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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只是人适应生活的一种过程,当你对身边事物能够坦然对之时,习惯也产生了。很显然,秦枫还没有习惯成为别人议论的对象。
饭堂,在秦枫第二次进入时,给他留下了很深的阴影。面对别人的围观和议论,虽然他不在乎,但还是觉得很别扭。尽管今日中午的饭菜是有罕见的肉,秦枫也是草草了事后,逃之夭夭。但对于张苍来说,今日无疑是幸福的满足的。能把小米青菜吃出肉味来的他,很难想象他把真的肉放进嘴里时,又会是哪种心情。
对于张苍与肉的特殊情感,秦枫当然不理会,闲来无事,独自一人往并不大的花园散步去了。
满园春色,而春色逸人。秦枫悠闲的走着、看着、享受着这无处不在的春光。正当他闲情漫步时,迎面走来一个小男孩。皮肤白皙,双眼有神,俊俏的脸颊,眉宇间的英气隐隐可见,一丝不该存在的戾气更是夹藏其中,但并不影响他超凡脱俗的气质,让人有种想要膜拜的感觉。
秦枫见此人的第一眼就知道他不平凡。所谓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这种与生俱来的贵气,是模仿不出,装不来,藏不住的。那怕此刻这个小男孩身穿跟秦枫一样的粗布麻衣。
秦枫不由的对这个同为塾院的学子生出了些许好奇。怎样的父母才能生出如此俊俏贵气的孩子,又是怎样的遭遇,让他在小小年纪就产生了戾气。
秦枫清楚,所谓戾气就是一种残忍,凡是都走极端的一种心理,换句话说就是杀心重。这种人往往都是长期因为某种事情,得不到宣泄,久而久之让心理越来越扭曲。如果让这种人有朝一日君临天下,那么他将拿全天下的生灵来慰藉自己扭曲的心里,血流成河也许才能抚平他那颗曾经伤痕累累的心。
想到这,秦枫有点毛骨悚然,而后又自嘲的笑了笑,一个小男孩都让他白日做梦,而且还做出恐怖片的感觉,有点佩服自己的想象力了。
“小弟赵政,见过秦兄。”
此人正的秦枫的同窗赵政,不过秦枫显然是没认出来。只见他来到秦枫身前,郑重的抱拳行一同窗之礼。
秦枫被赵政此举搞的有点摸不着头脑,但礼不可失,当即还礼。
“赵兄不必多礼,不知赵兄找在下何事?”秦枫问道。
赵政见秦枫没有反感自己的唐突,抖了抖衣冠,严肃的说道:
“请恕在下冒昧,秦枫那日与韩非师兄辩驳时,小弟也在场,而秦兄的那番话,更是记忆犹新,至今还在脑里徘徊,让小弟夜思难寐,转辗反侧间,却也百思不得其解。真是苦煞小弟了。故今日想请秦兄看在同窗之情为小弟解惑。“
秦枫非常诧异,虽说那天他的话并不是那么深奥,但所包含的深意也不是一个小孩能听明白的。还主动来找他解惑,足以证明赵政对秦枫的那番话有了自己的见解,只是有些东西没想明白,故此来找秦枫解惑的”唉!天下将乱,妖孽横生啊!“秦枫不由的感叹一声。
“赵兄客气了,你我同为塾院学子,虽不同舍,但也算同窗,有什么你就直接问就是了。“秦枫直言道。
“嗯!难道秦枫不知道我们在一个学舍里同受程亮先生的教诲吗?”赵政诧异的问道。
这下秦枫尴尬了,赵政的这话意思很明显,咋俩就是同班同学。可秦枫愣是没认出来,还被人当面的指出,确实有些不好意思。今日上午,他就压根没去在乎这些,他认为同班同学相处久了也就认识了,没必要刻意为之,所以一门心的铺在程亮先生的课堂里。
赵政看出了秦枫的尴尬,也明白他不是有意的,所以急忙说道:
“是小弟失言了!忘记了秦兄今日才到学舍里,还不满一日,请秦兄不必介怀。”
秦枫见赵政为自己找了个好的下台阶,觉得他为人还不错,于是说道:
“赵兄大量,即为同窗,我们也别那么客气了吧!你也别秦兄、秦兄的叫我了,都是同龄人,以后就叫我秦枫或者阿枫,嘿嘿!跟着张苍叫枫哥也行!大家都随便点,不至于那么生分。”
秦枫确实受不了这种说话方式,真心累。他实在不明白古代的那些读书人,为什么非要把话说的这么文绉绉的,难道这样才能证明自己的与众不同,还是说,通过这样的方式来来炫耀自己就是读书人。
在秦枫看来,这样的说话方式唯有在师长面前方可用的上,因为这是对师长的一种礼,一种敬。而同龄人人之间,就有点迂腐、做作了。
赵政一脸不解的样子,显然他对秦枫这种画风忽然的转变有点不适应,其实在他心里也向往那种洒脱和随性,可在环境与师长的长期的熏陶下,他不可能马上改变。这对赵政来说无疑是一场思想上冲击。他不像张苍那样,商人之后,本身就没有什么礼数可言。
“可先生常说,君子要温润谦和,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赵政说道。
在赵政说完后,秦枫的脸一下就黑了。他明白这话的意思,甚至这对出至《论语.卫灵公十五》。可秦枫刚说完“随便点”,想以一种更轻松的方式交谈,你却来一句,“义以为质……”这个要么是在显摆,要么就是在试探或者说考验。”想不到我也有一天会为名所累啊“
想罢,秦枫面无表情的说道:
“难道程亮先生没教过,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吗?还是说你不知道,“君子坦荡荡,表里要如一,行事无愧于心的道理吗?”
赵政被秦枫这忽转的话风,弄的没回过神来,刚想要解释,秦枫的声音又响起了。
“好了,在下还有要事,就不耽搁赵兄的时间了,告辞。”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这是秦枫前世今生恪守的做人准则。他认为赵政的言语虽算不上冒犯,但无谓的试探,所谓的考验,恰恰说明赵政是心思不单纯,试探什么,考验什么,无非是想看看他秦枫是否名副其实,这也是让秦枫最不快的。
于是他干净利落的转身,说走就走,这本是秦枫的性格。看不惯,那就不看咯!。留下了一脸茫然的赵政,不知所措的站在那里。
许久,赵政才回过神来,越想越憋屈,越憋屈就越气愤。他没觉得自己刚才的言语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更加搞不明白秦枫为什么说翻脸就翻脸。最让他憋的慌的是,秦枫说完就走了,没有给他半点解释的机会,那是一种足以让人发狂的感觉。
“哼!小人之心,不可深交。”
“也罢!我也算看清了,如此气量之人,就算在有学问,以后也难有所作为。”
显然他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那些看似无过的话,到了秦枫眼中,变成了试探和考验。
试想一下,两人本来不熟的人,好端端的说着话。突然,有一人来了一句英语,另一个人会怎么想?他会想到!“装什么装,显摆你懂英语是吧!,还是说就想看哥的笑话。“
误会,往往产生在彼此的不了解。假如他们是一对相识已久的老朋友,误会也就不会因此而产生了。也许秦枫和赵政一人在多说一句,可能就不会有误会了。
缘分就这样的奇妙。有人说,第一次相遇的不欢而散,是为了下一次相逢的冰释前嫌。两个命中注定的人,就在这满园春色的花园,温暖动人的午后,产生了交集,而后又背对着背的离开了。在他们的内心深处都有了彼此的影子,命运之绳在此刻将两人紧紧栓在了一起,从此他们的未来将会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赵政之事并没有在秦枫心里引起丝毫涟漪,也许赵政在他心中连过客的算不上,所以过了也就忘了。
下午课学的是君子六艺里的“书”所谓六艺,就是礼、乐、射、御、书、数。秦枫了解到,塾院主要教授礼乐书,礼为五礼,乐主要是听音识器,书则是识字写字,秦枫这个年龄的学子一般都才开始识字,只有贵族大家的孩子一般识字比较早。至于射御数,可能是学子太小,可能是先生难找,也可能是处于安全的考虑,反正并没有开设其学科。所以都是由学子长大后自己去学的。
秦枫此刻正在为下午课发着愁。在这个时代能让他发愁的事情并不多,但“字”这个东西恰恰是其中之一。不论是识字还是认字,都让他苦恼不已。
满篇的篆书,让看惯后世的楷书、行书的秦枫,感觉到非常的吃力。更别说要写了,而且还是用毛笔在竹简上写。一个个蝌蚪般的文字,从眼睛里,爬到他的脑海中,头疼欲裂是秦枫此时切身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