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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喜临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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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牛一边走一边回头看,想伸手挠挠头,却发现自己抱的东西太多了点,就赶紧走向安荞,问:“安大姑娘,那是谁,来这里干啥?”

    安荞顿了一下,说道:“来蹭饭的,被我赶走的。”

    咕噜咕噜,大牛的肚子适时响了起来。

    安荞:“……”

    “这些东西放哪?”大牛有些不好意思,并不是为自己的肚子在咕噜叫,而是叫声实在太大了点,跟打雷似的。

    “你把东西放回院子的厨房里头,这里也就使最后一次了,晚上咱们就得回院子里头生火了。”安荞说道,若不是厨房里的灶子现在还不能使用,现在都用不上这棚子。

    旁边的院墙是到底是没有封上,从这里能直接正院里头去,原本是应该封住的,在前院那里开个侧门,只是最后要封上的时候被安荞阻止了,说这样比较方便一些,就改装了一扇门,前院那边的侧门倒也没落下,依旧是在右边。

    安荞说完就赶紧涮锅炒菜,都快到下午去了,再不吃饭那得饿死个人。

    菜刚炒上杨氏就匆匆回来,一边小跑着一边抹汗:“都忙昏头,忘记做饭了。”

    安荞翻了个白眼,不过倒也没说什么,不止要买家具还要买明天燎锅底的菜,请人的事情则是交给了老王八俩口子去做,要不然活得更多了去。好在花的钱多,请的人多,不至于那么麻烦,要不然得累死个人。

    “这急急忙忙的,要是日后往后推一点,都不至于忙着这样,哪怕是多一天都好。”杨氏忍不住埋怨了一句。

    安荞道:“咱们这里忌讳鬼月,不过你要是不忌讳的话,推到鬼月也行。”

    杨氏也不过是累的,闻言嘴角微抽,说道:“那还是算了吧,累就累点,也就这两天的事情。”

    安荞也不是故意想要杨氏难堪,自然就没说什么话来顶杨氏,叫杨氏把东西放下,然后洗把手脸洗把脸好吃饭。

    新鲜拍的黄瓜,味道还算不错,大热天吃着也爽口。

    杨氏手里头也没什么东西,回来做饭的菜,不过安荞已经把饭菜给做好了,手上的这些自然就用不上了,就转身把东西放回院里厨房里头去。

    等饭后又全家都忙活去,简直忙得脚不沾地,安荞则偷偷绕进了书房。

    到了书房,安荞静静地看了一眼被她扔在地上的神经病,抬脚一脚踢了过去,不耐烦道:“起来了,吃饭了,我知道你醒着。”

    神经病动了动,抽搐着嘴角爬了起来,就算是醒了也是刚醒,在她进来的那一瞬间才醒过来,现在还迷糊着。要不是安荞踢的那一脚,现在都还茫然着,不知道自己身处何方。

    已经近三个月没有好好吃饭,吃得最饱的一顿不过是几个野果子,也不知那到底是什么鬼地方,能走了以后走了整整一个月才走出来,进了镇子的那种感觉,简直恍如隔世。

    看到这个胖女人也不知道怎么地,就冲了上去,然后就……

    现在想起来就觉得丢人,还好这个女人凶悍,要不然真赖上他可就完了。

    安荞把菜饭搁桌上,瞥眼神经病。

    神经病犹豫了一下,从地上爬了起来,嫌恶地蹭了蹭脏兮兮的手,僵硬着身体坐到凳子上,把饭菜挪到自己的前面,然后……狼吞虎咽。

    饿到这种程度,就是再难看也觉得是香的,更何况安荞的手艺本来就不错。

    安荞盯着神经病吃饭,等他吃得差不多了,才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在那家伙开口之前,赶紧又警告了一句:“我跟你讲,别再叫我娘子,再叫我娘子我会打死你的。”

    神经病嘴角抽了抽,说道:“我叫……我叫七月,你可以叫我七月。”

    安荞挑眉:“七夜?你咋不叫夜七?”

    神经病顿了一下,纠正:“是七月,不是七夜,不过你要是觉得夜七顺口,叫我夜七也行。”

    安荞点了点头:“感情这是你随口捏造的名字,叫啥都行,不过叫你夜七,你也得有那个脸才行。”

    神经病疑惑:“你这是什么意思?”心脏怦怦直跳,怀疑这胖女人是不是得知了他的身份。

    安荞瞥眼,一脸鄙夷:“就你这样的,一月七次都不行,别说一夜七次郎了。”

    神经病:“……”

    这胖女人好污!

    “你现在属于半死不活的状态,想好了要怎么办了没有?”安荞将七月上下打量了一番,倒是长得人模狗样的,狼狈成这个样子也难掩那一股天生自带的贵气,肯定不是什么平常人。

    七月顿了一下,又迅速刨饭,可碗里的饭已经没剩下多少,几口就刨完了,整个人愣在那里,呆呆地看着碗。

    安荞以为他吃不够,不耐烦地解释了一下:“你饿得太久了,不能吃太饱,省得一下子撑坏了。”

    七月愣的不是这个,虽然还是很想吃,但有些道理还是懂的。

    “我这个样子,我也不知道怎么办了。”七月说的是大实话,想当初英俊潇洒,玉树临风,现在连走路都十分困难,感觉回不去了。

    安荞捂额:“我可不养闲人。”

    七月抿唇,这闲人说的肯定是自己。

    安荞想了想,问道:“你家里有钱不?多不?”

    七月迟疑了一下,点头:“有,挺多的。”

    安荞一拍桌子,说道:“我给你把病治好,包你至少恢复到以前的八成,你给我银子!按你的身价走,你觉得你值多少银子?”

    七月抽搐,本……人身价是无价的好吗?

    “看你那迷糊的样子,肯定觉得自己是无价之宝,让你说你也说不清楚,这样好了,我给你开个价得了。五万两白银,你要是觉得可以,那就先打个欠条,等你好了再拿银子来换欠条。”安荞心底下对七月的身份有点猜测,不过那也是暂时没影的事情,懒得去琢磨这事。

    “五万两银子会不会多一点?”

    “你想想英俊潇洒,玉树临风,人见人爱,就会觉得五万两银子一点都不亏了。”

    “五千两如何?”

    “小子,有你这样砍价的么?还想活不?”

    “六千两。”

    “我跟你讲,你这样会被打死的。”

    “好吧,五万两。”

    “这就对了。”

    安荞眉开眼笑,去给拿了一套平日里丑男人穿的衣服,让七月洗澡去。等七月洗完澡,安荞就把他给毒倒捆了起来,全身上下摸了个遍,一连摸了三次。

    七月眉头拧得能夹死只苍蝇,觉得安荞是个色女,可身不能动口不能言,只能干瞪眼。

    安荞可不管那么多,确定好七月身上骨头长错位的地方,就开始忙着拆骨。本想给这家伙上点麻药的,见这家伙一直瞪眼,一副她是个登徒子的样子,就把麻药给省了下来,直接动手拆骨。

    先拆的是胸口的肋骨,然后是胳膊,最后才是腿。

    七月痛得死去活来,总算是知道安荞为什么要摸他,可现在后悔也没用了。

    “我这也是为你好,麻药用多了不好。”安荞累得满头大汗,却仍旧一副笑眯眯的样子,简直不怀好意。

    等骨头重新接上,安荞又把他胸口上还有腿上的那两道发炎的伤口上的腐肉给切掉。月夜感觉自己疼得都要麻木了。明明好几次都要疼晕过去,却偏偏怎么也昏迷不少,得硬生生地抗着。

    一直折腾了两个时辰才算是完事,有着灵力滋润,七月倒是感觉不到有多疼了,可安荞却是要累死了。

    “娘的,五万两银子要少了。”安荞瞪了七月一眼,把七月头顶上的那根针给拔了下来,又把从七月身上掏来的匕首拿出来仔细观察,看了老半天才从刀刃那里看出不同来。

    这刃上有个七字,还有一个龙印,而丑男人的那把只有龙印。

    七月神色一松,昏昏欲睡,没能听清安荞说了什么,很快就昏睡过去。

    安荞瞥了七月一眼,又看了看这把匕首,到底还是塞回了自己的怀里头去。如果没有猜错的话,这应该是是象征着身份的东西。虽有点贪心这把匕首的好,可若真是象征身份的东西,她还是不能要的。

    幸好她已经有了一把,感觉比这把还要锋利一些,不过应该跟这把是一样的。

    该死的丑男人,都要燎锅底了也不见回来,真吓跑了?

    啊啾!

    又有人惦记本少爷了!顾惜之揉揉鼻子嘿嘿一笑,不过很快又站直溜了,表情换作一脸正经,满目期待地看着秋水阁里头。

    自己要成亲一事,已经让人去禀告公主娘亲,人进去那么久都不曾出来,顾惜之就觉得可能有戏,到底是亲生娘亲,应该不会不管他。

    可事实证明,顾惜之幼稚了。

    月华棂站在楼阁上,神色淡淡地看了顾惜之一眼,视线依旧是落在顾惜之那张脸上,看清顾惜之还是那么丑以后,就淡声开口:“日后他的事情无需再禀告本公主,谁若再犯,提着脑袋来见本公主。”

    说完抬头看着天空,心底下喃喃一句:天命之人。

    那天命之人究竟是何人,又从何诞生,逆天改命,天狼一族迟早要掘起,站在这世界之端。而这一切终将是在我月华棂的带领下,而不是她那愚蠢的姐姐,真以为与蓝荣平勾结,把堂堂天狼公主送到蓝月朝朝来当质子,就能将天狼一族据为己有了吗?做梦去吧!

    月华棂面上尽是冷笑,又扭头看了顾惜之一眼,拂袖离开。

    顾惜之站在那里,是不能看见楼里头的情况的,被人打量了也不知道。

    等了好久,才等到月笙亲自到来。

    “我的王子,你的脸……”月笙一脸心疼地伸出手,只是伸到一半,不知道想到什么,又默默地缩了回去,叹了一口气道:“小主子,你千万不要责怪公主,公主心中的苦,不是你能想象到的。”

    又是这一句话,顾惜之低头苦笑,脚尖不自觉地踢着地面。

    那他心头的委屈呢?向谁诉?

    “想不到啊,不过眨眼间,你就长这么大了,到了该成亲的年龄了。”月笙又叹了一口气,从袖子里拿出一包东西来,递给顾惜之:“这是笙姨给你的陪嫁。”

    顾惜之抿唇,不愿意去接,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

    天狼族是个母系制度,又或者说是女尊王国,每个家族的最高统领者为狼母,世世代代守护在烈焰地,虽大多数人性情暴躁极端,但很少踏入于外界,只守着烈焰之地,过着茹毛饮血的生活。

    蓝月皇朝扩展国土,朝烈焰之地下了黑手,才使得烈焰之地产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只是这般变化不是他们想要的。

    可新任狼王下了命令,他们无法违抗,只能被动接受着。

    “小主子是到底还是责怪了公主了吧?”月笙将东西塞到顾惜之的手上,对顾惜之说道:“或许你现在这个样子,正是公主心中所想。你是在蓝月皇朝长大的,性情也随了蓝月皇朝这边,自然是在这边娶妻生子比较好些。”

    “换句话来说,倘若你还是过去那般姿色,很多事情便由不得你选择。就算公主会放过你,你姨母也不会放过你。与其让他人来决定你的人生,不如由公主来决定。而你现在这样,其实也挺好,至少公主同意了,让你自己决定你自己的人生。”

    说这些话的时候,月笙是放低了声音的,担心会被人听到。

    尽管她也是天狼族人,可来蓝月朝二十多年,再尖锐的棱角也被磨平了,再让她回去过茹毛饮血般的生活,恐怕就有些难熬了。

    顾惜之虽然还是有些天真,可也不是傻子,月笙说的这些话他都知道,也下意识往好的方面想。可自己都要成亲了,当娘亲的就不要表示点什么吗?哪怕是送未来儿媳一点点礼物,又或者是见上一面都可以。

    可都没有,连提都不曾一下,连月笙都不管他娶的是谁。

    月笙见顾惜之还是没有动静,又叹了一口气,面色显得有些难看,低声说道:“我的王子,你怎么还是不懂?寻常天狼族男子,十六岁就要择妻主而嫁,自你出生起,你姨母就在打你主意,若不是公主一直护着你,你觉得你还能好好站在这里?可别忘了,你已经二十岁了。”

    顾惜之讶然抬头,不过很快又低了下去,惊讶也不过是一瞬间。

    早就知道了,虽然自己也算是蓝月国皇族血脉,可毕竟是质子生的,身份实在是尴尬,不被皇族所承认,为的是不混淆他国王室血脉。

    “我知道,我也懂。”只是无法释怀,毕竟月华棂对他实在太过冷淡,有时候一年都不见得能见一面,有娘就跟没娘似的。

    月笙想伸手摸摸顾惜之的头,可到底是没把手伸出去,对顾惜之说了一句:“你自己好自为知吧,不过得提醒你一句,虽然你父亲从不管你,但你成亲一事,还是要与你父亲说说。”

    顾惜之‘哦’了一声,又踌躇了一阵,终是扭头离去。

    月笙原地默默地看着顾惜之离去,久久不能回神,小王子也算是她看着长大的,若是在天狼性长大,定能保留一丝血性,而不是现今这般单纯天真,让人实在担心他今后的路。

    直到再也看不见顾惜之,月笙才转身走回去,不料刚进大门就见月华棂站在殿中央,顿时吓得跪了下去:“公主。”

    “他走了?”

    “走了。”

    “果然是长大了。”

    月华棂只是简单说了这么几句,又回去躺到塌上,闭起了眼睛。

    月笙心脏怦怦直跳,生怕月华棂会突然发作,只是等了许久也不见月华棂说话,再次看过去的时候,发现月华棂已经睡着,这才舒了一口气。

    辞别月笙,顾惜之没心思看那包东西里有什么,直接塞进怀里去。

    说实话顾惜之不太想去找蓝荣平,也就是他的父亲三王爷,是当今的亲哥哥,也是蓝月国仅剩的一位王爷。荣王一生多情,后院妻妾无数,不过在生了顾惜之之后就再无所出,膝下便只有一庶长子一嫡子,还有顾惜之这个不被承认的儿子,女儿倒也生了几个,不过通通都嫁了出去。

    也正是如此,顾惜之才会郁闷,又不是儿子多得数不清,却偏偏不认他这一个。

    从秋水阁出来,七拐八弯地,很快就到了大院。

    荣王一般都住在书房里头,要么就是到妻妾那留夜,而这大院则是荣王妃的地盘。

    刚到院门那,就见蓝天沉着一脸色走出来,脸色别提有多难看了。

    顾惜之下意识就想要挡住自己的脸,不让蓝天锲看到,谁料蓝天锲是个眼尖的,张口就要叫,好在没有叫声出来,朝四周看了看,见没人注意到这里,一把将顾惜之抓住,扯到了一边。

    “怪不得我会觉得你眼熟,原来你是小烁!”蓝天锲果然是认出顾惜之来了,不过是很久以后才想起来的。

    从木坊那里回来以后,脑袋子总想起顾惜之跟安荞来,总觉得那两人有些奇怪。

    之后听人议论起顾惜之毁了容,又找了个大肥猪,才恍然醒悟。

    顾惜之只想挡脸,可是记得自己没少在这家伙面前炫耀那张美得人神共愤的脸,尽管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可也不让让蓝天锲挤兑了。

    蓝天锲关心的却不是这个,而是急急问道:“我听说你找了只大肥猪,这事是不是真的?王府里都传遍了,是不是我上次见着的那个?”

    “什么叫大肥猪,小荞她不过是胖了点,挺可爱的一个人,怎么就成了猪了。”‘小荞’这两个字顾惜之一直只在心里头叫的,倒不是没想过要那样叫安荞,可一看到安荞就觉得还是叫胖子比较合适一点。

    蓝天锲抽搐,说道:“对对对,你说的对,不是猪,可长得像猪啊!我说你就算是不乐意母妃给你安排对象,你也不能找那样的。说真的,那样的,你抱着就不嫌沉?”

    “沉啊!”顾惜之理所当然:“不抱不就得了?”

    蓝天锲一时之间还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荣王妃绝对不是个能容人的,否则也不会在自己看中尚书府的嫡次女以后给自己安排了一个商家之女为妻,虽然容貌不丑,可比起尚书府的嫡次女来说,简直就是差了天跟地那么远。

    好在妻子是个贤惠的,要不然日子也过不了那么平静。

    顾惜之拍了拍蓝天锲,说道:“我不跟你似的,光惦记着美人,我喜欢小荞,不管她长什么样我都喜欢。更别说她只是胖了点,其实人还是蛮好看蛮可爱的。”最重要的是胖的时候都能招蜂引蝶,要是瘦下来的话,那岂不是围了一堆,怎么赶都赶不尽了?

    还是胖点好,胖点比较安全!

    蓝天锲见顾惜之是认真的,不免惊讶,又回忆了一下安荞的样子,感觉上不得有多好,反而觉得安荞有那么点色,要不然不会一直盯着他的脸看,一副狠不得扑上来咬一口的样子。

    长得那么胖,还色,真看不出有什么好的。

    “那你这次来,不会是真想要跟她成亲吧?”蓝天锲就又问,心里头想着,要不要掺上一脚拆开他们,省得日后后悔了。

    顾惜之笑眯眯地点头:“是啊,我打算跟她成亲。只不过王爷他到底是我的亲生父亲,这件事还是得跟他说一下。”

    蓝天锲摇了摇头:“你来晚了,父王他从昨天起就到各县寻访去了。今年到现在都没下雨,父王的幕僚说今年可能有灾,让父王早做准备。父王不信各县报上来的情况,决定偷偷去巡查一番。”

    顾惜之一拍脑门:“我就该回来的时候就来的,现在说什么都晚了。不过王爷不在还有王妃在,我去跟王妃说说也行。”

    蓝天锲翻了个白眼,又往四周扫了几眼,这才说道:“母妃她才不会有那么好心管你这事,不过你甘愿娶一个那样的丑女人,听说还是下堂妇,想必这种自毁形象的事情,她还是很乐意看到你去做的。”

    这是什么话?

    你再这样子讲话老子会揍你的,知道不?

    胖女人一点都不丑,好看着呢!

    如此想着,顾惜之就如此反驳了出来,只是蓝天锲一脸不以为意。就算那个女子看起是挺可爱的,可那也不能昧着良心说好看,误导了别人倒是无所谓,就是不要误导了人家姑娘。

    要是人家姑娘也以为自己很好看,那可就完蛋了。

    顾惜之也不想在蓝天锲多提安荞,担心说多了蓝天锲会对安荞起兴趣,这家伙已经了一妻一妾了,却还是个不太安分的,总想着再多找几个。可偏偏人又挑剔,不是送上门来的就要。他的胖女人那么可爱,要是让这家伙看着了,凭着这家伙现在的帅气,说不定真会把胖女人给勾引走了。

    “你刚干啥去了?瞧你一脸愁眉苦脸的。”干脆就转移了话题。

    不提这茬还好,一提这茬蓝天锲的脸色又难看了起来,说道:“还不是看我不顺眼,想要把我给打发走。”

    顾惜之疑惑:“她要把你打发到哪去?”

    说到这个蓝天锲就挺来火的,说道:“丰县青河镇的那个鬼庄,你知道吧?”

    顾惜之脸色顿时古怪了起来:“梅庄?”

    蓝天锲蓝点了点头,说道:“都说那个地方闹鬼,不过才短短十年,那里的草就长得这老高,都没法进去。而且就算是进去了,也没命出来。以为我不知道,这十年父王可没少派人进去,可都没活着出来的。现在派我去,不就是想要我去死么?还真是……”

    还没说完呢,顾惜之就眼尖看到荣王妃走出来,赶紧扯了扯蓝天锲的袖子。

    蓝天锲正想问顾惜之这是干嘛呢,就见顾惜之的眼神不对,赶紧扭头看了回去,见是王妃顿时眼角一抽,赶紧低下了头。

    “见过王妃(母妃)”

    荣王妃不到四十出头,保养得极好,看起来还不到三十岁,不说话不笑的时候脸上一脸皱纹都看不到,只有笑起来的时候眼角才会显露出一点鱼尾纹来。

    见到二人,不由得量了一下。

    不过只是随便看了一眼蓝天锲,之后就将目光放在了顾惜之的身上,一脸微笑地打量了起来,似乎如此还不够,又绕着顾惜之缓缓地走了一圈,一点也不放过地仔细打量。

    过去这贱种长得人模人样的,就是她也难以移开视线,如今却成了这副模样。

    王妃心中冷笑以及不屑,表面上却是一脸端庄地微笑,似乎打量够了,才停在顾惜之的跟前,幽幽说道:“听说你毁了容,本王妃本是不信的,毕竟那么漂亮的一个孩子,再毁又能毁到哪去?没想到这是真的,你这容貌还真是毁得彻底,还真是可怜的孩子。”

    顾惜之正琢磨着要怎么回答,又听荣王妃接着问了一句:“听说你是被蛇伤成这样的?”

    “回王妃,是这样的。”顾惜之没有反驳,老老实实地回答。

    打小顾惜之就有些膈应这荣王妃,觉得荣王妃看他的眼神不对,到了十三岁以后更是不敢在荣王妃跟前晃,受不了那赤裸裸的眼神。如今毁了容,尽管还是被打量着,可感觉却舒了一口气。

    荣王妃就道:“说说怎么回事。”

    顾惜之心中微微迟疑,但犹豫了一下,还是选择老实回答:“不小心被蛇吞进肚子,及时划破蛇肚子才得救。虽然侥幸捡回一条命,却毁了容,成了现在这般样子。”

    荣王妃听后心中闪过一丝恼恨,月华棂那个贱人要死了的事情她作为王妃自然知道,正心头高兴着呢,不过眨眼的功夫,就听说那贱人好了。

    病好传出来之前,可是有人见顾惜之去了秋水阁,要说这事与顾惜之无关,荣王妃是怎么也不信。

    能把月华棂救回来,自然是个好东西,这贱种有好东西竟然不经过她堂堂荣王妃的同意,就拿给月华棂那个贱人。

    果然是贱人生的贱种,养不熟的白眼狼,当初生的时候就该摔死。

    不过再是愤恨,荣王妃都能很好地保持形象,看了一旁低眉顺眼的蓝天锲一眼,突然就笑了起来,说道:“听说你一直就待在青河镇,想必这梅庄的事情事情也略知一二,既然你已经回来了,那么梅庄的事情,就交给你们兄弟俩一块去办好了。”

    顾惜之面色一阵古怪,梅庄发生的事情他不知道,可安荞有意要把梅庄买下来的事情他可是知道。要真把这事交给他来办,那是最好不过的事情。

    蓝天锲却是苦笑,一个不小心把这倒霉弟弟给拉上了。

    这真不怪大哥,谁让你回来得不是时候?

    顾惜之不敢立马就点头,担心荣王妃起疑,装作一脸的犹豫,好一会儿都没有应下。

    “怎么?烁儿这是怕了?”荣王妃就以为顾惜之是知道梅庄的,甚至知道里头的厉害,更加想要把顾惜之叫到梅庄去,想着二人最好就死在梅庄里头,就笑着说道:“倘若你这一次能够立功,本王妃就试着跟王爷提一下,让王爷给你正名,好歹也是王府的孩子,总不能老跟着外人姓。”

    荣王妃说这话的时候是得意的,月华棂再是厉害,再是讨王爷欢心那又能如何?生出来的儿子不被冠予夫姓,还得跟一个外人姓,比外室小妾都不如。

    讲真的,顾惜之很想要跳脚,顺带掐死这老女人。

    可表面上却不得不装出一副惊喜的样子,急急道:“是真的吗?”

    荣王妃心头冷笑,面上却是微笑的,说道:“是真的,因此成与不成,那就看你自己的了。”

    顾惜之赶紧点头:“好,梅庄这事包在我身上,一定不会让王爷跟王妃失望的。”完了又一脸的踌躇,待五妃面上生疑,这才红着脸不好意思地说道:“惜之想娶一民间女子为妻,还请王爷王妃成全。”

    荣王妃愣了一下,问道:“是不是青河镇那个胖……姑娘?”

    顾惜之点头,挠挠头,一脸憨笑:“是的,就是那个胖姑娘,她虽然胖了点,可还是蛮可爱的。”

    荣王妃嘴角抽搐,差点没忍住笑出来,以前可没少担心顾惜之会凭着一张脸,靠着岳丈家崛起,如今听到顾惜之说要娶一个二百斤的下堂妇,荣王妃心底下乐开了花,自然没有不答应的。

    “现在王爷不在府上,而且这种事情就不用去麻烦王爷了,本王妃就能替你作主,现在就让人准备聘礼,替你送到顾家去。”作主归作主,荣王妃是绝对不会去是这个亲,那样就等于是承认顾惜之跟王府有关系,这种事情荣王妃自然不会去做。

    顾惜之才不要荣王妃准备的东西,更没想过要攀上王府,只要荣王妃应一下,到时候让荣王爷知道就行了。

    “聘礼之事,我自己准备就好了,我一个男人,这种事情自然能够办得到。”顾惜之拍拍自己胸口。

    荣王妃愣了一下,心道这个二愣子,不知是真天真还是真傻。

    不过能省下来自然是最好,便干脆顺水推舟,把这事给推了,微笑道:“烁儿这是长大了,有志气了。行,本王妃就不掺和到你的事情里去了,不过礼你得收了。”说着对身旁嬷嬷说了声:“嬷嬷,快去请三十两银子来给烁儿。”

    等到嬷嬷领命离开,荣王妃就说自己有事,直接离开了。

    看她走路扭成那样,就知道她有多得意了。

    蓝天锲还真是服了顾惜之了,只是心头微苦,这一去还不知道有没有命回来。说是让他去解决这事,却不给他一兵一卒,就算能从丰县调兵,可巴掌大的地方能调几个兵?

    整个衙门连五十个人都没有,除了留守的,顶多就能调出二十多个来。

    “难兄难弟啊,这是!”蓝天锲拍了拍顾惜之的肩膀,决定回去跟妻妾度过最后愉快的日子,毕竟荣王妃不会让他们拖延多久,到时候派人催促可就不好了

    走了几步又停了下来,扭头对顾惜之说道:“小烁你也准备一下吧,三天后咱们就出发了。”

    顾惜之愣愣地‘哦’了一声,蓝天锲没有怀疑,只当顾惜之是吓坏了。

    也是,那是梅庄啊,鬼庄啊!

    应得倒是挺快的,等想起那是什么地方的时候,肯定就悔死了。

    那个地方太诡异了,派去的人数若少,一个都不见活着出来。派去的人若是多,则连个鬼影都见不着,可要是在那里住下,就会时不时失踪几个,谁也不知道是怎么失踪的,所以才说那里的鬼。

    不过比起顾惜之来说,蓝天锲觉得自己还算幸运,虽说自小就没了娘,可到底是庶长子,在王府里面怎么也算个主子,有人护着,就算荣王妃想向他下手,那也没有什么办法,算是有惊无险地长到这么大。

    可顾惜之就不一样了,爹不疼娘不爱的,想想就觉得可怜。

    可那个爹不疼娘不爱的某人,等所有人都离开了,一下子就原地蹦了起来,那脸上的喜悦可是怎么也掩饰不住,嘴角都快咧到了耳根。

    虽然没有得到什么祝福,可这也是预料之中的不是吗?

    毕竟自己身份特殊,想要祝福实在是太难,能得到认同已经是一件特好的事情了。哪里还有心思等在这里,忍不住立马就飞奔回上河村去,告诉他的胖女人这个消息。

    算了算日子,要是房子建得快的话,这会都差不多好了。

    他这几天一直在成安府这里忙活,就是为了买聘礼什么的,只要认为是好的,都一股脑儿买了下来,哪怕把他之前上山打猎赚的银子都花光了也在所不惜。

    买完了以后就匆匆找了媒人,让媒人带东西上门提亲,想必今天应该到了青河镇了,明日差不多就该提亲。

    虽说是月末,可二十九是个好日子,不错不错。

    原地乐了一会儿,又小心朝四周看了看,见没有人注意到自己,就想赶紧离开。这王府虽大,可里头的气氛真不太好,用顾惜之的话来说,这简直不是人待的地方。

    不是一群女人勾心斗角,就是肃静得连一根针掉到地上都能听见,哪里有安荞家住的舒服,恨不得现在立马就跑回上河村去。

    不料刚走几步就被人叫住了,是那个嬷嬷。

    对了,还有三十两。

    看到那六锭银子,顾惜之才恍然想起,心底下不免有些庆幸自己刚才原地犯傻了一会儿,要不然就那么离开的话,让荣王妃那小气的给知道了,铁定得给他穿小鞋子,说不准还得记恨上。

    一把抓过银子,谄媚一笑:“谢谢嬷嬷了。”

    嬷嬷‘哼’了一声,眼中闪过一丝鄙夷,这就算是回了顾惜之,扭头就回了院子。

    顾惜之摸了摸鼻子,一脸讨笑,一边看着嬷嬷进院,一边将银子揣怀里,一副生怕被人抢了的样子。

    嬷嬷余光瞥见,心底下更是鄙夷,果然是个没见识的傻子,不过三十两银子,就乐成这个样子,扭头就把门给关上了,一副防贼的样子。

    等门关上,顾惜之朝门那里无声呸了一下,一脸被恶心到了的样子。

    就说嘛,这王府的风气不好,连个下人都这样。

    不过银子嘛,不要白不要,摸了摸怀里,拿去给媳妇花。

    还是上河村好,胖女人的家好,胖女人更好!等到了丰县,立马就跟县太爷要了梅庄的地契,当礼物送给胖女人。

    不过话说回来,荣王爷去各处县城巡查去了?

    顾惜之皱了皱眉头,心想最好就不要到丰县去,不太想见到荣王爷。

    若是安荞知道荣王爷到各处县城与乡镇巡查,肯定就会猜到县太爷这个贪官为什么会那么积极地视察民情了。绝对会一拍大腿,一脸恍悟:这他娘的是怕被荣王爷查到头上,赶紧去警告各位镇长各位村长啊,傻X!

    可惜安荞现在不知道,正在心里头郁闷着,还想着双喜临门呢,结果泡了汤了。

    却不知明日会有人上门提亲,至于那算不算双喜临那就更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