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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凉说完就掐断了电话,留着非凡一个人在一脸懵逼的拿着手机出神。
立刻去搜了一下今天的新闻头条,看到后,拧了拧眉,直叹了一口气,“唉……”
既然Boss都已经发话了,他可以有拒绝的权利么?
答案当然是没有,只能够自动自觉的去处理着烂摊子。
公司的人都还没有开始议论,就已经百度不出来早上发布出来的新闻了,也是奇了怪了。
宋知歌连午饭都没有吃的才在下班时间将所有的事情都给做完了。
还没等她收拾好桌面,就听见助理在门外敲了敲门,“进来……”
“宋总,有你的快递。”助理手里拿了一个包裹走了进来,宋知歌没有在意的随手指了指桌面,“就放在桌上吧。”
“好的,那我先出去了。”助理顺从着她的意思放置在桌面上便出去了。
她看了看上面并没有备注着寄件人的名字,这才觉得有些奇怪,慢慢的拆开了来。
里面是一个小箱子,她紧蹙眉心,一只手打开了来,忽然撞到了桌面上的笔,她刚弯腰下去还没抬起来,只听见一声快速的,“咻……”的声音。
一把小刀子因为开了箱子而触动了里面的机关一下子就直直的弹了出来。
宋知歌弯腰拿着笔的动作一下子就怔住了,要是刚刚笔没有掉的话……
那刀子可就是直愣愣的扎在了她的脸上了,或者严重的还会是眼睛!
不由脑子做出反应,身体就立刻的将办公室门一把拉开,跑了出去,看着正坐着的助理,质问着,“快递是谁送过来的?”
“不知道啊。”助理显然是对于她这么紧张的问题给问懵了,愣愣的摇了摇头。
宋知歌眯起了眼,几乎是咬牙切齿,只是冷冷的冲着助理道了一句,“没事了。”
她的神情看起来格外的阴森,助理捂着“砰砰跳……”的心脏而心有余悸,难道是那个包裹有什么东西?她还从来就没有见过宋知歌有这么激动的时候,平日里都是一副沉稳的模样,永远都是胸有成足的样子,像这样失控的神情,她还是第一次看见。
“怎……怎么了吗?”虽然害怕,但她还是小心翼翼的问了起来。
宋知歌却是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而是淡淡的道着,“以后没有寄件人的名字的包裹,一律拒收!”
“好……”她点了点头。
宋知歌重新回到了办公室,用纸巾将那弹跳出来的刀子给丢进了垃圾桶里。
很难想象刚才笔没被自己撞掉的话,或许她此刻根本就不会在这里了。
蒲淘……
一定又是她,竟然连公司都找上门来了,宋知歌用力的捏着手里一直没放下来的笔,出奇的用力,指节处都已经泛着白,节节分明。
她惊魂未定的回了家,沈华笙已经是准备好了一桌子的好菜而迎接着她的归来,看到了她站在玄关处,沈华笙的脸上依然是洋溢起了笑容来。
她直愣愣的走过去,一把抱住了沈华笙,撒娇似的蹭了蹭。
“怎么?才一个白天不见?这么想念我?”沈华笙还以为宋知歌是不是因为早上那些新闻的事情以为自己会生气所以才会一回来就对自己露出这样的神情来。
宋知歌摇了摇头,庆幸着自己能够平安的回来,差点就着了蒲淘的道了。
觉得自己也是太傻了,薄凉都一而再再而三的提醒过自己了要小心一些,而她却总是没有多留一个心眼,要不是托了那只笔的福,或许一切就不会是这样了。
察觉到了她的神情不对劲,沈华笙也是急了,“怎么了?老婆,谁惹你生气了?”
“蒲淘……她今天下午给我送来了一个包裹,里面还设置了机关,一打开就会有刀子弹跳出来。”她将脸埋在他的身上,闷声道。
沈华笙听着她的话,心里一个“咯噔……”立刻推开了她禁锢自己的怀抱,上下的查探着,一脸的担忧,“那你有没有怎么样?是不是哪里受伤了?”
她直愣愣的摇了摇头,“没有。”她还拿出来了那只笔出来,“多亏了这只笔掉下去了,我刚打开就弯下腰了,不然的话……”
沈华笙也意识到了事件的重要性,一把抱住了她的身子,有些后怕的道,“谢天谢地你没事。”
“好啦,我刚才就是还心有余悸,现在没事了。”宋知歌撇了撇眉道。
“要吃饭了,好饿啊。”宋知歌摸了摸干瘪的肚子,她可是一整天都没有吃过东西的,早就饿了,闻到了菜香更加是饿的饥肠辘辘的了。
听到她肚子传来的一阵又一阵的“咕咕……”的声音,他狐疑的看着她,“你中午没吃饭?”
宋知歌已经是一屁股的坐了下去,迫不及待的拿起了筷子夹了一块糖醋肉塞进了嘴里,“对啊,这两天堆的文件太多了,为了可以早点回来就忘了吃饭了。”
沈华笙一脸无奈的跟着坐在她的对面,给她夹着她爱吃的菜,“我怎么感觉我们两个人的身份调换了呢?”
“昂?”她正吃的津津有味,没反应过来。
他抿唇笑了笑,“感觉我就像是在家给你做饭暖被窝的全职老公,而你是出去上班挣钱的那个女强人。”
宋知歌倒是一下子就嗤笑了出声,“对哦,你这么一说我也这么觉得了。”她咬着筷子咯咯的笑了几声,提议着“那么从今往后,你负责在家暖床做饭,我负责挣钱养家,可好?”
“好啊。”沈华笙倒是顺从着她的话眯起了眼笑着回应。
一顿饭下来,早就忘记了关于蒲淘之间的不愉快的事情,相谈融洽。
吃饱过饭后,自然是需要运动一番的,还没等她洗好澡,沈华笙便钻进了浴室一起挤着。
就这么发出了让人听着都会面红耳赤的声音来,一夜旖旎。
谁也没有问八卦新闻上的事情,更加是没有人提,因为都是心知肚明,并不觉得是有什么不对的,对于他们之间来说,花费精力在处理这些事情上面,简直就是浪费时间。
翌日,宋知歌所定制的婚纱已然是做好,正通知着他们去试穿一下。
因为是按照着自己的尺寸而定制的,所以倒是穿起来正好,还别说,一件合穿的婚纱,可比一件不合尺寸的婚纱穿起来好看的多了,让她都愣是挑不出毛病来,爽快的跟沈华笙付完了尾款便离开了婚纱店。
他们所举办的婚礼极为的简单,来的人加起来都不到十个,宋知歌不由的暗了暗眸,有些难受了起来。
曾经她还跟夏晴打闹着说,要是自己举办婚礼的话,那么她一定是自己的伴娘,可是现如今却是连她在世界的哪一个角落都不知道。
沈华笙看着她有些愁眉苦脸的不禁问道,“怎么了?等会不是就要举行婚礼仪式了?不高兴?”
她摇了摇头,只是有些惋惜,“阿笙,我好难过,夏晴不在。”
沈华笙由于是在坐着牢,所以也根本不知道为什么他们之间会闹的如此的不愉快,导致夏晴甚至是江城都不愿意待下去了。
他也不知道要如何安慰,就只是静静的在一旁陪着她。
忽然顾菱钰走了进来,见还搂抱在一起的两个人,立刻分开了他们来,“哎呀,你们怎么不着急的啊?”
宋知歌面上立刻染上了一抹红晕,不好意思了起来,“新郎快出去外面守着,我等会再将新娘子给你带出去。”
说着也不等沈华笙同意就将他给推了出去。
来的人只有许琛,薄凉,林慕迟,还有顾菱钰。
其实许琛原本是不愿意见到沈华笙的,但是宋知歌的婚礼只有一次,他不得不来了。
顾菱钰在给宋知歌小心翼翼的补着妆,原本就漂亮的五官,再化上精致的妆容,衬托着她愈加的成熟,极其魅惑人心。
就连顾菱钰都不禁的看待了,“哇,知歌,你一定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新娘了。”
说的宋知歌面上的红晕更盛,看起来更加是诱人。
婚礼简单的不能够再简单,没有伴娘,没有伴郎,亦没有小花童。
宽敞的宴会厅,却只有一个神父,早就准备就绪,宴席的门大开,响起了婉转的一首结婚进行曲,宋知歌紧张的心脏都几乎要跳出来了,灯光打在她洁白的婚纱上,煞是好看,所有人都为之一振,目光怎么也没有办法从她的身上移开。
眼前的沈华笙正穿着一身新郎服笔直的站在那等着她一步步走近。
他从来不觉得自己是王子,但是此时此刻,他觉得自己应该是王子,因为宋知歌今天格外的像一个公主。
顾菱钰感动的将宋知歌的手递交了过去给沈华笙,两个人携手牵着一步一步的走向了神父。
神父正在说着百说不厌的开篇词,剩下的便是询问着,“沈华笙先生,你是否愿意娶宋知歌小姐为妻,从此爱她护她尊重她不离不弃并且忠诚一生?”
“我愿意!”他洪亮的喊出了声音。
神父再次看向宋知歌,“宋知歌小姐,你是否愿意嫁给沈华笙先生为妻,无论他富贵和贫贱,无论健康和疾病,无论成功与失败,都会不离不弃,永远支持他,爱护他,与他同甘共苦,携手共创健康美满的家庭,直到死亡?”
“我愿意!”她的声音里几乎都带着颤抖。
“那么,现在有谁反对这对新人结为夫妇的吗?”
宴会厅内一片寂静,忽然,“咔嚓……”从宋知歌刚刚进来的那个宴会大门处,闪现出了一道修长的身影,她的声音尖细而大声,带着浓浓的抗议,“我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