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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衣男子活了,这本应该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情。然而,此时众人脸色铁青,神情之中流露出万般厌恶,好像极怕对方似的。尤其是孙长空,他的处境本已不妙,如今见到大家再次陷入险境之中,不禁内心焦灼,如有万虫蚀体一般。现在他已不能再希望寄托在这帮人身上,想要顺利腾出这里,只能靠自己。
“我就不信,凭我这么个大活人,还斗不过你这两根衰毛,无二真经图,给我显威!”
一念之后,一道雄伟鹰影赫然笼罩在孙长空身体之上,预示着死亡的黑色灵气顷刻间涌上他的四肢百骸,身上数以亿计的毛孔之中也都散发出这种异样的气息。缚于身上的丝绦虽然坚韧无比,水火不侵。但一经接触到这些来自异世之物,但立显疲态,原本富有弹性的线体随即纷纷软塌下来,孙长空几乎没费什么力量便从里面挣脱了出来。不时,那些丝线之上已经燃起了漆色的火焰,眨眼的工夫已然全都消失不见。
“哎呦,没想到这玩意刀剑不忌,居然害怕我体办的灵气。好好,既然这样,我就不客气了。”
黑云似乎意识到了孙长空计划,同一时间不下于十道云柱已经将他死死锁定。刹那间,他已被逼在了一个狭小的角落之中,之前出现过的云手如同噩梦一般再次袭来。
“嘿嘿,既然知道了你们的弱点,你以为我还会怕你们吗?真是太天真!”
孙长空凭空一指,一道黑光随即爆射而出,没入到那些漆黑色的云柱当中。同样是黑色,无二真经图的黑色灵气要远远强于这些黑云,几次电光闪过,那些本来雄纠纠的云柱便像失了魂似的,登时四分五裂,化成一团才烟雾,相继消失在空间之中。
就在这边稍稍取得了一些优势之时,另一边的战场之上却是一番截然相反的景象。
红衣男子,佝偻着身子,双臂软塌塌地搭在两侧,无光的双目注视着眼前的几人,他们可都曾是他的好兄弟,好战友,然而如今却已兵刃相向,大战一触即发。
冯焱阳仍不死心,大声呼喊道:“大哥,你快醒醒,我是老三小焱子啊!你怎么把我给忘了啊!”
他已是一个年过半百的迟暮之人,然而此刻却显露出一二十岁时候的神态,活泼而又激动。他不知对于对方的死而复生,自己该是高兴还是难过。刹那间百感交集的冯焱阳竟是壮着胆子走到了自己大哥的身前,希望借此来唤醒对方的神志。然而他的脚步刚来到红衣男子近身的时候,一道风刃陡然跃起,迎面直劈他的天灵。
冯焱阳早有准备,一道金虹重剑豁然拔出,咔嚓一声正好抵在那道凌厉的风刃之上。接招的同时,他的脸上尽是骇意,不因为别的,只因为这那道风刃的始作俑者正是红衣男子。
他的名字叫李红裳。
作为五阳之首李红裳以“红”为自己的生命标识,他的衣服,靴子,床单,帷帐,哪怕是一块随身的手帕,佩剑上的剑惠也都都是同一种颜色。李红裳一身以红为伴,除了修行之外,大多数的时间全都浪费在了这些无关紧要的小事之上。不过在他看来,这都是极为值得的。因为只有让自己的脸前浸满赤红之色,他才能感觉到人间的温暖。
李红裳是一个极度缺乏安全感的男人,因为这个好几姑娘都离他而去,埋怨他不算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不过,这也不是与生俱来的。
幼时的他曾经遭遇过横祸,父母二人带着他往外城逃荒,半路上遇到一波凶狠的劫匪,非但抢了他们仅有的资产,而将两个大人当场宰杀,只留下了不足十岁的李红裳。当时的节气与现在相差不多,也是入冬不久,天气转凉。眼看着父母死在自己的眼前,他竟不知该如何是好。很快,夜色渐浓,天地肃杀,李红裳不处可去,只得守着父母的尸首点起了篝火,他在这边,父母尸体就在那边。隔着火光看去,二人身上的印迹显得异常刺目,从那之后红色便成了他的痛,也成了他摆脱不掉的梦魇。这种若即若离的微妙感觉让他与红色结下了不解之缘。为了克服这种心理的恐惧,李红裳干脆给自己更名改姓,就连生活起居之中也都是这种颜色。他这么做的目的,一是为了让自己适应这种情景,二是不让自己忘掉深仇大恨,它日好手刃真凶。
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三十岁的那年,李红裳遇到了他做梦都想见的人,那是三个残障人士。年纪最大,皱纹也是最深的其中一人,双腿齐膝被斩,只能靠着一个简易的破旧木轮车保证自由行动。
微胖的那人,混身生满烂疮,长得就好像赖蛤蟆一样,肚子身的肥肉一圈包着一圈,看起来着实恶心。
最瘦的也是最年轻的人,可以看出当年的他还有几分风采,只是岁月无情,时光荏苒,已经令他华容逝去,毛发稀疏,畸形的身体向前躬着,背上却长着一只肉疙瘩,好像一头骆驼一样。
在别人眼里,他们或许只是三个出身卑微、命运悲惨的可怜人。可李红裳一眼就已看出,他这几人就是当年劫杀自己父母的土匪。瞬间,积压在心中数十年的仇恨轰然涌入心头,他甚至不用动手,单用目光灼烧,就能将三人化为灰烬。然而,看到他们三人乞讨时候的可怜相,他竟然心软了。多年的时间冲刷已经让他心中的仇恨变得淡薄了许多。他不想动手,他怕这些人的血会弄脏自己的手和剑。
然而接下来的李红裳做出了一件让别人想破脑袋都不会料到的事情。他快步走到三人的面前,欣然邀请他们共尽午餐。
平日里连肚子都喂不饱的他们,哪里有机会下馆子,如今有人主动请客,三人自是高兴得不得了,一边对李红裳千恩万射,一边相互扶持着进到了不远处的一家饭馆之中。
饭馆规模不大,只能容下九张桌子,而他们四人则坐到了正中间的那张边上,这让周围正在享用的食客们颇为不满,不一会儿已经走了大半,临行之际还不忘骂上两句。
三人怕对方的言语惹怒了李红裳,使对方扬长而去、宴席泡汤。于是他们连忙安抚,都能想到的好词好句都快说尽了。然而,李红裳却不以为然,点了满满一桌子的美味佳肴,款待他们三个人。
三名乞求风卷残云地将桌上的饭菜收拾得干干净净,这才心满意足地准备打道回府。谁知就在临行之际,李红裳居然还给了他们一些银雨,并建议他们换个生计来做,拾嗟来之食总不是长外之策。他们三人漂泊无依了三五年,期间没有一个向他们伸出援助之手。眼下,居然受了一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这么大的恩情,自然感到莫名,于是便将自己曾经犯下的罪过一一道出,希望得到宽恕。而李红裳却是没有责怪他们,而是大笑了几声,随即消失在街道之中。从那之后,他再也不怕什么红色,但这也不能成为他心迹习惯的理由。于是,他从“惧红”,变成了“爱红”,到了最近几年已经达到了“痴红”的地步,修为更是一日千里,剑法鲜有敌手。可谁成想,今天他们几个竟会遭遇此等劫难,自己更是不幸身亡,魂归天际。然而,现在出现在众人面前的究竟是不是他呢?
冯焱阳的感觉绝不会出错,对方虽是形同行尸走肉,但一身的功夫却还是李红裳的。既然这样,眼前的这个人岂不就是自己的大哥?
他虽然高兴,却又一点也笑不出来。因为,一旦出招的是自己的大哥,那他的情况就着急不容乐观了。
因为,李红裳的修为要在他之上,而且高得不是一星半点。
虽然只是一道简单的气刃,但在冯焱阳的眼中却是堪比惊涛骇浪,比自己同时应对二十名快刀手还要来得可怕。他的金虹重剑虽然笨重无比,但在强大劲力的作用之下,还是形成了一道弓型的圆弧。一边是冯焱阳的四方大脸,一边是重如千钧的恐怖的剑气,生死存亡全在一念之下。
眼看对方就要支撑不住,郭义阳再也按捺不住,先于其余二者挺身来到战场中心,独有一只右臂在此时竟强过神力加持,漆色黑剑径直穿过那道强劲的剑气,后者随即化风逝去。
因为剑上的力道猛然泄去,闯焱阳忙不择乱,身体随即向前张倒而去。而与此同时,他分明见到一只红衣的靴子奔着自己的面门直踢过来。还未中招的他已先不由得哎呦了一声,接着整个身体便向后仰倒了过去。
见此情形,郭义阳立即向对方的身上看去。只见郭义阳的那张宽大的面庞已尽是血迹,原本挺拔的鼻梁骨已经向内凹陷下去,乍一眼去着实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