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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到了下午的拍摄中。我内心有着隐隐的兴奋,曾经在影片中见过的那具魔鬼般的身材就要光溜的出现在我的面前,任由我大肆轻薄,真的好过瘾啊!
古朴的房间内,摆放着宋朝时期的各种家具,最吸引人眼球的,则是那张雕刻着祥云花纹的木床,两边帷幔斜掩,充满了暧昧的气息。
由于是扒衣的戏,导演只留下摄像及音响等必要的工作人员在拍摄现场,其余的人都被告知离开这里,严禁围观。
圆桌上摆着几样下酒菜,身穿宋朝服侍的我和金贞贤坐在了两旁。这一刻,我们俩变成了古代的西门庆与潘金莲,那一对有名的x夫x妇。妈.的,老子本来就是西门庆,还用变什么。
刘行导演做了个手势,“开始。”
我袖子一拂,桌上的那副象牙筷子掉落在地上,然后,我弯腰到桌下去拾。桌下,一双穿着绣花鞋的纤巧玉足从裙摆中露出来,镜头马上给这双小脚来了个特写。
不过,虽然金贞贤的这双脚的形状看起来很美,但是,与我那真正的姘头潘金莲相比,还是有一定差距的。
哦,口误了,现在不兴叫姘头,都叫情.人或是铁子。想想现代社会对于偷.情还真是大度,简直是有些褒奖,二月十四号还专门成立了姘头节,情.人节。
据说,在这天不管男人还是女人,如果没有情.人相约出去过节,那真是一点魅力都没有。据我估计,若是魅力大的男.女,在这天得像赶场一样。
妈.的,还是现代好,宋朝时期若也是这样,我和金莲岂不是就可以名正言顺的玩婚外恋,何苦杀了武大郎,然后让武松给干掉呢。
不想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了,还是接着说潘金莲的那双脚吧。有道是,“金莲,金莲,”人如其名,她实际上长着一双赛笋尖的三寸金莲,小巧精致,玲珑剔透,话句话说吧,其脚的尺码还没有现代社会十岁女孩子那么大,很小的。
我来介绍一下,潘金莲原来是阳谷县南门外潘裁缝的女儿,排行六姐,因为打小儿就是个美人胚子,父母为了将来给她找一个有权有势的好人家,所以,很小的时候就给她缠了一双小脚。
说实话,宋朝的男人确实都喜欢小脚,我也一样。在现在看,无疑那些男人的审美观都是不正常的,近乎残忍。为了迎合这种不正常的审美观点,数以十万的无辜女人都变成了残废,到了现代社会,我才知道天足实际上是最美的,很为自己当初随波逐流喜欢小脚感到羞愧和汗颜。妈.的,不知道哪个王八蛋兴起的裹脚这一说,真是混蛋透顶了!
再来看金贞贤的这双脚,三十七码的,一只脚足有潘金莲两只脚那么大,大概我一只手都不能完全抓的下,这就是巨.大的差别。不过,说心里话,我现在还是喜欢假潘金莲的这只脚。
没办法,谁让我的审美观变了呢!
镜头切换到我的脸上,估计此时我脸上的表情是十分yd的,这就对了,作为一个超级恶棍,美.色当前,我怎么能不动心思呢。
接下来的一切就是顺理成章的了,我用手捏了一下潘金莲的玉足,她实际上终日面对武大郎早就厌倦,又勾.引武松未果,心里燃烧着熊熊的欲.望之火。因此,不堪挑.逗,故作羞涩的与我勾搭在一起。
“大官人……给我……我要……”
不愧是知名影星,金贞贤饰演的潘金莲果然有那么几分神韵,把一个深居闺中骨子里却时刻希望有个强有力男人用力蹂.躏她的放.荡.妇人表现的淋漓尽致,那种如饥似渴的样子真是诠释的入木三分。
金贞贤为了演好这个角色,将剧本读了无数遍,细心的了解着潘金莲是怎样的一个人,才知道其经历也是十分坎坷的。
潘金莲父亲死的早,家道中落,九岁即被母亲卖到王招宣府里,习学弹唱,闲常又教其读书写字。她本性机变伶俐,不过十二三,就会描眉画眼,傅粉施朱,品竹弹丝,女工针指,知书识字。
古代妇女大多不识字,所以说,按现在的话来讲,金莲的学历相当于女大学生。
潘金莲到十五岁的时节,王招宣死了,潘妈妈争将出来,三十两银子转卖于张大户家,与玉莲同时进门。古代妇女社会地位低下,可悲啊!
想想自己曾经买了数十名丫鬟,都是十五六岁的少女,名为丫鬟,实际上都惨遭我的蹂.躏,现在想起来,自己的为人确实很不齿。是个典型的地主恶霸,若是放到解放初那一阵,政府非请我吃一颗花生米不可。
张大户教她习学弹唱,金莲原本就会,学的十分省力。金莲学琵琶,玉莲学筝,这两个同房歇卧。主家婆余氏初时十分喜欢两个姑娘,曾经送过金银首饰给她们打扮。不过,不久之后,白玉莲死了,只剩下金莲一人,长成一十八岁,出落的脸衬桃花,眉弯新月。
现在想起来,张大户虽然也是个老不正经,不过,人品比我要强的太多,还能容忍这朵鲜花盛开到十八岁而不采摘,还真是有耐心。当时我极乐园里的丫鬟有三十二个之多,也是在穷苦人家挑选出来的,各个美貌,基本上没有超过十六岁,全部被我破瓜拿下。当初的春梅就是十六岁时被我睡了,由于其是个白虎星,我为人霸气,不服天道,这才硬要将她收入房中成为第六房姬妾。不料,短短一个月之后,我便命归阴曹,让她守了寡。
张大户那老狗眼见金莲身子长成,终于有一天趁老婆不在家,将金莲唤进房中,将她给收了。点点桃红洒褥单,金莲掩面而泣,却终是无法,旧社会的丫鬟一点人权都没有,被主人睡了也实在是很正常的事。
但是,这老家伙自从得到水嫩娇.媚的金莲之后,贪欢无度。其本身年纪就很大了,已过花甲如老朽之木,如何禁得起这番折.腾,数日后,便落得腰酸腿疼,见风.流泪,耳聋流涕,外加前列腺增生。
古代虽然没有前列腺增生这种名词,也不知前列腺是何物,但是,以其小便处的病症来看,确实就是这种病。
当时既不能手术治疗,也没有药物医治,张大户病重一日赛过一日,被老婆发现端倪。将其一顿臭骂:“你个老不死的,居然敢背着老娘和下人搞破鞋,玩婚外情,我和你没玩,你要是再敢和那小浪蹄子到一块,我把你**剁下来喂狗,让你当太监……”
当然,这肯定不是原话了,是现代社会的白话,但其中意思绝对就是如此。一番吵闹之后,张大户没干过老婆,没有法子,倒赔了嫁妆,把金莲嫁给了丑陋无比的武大郎。
唉,都说金莲是千古第一y妇,实际上,真是太冤枉她了。就说这武大郎吧,哪有一点人形,分明就是一只猴子会说话而已,换了现代社会的任何一个女性,都绝对不会和他生活在一起。那时候,是男权社会,还不能离婚,只有男人有权利修了老婆,女人却没有合法渠道逃离婚姻的枷锁。
到得武松出现,潘金莲满心欢喜,爱上了这个高大英武的山东大汉,虽然,他长得没有我帅。不过,当时在金莲的心里,也是把他看成了白马王子一样,百般关心,千般照顾,可惜,那厮不解风情,或许是天生就对女人不感兴趣,我疑这家伙有玻璃的倾向。武松将深爱着
他的嫂子重重羞辱了一番,搬离了武大家,之后,受县长之托前去首都东京给大干部送礼,就在这期间,金莲遇见了我,我们俩的命运就此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