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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凭空又多了一个长相和张建华一个模样、甚至比张建华还要漂亮些的小胖闺女。【全文字阅读】
而且这样增添一个人口,又不受超生之罚。
张建华的妈妈自然欢喜异常,像待亲生女儿一样伺候这个小萌娃娃。
张家人想,无论是谁,人生在世,必有名字,总不能只叫她小萌娃吧。
张家一族人聚在一起给这个福星起名字,几十口子人商量来商量去,也没商量出个好名字,总觉得这个小萌娃的名字不好起。
最后,张家人决定,还是请那个外乡妖人来给这个福星起名字吧。
和金童在一个联盟的张建华,自然知道如何去请金童,很快就把金童请来了。
张建华来请金童,也就证实果然小萌娃跑到了张建华的家里,金童感觉小萌娃被一阵风虽然不能张建华家这个现象,超出了自己化生小萌娃的仙力。
金童来到张家,看着这个由自己化生,之后却显得神秘的小小萌娃,金童便知道,可能她有着自己所不知道的神秘来历。
因此,金童也很慎重,思索了好一阵子,别出心裁地想了上百个名字,都觉得不能超出一开始就浮现在脑海里的小萌娃这个名字。
小萌娃,原先只是浮现在金童脑海里的名字,别人并没有这个概念,金童将这个名字说出来,张家都觉得好听,也就定了下来。
金童取小萌娃这个名字,其中意思也是和张建华的样子相对称,张建华太巨大了,一个小萌娃,恰恰和她形成鲜明的对照。
张家非常高兴,希冀着从此财源滚滚。
其实金童对这个名字也并不是太满意。因为他知道,这个小萌娃,给张家。甚至给全村人家,带来的绝不仅仅是财源滚滚。
从此。张建华天天喂小萌娃吃饭喝水,这个从地下钻出来的小萌娃,生活方式竟然和常人生活无异。
张建华夜里和小萌娃在一个床上一起睡觉,没事的时候要,就和小萌娃一起玩耍,真是高兴万分。
惟一不足的是,这个小萌娃会笑会点头,会作各种表情和动作。就是不说话,不知是她不会说,还是她故意保持缄默。
不几天,小萌娃这个名字就让村里人都知道了,人人都说这个小萌娃和张建华长得那么像,是不是她天生就和张建华是一对,投胎不成,便借着外乡妖人给的“妖种”,自己从地里长出来了?
戈兰兰家当然不甘心,不过张家又没抢没夺。是人家小萌娃自己跑到张家去的,戈家也就不好说什么了,尽管戈家人心里老大不高兴。
戈家最不高兴的人当然是戈兰兰了。妈蛋,那一阵邪乎至极的大风,果然把小萌娃刮到张家去了。
戈兰兰忌恨老天爷,又怨张建华为什么和小萌娃长得一个模样。
戈兰兰认为,要是这个小萌娃和我戈兰兰一个模样,兴许就不会跑到张家去了。
竟然认为是张建华故意和小萌娃长得一模一样了。
戈兰兰站在自家大门外的一个高台上,远远地望着张家大院,心里恨恨地道:“张建华,你别因为得到小萌娃就太得意吧。你可不要忘了,那个小萌娃就是长在我家地里的。而且是我戈兰兰一嗓子把小萌娃呼唤出来的,等着瞧吧。早晚我要让小萌娃归我戈兰兰所有!”
张建华自从和小萌娃在一起后,大大地改变了张建华的生活状态。
最奇异的是,张建华过去常犯的咳嗽毛病全好了,她来例假后的几年里,常常肚子疼,如今这个毛病竟然也没有了。
张建华独自在西屋居住后的两年里,常常做恶梦,常常半夜吓醒,小萌娃和她在一个被窝里睡觉后,张建华再也不做恶梦了,夜夜睡得非常踏实,特别是,各种各样的美梦多了起来。
张建华从小是个体弱多病的女孩子,尽管在水下帝国里偶然间变成个女巨人,但是老病根还在,小萌娃和她一起生活后,张建华的病根也不见了。
张建华本来智商一般,原来在村办小学里的学习成绩是靠后的,现在她的智力渐渐地超常了,言谈举止之间,显得是一个绝顶聪明的女巨人。
当然了,这仅仅是一个开始,后来小萌娃给张建华带来更多的幸运,当然也带来更多的麻烦。
特别是,小萌娃彻底改变了她的人生,使她彻底告别衣凡间,走向仙途,那就是后话了。
当然了,凡事有利就有敝,全村人都知道,这个小萌娃原本是长在戈兰兰家的菜地里的,而且那时候就在戈兰兰的脚下,现在归张建华所有了,戈兰兰心里能没有想法吗。
本来相差七岁的两个女孩子早就已经成为好朋友了了,现在有个小萌娃之争,于是两个年龄相差七岁的姐妹,心中渐渐地有了一层矛盾。
戈兰兰说,我们俩只差七岁,竟然就有了代沟了。
后来,戈兰兰和张建华这两个曾经最要好的忘年朋友,竟然争斗了一生。
世间万事,皆有因果关系,但是有时候,也会出现阴差阳错的现象。
当初,布局者金童,弄个小萌娃,目的是让她长在戈兰兰家的地里,万没想到,小萌娃竟然和张建华一个模样。
金童原本想通过小萌娃增强两人的凝聚力,却没想到,后果恰恰相反。
而那一阵大风,又把小萌娃弄到张建华的家里,却不是金童所为。
这戏剧性的本身,大概就是有来由的。
金童更没想到的是,他是一个设局者,接下来却掉进了这个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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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日子里,大湾坑里接连出现怪事,特别是有一个女孩子,莫名其妙地,洗澡里不见了,尸体也打捞不到。
尽快破解大湾坑里的奥秘,渐渐地摆上了联盟指挥部的议事日程。
联盟人员,大家一致认为,要想破解大湾坑里的奥秘,必须潜入水下去看看。
金童要和玉婉二人前去潜水探查个明白,这时候,孙天师道:“我们四人也一起去吧!”
孙天师身边的齐修士也道:“这些日子,光是金总指挥忙活了,我们几人,天天打扑克,搓麻将,日子过得太悠闲了啊!”
金童认真想了一下,觉得去大湾坑探查,不宜兴师动众,那样会引起妖族的注意,于是笑道:“呵呵,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我敢保证,受不了多久,应该你们就要上战场了。”
金童和玉婉正要动身,老獾精有些怪异的目光,看看玉婉,再看看金童,道:“一人行,二人从,三人众,此去大湾坑百米水下,不可知因素太多,还是让欢欢一同前去吧!”
老獾精发话,金童自然采纳,再说,多了欢欢一人,也是无妨。
为了不打草惊蛇,三人特意在午夜行动,悄悄地来到大湾坑的西岸,神不知鬼不觉地下了水。
夏天的水温,上面数米范围之内,却是不凉。
三人先在浅水热身,也算是洗澡了。
玉婉本来想过来,趁机帮金童洗一下澡,然而欢欢在旁边,此举也就免了。
非常意外地,欢欢先在水下发现一个大大的耀武扬威的爬行动物,仔细一看,竟然是一只锅盖大小的野生甲鱼。
见到甲鱼,欢欢非常高兴,欢欢开心之余,心里更惦记的是,大湾坑里是不是还有别的珍稀水物。
欢欢过去从未抓过甲鱼,从以前凭空乱想的甲鱼模糊形态,并不准确,到这会的亲眼所见,才觉得甲鱼的样子,有些好笑。
欢欢和玉婉一起,抓了这只甲鱼,继续向前游去,又发现蛇一样的黄鳝,这也是一种可食的水下生物。
别看欢欢游泳技术一般,双臂巨力之大,却是超过玉婉,身体快速游动之中,产生的力道,水生物一样,能迷乱水下的鱼类。
不过,作为地精族,欢欢对于水中的世界,向来胆子似乎比较胆小,见金童在水下那么自如地游动,便急匆匆的游过来。
欢欢游泳速度之快,让金童都是望尘莫及。
玉婉暗自想道,幸好欢欢是一个怕水者,要不然,和欢欢一起干这种事情,真不知会闹出什么事情来。
金童看到,玉婉和欢欢不是游水,而在戏水,女孩子就是这样,见了让她们兴奋的事物,往往忘记自己是干什么的来了。
欢欢手一动,手中出现两条毛巾,帮玉婉搓起背来,还吵闹着金童不要过来看。
对欢欢来说,玩水实在是太有意思了。
这时候,又一连串地,有三个野生甲鱼,慢悠悠地游过来了,它们开始拨弄起欢欢和玉婉的身体来。
欢欢道:“真是送上门的美味啊,把四条甲鱼红烧起来,那可是整整一大锅啊,够联盟指挥部大会餐了!”
玉婉道:“若是弄到饭店去,眨眼之意就可以卖出去,而且可以卖个好价钱。”
今天一下子捉这么多的野生甲鱼,其实是欢欢的独特能力,因为欢欢的身体,有一种天然的味道,会极大地诱引甲鱼。(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