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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佳在被江潮吞噬的前一刻,暗自发誓,如果这次能够逃过一劫,下辈子她绝对绕着钱塘江走。然而,世上从来没有后悔药可吃,最终柳佳的小命还是葬送在了汹涌澎湃的江潮之中,待她再度睁开眼,已经变成了大安朝一名年方7岁的小女孩万晓柳。
柳佳第一次睁开眼的时候,不大的屋子里静悄悄的,除了她以外,没有第二个人存在,这也方便了她好好分析自己的现状。首先,来自地球中国的柳佳估计是死的不能再死了,可是名叫柳佳的这缕幽魂不知道出了什么岔子居然在一个不知名朝代名叫万晓柳的小女孩身上得到了重生。前身只是一个7岁的小女孩,记忆不多,柳佳很快就翻完了,看完前身的记忆,柳佳不由叹了口气。可怜的小姑娘,从小到大没吃过一顿饱饭,好不容易碰到娘娘祭,被选为献花童女,吃上了有生以来第一顿饱饭,结果还没等回味完吃饱的滋味,骨瘦如柴的小身板就被拥挤的人群挤进了大梁河一命呜呼了,然后身体就便宜了柳佳。
翻看完前身的记忆,柳佳基本接受了自己魂穿的事实,因为前身溺水的关系,柳佳的新身体相当虚弱,根本无法下床,但仅是眼前所见,柳佳也可以断定,前身的家庭状况不是一般的差。想要在这个陌生的大安朝过上丰衣足食的小日子,她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首先她得好好想想个辙,为她以后提出的致富点子安个合适的出处才行。
前身的身体真的是太糟糕了,柳佳原本只是眯着眼思考合适的说辞,没想到想着想着,居然睡着了,再次醒来的时候,屋子里已经多了三个年纪不等的孩子,这就是前身的兄姐和幼弟了。
“五丫,你醒了,感觉怎么样,还有哪里不舒服吗?”
第一个发现柳佳醒了的人,是这家的长女,二丫万晓榕。身为长姐的万晓榕最疼的就是这个妹妹了,她本想着妹妹被选为娘娘祭的童女,总算能够吃口饱饭了,却怎么也没想到乐极生悲,妹妹差点把小命给弄丢了。每当回想起被隔壁钟叔救起来的妹妹面白如纸、气若游丝的模样,万晓榕就止不住的心痛。坊里的王里长是个心善的,塞了二两银子给妹妹看病,汤药灌了十多碗,却迟迟不见妹妹醒转,万晓榕比谁都要着急。这会,虽然手里忙着包汤圆,万晓榕也没忘了时刻观察妹妹的情况,看到昏迷了三天的妹妹睁开乌黑的眼睛,万晓榕第一个凑到床前嘘寒问暖起来。
柳佳盯着万晓榕看了二秒钟,才把眼前这个看起来不足八岁,实际上已经足足有十一岁的瘦弱女孩和前身记忆中的姐姐对上号。
“二姐,我想喝水。”柳佳咧了咧嘴道,其实她第一次醒过来的时候就想要喝水了,可惜当时屋里没有人,她又没有能力自力更生,这才忍到了现在。
“水?好好好,姐马上给你拿来。”万晓榕激动的一连声应道,大夫说了,只要妹妹能够醒过来,再细心养些时日,就没大问题了。
“姐,水来了。”三郞万书栩也是很关心自己的妹妹的,柳佳一出声,就起身走到厨下端了一碗水过来。好在因为家里是卖汤圆的,灶上时刻烧着热水,若是搁在旁的人家,恐怕就没这么快端出热水来。
市井人家常用的粗瓷碗,容量很大,一碗水至少得有400ml,可送到渴极了的柳佳嘴边,却被柳佳一口气喝了个底朝天。喝完,一抹嘴,因为前身记忆中和万书栩相处的温馨画面,柳佳毫不客气的对着万书栩道:“还要!”
看到妹妹喝完一大碗水,说话声音都清亮了不少,万晓榕很是高兴,把手里的碗递给了万书栩,却阻止了他再度盛水的动作,“别光喝水了,灶上还有阿娘给柳儿留的白米粥,三郞去热一热罢。”
咦,有粥喝啊,那敢情好。因为溺水昏迷,这些天这具身体喝的最多的就是汤药和米汤了,被万晓榕这么一说,柳佳的肚子就像应景般的咕咕叫起来,弄的柳佳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万晓榕倒是很高兴妹妹终于感觉到饿了,把大弟打发去热粥之后,小心的扶着柳佳坐起身,正要说话,万家最小的孩子,前身的幼弟万书棋献宝似的举着一个糖包飞快的爬上了炕,“五姐,吃糖,病病飞走了。”
3岁的六郎万书棋,还不怎么会说长句子,在他单纯的世界里,每次喝完苦药再吃上一颗糖,病马上就会好了。只是,他的五姐,前几天一动不动的躺在炕上,连糖都不会吃,把阿娘都急哭了。好不容易,今天五姐能动能说话了,万书棋才会第一时间跑到他藏宝贝的地方,挖出一个糖包,只希望五姐吃了就能和以前一样带他到处去玩了。
前身一家六口人,全靠着万仲勇夫妇的小汤圆摊子过活,万晓榕和万书栩二个大点的孩子充当配送员,于是带小孩的任务就落到了7岁的前身身上。所以,对于小小的万书棋来说,五姐万晓柳是他最喜欢的人。而前身,也最疼这个幼弟,现在柳佳占了别人的身份,自然会代替前身孝敬父母、友爱兄姐、爱护幼弟了。在万书棋使劲把糖包往自己手里塞的那一瞬间,柳佳决定,从这一刻起她就是万晓柳了,柳佳这个名字就让它成为过去吧。
万晓柳剥开纸包,露出里面灰扑扑的糖块,卖相很差,但对于万家的孩子来说,应该是难得的美味了吧,旁边小书棋咽口水的声音不要太响亮。用二根手指夹指糖块,在即将送进嘴的前一刻万晓柳迅速的翻转手腕,把糖块塞进了张大嘴流着口水的万书棋口中。
好甜。万书棋幸福的眯着眼,细细的品味着糖块的滋味,只是糖还没吃完一半,他突然想起来,这糖是要给生病的五姐吃的,现在他把糖吃了,五姐的病是不是不会好了?
“呜呜呜,糖,糖被六郞吃掉了,五姐,病、病……”
小家伙急的直掉金豆子,连话都说不连贯了。
万晓柳吓了一跳,凝神听了一会,连蒙带猜的才弄明白万书棋想要表达的意思。这么一个可爱软萌的弟弟,难怪前身喜欢的跟什么似的。抬手摸了摸小孩因为缺乏营养而显的枯黄的柔软头发,万晓柳轻声细语的安慰道:“六郎不哭,五姐已经没事了,而且五姐不喜欢吃糖,所以才让六郎帮姐姐吃掉的。”
“真的吗?”万书棋睁着因着泪水的浸润显的格外黑亮的眼睛,半信半疑的问道。
“当然啦,六郎可是帮了五姐很大的忙呢。五姐呢,更喜欢喝白米粥。”
说话间,手脚利索的万书栩已经端着热气腾腾的白米粥,来到了万晓柳床前。
“五妹,粥热好了,趁热吃。”
一碗白米粥下肚,万晓柳觉得自己终于重新活过来了,正精神不错的倚在炕头和兄弟姐妹说笑,屋外突然传来响动,万晓榕迎了出去,很快,屋里的三个孩子就听到了万晓榕的惊呼声:“阿爹,阿娘,你们这是怎么了?”
万晓柳正疑惑间,青了一只眼的万仲勇和上衫被撕了老大一条口子的春樱在万晓榕和万书栩的扶持下走进了屋子。
这辈子的便宜爹娘,和上辈子的父母长的几乎一模一样,这让万晓柳很容易就承认了他们的身份,看到两人狼狈不堪的模样,万晓柳也感到很难过,挣扎着想到下炕,却被三步并作二步走到炕前的春樱给拦住了。
“唉呀,娘的五丫啊,快躺下快躺下,你的身子骨可再经不起折腾了。”
“阿娘,我没事。阿娘,发生什么事了,你们怎么会现在回来?”
根据前身记忆,万家的汤圆摊子是做午、夜二市的,现在的时辰,午市还没散呢,万家夫妇这会就回了家,一定是有事发生。
万仲勇看到小女儿醒了,也很高兴,连身上的疼痛都忘记了,跟着凑过来和万晓柳好一阵亲香。欢喜过后,愁容再度爬上了万仲勇夫妇的脸上,兄妹四人这才知道,原来自家小摊子被长街上的混子给砸了。
大安京城的长街,只是京城各坊的穷苦百姓自发形成的一条商业街,因为是民间性质的,官府收不上税,自然没有衙役巡街,治安相当混乱。但是相对有正经手续的商业街,长街的租子又是最便宜的,因此,手头拮据的万仲勇夫妇才会选择在长街摆摊卖汤圆。便宜娘春樱是镇国公府二等丫头出身,当初就是靠着一手不错的厨艺才在一众小丫头中脱颖而出,被选到国公府庶出小姐身边伺侯的。所以,万家夫妇在长街摆十年,他们家汤圆的美味在附近几个坊都是小有名气的,每天都有新的食客慕名而来,因此惹得长街上另外二家汤圆摊子眼红不已,这才招来了今天的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