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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年轻的太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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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帝乙自然不敢有意见,不但不能有意见还要表现出很高兴的样子。这都什么事啊!弄没了自己的半壁江山,自己还要给他加官进爵。

    第一次,帝乙感觉到,这个大王真的不是那么好做的。

    事情尘埃落定,明月紫霞二人相互击掌庆贺,能让仙魔鬼妖四道脱离王权的掌控,也算是她们为修行界谋点福利。

    只不过就可怜了帝乙这娃,平白被别人消弱了权利,还要装作感激零涕的样子。闻仲看的实在于心不忍,你们这样做真的好么?

    躲起来的大臣陆陆续续的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稀稀拉拉的站在太庙的广场之上,眼看着这祭祀也是进行不下去了,帝乙只好传令回朝。

    不过王宫也好不到哪去,应龙脱困之时动静不小,把个偌大的王宫震塌了接近半数,以前的御花园现在变成直径几十丈的大坑。

    无论是王宫的侍卫还是嫔妃侍女一个个都战战兢兢的躲在一旁观看,只有子萱带着墨麒麟在坑边不甘的寻找什么,特别是狗崽子一般的墨麒麟竟然还不甘示弱的冲着天空吼叫,好像在宣布王宫是它的地盘,不允许任何人来挑战它的权威。

    帝乙只是看了一眼王宫现在的状况,就匆匆忙忙的上朝召集群臣议事。

    王宫现在破败成这番模样,眼看是不适合再居住下去,住不下去就只能搬家。树挪死,人挪活,迁都这事大商朝又不是没干过。

    自从成汤建立殷商以来,前前后后一共历经了五次迁都,从刚开始的亳州迁到傲邑,再迁到相城再迁到邢州再迁到奄邑再到现在殷城大邑。

    这么说吧,在大邑城以前还没有那个都城超过三代,这群没正事的玩意就来回迁都玩了。

    而定都大邑之后到现在为止,已经历经八代十二王接近三百年的时间。呆的时间够长了,别说帝王,老百姓都烦了。而这次王宫被毁正好给帝乙创造了契机,让这货又动了迁移的心思。

    那么问题来了,假如要迁都去哪最好呢?帝乙个人中意沬邑,那是他的老巢,从十几岁开始就在哪里待着。

    这个想法给大臣们一说,引来一片非议:凭什么?是你老家就迁过去,咋不迁到我老家去呢……呃!这个没有!

    群臣反对的主要理由是国库空虚,连年征战让政府财政赤字上升,实在是没钱再去整这些幺蛾子了!王宫被毁又不是全被毁,修修还能住,我们住的老房子都是几百年的危建我们说什么了吗?

    当然这也只是说说而已,最后还不是要帝乙拍板才能确定,封建社会君主专治,而现在半封建半奴隶社会天子更是说一不二,君不见纣王杀了多少忠臣良将,臣子也是抗议而已。

    至于派去修建新王城的人选,帝乙早就有了主意,反正横竖看闻仲不顺眼,留他在朝中就是给自己添堵,还不如干脆打发的远远的,眼不见心不烦。

    于是下旨加封闻仲为少师,沬邑城建设总督,由国库下拨黄金万两珍珠两斛海贝十万,率军五千人即日前去沬邑城上任。

    就这点钱还有这点人去建设一座王城,当然是远远不够,闻仲很明白帝乙的心思,这就是在给他穿小鞋。

    这情况还不能当面去质问,要人?你去建设一个城池又不是去打仗,要那么多人干嘛?建设城池?可以找民夫啊!

    要钱?国库空虚,哪里来的那么多钱给你?要是钱财充足的话是个人就能把这事干了,还用的着你大太师吗?

    太师,只是一个虚衔。太也就是大的意思,闻仲身兼牧师帝师两职,所以被戏称为太师。

    时年闻仲才不过二十岁左右,具体多少岁他自己都不清楚。已经是朝中重臣,可以称得上是年少有为。

    虽然沬邑距离大邑城不过区区数百里,此一去不知何日才能归来,自然要把明月跟紫霞二人带在身边,万一跟谁打架的时候也好有个帮手。

    其实是对两个人不太放心,倒不是怕她们被别人欺负,而是怕她们闲的蛋疼去欺负别人。话说帝乙这娃已经够可怜了,再留下两个魔头给他找事确实有点欺负人。

    对于帝乙所说的五千精兵,闻仲压根也就没报什么希望,只是去建设一个城池而已,你还真指望给你拍一队身经百战的精兵强将?只要还能拿得动武器走得动路闻仲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尽管如此,在看到这支队伍之时,闻仲还是忍不住有点失望:这能叫军队啊?临时组织起来的游击队吧?

    先不说军备铠甲都不齐,大哥您拿个锄头做武器几个意思?太不专业了,就算是找群众演员也得给个行头吧!

    至于粮草,只能呵呵了!从大邑到沬邑只不过两天的路程,让沿途城镇慰军这主意帝乙都能想的出,你到底有多抠啊?

    要万一错过了城镇呢?将士们总不能饿着肚子赶路吧?无奈之下,闻仲只好带着明月紫霞二人悄悄的打劫了一下军需库,至于开口跟帝乙要?算了吧!他也挺忙的,还是让大王省点心吧!

    “麒麟呢?总不能不管了吧?”大军出发在即,紫霞依旧没看到闻仲将墨麒麟带出来,不由有些怀疑:这货该不会真的把麒麟给炖了吧?

    “没事!丢不了!”身为墨麒麟的主人,闻仲跟麒麟之间有一丝感应存在,他能清楚的感觉到这狗崽子依旧待在王城之中,而且身体健康心情愉悦,要比跟子自己不知道好了多少。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总感觉宠物还是散养的好,要比家养的肉质……呃!保持原有的凶性!

    “大军开拔!”闻仲一声令下,负责传令的小校摆动手中的令旗,用旗语传达了主帅的命令。

    五千人的大军缓缓从校场开拔,先是先锋哨头前探路,遇山开路遇水架桥,遇到敌军该干干,干不过就逃。

    接着就是中军,分左军右军中军,以及后方负责清理大军行迹的后哨,同时也负责大军的补给,就是所谓的粮草押运。

    说起来人数是不少,其实也就是一师两旅的兵力。商朝军队的编制,十人为一什,百人为一行。千人称旅,三旅一师。

    偏偏就这点人数,出个王城就浪费了一上午的时间,等到日落西山,行军的路程也不过区区十几里,依旧还在大邑城范围之内。

    这样的行军速度,莫说打仗,就连逃跑都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