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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番外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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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她也不知道自己从什么时候起,变得像一个钢铁女侠一样坚硬了。

    于莫春接到夏律的电话时,正在公司忙得鸡飞狗跳,只恨老娘怀她的时候没给她多生几只爪子。

    每到夏季,就是永安模特经济公司最忙碌的日子。各色小身板的姑娘们恨不得将自己剥光了来应聘,而那些身材出挑的男孩子们也在兜售着自己有限的青春。

    于莫春看着他们,她知道,青春和美貌是上天赐予人类的最原始的资本。这种资本会成就很多人的万千星辉,但也会让更多人沉寂在这星辰大海里。

    作为一个局外人,她对这些模特圈内的事情看得格外透彻,所以多少有些冷眼旁观的味道。

    夏律就是这些吃青春饭的男模之一。

    于莫春一直觉得他是个孩子,虽然她承认,夏律长得不是一般的好看,有一种介于男人和男孩之间的魅力,但再怎么好看,在莫春眼里他也只是个好看的孩子。

    此刻,这个好看的孩子正对着她高分贝地鬼哭狼嚎,救命啊!

    莫春歪着脑袋夹着电话,面无表情地说,舌头撸直了说话!

    与此同时,她的纤纤玉手正在键盘上挥舞着和财务核对账目,嘴巴还指挥着手下将新合同送往西门总监那里过目。

    夏律一直是款让她头疼的货。她也不明白,自己的生活为什么会同这个男人纠结在一起,扯都扯不清,而且那家伙隔三差五就会给她的生活添点“色彩”。

    夏律慌乱得快哭了,说,怎么办?我手里有个婴儿!

    莫春冷笑,新鲜!不做模特改行做人贩子了?

    夏律说,正经点儿。

    莫春将资料迅速打印出来,眉也不皱地问,好吧,正经。女朋友给生的?

    夏律真要哭了,说,不是啊。是我和四眼妹在街上逛,走着走着,突然有一个人冲出来,将一团东西直接塞我怀里就跑了。我低头一看就傻了,是个婴儿啊!婴儿啊!一个刚出生没几天的婴儿啊!

    莫春微微吃惊,但依旧冷笑,说,那就是一夜情的产物,今儿寻你来了?

    夏律直接疯了,吼道,姓于的,你不帮忙也不要这么埋汰我,我怎么就是那种人了?!我品格高尚、为人道德,你怎么就不相信、不相信、不相信呢?!

    莫春说,闭嘴吧你,花花公子!

    夏律说,我和四眼妹不知道该怎么办,快来救我们啊!

    莫春说,上班呢,走不开。陈总弄死我,你给我收尸啊?

    夏律说,春姐你不来,我就抱着孩子死!

    莫春说,撞车、跳下水道、投海,你好好想想,哪个死法更爽,实在想不出再给我电话,我帮你想!

    说完,她就挂掉电话,埋头去忙手头的一堆文件了。

    在电话那端,夏律则对着四眼妹狂叫,她冷血!冷血!冷血!

    她也不知道自己从什么时候起,变得像一个钢铁女侠一样坚硬了。似乎只有埋头工作的那种辛苦和疲惫,才能让她的人生轻松一些。

    五年前,她背井离乡,来到这个城市。在永安摸爬滚打了四年有余,她在人事部,由最初小小的HR专员,熬到此时的人力资源部经理。

    她抬头,看看桌上弟弟莫帆的相片。

    他在相片里笑得那么美好,仿佛随时会奔出来,冲她走来,喊她姐,挽着她的胳膊,像所有的少年对姐姐那般亲昵。

    遗憾的是,在五年前那个雷雨交加的夜晚,他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少年时代。

    莫春的眼眶微微一红,她不敢去想那个夜晚,那个她那么信任的男子,带给了她最亲爱的弟弟,一场死亡。

    莫春低头,深吸了一口气,以迅速调整自己的情绪。

    可目光触及的,却是那枚用红色丝线系在胸前的钻戒,是那个叫纪戎歌的男人亲手系在她胸前的。

    他那么郑重地对她说:“男人如果送给女人戒指的话,就意味着这一生都不会离弃!把你的心给我吧,我保证一辈子都不辜负它!”

    那个血色之夜后,她决绝地将戒指送还给他,遗憾的是,心却已落在了他那里,再也找不回。后来,她离开C城的日子,却意外收到一个包裹。包裹里是这枚戒指和那根扯断了的红丝线,没有任何卡片,也没有言语。可是,她似乎能看到它主人紧抿的唇,悲伤的眼……

    ……

    思绪如同狂潮,袭来之时,让她好不容易筑起的重重心防毫无招架之力。

    她嘴角弯起一丝嘲弄的笑,自圆其说般安慰自己,瞧,这个城市让人多么忙碌呀,忙到居然忘记了解下这根红丝线。

    嗯,反正是已经忘记的事,不重要的人,就当是个装饰品吧。

    莫春挑了挑眉毛,轻抿了一口助理送来的咖啡,如同加满了血的女战士,开始继续为自己在这个城市的每一口呼吸,战斗。

    下班的时候,她刚走出办公楼,便见苏伯文的车停在一旁。

    莫春微微愣了一下,随即微笑着走过去打招呼,露出平日里难见的小女孩神态,咦,你怎么来了?不是去外地了吗?

    苏伯文是个斯文儒雅的中年男人,正是城市萝莉们心中时兴的叔级人物,有钱,有品,亦有闲。

    莫春认识他,是因为白楚在这个城市的画展正是由他承办的。

    当初别人跟她和白楚说起苏伯文的时候,用的是“投机商人”这种不算友善的称呼,口气是轻蔑的,但却透着掩不住的羡慕。

    苏伯文的哥哥从政,一路坦途,如日中天;他则生性散漫,却也生财有道,借着哥哥的东风,啥赚钱做啥,但也不为钱财所累,所以比大多数执迷于追逐财富的所谓成功人士多了一些超然洒脱。

    苏伯文见到莫春微微一笑,眼角有些许岁月留下的痕迹,却掩不住他迷人的目光,他说,不欢迎我啊。

    说完,他就下车,为莫春拉开车门,仿佛是习惯那么自然。

    莫春注意到了他脚下的那双白皮鞋。

    记得很久之前,夏律参加一个选秀节目,她和四眼妹陪他去选鞋子。在F开头的那一线品牌的专卖店里,夏律看到一双白色的皮鞋时,对莫春私语,这种鞋子……设计师傻了吧……弄脏了怎么办?

    女店员化着精致的妆容,用专业而温柔的语气,却透着傲娇的情绪,说,买咱们这种鞋子的人呀,下车就是地毯铺路,一般很难弄脏的。

    夏律当时差点跟那女店员火并了,结果被莫春给拖了出来。莫春当时还想,你说的那是神,不是人,哪个人不沾烟火尘土?

    直到她认识了苏伯文。

    莫春刚坐到车上,还未来得及同苏伯文说上话,就见夏律怀抱着一物冲了过来,他身后跟着四眼妹钟晴。

    莫春只觉得脑袋突然两个大,但此时的她是女战神金刚般的存在,应付一个夏律还是绰绰有余的。

    没等夏律开口说话,莫春已经走下车。高跟鞋尖细的鞋跟踩在水泥地上,是尖锐对着坚硬。她一把搭在夏律肩上,眉眼含笑,像是温柔的蛊惑,说,你是不是要说,咱儿子饿了,我该给他喂奶了?

    夏律的话被生生憋了回去,他的嘴巴直接张得跟吞了个鸡蛋一般。苏伯文在一旁饶有兴致地看着,一副波澜不惊的模样。

    夏律是个很受小女生拥护的男子,大概是太多女孩子对他要死要活的追逐,导致了他霸道强势的性格,于是他总是一副“我就是尼采,我就是太阳,我就是世界之王”的姿态君临天下,仿佛“天下女子皆我妻”。

    年轻的男孩自认为没有女孩子能逃脱自己的掌握,在男女关系中,他永远处于主导地位,仿佛被调戏、被挑衅、被搞得哑口无言的永远是那些追在他屁股后面的姑娘们。

    很显然,于莫春不在这些女孩的范围内。

    对莫春是爱,还是一场追逐,连夏律自己都不清楚。

    莫春上了苏伯文的车,只剩下夏律和四眼妹傻傻地留在原地。

    夏律醒悟过来,追着车跑去,恨不能捞起啥东西摔到苏伯文的车上。他骂道,你就是爱钱,爱他的那些臭钱!

    四眼妹赶紧跑上前挡住夏律,唯恐他将怀里的婴儿当石子扔出去。

    02城市的夜晚,我们该用什么抵御思念?

    城市郊外的夜晚,灯火明灭。一朵朵光亮,或妖艳,或凄凉,似乎是于这世间寻不到伴侣的魂。

    在茂密的树木掩映之下,是一栋灯火辉煌的别墅。书房厚重的紫楠木门,将大厅之中亲朋宾客的喧闹嬉笑完全阻隔掉了,房中只有两个男人高挺的身影。

    张志创斜靠在巨大的花梨木椅内,唇角啜笑地看着手中的酒杯,红酒潋滟,如他不日将至的婚期。

    纪戎歌背对着门,静静地环手站在窗前,眉心微锁,看着窗外的院灯,正在思考着今天上午发生的事情,有些出神。

    今晚是张志创的婚前单身Party。

    他年纪轻轻,便已是三级警督,这也是凭借了他父亲多年累积的良好人脉。不日他将迎娶的女子,据说是最高人民法院某副院长的千金,苏泽。当然,这个婚姻,更是他父亲为他人生所重重筹划的一笔。

    他年少轻狂之时,同父亲的关系也曾剑拔弩张,势同水火。他极其看不上父亲的此类行为,认为这很俗套。只是后来,渐渐地,在社会中他也被磨去了那些棱角,适应甚至可以说习惯了这种现实的活法。

    他细细看着手中的那杯红酒,仿佛看着满身金光的未婚妻苏泽,更像是看到了他青云之上的未来。

    此刻,他也说不清自己的内心到底是快乐,还是不快乐。

    他也曾单纯地爱过一个女孩子,只是,在她遭遇到地狱般的伤害之时,他做了逃兵。

    这些年,他偶尔会想起那个叫麦乐的女孩。

    当然,对于男人来说,他们会念起某个女人,不一定是因为还爱她,忘不了她,更多的可能是因为残存的良知导致的不安。

    很显然,张志创对麦乐,是后者。

    张志创冲纪戎歌努努嘴,说,哥们儿,你……就没打算把自己的终身给定下来?

    纪戎歌没回头,说,你自己一个人吃了春药,就得全世界都跟着你发情?安静地结你的婚!别操心我。

    张志创起身,说,唉,关心你,还不让说。

    纪戎歌转身,笑,等啥时候离婚,哥们儿帮你打官司。

    张志创直接被噎住了,说,你啊……

    纪戎歌立刻拍拍他肩膀,说,唉,我这也是关心你。

    张志创:……

    这两人的情分是从年少时便开始的,文明一点的说法,是过命的交情,俗一点,那就是蛇鼠一窝。

    情分到了这地步,一般就是互损。

    张志创问纪戎歌,要不,咱俩晚上去“夜潮”玩儿?也不知道以后有没有这种机会喽。

    纪戎歌冷笑,省点儿力吧!省得洞房撑不住,又不能搬救兵。你不介意儿子是不是自个儿的,你爹还介意孙子是不是自个儿的呢。

    张志创说,滚滚滚滚!

    ……

    夜,渐渐在俩男人的互相调侃中加深了。

    纪戎歌离开的时候,张志创突然开口,说,喂!你不是还没忘记……她吧?说到这里,他的声音小了下去,仿佛自言自语,唉,都这么多年了……

    纪戎歌愣了一下,说,啊?啥?

    是的,并非伪装,他确实没有回过神来。

    男人之间,不像女人的闺蜜之间,时不时地念叨一下过去的人和过去的事,几圈眼泪,一番欷歔;男人总希望自己表现出来的是硬若磐石、坚不可摧。

    张志创狐疑地看着纪戎歌,说,你……不会真忘了那女人了吧?

    纪戎歌没说话,耸耸肩,表示自己真不懂张志创在说什么。

    张志创走上前,怜悯地看着纪戎歌,那眼神恨不能将他的心脏挖个透彻,看个明白。他说,装!你就装!哥懂,过度的坚强就是脆弱最后的堡垒。来!装不下去了,就来哥这有力的臂膀上痛哭一把吧!

    纪戎歌面无表情地看着张志创,半晌挤出一个词,神经。

    张志创继续嬉笑,说,你就装吧。你……不是……还……帮她……照顾……那谁……吗?你不记得你帮她照顾……那谁啊?

    纪戎歌正色看了看张志创,说,那谁?

    张志创叹了一口气,有些艰难,却极力表现得很无所谓,问,那……谁……她……她……她还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