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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快迟到了!要快点走!”
在一条由黑白相间的地砖铺成的街上,有一个小女孩在拼尽自己的全力向某个方向奔跑着。看起来只有小学生的样子,还依旧发着咿咿呀呀的幼稚童音,身上的单肩包随着她急促的步幅前后摆动着,时不时轻轻的拍在她的身上。大街上的人是非常的多的,相必普通人也应该有基本的公共礼仪,公共场所不可以快速奔跑。有的比她更小的女孩子被她撞倒,大人们也被弄得狼狈不堪,纷纷抱怨着她是个没有教养的野孩子,碎碎念的牢骚真是心烦。然而小女孩自己并没有时间去眷顾其他的一切东西,她今天似乎起床稍微晚了点,她马上就要赶不上清晨教授教课的时间了。
一辆辆马车在她的身边飞驰而过,有的马车是那种十分豪华的款式,那一圈大铁环轮子上还钉着许多的大钉子,绕着一圈闪闪发光的金丝,连里面的座位也是十分舒坦放松的真皮沙发,足够坐得下四个人左右的样子。马车的速度比她跑步的速度简直快了一百倍还要多出一些,因此她十分的羡慕。马车上坐着的都是一些穿金戴银的和她同龄的孩子们,一个个显得高贵优雅,风度翩翩,完全不屑于去理会那些在地下走的农民和平民,那是贵族的象征,有钱人的象征。
小女孩就是平民之中的一员,家里的条件只有过得幸福满足仅此而已。羡慕只是羡慕,这只能是上帝保佑一些人投胎投到富人家里去了,穷人除了叹息,什么也做不了。
经过小女孩的一番努力,她总算是来到了学校门口的大路上,只要穿过这条大路,她就可以进入学校里面进行清晨的教课学习了。现在的时间还不算是晚,比起来那些贵族,小女孩也不算是太慢,不过当然有点累。
她左看右看,仔细的观察着大路上的路面情况。在这个国家,要时刻注意着路面的基本情况,因为会有着许许多多的马车来往着,被马车给碾过去可是粉身碎骨的代价,侥幸也是奄奄一息。
当所有的马车都已经从路面上暂时离开了的时候,小女孩准备要过去了。
祝上帝保佑她吧。
没想到,看似没有一辆马车的里面,竟然从右边的支路口那里跑出一辆马车来。
这真的让人惊叫:天哪!太突然了。
同时还是为这孩子祈祷保佑吧。万幸小女孩有看到了马车向她正在疾驰而来。但是最糟糕的一种情况还是发生了。小女孩看到马车的那一刻,瞳孔都变得小成沙粒,她害怕了,她恐惧了,身体像是到了南极的领域被冻住,无法驱使自己的身体躲开威胁自己的致命危险,一桩惨案即将发生。
马车的车夫长长的打了一个瞌睡,似乎昨晚没有睡好。眼前事物一片模糊的他,怎么可能会看到站在路中间无法动弹的小女孩?
当街上所有的路人睁大眼睛开始为着女孩子的命运祈祷驱邪的时候,一束耀眼的金色闪过了他们的面前。路人们像是看到了救世主般的眼神,瞬间高兴了起来,欢呼着。
那是一位少年。
“危险!快闪开!”
少年将自己的单肩包直接拽下来扔了出去,单肩包里面的书籍因为强大的惯性甩出来洒了一地。少年此时的心里根本没有什么闲心来管书会不会被地上的水沾湿的问题,她想要救下那个小女孩!
小女孩还是一副恐惧的样子站在路中间不敢动弹,马车离她的距离已经完全不够她跑了,少年再去救她把自己的命也给搭上,岂不是千古第一送死笨蛋?路人看了绝对会议论纷纷,以为他只是疯了想要马车撞伤他给他保险金医药费什么的。
少年此刻就当了这个笨蛋。
他没有选择跑之类的手段,而是一个短距离加速跑,让自己的身体在空中立即横过来,即刻后重重的摔在地下,还可以依稀辨认出来粗糙的原石地面擦伤了少年的胳膊,因为那里留下了一块血迹。通过这种方式快速移动,他抢先的在马车前面到达了小女孩的位置,二话没说,抓起小女孩就让她随着自己一起翻滚。当他们安全的到了对面的黑白地砖人行道上,马车也正好差一秒撞到他们的身上。
人们再次双手合十,嘴里念着感谢上帝之类的词语。总而言之真是有惊无险。
刚才因为那惊险的事件刚刚过去,小女孩还没有缓过神来让自己慌乱的心情平复,可还是很坚强的从嘴里冒出一句道谢的话:“谢……谢……谢谢你,昼晨哥哥……有没有受伤?”
“嗯。”少年微笑着摇了摇头,那笑容比这时的阳光还要灿烂有魅力。他又摸了摸那个小女孩的头,抚平她散乱的头发:“不要太在意,这只是举手之劳,我应该做的。让你见识了这么恐怖的场面,真是抱歉,所以,我倒是该问,你有没有受伤?”
“这不是昼晨哥哥的错……我……没有受伤……”小女孩愧疚的那两只手的食指交叉着,还有些不敢看少年的脸。
“那就好,嗯,学校就在那里,快走吧,别让比斯尔教授等急了,那家伙在我小时候可是打了我不少戒尺,哈哈哈!”
“嗯……昼晨哥哥!谢谢!”说完,小女孩重新一蹦一跳的唱着小曲一溜烟的走到学校,看样子心情不差。
少年走向大路对面,开始弯下腰来开始耐心的捡着自己散落一地的书,嘴里还效仿着那个小女孩刚才的曲子,感觉似乎挺有意思。
这位少年的名字叫做林昼晨,是一位被这个镇子里面的居民共同认为成上帝样的神明化身。简单点申明而言,他就是一个大家公认的烂好人。他做过无数的好事,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的夸赞。在这数不胜数的好事之中,有重大的,有随手的。他就在以前的时候,赤手空拳打晕了五人的犯罪团伙,拉过马上就要掉下悬崖的老奶奶,给来到小镇的外乡人热情的指路招待,帮助过国王铲除过他身边的害虫奸臣,真是像是英勇的王子一样。
虽然国王要求他做自己身边的一个心腹和王子,但他全部都拒绝了,理由就是:我喜欢能够仰视您的日子,不要因为我不在了,大家就会慌乱到不知所措。
一个十五岁的少年有这样的哲学深度,可以说得上被招聘为皇帝接班人。最后,他还是选择了当这个烂好人。
“没事吧!?我家的车夫瞎了眼睛,真是感到千万分的抱歉,罪过罪过。”一名金发的双马尾少女从远处骤停的马车急忙跑下来,来查看林昼晨的情况。边小跑,还很有礼貌的道着歉,看起来似乎是一位贵族家的大小姐。
“诶?是兰依儿?”
“咦?居然又是昼晨,你不会真的是神明吧?哪里出事了都有你,这么奇迹的事情真是好厉害啊。”女孩子双手抱胸蹲下来跟着林昼晨一起聊天,偶尔也帮他捡几本书。
这位女孩子看起来别有一番别人没有的魅力,虽说是个贵族大小姐,却没有那些有钱人身上的黄金发霉的味道。她就是全镇中首家贵族,贝利内塔家的大小姐——兰依儿·贝利内塔。她和其他的大小姐比起来,是更加注重美和优秀的,但她从来不从金钱上面去找美的存在,而她追求的,就是普普通通的自然美。多少人都想追求她,可都没有胆量去跟她表白自己的心意。
过于美丽的花,会使人无论如何都不舍得摘。
兰依儿就是这个道理。
但是对于林昼晨来说,他的眼里并没有什么外貌和色心之分。过于热心的性格似乎忽略掉了他青春期之中的恋爱细胞,面对这样漂亮的姑娘,直接叫她的名字也不会有一点脸红。
(这里稍微点明一下,我怕你们不知道,所谓兰依儿·贝利内塔,贝利内塔相当于中国的姓氏,而兰依儿就是名字,假如说一个人叫李小娜,我一般情况下都会叫李小姐,而这里的主角就等同于叫了小娜。)
相反,对于这个少年,兰依儿一直对他藏着不想告诉别人的秘密。她并不打算主动的去跟昼晨说明白,而是等到他觉醒到自己身边多年来有这样一个对自己忠诚体贴的女孩的时候,那才是兰依儿满意的浪漫爱情。
唯一令兰依儿感到奇怪的地方就是,昼晨居然和她有着一样的金色发色,一样罕见的红色瞳孔,连五官和脸型各方面都是出乎意料的像,难道这是上帝对他们之间说这是一段命中注定的坚守?
“兰依儿?兰依儿?”昼晨戳了戳她的脸,她的小脸就像是果冻般润滑弹性,而且一个雀斑和青春痘都没有,不禁让人感叹保养得真好。
兰依儿从自己的温馨的幻想世界里面立刻脱离出来,才注意到了昼晨,慌忙一下站起来对他提问:“啊?昼晨,什么事?”
“额……能载我一程吗?我已经想象到拉菲老师要让我去教室门口提水罚站的情景了,所以,拜托了!”
“唉,真拿你没办法呢,这也算是我赔偿你的一点事情吧,又让你冒了生命危险,真不好意思呢。”
“先不说这个!再不走我们就要一起被搞定了!”
“嗯,快上车吧。”
马车扬起一阵风,再次飞驰而过,街道又恢复了原来的颜色。这里,又成为了一个故事诞生的地方,围观的路人把这一切当做上帝的恩赐完完整整的记了下来,所有人一齐表示虔诚的致敬。
这两个人从小玩到大,青梅竹马已经成为了人人脍炙人口的事情。
未来,就等待他们去创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