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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锦文睁开迷蒙的双眼,她翻了个身,又顺势在床上用力的伸了个懒腰,然后眨巴眨巴眼睛,再随意的仰躺在她的小床上。
真舒服呀!她感觉身体的每个部位都在这个明朗的夏日清晨里重新精神了起来。
学校放暑假了,就在昨天,苏锦文用了整整一天的时间赶路,先从北京乘坐三个小时的飞机回到CD然后又乘两个小时的汽车回到她们县城,最后再从县城乘坐两个小时的班车回到苏家镇,再从车站走二十分钟路程,这才回到了位于苏家镇中心校教师宿舍大院的家里。
一路上的舟车劳顿,让苏锦文全身像散了架一样疲惫不堪,不过人年轻就是好,再怎么疲惫,只需倒在床上这么舒舒服服的睡上一大觉,就什么问题都没有了。
苏锦文慵懒的躺在床上,睁着一双大眼睛东一瞧西一看,看着卧室里熟悉的一切,看着那书架,那书桌,还有那贴得满满当当的一墙奖状,这里所有的一切,无不让苏锦文感到惬意和满足。
自从初中毕业去县城读高中至今,苏锦文呆在家里的时间就很少很少了,其实苏锦文还是很想念这间小屋的,因为它是那么熟悉和温馨,这间小屋,见证了苏锦文成长历程中经历过的所有骄傲与荣耀。
苏锦文,北师大哲学系研二的在读研究生,虚岁25,土生土长的苏家镇人。
六年前,苏锦文以文科623分的好成绩,考上了北京师范大学的思想政治系。
这可是苏家镇人自恢复高考以来,考出的最好成绩。
才女啊!当地人说起苏锦文,没有人不竖起大拇指的。
苏锦文的父母都是苏家镇中心校的老师,父亲苏世元是初中语文老师,写得一手好书法,在当地也是颇负盛名;母亲段英是初中英语老师,为人低调温和,在当地也是口碑极好的;这苏锦文呀,从小就聪明伶俐,尤其在读书这方面简直表现出了极高的天赋,小时候苏锦文要是在考试中得了第二,那在苏家镇,就没有人能得第一了。
所以,在这个小小的苏家镇,苏世元一家尽管清贫,但也算是当地响当当的书香门第,德高望重的。
以往的暑假,苏锦文一般是不会回来的,一是因为那些年她还狂热的爱着北京,所以根本无心回来。二是因为每次放假,她都会给自己安排各种勤工俭学,所以她也没时间回来。
而这一次,苏锦文回来,不为别的,主要是因为发小方芳要结婚了,婚礼就定在7月9日,农历6月初6,这是个吉祥的好日子。
方芳和苏锦文是邻居,两人从小一块儿长大。方芳的父亲方耀也是苏家镇中心校的老师,母亲是学校食堂的零时工。小时候的方芳有点儿胖,脑瓜子也不怎么灵活,学习成绩很糟糕,不过方芳的性格活泼,喜欢唱唱跳跳,所以初中毕业的时候,在父母的安排下勉强去读了个幼师,就在苏锦文高中毕业那年,方芳就幼师毕业了,如今在苏家镇幼儿园成了一名正式的幼儿教师。
别看方芳小时候长得胖,可是长大了的方芳居然还颇有几分姿色。大圆脸,大眼睛,一笑起来,圆乎乎的脸上两个大酒窝。她皮肤白净,身材高挑,全身肉嘟嘟的,很丰韵喜庆的样子。
苏锦文听段英说,这方芳要嫁的人啊,叫景山,据说景山是个成功人士,就是很有钱的主。不过他具体多成功,到底多有钱,段英好像也没搞清楚,当然了,她本身也不太关心别人家的这些事情。
苏锦文回来的第二天,方芳就亲自到她家里来问候她了。
方芳来得时候苏锦文正在家里睡午觉,那芳芳还是和小时候一样,总是人还没到声音就先到了,她那大嗓门老远的就把苏锦文给叫了起来,当她们俩在门口这么一见面,方芳马上就扑上来一把抱住了苏锦文,说:“锦文,你真的想死我了。”
锦文抱着方芳,还是像小时候一样,只是笑,却不说话。
两个人手拉着手去到沙发上坐好,方芳又说:“我知道你要回来,可你怎么也不提前给我打个电话,你告诉我一个准信的话我也好来车站接你嘛。”
苏锦文说:“知道你忙所以就没敢打搅你。”
方芳娇嗔的说:“嗨,就咱俩的关系,你还客气什么,我跟你讲哦,我买车了,所以方便得很。”
苏锦文听了脸上露出淡淡的微笑,说:“哦,真的?早知道真该给你打个电话的,昨天可真把我累坏了。”
方芳一听锦文说累坏了,马上就作出心痛的样子说:“哎呀,都怪我。”
苏锦文笑着说:“没事,这不平安的回来了吗?”
方芳听了便殷勤的说:“现在好了,以后你去哪里就告诉我一声,我送你,我跟你说哈,千万不要跟我客气!”
苏锦文笑着说:“行!”
方芳接着又说:“其实我都不在乎买这车的,都是景山的主意嘛,非要给我买,这不,就上个月才买的,迷你库派。”
苏锦文的脸上看不出喜乐,回答道:“哦!”
苏锦文微笑着看着叽叽喳喳的方芳,心里却并没有把她说的话当回事,心想不就是买车了吗,非要在我面前嘚瑟一回!
好朋友多年不在一块儿,两个人早已朝着不同的方向发展起来,如今的苏锦文是越来越有大城市里读书人的气质了,知性,文雅。而方芳,却越来越具有地方特色了,呱噪,闹腾。在苏锦文的眼里,今天方芳的打扮,也不敢恭维:一身大红的连衣裙,脚上一双同色系的细高跟凉皮鞋;脸上画着浓妆,也粘了假睫毛,搞得一双大眼睛更加的扑闪迷离;还有那头发,夸张的挑染出红、绿、紫三种颜色来,因为天太热,所以方芳就把她那长长的卷发在头顶上束成了一个髻。她实在是太艳丽了,乍一看,像只火鸡。
苏锦文看着喋喋不休的方芳,心里却在想着钱钟书在《围城》中说过的一句话:“生平最恨小城市的摩登女郎,落伍的时髦,乡气的都市化……”苏锦文在想着这些话的时候,脸上便露出了一份忍俊不禁的的神情。
回头看看苏锦文的打扮吧,和方芳比起来,确实朴素多了。这天苏锦文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加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七分裤,脚踩一双人字拖,头上的齐肩短发随意的用橡皮筋在脑后束成个马尾,一副简简单单的样子。
当然,这也是苏锦文惯常的打扮。
作为学生的苏锦文,一直都是很简朴的。
其实苏锦文长得也不错,虽然谈不上有什么惊艳之美,倒也是白白净净秀秀气气的,一副邻家女孩可爱的模样。
这时候段英从卧室里出来了,看见方芳高兴地说:“哟,准新娘子,怎么有时间到我们家来呀!”
方芳不好意思的对段英说:“阿姨,是我吵着您了吧,我总是改不了这大嗓门的习惯!”
段英说:“怎么会,阿姨就喜欢你这种活泼的性格,看看,你来了家里都热闹多了,不像我家锦文,总是闷不吭声的。”
方芳听了就呵呵的笑,说:“才女都是这样文静的,锦文你说是不是呀?”
苏锦文笑着说:“去!”
然后段英又问了些关于婚礼准备的情况,方芳都一一作答。
三个人在客厅正聊着呢,卧室的门又打开了,这一次是苏世元出来了。
方芳一看见苏世元马上就停止了说话,站起来很礼貌的招呼苏世元:“苏老师好。”
苏世元面无表情,对方芳说了句“嗯!”,然后就去到卫生间了。
等苏世元消失在卫生间,方芳便坐下来伸了伸舌头,接着对苏锦文说:“走,去我家玩。”
段英见了便忍不住好笑,说:“你们苏老师又不吃人,你干嘛还那么怕他。”
方芳对段英做了个鬼脸,然后拉着锦文就要走。
苏锦文笑着回卧室拿起自己的小包,跟着方芳就跑出去了。
2
苏世元是个严肃的老师,大多数的学生都是敬畏他的。芳芳和苏锦文小时候都曾是苏世元的学生,那时候方芳的成绩不好,而且还经常不完成作业,所以没少被苏世元收拾,直到现在,方芳一看到苏世元,心里还是忍不住感到阵阵心虚。
在苏家镇,很多时候还是讲究个师道尊严的,这里很多的民风民俗,都还保留着过去古朴的味道。
方芳带着苏锦文走在小镇上,她要带她去看她的新家,她的新家在小镇东头的幸福小区里。
苏家镇是个环境优美的古镇,依山傍水的。据说早在清康熙年间,有个姓苏的大商人偶然来到这里,因为被这里如画的山水所吸引,于是便定居下来,由此逐渐形成一个集镇。
苏家镇的西边有一座山,山上长满了青杠树,所以叫青杠山。这青杠树不仅是当地人重要的能源之一,而且它还是烧杠碳的唯一原料,另外,这青杠树还可以用来生产黑木耳和香菇。据说,这青杠树上长的黑木耳,味道就是比其他树木上生长的味道更好,且营养也更为丰富,所以被人们尊为山珍极品,在市场上的价格也是老贵的。这青杠树林里除了盛产黑木耳和香菇,有时也会有灵芝,所以这青杠山啊,就是当地人的一座宝藏,是一个千金不换的好地方。
在青杠山的山腰上,有一潭碧池,碧池里的水清澈见底,那池边有一泉眼,终年汩汩的往外喷流,水满则溢,池水溢出来便形成一条小溪,小溪沿山势一直往下流淌,再穿过小镇,一路向东流去。
小镇则沿溪而建,每隔一段距离,溪上便有一座简易的石桥将两岸连成一体。街边的建筑大多为木质结构,虽然年代久远,房屋看上去也有点破旧了,但那些飞檐翘角的木楼,再加上那清一色的青石板铺成的街道,远远的看着,古香古色的,还颇有几分古韵。
方芳和苏锦文手挽着手,有说有笑的走在街道上,一直往镇东头走去。
这两年,苏家镇响应国家建设新农村的号召,也开始在镇上进行现代化建设了,这镇东头的幸福小区,就是镇上新农村建设的典范。
方芳的新家在幸福小区的2栋2单元3楼6号,当苏锦文一走进方芳的家,心里就忍不住乐了。
在苏锦文看来,方芳的家实在是太“豪华”了,“豪华”得有点让人眼花缭乱。
房子是很大的,光客厅,应该就有六七十个平方吧,不过这装饰,实在是不敢恭维,那墙上的墙纸,为什么要用这么艳丽的牡丹花呢?苏锦文心里想。还有那纱帘,为什么要选那么繁复的花纹呢,那沙发,为什么要用那酱紫色呢……,这房子是谁出的主意,怎么装饰成这样的风格!真是糟蹋了这么大的房子了。
方芳却似乎对此十分得意,她跟苏锦文介绍,说这墙纸,可是韩国原装进口的,两千多一平米呢;还有那窗帘,那可是“兰花草”店里最新的款式哦;那沙发,看见了吗,五万多块钱买的呢;还有那什么又是多少钱多少钱……,苏锦文默默的听着,心里却在笑着方芳的俗气。
苏锦文心里想,方芳的老公不是这里的成功人士吗,看来品味不怎么样嘛!他究竟是个怎样的人呢?锦文心里开始有些好奇了。
不过很快,就在当天傍晚,苏锦文就见到了方芳的准老公了,那个叫景山的土豪。
当她见到景山时,心里又忍不住笑了,这景山长得实在是不怎么样,小鼻子小脸的,个子不高还很黑,关键是年龄似乎还不小,锦文估计,再怎么看他应该也有四十岁了吧。
苏锦文见景山回家,便知趣的提出要走。
景山倒也客气,他对苏锦文说:“以前常听方芳念叨你,我知道你在北京读书,还是个了不起的研究生,我最崇拜有文化的人了,所以今天我必须请客,无论如何,我都不能让你走的。”
苏锦文客气的推辞,说没跟妈妈打招呼,晚了不回家妈妈会等的。
这景山马上便要方芳给锦文家里打电话,还说:“你跟芳芳是那么要好的朋友,你看你俩现在见一面多不容易啊,来都来了,怎么又要走呢?这样吧,我们去外面吃牛肉汤锅,你俩也好叙叙旧,同时也表达我和方芳对你的欢迎之情,所以请你千万要给个面子,否则方芳会怪我对你照顾不周的。”
方芳也在一旁说:“走吧锦文,你要是不去呀,就是看不起我了!”
这两口子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锦文似乎也不好再推辞了,便答应和他们一起去吃牛肉汤锅。
说起那牛肉汤锅,可是这镇上的一绝,你别说锦文还真的喜欢吃,从小就喜欢,小时候最高兴的事就是爸妈领了薪水带她去镇上吃牛肉汤锅了。
那牛肉汤锅是用牛大骨和猪大骨,再加上鲫鱼,还有些香菇、红枣和枸杞精心熬制而成的,再用当地最好的黄牛肉做成食材,然后配以当地的时令蔬菜烫至而成;蘸料则用腌制的大头菜,炒黄豆,炒豆瓣酱,加油盐,加姜蒜,再配上香菜和小葱混合而成,那味道简直舒服得要死;到了店里,等老板把汤锅端上来,再把那嫩嫩的黄牛肉在滚烫的汤锅里这么烫上个三四分钟,然后捞起来在蘸料里蘸一蘸,再轻轻地咬上一口,哦哟!真是美妙极了,好一个鲜香爽口!
此时三个人已经到了店里,他们找了一个包间坐好。
苏锦文因为对景山不熟,所以话就更少了,不过这方芳是个热情的人,一直不停的跟苏锦文说这说那的,所以气氛还好,一点也不让人觉得尴尬。
其间苏锦文也有悄悄的观察景山,她发现这个景山虽然说长相一般,但举手投足倒也很得体。自从进了这家店,他就一直在张罗吃的问题,忙这忙那,对她们的照顾也甚是周到,就连服务生拿来的干净碗筷,他也不厌其烦的亲自用开水又仔细的烫过一遍。
不仅如此,这景山似乎也挺会说话的,他总是谦卑的说些恭维苏锦文的话,他说他小时候家里穷,自己没读什么书,所以这一生最敬佩的就是有文化的人了;他还奉承苏锦文举止优雅,说起话来文质彬彬,一看就是特别有修养的人……,景山的这些话,听得苏锦文心里美滋滋的。
很快,苏锦文便打消了对景山的陌生感,并且也开始客气的和他讲起话来。
在接下来的聊天中,苏锦文终于搞清楚这个景山的来头了。
原来这个景山的确是个成功人士,身家确实不菲。
他现在不仅拥有县城里最大的一家废品回收站,而且另外还有两家酒吧,以及一家四星级酒店,叫什么怡豪大酒店来的。不过这家四星级酒店好像是和别人合伙的,两家各占50%的股份。不过就这样初略的估算一下,那景山至少也有上千万的资产呢!
方芳是个没什么心机的女孩,她和苏锦文这么一聊天,就这么一会儿工夫,就把景山的所有老底全告诉苏锦文了。就连景山的年龄,方芳也毫无顾忌的讲给苏锦文听,原来景山正好比方芳大10岁,他不是40岁,而是35。
在方芳的讲诉中,苏锦文了解到,这景山的出身的确很贫寒,小时候家里穷,小学毕业就辍学外出谋生了,因为没有一技之长,所以他的第一份工作就是捡破烂。可是景山聪明,在这个捡破烂的过程中,他居然捡出感觉来了,然后慢慢的做大,慢慢的便有了自己的回收站。景山凭借他的废品回收站,一步步便有了现在的经济规模。
苏锦文心里想,怪不得他们把房子装饰成那副模样呢,现在终于找到原因了。
方芳还告诉锦文,她和景山之间的相识也是颇具浪漫色彩的呢,就是有一次她去县城逛商场,他们在同一层楼里总是碰见,那天他们至少碰见有三次以上,到最后一次,景山就忍不住给她打招呼了。
景山听方芳讲话总是很开心的样子,他笑嘻嘻的看着方芳,有时候也会插上一两句的。
看着方芳和景山那琴瑟和鸣的样子,苏锦文心里想,就这两口子的品味和学识,他们倒是真的挺般配的。
那天方芳也不是只对锦文讲景山的故事,她也对景山回忆起小时候和锦文一起干的那些调皮事。比如她俩合伙去偷别人家树上的苹果啦;两个人背着家长偷偷跑山上碧池里游泳啦;还有她抄锦文的作业被锦文她爸发现后罚站办公室啦;以及考试时锦文递答案给方芳的事……方芳的回忆里满满的全是欢笑,看着方芳惟妙惟肖的形容当年的一些人和事,锦文也忍不住咯咯咯咯的笑了起来。
方芳就是这样一个开朗快乐的人,她和锦文的性格完全是两种类型,方芳开朗外向,锦文矜持文静。但两个人的的确确是从小一块儿长大的好朋友。
因为方芳的热情,景山的周到,毫无疑问,那天晚上的晚餐,苏锦文是吃得非常愉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