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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游方的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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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元平静地交代道,混元灵根投射下梦幻的五色霞光,将游方笼罩,光芒中,游方的身体中冲出两团光芒,一道为人形,一道为金翅大鹏鸟,两者在空中破碎成光雨,而后被一根垂落而下的树枝卷起。

    “既然你要重新入世,那么我先将你本体的修为封印在你的新身体之中,只保留你关于修炼的记忆和金翅大鹏鸟的两种天赋,你过往的人情感记忆全部封印。”

    “应该的。”光团中传出游方的声音。

    “那你去吧。”裹住光团的树枝直接轰开一道漆黑的空洞,游方化身的光团顿时化为一道金色的闪电没入其中。

    在依兰大陆北部的一处荒凉的山脉中,正午的阳光照耀在长满灌木的大地上,让人感觉懒洋洋的春风轻轻的吹着。在微风中,一队200来人的马队正在不紧不慢的赶路。兰克男爵就是这只队伍的领导,按照依兰大陆的习惯,他又被称之为英雄,正在率领着自己队伍在大陆上游历。

    当然,这其实都是他自己这么认为的,但是实际上却根本不是那么回事。真正的英雄,都极为珍惜自己的羽毛,他们几乎全部出身贵族,把家族的声誉看得极重。他们在大陆游历的时候,都是干一些好事,比如消灭骚扰村庄的魔兽,或者干掉邪恶的生物等等。通过这些战斗,既可以获得好的名声,又能得到价值不菲的财物,一旦名声足够,不仅会得到美女的青睐,甚至还能被国王封赏,何乐而不为呢?

    可是兰克男爵却并不是这样的,他的生财之道是捕奴,准确的说,他表面上是一个受人敬仰的英雄,可实际上却是一个臭名昭著的奴隶贩子。此时的他,就身在兽人王国的腹地,并且在三天前刚刚洗劫了一个不小的狐族部落,杀死了其中绝大部分的人,然后将特意活捉的年轻女性全部抓走。

    兰克男爵相信,由于他做得非常干净利落,杀死了所有的目击者,所以此事至少要数天后才会被兽人发觉,而他那时候应该已经离开兽人王国了。

    可惜,命运这东西当真是奇妙的很,说不定什么时候便会给你来一个巨大的惊喜,当然,这惊喜吗是两个意思,惊骇或者喜悦,两者选其一,而兰克男爵很不幸地被前者眷顾了。

    他居然遇到了兽人王国三大传奇强者之一的娜塔莎出巡,光是娜塔莎和她的那头比蒙坐骑,就足以横扫他兰克男爵的队伍百遍千回了。

    毫无疑问,接下来便是一场屠杀。捕奴队的那点儿反抗连一丁点儿浪花都没能掀起来。

    然而,就在众人都以为这场战斗会轻而易举结束的时候,突然,在晴朗的天空中却猛然打下来一道蓝色的闪电。这道诡异的闪电正好打中人类那只射的最高的箭上,在闪电的巨大能量作用下,这支普通的箭发生了其妙的变化,先是木质的箭杆直接化为飞灰,接着,金属箭头被强大的能量所充斥,仅仅一瞬间,这支普通的铁箭头就被淬炼成了百炼精钢。

    与此同时,闪电本身形成的巨大冲击力也完全作用在金属箭头上,使得箭头的速度在一瞬间达到了极致,人们只看见一道银光闪过,传奇先知娜塔莎的小腹就受到了重创。箭头穿破了她小腹上的龙皮甲,深深的刺了进去。

    不仅如此,身在空中的比蒙也猛然发出了一声惨叫,接着就重重的落到了地上。只见它两腿之间鲜血直流,人们仔细一看才发现,原来,在它的一个蛋蛋上竟然被穿了一个洞。比蒙的下身和狗近似,都是半缩在身体里,外面只露出一点,可就是露出的这一点害得比蒙受了伤。显然,刚才的那个箭头是先穿过比蒙的蛋蛋,然后才击中娜塔莎的。

    比蒙毕竟是万兽之王,受创之后的它不仅没有丝毫怯懦的样子,反而变得更加狂暴起来,只见它猛地向前一窜,然后伸出巨大的右掌狠狠的扇向还在发愣的兰克男爵。

    随后就听见‘彭’得一声巨响,兰克男爵和他胯下趴着的战马当场就被打得支离破碎,他残余的躯干和半截战马一起飞出去一两百米远,重重的砸在一片山石上,直接就这么紧紧的贴在了上面,然后慢慢滑落到地上,已经完全变成一堆烂肉了。可见这比蒙的力量有多么的恐怖!

    其他众位娜迦战士也都悲愤不已,她们身为娜塔莎的护卫,却让主人伤在这么一群笨蛋人类手上,那简直就是一种巨大的羞辱啊?所以她们一个个也都发了狠,手上的各种兵器舞得好似风车一样,直往人类的身上招呼,凡是被她们打死的人全都被砍成了好几块。逃走的人类也都被她们射死,然后分尸。前后不过几分钟的时间,这两百人就被全部歼灭!

    接下来,娜迦们开始打扫战场,并解救自己的狐族同胞。而娜塔莎也开始为自己和比蒙治疗。作为传奇先知,娜塔莎的治疗法术自然是强的离谱,随手几道绿芒闪过,就把比蒙和她自己的伤势治好了,就连那个箭头也被逼了出来。

    然而,就在这时,天空中却是再次响起一声轰鸣,娜塔莎心中没来由地生出一丝不妙的预感,下一刻她便被一道从天而降的金色闪电劈了个正着。

    时光荏苒,转眼间一年就过去了。

    那一日连续被两道闪电攻击,一开始娜塔莎还以为是哪个强者躲在暗中偷袭她,暴怒之下细细搜索了数十里方圆,却没有找到半个人影,最后也就不了了之了。

    可谁曾想,不久之后,她就惊奇的发现自己竟然怀孕了。这个发现让她措手不及的同时,又有些莫名其妙。要知道,娜塔莎一生太过出色,几乎任何雄性在面对她的时候都禁不住生出自卑之情,而她又眼高于顶,洁身自好,平时有时间都投入到了刻苦的修行中,以至于到现在还是处子之身。处女怎么会怀孕呢?这个结果让娜塔莎实在是难以接受。

    不过,不管她怎么想,怀孕就是怀孕,这是铁定的事实,她想否认也不成。本来,以娜塔莎的地位来说,生孩子是一件很重要,甚至可以说是神圣的事情。因为这个孩子以后必然会继承娜塔莎的地位,就算他什么都不会,也可以凭借娜塔莎的庞大人脉关系,成为兽人王国中举足轻重的人物。况且,他身负传奇先知的血脉,又怎么可能一事无成呢?

    所以,对于娜塔莎生孩子这件事情,如果传出去的话,不仅兽人王国会极大的重视,甚至整片大陆都会引起巨大的震动,而这一切都要归功于娜塔莎的强大影响力。

    可是娜塔莎却把这样一件重要的事情给隐瞒了下来,以闭关苦修的名义,悄悄带着莉莉思来到这个远离兽人王国首都的边境地区。因为这个孩子的来历实在太诡异了,娜塔莎本能的感觉到事情没有那么简单,所以才打算在孩子出世之后,再决定是不是应该公布出去。

    果然,事实证明,娜塔莎的担心是极有必要的,因为她生出来的这个孩子,实在是怪异了点。

    怎么说呢,其中一个还好,除了背上有一对金色的翅膀纹路外,外表看起来完全就是一个人类的模样,白白胖胖的,极为可爱,让人一看就忍不住想要抱在怀里,好好疼爱。

    另一个,就不一样了,光看他的头,面目虽然显得成熟刚毅,不像才出世的婴儿,倒像是饱经风霜的智者,可是这还算说得过去。但是往下看可就不行了,只见他天生就有四条手臂,一对长腿,还有一条长长的尾巴。

    就是他的四条手臂也不一样,靠上面的两条手臂和娜迦族的孩子几乎一样,都是修长而又不失有力的胳膊,白白嫩嫩,看起来就叫人喜欢。可是他靠下面的那两条手臂却粗得惊人,比上面的手臂要粗一倍还多,指尖上没有长平平的指甲,而是长着锋利的爪子。而且,他的手臂还要长出一截去。如果站直了,他上面的手臂可以摸到膝盖,可是下面的手臂却能摸到脚底。要知道,他同侧的两条手臂可都是共用一个肩膀的。这手臂的长度都快赶上猩猩了。

    另外,下面的手臂上长满了密密麻麻的短小细毛,这些毛非常细密,而且还很坚韧,好像穿在身上的铠甲一样,是一种非常好的保护。只可惜这些毛的颜色很灰暗,看起来很不好看。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它的尾巴,这条尾巴长在屁股上,位置和猴子的尾巴一样,可是形状却完完全全就是娜迦的蛇尾巴。不仅又硬又坚韧,而且还长满了细小的鳞片。差不多有一米多长,比他的身高还长呢!

    这样一个怪物,在娜塔莎两百年的生命中还从来没有见过呢!这要是拿出去,说是她,传奇先知娜塔莎生出来的,那兽人王国还不得乱套啊?全大陆都会因此而嘲笑她,连同兽人王国的脸面都会被丢得一干二净,这叫她以后还怎么见人啊?所以娜塔莎和洛蒂才在这发愁。

    至于那两个小家伙,却不哭不闹,只是瞪着乌黑的大眼睛好奇的看着自己那长了十条手臂的妈妈,与周围的情况。

    不用说,那个白白胖胖的小家伙自然就是游方的转世,因为跟小元约定的缘故,游方已经忘了很多东西,在他的记忆里,他的前世是某个天地的无上大能,他之所以会转生在这个世界,只是因为他于无尽混沌中横渡时,出了意外。

    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意外,仅仅是迷路了而已,为了寻找路径,本体释放出亿亿万的分魂,而他就是这些分魂中的一个,不知什么缘故,居然转世为人。

    因此他脑海中有那位无上大能的所有功法和各种知识,但是本质却是一个没有任何生活历练的白菜。

    游方第一眼先是看到了不远处站着的两个多臂怪物,心中不禁感慨:“这该不是我亲妈吧?天呐,我该不会也是个多臂怪吧!”

    游方挣扎着想要看清自己的样子,只可惜,他才刚刚出生,体内没有任何的元力,根本无法支撑起他的小脑袋,也就看不到他现在的身体情况。

    这时,游方注意到身边还有一个小家伙,暗道,看来自己还有一个兄弟,一母所生,说不定还是双胞胎,总该长得差不多吧,于是就转头看去。

    就在游方观察周遭的同时,另一个小家伙也在心里感慨道,‘乖乖,老邪我今天开眼拉,竟然见到了如此奇妙的妖怪,而且她还是我亲妈,哈哈,这真他妈的有意思。对了,自己还有个兄弟。’

    这般想着,老邪也转过头去,正好看到游方翻着白眼如同要背过气去的样子。

    这一下,顿时把老邪给气炸了,这样的眼神是老邪最厌恶的,没办法,这就与老邪上辈子的遭遇有关了。

    原来,此人姓谢名邪字无畏,是元末明初之人。因为出生的时候,左眼比右眼大三圈还多,看着一个像牛眼,一个像绿豆,实在过于恐怖,连接生婆都吓了一个半死,所以立刻就被他家里人给扔了。好在老邪命不该绝,被一个无儿无女的教书先生所救,他的名字就是这个老先生取的。

    由于老邪的模样过于惊世骇俗,所以童年的他受尽别人的欺凌,养成了他愤世嫉俗的性情。老邪此人虽然长得丑,可是天赋和根骨却是极高,学什么会什么,而且身体极其魁梧,在他年幼之时,就经常揍得那些欺负他的孩子满地找牙,为此没少叫他养父生气,后来,在他十二岁那年,老先生就病死了。而此时的老邪,已经是在老先生的熏陶下,学了满腹经纶。

    只可惜他的模样就决定了他必然无法走上正道,在老先生死后,他就被镇子上的人赶走了,四处流浪了一年后,饱受欺凌的他终于时来运转,碰见了一个邪门的著名魔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