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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猛地一惊,差点把尿都吓出来了!
甄文明!这个名字从陶远的嘴里,喊出来,而且还喊得这么突然,瞬间对我造成的震撼,不亚于在我心里投入一颗炸弹!
刹那间,我就把全身的肌肉都崩紧起来了!
我的心跳得很快,身体僵住了,下意识有种想逃的冲动。
镇定镇定,一定要镇定!陶远没有理由把我认出来的,她只是随便叫出来的而已!
我心里不断地对自己这样说。
奇怪的是,陶远叫了一声之后,就没有再叫了,给我感觉,她现在好像是在从后面看着我,要看我的反应,确认我到底是不是甄文明一般!
我的身体停顿了一下之后,然后用最快的时间,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告诉自己,她只是喝醉了酒乱喊的而已。
我回过头去,发现陶远正在望着我,那眼神充满了睿智,没有了刚才的醉态迷离,好像她这一刻就清醒了,洞穿了我的身份,在等着我手忙脚乱。
“甄文明?陶姐,你在说什么?”
我已经冷静了下来,一边微笑着,又疑惑地问陶远。
陶远还是在望着我,她向我走了过来,凝视着我,“告诉我,你是不是甄文明?”
她认真了,从她的眼神我能够看得出来,她真的认为我是甄文明。虽然我现在就是死也想不出,我到底哪里露出了破绽,会让陶远认为我是甄文明!
“陶姐,你这是喝醉了么?”我笑着反问道。
不过陶远却还是望着我,认真地问道,“你是甄文明。”
我的脸色沉了下来,“陶姐,你醉了,我是仇诸豪,不是甄文明!时间不早了,没什么事,那我就先”
然而陶远很不礼貌地打断我的话,她说,“你承认的话,我马上叫小桃回来。”
我的心这下跳得最快!甚至是,我已经控制不住,在陶远面前就开始脸部肌肉抽搐起来!
我心动了,我如果承认的话,她就会真的叫桃桃回来吗?
不过当我看到陶远眼里一闪而过的狡黠之后,我淡定了下来,陶远是另有目的。
“莫名其妙!既然陶老板不当我是朋友,那我就先走了,你自己好自为之吧。”
说完,我直接转身就走了,头也不回。
一步,两步,三步
我已经走到门口了,陶远并没有叫住我,我有些失望。
看来今晚的事情白做了,陶远并没有领我的情,还让我白白得罪了秦风。
然而在我已经走到了门口,握住了门把,准备开门的时候,陶远叫我了。
“阿仇,对不起,我认错人了。”陶远的语气里面,带着了一些歉意。
我心里松了一口气。妈的,终于肯说认错人了,今晚总算没白忙,我就说了,陶远怎么会认出我来呢?我一直以来这么小心翼翼,连廖明豪和温可馨都没有认出我来,怎么陶远就认出来了?这根本就不科学。
不过戏还是要做下去的,我并没有马上就留下来,我哼了一声,压抑住不悦地说道,“陶姐,时间不早了,我看还是先回去吧。”
“等等。”陶远说话,我回头,望着她,她脸上似乎有了一些难言之隐,而且在眉梢间,也有一些不属于她的羞涩,“阿仇,你陪一下我。”
我怔了一下,再仔细望她,我懂了,原来她是寂寞了,想找一个人陪伴她。
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再坚强的女人,再冷艳的女人,她也会有寂寞空虚的时候,她也是需要人的呵护和陪伴的。陶远现在就是这样。甚至,给我一个觉悟,其实陶远不是真的女同,她是逼着自己女同而已,她对男人还是有感觉的。
我站在原地考虑了一下,还是决定留下来陪她了。
她衣服上有些脏,聊了几下,她酒慢慢醒了之后,我就扶她上楼洗澡去了,而我自己也在一楼洗了个澡,把外套换掉了。
也不知道她太相信我还是什么,就这样孤男寡女的屋子里面,她也没对我防备,就这样穿着睡衣就下来了。
我帮她煮了个宵夜,帮她暖暖胃,她对我说了一声谢谢,虽然还是冷,不过就已经多了几分礼貌。
接下来,我们就在客厅沙发上聊天了,聊着聊着,越聊越投机,她似乎也信任我了,放开了心扉,打开了话匣,对我倾诉她的苦闷来。
她说了自己的前半生,说了她对秦家的恨意。而我现在也知道了,秦家的老泰山要她回去,老泰山快不行了,觉得对她有愧,想在临终之前,最后见她一面。但是她心有怨恨,她不想见老泰山,她宁愿自己一个人死在外面,也不和秦家扯上半点关系。
她说到后面,眼睛模糊了起来,不过却没有掉泪,让我更加认识了陶远这个人。很倔强,很不认输,完全是靠一口气活下去的人,她的观点就是,我就要靠我的双手证明自己,我没有了秦家一样能活下去,而且能活得很好。
陶远也是个可怜的女人。
最后,她说得累了,竟然就眼睛一闭,像婴儿一样,蜷缩成一团,就这样睡着了。
我愣了一下,然后苦笑摇头,这陶远看似成熟,其实内心空虚,现在竟然连基本的防范之心都失去了。
我去客房找了一张被子,盖在她身上,顺便把她的鞋子脱掉,把她整个人轻轻地横在沙发上,再她脸上的散发拨正,我关了灯,确认了没什么事,就走了。
如果我再细心一点的话,就不难发现,其实我给陶远盖被子的时候,她并没有睡着,因为她眼睛动了一下。如果我走到门口回头的话,也能发现,陶远睁开了眼睛,复杂地望着我。
刀疤森死了,我给他上了一个月的香,一个月后,我才把他的灵台撤去,留下了他的黑白照,这样也算是对得住他了。
我真正想做的是,是把看哥的灵台摆上这里,希望看哥能看到我现在所做的一切,我想让他知道,一直以来,我都没丢他的脸。虽然我把狼头弄丢了。
曲向风又升职了,他是踩着廖明豪的肩膀上位的,现在的他是如日中天,意气风发,应酬不断,这次看到他的时候,发现他的脸都比以前胖了,还有了一些啤酒肚。
“你胖了。”
“嗯,最近吃得多。”
我和曲向风见面的酒店大厦楼顶,在这里能够俯瞰整个城市。
风徐徐地吹来,泌人心脾。
“你要小心一点,廖明豪锱铢必较,他不会这么轻易放过你的。”
我扶在栏杆上,欣赏着这蓝天白云,偶尔有飞机从天上飞过。
“嗯,我有分寸,他没有那么容易整我的。”曲向风拍了拍自己的腰包,笑道,“看,我有枪呢。”
我给了他一拳,“得了,知道你有枪了。”转而我又认真地道,“不过你要知道,廖明豪胆大包天,他也有枪的,你总有落单的时候,他派人给你一枪,你的枪能帮你杀人,可阻止不了你被人杀。”
曲向风道,“嗯,我会注意的,上次的事情,闹得太大,现在廖明豪被上面的人盯上了,他一时间不会有什么动作的。所以,你也可以大胆地动作。”
我点了点头。
曲向风马上又认真地说,“不过,甄文明,你要记住你自己的目的是什么,别把自己陷进去了,混江湖是没有好下场的。”
我摸了摸鼻子,勾搭上他的肩膀,“你也一样,别忘了你当初做捕快的初衷,权力这种东西,比白粉更让人上瘾,更加侵蚀灵魂。”
我们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