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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叔,新摘的枇杷,您拿着尝尝鲜。”钟晚端着一个簸箕,站在王家院子外喊了一句。他见王大娘站在院子里喂鸡,便也打了个招呼。
“阿晚呐……”王大娘讷讷地说不出话来。
刚开始,钟晚还会疑惑她怎么变得如此寡言少语,后来渐渐习惯了,也就不觉得奇怪了。王大娘的反常似乎是从两年前开始的,算一算,就是三黄离开的时候。
想到那只果然没再回来过的白眼猫,钟晚就一肚子气。这两年来他心也伤过了,还救助过不少小动物,可再没像从前那样捡一只回来养在家里,感情是浪费不起的。
王伯山出来接过枇杷,连声称谢,“你怎么送这么金贵的水果过来,你这枇杷拿到市场上卖,得卖不少钱呢!”
钟晚笑笑,“种这果树时王叔也帮了不少忙,我明日就准备去市集上卖呢,总要留一些给邻里们尝尝鲜。”
两年以来,钟晚充分检验了种田金手指的效果,种果树时也大胆起来,不拘于北方能种的苹果梨,开始种起了枇杷、柑橘,甚至荔枝,种什么活什么,在承吴县声名大噪。有了先前因三黄而起的一系列事端,钟晚本以为会有人眼红来抢地,谁知却什么都没发生。
“这么多亚热带水果,还不如一只猫金贵。”
钟晚雇了辆牛车,驮着这次的货物到镇上卖水果。承吴县县邑的市集在十乡八镇中最为繁盛,钟晚每回来这里摆摊,都能把水果全部卖完。他的水果比外地千里迢迢运来的要新鲜便宜,如荔枝这样的水果,更是受到县中富贵人家的喜爱,每到时令水果成熟的时候,这些人家都会特地差小厮来买。
“哟,今儿的枇杷真新鲜。”县尉家的小厮每回都来得最早,还乐于跟钟晚攀谈说八卦。这回他左右看了眼吆喝的摊贩,神神秘秘地凑到钟晚耳边,道:“钟老板,我跟你说,你可得避避风头,最近这些日子,可别再来镇上摆摊了。”
钟晚疑惑道:“这话怎么说?”
小厮一脸掌握了大秘密的表情,“哎,这也是咱县尉老爷让咱最近别惹事,我才知道的。说是上头派了人下来,要来寻两年多以前失踪的探花郎。”
钟晚隐约记得当初在布告栏上看到的告示,只是没想到找了这么久,那探花郎还没有踪影,说不定早就死了。
“这今上……就这么急着寻那探花郎?这都两年了……”
小厮寻到话头,满脸得色地透露道:“这你就不知道了。京都可是有传闻的,说当初探花郎入宫时,碰见了绮罗公主,这位可是当今圣上最宠爱的妹妹。绮罗公主对探花郎一见倾心,求着圣上赐婚,就是这样,探花郎才得了那御赐府邸呢,将来可是要做公主府的!可惜呀,探花郎在新府里遇刺,下落不明,绮罗公主可不得着急吗?说是这两年间还生了场大病呢!”
平时在乡村里寡陋寡闻的,偶尔听听京都的八卦,钟晚不免觉得有趣,当即问道:“找人就找人,来咱们这小县邑做什么?难不成那才高八斗的探花郎还会到这儿来?”
小厮朝四周看了看,压低声音道:“数月前,有人在咱们这儿的山路上见着一长相俊美的年轻人,在一间村屋前停了许久。村民心生疑惑,见那年轻人气质不凡,面相眼熟,回去一对,可不就是那悬赏千两黄金的探花郎么!”
越听越玄乎,钟晚又和小厮八卦了两句,接着做起生意来。天还没黑时,他带来的水果便顺利卖完,钟晚收拾好东西往镇外停牛车的地方走,路过一座有一群人进进出出搬东西的宅院,抬头一看,匾额上写着钱府二字。
这些年钟晚和钱员外无甚交集,自然不知道这钱府为何像是要搬家似的。他不欲多事,抬腿欲走,却被一个管事认了出来。
“钟夫子。”刘管事看着钟晚的表情很是复杂,“不知你家的猫……”
“它老早就跑不见了。”钟晚最不喜欢别人问他这个话题,当即断了话头。
刘管事叹了口气,道:“也是作孽。若不是当初那事……我们老爷也不会变成现在这样。”
他这么一说,钟晚想起一年多以前听过的传闻。说是钱员外生了场怪病,每隔六个时辰便会通体寒冷不已,如坠冰窖,非得在炭火烧得旺旺的屋子里才能缓解一二。难道说,那病到现在还没好么?
钟晚客气地关心了两句,刘管事便道:“三公子如今在京中有了官职,便想把老爷接到京都去养病。一大家子,明日便会启程,将来若有缘再见,还请钟夫子宽恕则个。”
当初县衙公堂闹那一场,钟晚早已不在意。白眼猫都跑了,想起当时拼了命也要保住它的劲头,怪没意思的。
因着想起旧事,钟晚回村的一路上都闷闷不乐的。回到村屋里,看着空无一人的房间,冷清得他连连叹气。一年前林元森说要出去游历,离开了盈满村。镇上开花店的赵晴晴一直心系憨直的林大哥,得知消息后伤心了好一阵,没过多久竟也离家出走去寻如意郎君了。
当初钟晚孤零零地穿到这个小山村时,没有一个朋友。三年多过去,人走了一拨,他又回到了初来时的状态,除了有钱了一些之外,什么都没变。
哦不对,还不如以前呢,现在连钱员外这个对头都要走了!
钟晚伤春悲秋了一会儿,晚上看了一本讲笑话的话本子,翌日起来时觉得心情不错,才去田里劳作。说来也奇怪,他干了这么几年的农活,从没觉得腰酸背痛过,皮肤好像也没变差。不过这个金手指并没有什么用,钟晚自认不是穿进宫里或者高门大户里的少爷小姐,就算是皮糙肉厚点也没什么关系。
他一连在田间干了十多天的活儿,准备把照顾果树这些日子以来没除的杂草都除掉。
“谁?谁在那儿?”第二十次回头查看时,钟晚有了一丝惧意。这些日子,他总觉得自己好像被注视着,可每每回头一看,都看不见人影。
“回去拜拜犬妖吧。”自从三黄那只白眼猫跑走后,钟晚便不再相信猫妖大人会显灵。猫这种没心没肺的动物不值得信任,还是人类忠诚的好朋友狗狗比较靠谱。
他琢磨着回去找许大娘要一副犬妖的画像,可快要到家时,却被吓了一跳。只见他那间小村屋的篱笆前立着两排手持银枪的士兵,院内有三四个一身劲装的黑衣人,正围着一个穿着华贵的男人说话。
钟晚愣了一愣,立刻转身往来时的山路上走。可惜他的反应还是慢了半拍,一名士兵注意到他,大喊了一声。钟晚眼花缭乱之间,眼前忽然多了个黑衣人拦住了他的去路。他开口想要询问,黑衣人却根本没给他机会,直接抓起他的肩膀一提,两三个起落间,便把他拎到了为首的男子面前。
钟晚还沉浸在“这个世界真的有武功”的震惊中,男人喊了好几声他才反应过来,对方是在问他是否是这间屋子的主人。
这种随便问一个村民就知道的事,钟晚自然无法抵赖,只得点头称是。
男人眉宇间有种上位者天然的傲气,跟钟晚说话时也毫不客气:“你认识两年前失踪的探花郎李星垂?”
钟晚摇了摇头。
男人嗤笑一声,问:“你可知道我是谁?”
“朝廷命官?”按照卖水果时小厮的说法,这人应当就是所谓的“上面派下来的人”。
旁边的黑衣人很有狐假虎威的气势,立时吼道:“大胆!这位是当今圣上的胞弟,安王殿下。”
此时此刻,或许应该跪下来表示自己的惊恐。但钟晚在山野间生活惯了,不习惯这种场合,一时间竟然说不出话来。
安王好歹有点王爷的气度,不想跟他一般计较,“本王已多方打探清楚,三月前,李星垂的确来过盈满村,还在你的屋子前伫立许久。你说不识得,便是不识得吗?”
钟晚抑制住想翻白眼的冲动。怪不得这王爷没当上皇帝,一看就是从小被宠爱的幼子,说话这么没逻辑。
“安王殿下有所不知,草民两年前曾养过一只猫,在这承吴县颇有名气,且草民精于种植之术,探花郎也许感到好奇,所以——”
“荒谬!”安王斜瞥了他一眼,凛然道:“星垂在京都什么没见过?一只猫而已,还不值得他大惊小怪。你若是继续顾左右而言他,休怪本王不客气。”
钟晚欲哭无泪。这位王爷,你看上去似乎很喜欢那什么探花郎,可不认识就是不认识,总不能因为探花郎多看了这屋子两眼,就要落罪吧?
安王沉吟片刻,上下打量钟晚一身的粗布麻衣,颇有些嫌弃地道:“罢了,看你这山野村民,也说不出什么名堂。星垂既然特意来这里,必然有他的道理,不是你这屋子有什么机关,就是你这人有问题。秦风,留一队人驻守,把他带上,启程回京都。”
“什么?”钟晚情不自禁地出口,士兵们立刻齐刷刷地看了过来。他憋住气,不敢再造次,内心却犹如车祸现场般一片狼藉。
他的田!他的地!他的果林!
这特么的都什么跟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