿,蚂蚱的清香味就从火堆里飘了出来。金童等不及,伸手就要去拨拉发黑的草灰,戈兰兰小手一伸,挡住了金童的手:“师父,当心烫着你啊!”

    戈兰兰哪里知道,这种火,根本不可能烫着金童的手。

    戈兰兰说着,同时用一根小棍,把火堆拨开,里面果然还有很多的火星子。

    三串蚂蚱,此时都被草火烤熟了,串蚂蚱用的玉米葶早已不在,蚂蚱散在了热热的火堆里。

    它们的翅膀也都烤没了,只剩下焦黄焦黄的肉身子。

    金童还是按耐不住,伸手就抓起一只,用嘴吹吹上面的灰,一下便扔进嘴里,龇牙咧嘴地大嚼一通,满嘴在仙界也找不到的乡村小野味的感觉,真是受用极了。

    戈兰兰则歪着个小脑袋,睁着一双亮闪闪的大眼睛,久久地看着师父的吃相,嘴里禁不住吃吃地笑了。

    “师父,好像你多少年没有吃过蚂蚱似的,来,给,这个蚂蚱有籽,保准好吃。”

    戈兰兰拣了一个肥肥的“蚂蚱占占”,递给金童。

    此时,金童的整个身心,已经沉醉在乡村野味的美好感觉之中了,仿佛自己的灵魂,完全和乡村田野融合了,整个心理,心态,感受,感知,渐渐地乡村化了。

    现在的金童,已经把戈兰兰视作自己的人,在她面前,也不客气,伸手把戈兰兰递过来的蚂蚱接过,一下扔进嘴里,这个“蚂蚱占占”,果然口感比刚才那个看上去很肥的大脑袋蚂蚱,还要香得多。

    好东西吃得快,金童只嚼了几下,那香香的蚂蚱就一下到了肚子里。

    “师父,哪有你这个吃法的,要慢慢嚼,蚂蚱才更香,你这个吃法,蚂蚱味全让你吃没了呀。”

    戈兰兰说着,一双小巧的手,把从火堆里挑出来的又一个“蚂蚱占占”,细心地分解开,头是头,腿是腿,身子是身子。

    “师父,这一次,你可要分开来慢慢地吃呀,我娘说过,蚂蚱身上各部分的味道,是不一样的。”

    金童以为戈兰兰把蚂蚱分开后的几部分,一次全部给他,哪知戈兰兰先把蚂蚱的小脑袋递过来:“你先尝尝蚂蚱脑袋的味道。”

    金童依她,接过这个被火烤得有点焦了的蚂蚱脑袋,扔进嘴里,见戈兰兰一对眼睛,监视他怎样吃,便就细心地嚼起来,细心品味,果然,单吃这个蚂蚱头,味道确实不一样。

    接着,戈兰兰让金童依次品蚂蚱的腿、蚂蚱的胸,最后,才准备让金童吃蚂蚱的肥肚子。

    戈兰兰先把蚂蚱的肚皮剥开来,让金童看肚子里面黄黄的蚂蚱籽,最后,右手里捏着这个花生米大小的蚂蚱籽,这可是蚂蚱的精华,当然口感最好了。

    金童伸手,要接过这个黄黄的蚂蚱籽,戈兰兰的小手,却拐了个弯,直接把蚂蚱籽送到金童的嘴唇边上。

    金童一愣,犹豫之中,不知不觉之间,嘴竟张开了,戈兰兰的两个小手指,径直进入金童的嘴里,把蚂蚱籽放到了金童的舌头上。

    还没有咀嚼,一种香香的,面面的,还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一直涌上心头,总之,妙极了。

    金童真不知道,刚刚十二岁的戈兰兰,是怎么懂得这种吃法的,也许是她妈妈教的?

    品着香香的蚂蚱,金童忽有了联想,对戈兰兰道:“兰兰,看来,动物界,奥秘无穷,不光蚂蚱,其他动物,不同的部位,味道也是不同的,比如*,鸡头、鸡脖子、鸡胸脯、鸡腿等等,味道有很大的区别。”

    戈兰兰想想,过年的时候,妈妈炖鸡,鸡的每个部位,味道是不一样,便点了点头。

    金童看着戈兰兰娇美的小身子,笑道:“其实,人也一样啊。”

    戈兰兰眼睛一大,惊讶道:“人也一样?!咱们又不吃人!”

    金童道:“嗯,咱们不是恶魔,当然不吃人,我的意思是,当两个人表示特别亲密,进行身体接触的时候,身上不同的部位接触,感觉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