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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七章 酒疯

作者:白驹锦嫣然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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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平二年,我苏阳离,能以身家性命胁迫他一次,却不能次次以性命为挟,叫他不娶女人。

    之以情晓之以理

    阳离,誓言是不做数的。

    既然不作数,你为何不敢说?因为心里怕对吧?你怕会作者大漠的人好,大漠的肉好,大漠连风都好,如果有的选,我情愿这辈子都没有离开大漠。

    我喜欢了四年的人,序:

    我是无量尊坐下的小弟子,绿仙人。

    说来,我的名字和我本人太相衬不过了,毫无半点仙人的风骨和洒脱,还被戴了无数次绿帽子。大师兄见到我,总会长长叹一口气,“小绿三儿,你说,师父他老人家哪根仙筋搭错,才取给你这么一个晦气的名字,啧啧啧。”

    诚然,大师兄的名号就很雅。汝嫣仙人,无量尊坐下第一大弟子,蓬莱岛继承人。出门在外,若是惹了别的仙家,拿出师父的名号实在丢脸,拿出清风仙人的名号,再有意无意透出五古岛,自然仙途顺畅,通行无碍啦。

    仙家有仙家的规矩,比如为仙者不沾尘世烟火,比如为仙者顺应天道自然,比如,不得和凡人相处过密,以免运气互扰,再生出些不必要的天劫来,很不划算。规矩虽多,倒也没有说必须或者不准怎么样,毕竟为仙最要紧的就是顺应天道自然。

    我们这一门很是怪异。师父统共收了三个弟子,我的爱好是治病救人,疑难杂症也好,小伤小病也罢,但凡见着病人,总是忍不住要治的。仙魔妖天生身体健壮,又能以术法自愈,加之我甚喜人间的烟火气,得闲便在下界常住,所以仙友们私下称我为“凡人医”。当然了,偶尔遇上那么几个不太讲究的仙人,当着我的面喊我为凡人医,次数多了,也只能忍着了。仙风道骨,福意绵绵,愿祝这位仙人早日羽化虚无。大师兄喜欢漂亮的女子,仙也好,魔也好,妖也罢。若是看上,必然要谈一场持续数百年感天动地轰轰烈烈的爱恋。周而复始,永不生腻。故而,人称“清风老色狼”。诚然,这名号是从我这里传出去的。二师兄渊一仙人,痴迷棋道,日日将自己困在无量崖下经书阁里。出门不多,自然没什么“小号”了,除几个老掉牙的仙人精们,多数仙人都不知无量仙尊还有这么个弟子。自然,若人谈起无量仙尊坐下的两位弟子,那些地位超然的老人精自然是不屑去解释的。

    万万年仙途浩浩漫漫,世间各界,运气互不干扰。自然是有不得触碰的禁忌的。比如,仙者,不得干扰人间运气。

    最近百年我过得很是伤情,我每一任夫君都弃我而去。

    梁丘仙人,颛孙道人,汝鄢仙人,钟离仙人,凌恒仙人

    我爱了那么多人,嫁了那么多夫君,我没想到又是你!我嫁的又是你!

    “娘娘,你竟然是个雏。结那么许多次婚,还是个雏!”“绿娘娘,绿娘娘!我今日在灵山脚下看见一个砍柴的小公子,相貌俊俏,骨骼羸弱,绝对是你的菜!”

    说话间扑棱着翅膀奔我来这只是蓬莱岛的小凤凰,九重天,三界外独一只的公凤凰,名唤如花,鸟生爱好就是给我介绍对象,说来,我历任绿我而去的夫君,都是如花介绍给我的,偏生个个我还都喜欢的紧。

    我从石崖上飞起,落到桃花树冠上平卧,我近日饮酒有些多,这顶头太阳一晒,整个人都晕乎乎的。“如花啊,最近百年我过得很是伤情,我每任夫君都弃我而去,实在是喜欢人喜欢乏了。”说罢灌进肚里一口伤心酒,抬袖腾空坐到如花背上,道:“如花啊,还是去看看吧。”

    如花兴奋的打鸣,晃动翅膀奋力破风飞向灵山。

    “绿娘娘,您瞧见了吗?那个小公子!”

    我定睛一瞧,开口道:“如花啊,这人果然好极,羸弱,说明身体不好,身体不好,我正好给他医治。长的还挺好看。”

    我极满意,大口灌酒下肚,如今这叫怦然心动风月酒。

    “行!绿娘娘!我给您记下了,明儿就去把他的身家背景都挖个底朝天!”

    我向来满意如花做事的效率。

    我点点头,将怦然心动风月酒饮尽,随手把壶子掷下,起身飞向蓬莱岛,远远儿的对如花交代道:“我去寻师兄,你明日再来找我!”

    我一扫往日的阴郁,如今心里畅快飞的极快。筋斗之间已到蓬莱。

    “师兄!师兄!”

    如今蓬莱仙草郁郁,鲜果硕硕,灵虫鸟兽也都仙气蓬勃的很。我遍寻不到师兄,去无量崖下挖一坛子好酒,飞到半空倚在蓬莱天地之间饮酒打发时间。

    “绿娘娘!您今儿个真开心!不知道是什么喜事?”

    仙鹤绕在我身旁打圈,这鹤子一向长舌八卦,远处灵龟火速飞来,伸长脖子道:“这还用说,能让绿娘娘高兴的无非是又找到如意小郎君或者医好个凡人!”

    仙鹤不满,朝天打鸣。

    师兄急匆匆赶来,说知道你来找我,所以来了阿那日的嘴巴比通灵巫师的嘴还要碎。我们一路从大漠的绿洲途经祁连山脉,从祁连山脉再走过孟达天池,再到格拉丹冬峰,离玉门关就不远了。过了玉门关就是中原,让我魂牵梦萦的中原。

    我屁股疼的不行,其实我们可以骑马去中原,这样会比坐在牛车里快上许多许多。阿日那坚定的摇头,语重心长的对我说:“格格,大汗送了上万只牛羊给中原皇帝好不容易才为你求来这门婚事,中原有个词叫什么,‘矜持’!我们要慢慢的去,才能让中原的皇帝觉得我们不是上赶着嫁过去。”

    我心里翻了无数白眼,主动送万只牛羊过去额其个唯一的条件就是我能做中原最尊贵的女人,太子的妻子。任谁都会觉得我是上赶着嫁过去的,哪怕我从大漠的日月山脚下走三年走到中原,人家也会觉得我是上赶着嫁过去。

    我们大漠女人想事情太简单。

    “阿那日,你为什么想去中原?”

    阿那日是我大漠的女将军,骁勇善战曾跟我出生入死,阿那日说要陪着我一起去中原的时候额旗个很舍不得,因为阿那日可以轻松的把敌人的头颅割下,但也只能做到这个程度,阿日那的脑子和大多数大漠女人一样单纯,按照现代话来说就是业务能力出色的傻白甜。

    我是阿刺海别,大漠可汗的三格格。

    第一章把男猪脚灌醉!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