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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诺克萨斯的天空,永远比别的地方暗上几分,
不知道是由于其巫毒法术的污染还是城中的气氛。
能够感叹这些的都是一些有权有势的大人物,只有他们才能在争权夺势的闲暇之余,抬头看看那铅灰色的乌云,随口叹息两句。
然后继续回到他们的“游戏”当中
而生活在地下贫民窟的莱恩斯只能通过在酒吧中喝醉的商人来了解外面的世界。
诺克萨斯是一个以强权与军队著称的军事城邦,整个城体建立于一座高大的花岗岩山脉中,凭依天险,易守难攻。
在山顶上,那座看起来犹如长枪尖头一般的高塔,代表着诺克萨斯最高权利的象征。
大将军。
无数贵族政客费尽心思,穷极一生也无法触及这座高塔的台阶,但是其依然散发着无尽的魔力,仿佛童话中夺人心魄的魔剑一般,吸引着无数人为之疯狂。
然而现在,那座高塔空空如也,没有任何人居住。
自从伯纳姆·达克威尔将军在卡曼达拉遇刺之后,最有希望成为下一任大将军的杜。卡奥克将军也神秘失踪,现在的诺克萨斯高层目前还没有争斗出一个合适的人选,来继任这一职位。
当然,这只不过是民间的谣传,至于真相如何,人们不得而知。
当然,像莱恩斯这样,生活在诺克萨斯地下贫民窟的人,则更不会去关心这类事情。
莱恩斯的母亲是一个莺歌其实在诺克萨斯中,莺歌这个职业并没有什么丢人的,就像是酒馆招待,街边小贩一样平常。
当然,如果真的怀孕的话,其父亲自然不知道是谁?
在生下莱恩斯后,由于常年的恶劣生活,莱恩斯母亲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在莱恩斯四岁的时候,就去世了。
而她想要将莱恩斯培养成一个赚钱机器的计划也不得不搁浅了。
当然,在母亲身上,莱恩斯还是学会了很多有关如何在诺克萨斯生存的本领的。
例如偷窃,诈骗,察言观色,贩卖情报等等等等……
“这个小杂种和他母亲一样精明狡猾”
周围的面包店老板以及地痞流氓都如此评价到。
在贫民窟中,类似莱恩斯这样的孩子有很多,他们大多都是无父无母的“野种”
他们穿梭于城中的各大街道之间,行乞,跑腿,偷窃,形成了贫民窟中独特的群体。
他们中很多人都会选择加入一个由贵族政客作为背景的帮派,磨炼自己的手艺,为那些贵族老爷们做一些他们不能亲自动手的事情,争取在他们眼中留个好印象,或者能被记住一个名字,以求自己在兵役中能够受到照顾,甚至出来后可以被这些贵族收为家臣。
毒药,亡灵巫术,阴谋,刺杀,强权,这些永远是诺克萨斯的主旋律,哪怕在平民区中,最为混乱的贫民窟中也不例外。
不同于德玛西亚的道德有序,诺克萨斯所遵守的,是极端的军国主义,所有宗教,魔法,科技,经济,都在为军事行动以及军备扩张做准备。
因此,作为平民区的人如果想要进入政坛,最为快捷,以及最为简单的方法,就是主动应征入伍,以战场上以勇猛的表现赢得功勋,以此成为军官,进入诺克萨斯的“上层圈子”
当然,如果你是一个爱好和平的人,并不想掺和这其中的事情,也不想争权夺势,只想在肮脏的贫民窟中过一辈子,那么更是不可能的事情。
每一位诺克萨斯的公民都要接受相当程度的军事训练,并且每个男子都要在成年之后服为期六年的兵役,并且在这之后,要作为后备役,做好随时再次被应征的准备。
但很明显,在这个充满了争斗,以及欲望的城市,没有一个人愿意在阴冷潮湿的贫民窟中度过余生。
每一位适龄男人都会拼尽全力的应征,希望在战场上以自己的勇猛换取更好的生活,就像是德莱厄斯那样,以平民的身份成为诺克萨斯的将军之一。
隆冬的诺克萨斯是一年当中最为难熬的季节,每一位土生土长的诺克萨斯人都知道如何准备过冬,而越是贫穷的人,就越是准备的充分。
莱恩斯在三个月之前就准备过冬了。
他的家住在酒吧深处小巷的第二个岔路,里面只有他一个人,这是他将上一个孩子打跑后夺得的地盘。
仅仅只有二十米左右的巷子中,摆满了各种各样的物品,这些在别人看起来都是垃圾的物品在莱恩斯看来都是排的上用场的。
例如废弃的破木箱拼接在一起可以当做门板,街边被人扔掉的袋子可以当做遮雨的棚子,以及用旧衣服做成的床和用砖头垫高的地板。
地面上下雪了啊……
望着城市中心露天的地方……那里是下级军官以及百夫长之类的士兵退伍之后才允许居住的地方,这些人大多都是在战争中表现一般,而且没有什么后台的人。
诺克萨斯的平民是不允许接近这些地方的,更不论去地上或者城墙之外了,所以诺克萨斯人想要见识外面的世界只能参军。
莱恩斯见过雪。
他曾经在最危险的时候冒死去一个瘸了一条腿的百夫长家里偷窃。
诺克萨斯的法律严明,而且执行力度很大,基本不允许存在徇私的状况。
但是与其相对的,诺克萨斯的法律存在着明显的阶级性,对待贵族,军官,士兵,以及平民各不相同,就像是蚂蚁社会中的阶级一般,如果军官杀掉一名平民,那么他只会遭受监禁以及降级处分。
如果一名贵族杀掉一个平民,那么他只用支付一笔罚金而已。
而且在特殊情况下,为了贵族或者军官的生命,平民有义务为其牺牲。
而像莱恩斯这样,敢去军官家里行窃的,被抓住的话会被当成典型,在市场中间砍头的。
当晚,莱恩斯被那里的卫队追了半个晚上,最后他躲在下水道的井盖下,忍受着难闻的恶臭,才勉强躲了过去。
从下水道的井盖缝里,莱恩斯可以看到,一片片白色的雪花从灰色的天空中落下,雪花的样子在自己眼中逐渐放大,呈现出好看的形状。
自己难道要在这个无情,肮脏的地方待上一辈子吗?
老实说,莱恩斯自觉的与其他孩子不同。
他周边的孩子每天都聚在一起炫耀自己偷窃的成果,或者大肆谈论自己当兵后要如何如何。
但说实话,莱恩斯觉得诺克萨斯是一个很恶心的城市。
无论是走在街上行人麻木的眼神,还是一提起战争,眼睛中就放光的平民。
莱恩斯的母亲曾经对自己说过,她是被诺克萨斯从一个叫做德玛西亚的地方掳来的。
在哪里,所有人都生活在平等的环境中,贵族保护平民,平民拥戴贵族,整个国家在皇室的庇佑之下繁荣发展……
当时自己母亲的神色并不像是在说谎.
世界上真的有那种地方?
任何一个诺克萨斯平民区的人或许都不会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