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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陌寒——为挚爱,终此一生——
“寒哥,我决定留在L市了,退离组织的申请书我已经交上去了。”
我沉默了一会儿,“嗯,好好跟她过吧。”
说起来,苍狼跟着自己这么多年,就如自己的手臂一样,让他离开,还真是有点舍不得。
挂了手机,我站在摩天大楼的阳台,看着下面的车水马龙,蓦然一阵恍惚,仿佛又回到了那个鲜衣怒马的时光。
我没有想过会再一次遇到她,就仿佛是命中注定了一样,有些人,有些事如同白驹过隙,雁过无痕偿。
也有些人在你生命的某一刻扮演了一个极其重要的角色,或者如蜻蜓点水,却也激起了涟漪。
可有些人,你以为你忘记了,然后在某一刻她突然出现,你才发现很多事情你早已刻入了脑海,渗入了脊髓,融入一体了。
再一次回国见到她,看她被爱情折磨的狼狈的模样,蓦然想起很多年前的那一幕,阳光透过树叶,散落在林荫道上。
那个女孩儿牵着一条狗,那条道上充满了她的欢声笑语。
其实那不是我第一次见到她,几乎每隔一段时间我都能在那里看到她的身影。
高高的马尾,大多时候都是男孩儿的妆扮,有时候倒是穿的挺像个女孩儿,不过只要一动作,立马就显现了原型。
那天我是去老师家,结果在半道上就被这女孩跟她的蠢狗给拦住了,竟然叼走了我的钱包,当时我是真的怔住了,还没反应过来,那女孩就拖着她的狗跑了。
以后,我去老师家勤了些,几乎每天都能碰上她,那女孩自来熟,绕着我就要认哥哥。
不过这些,她现在大抵都不记得了吧。
后来,有人找上了她,无所不用其极,就连警方都无法介入的境外势力。
而自己的亲生父亲也找上门来,他是活跃在欧洲的军阀。
他需要一把刀,来暗中铲除阻碍自己道路的障碍,而我,最适合不过。
我与威胁青葶的那股势力做了交易,但凡他的生意经过父亲的地盘,我给予方便,他保证五年内不再对青葶下手。
我却是没想到她竟然结婚了,而且还嫁给了燕宇飞,我的侄子。
那晚我刚从美国旧金山回到意大利,飞机才落地,苍狼接我回去,却没想到半途就遇到了车祸。
是我的死对头,有着中国籍却在美洲、欧洲暗势力都掺一脚的千夜渊。
我受了伤,被秘密送往基地,去不了她的婚礼,也没办法从婚礼现场将她抢过来,带她离开中国。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那天她的婚礼并不顺畅,而她的婚姻似乎存在着问题。
两个月后,我的伤好了,却已经无力回天。
再次回国,她被刁难,看着她昏过去消瘦的身影,我心如刀割。
不得不承认,除了本质上的不同,她无论是性格还是脾气都较于小时候变了许多。圆滑,事故,狡黠,这些词用在现在的青葶身上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这么多年以后,茫茫人海之中,却偏偏只有她让我牵肠挂肚。
以前我从不信命,我只相信我自己。
可自从再一次遇到了她,有些东西,我相信了。
别人都说她蛇蝎心肠,仗势欺人,可我不在乎,我只知道,她需要我,需要我强势了再去护着她。
有些女人天生娇弱,需要男人的呵护,而有些女人生来就是个战士,无所畏惧。你们以为战士不会受伤?没有人生来就是强者,战士也是靠着无数次的搏命,才一步步练就铜墙铁壁,护住那一颗脆弱的心。
只是,太晚了,一切都太晚了。
小葶子啊,你喜欢纯洁,于是我就将克虏伯宝石制成了戒指和耳钉,我希望有一天你可以将戒指戴在无名指上,那我左耳的耳钉,就可以听见你的心跳。
只是,闪耀的光芒中,却已经映不出你的身影。
那又如何呢?
我很想陪伴在你身边,只是你不允许,没关系,在你需要帮助时,我还是会出现在你身边
骑士的职责是保护公主,不管她在哪里,不管她陪在谁的身旁,我依旧守护者她的安康,她的幸福,她的快乐。
因为,我将对挚爱至死不渝。
终此一生。
**
——千夜渊——时光如水,我氤氲你-
楼下传来一阵乒乒乓乓的声音,没有缓下来,反而是愈演愈烈。
盛夏的天气让人的心夫浮浮躁躁的,一刻也安定不下来。
我收起了文档,将电脑关了机,从书房的窗户往下看,正巧就看到青葶站在院子里的花房前,拿着小铁锹也不知道在干什么。
她身旁的几个花盆都已经碎了,里面的泥土外露出来,旁边还躺着几颗小树苗。
新成员小狗球球围在她身边汪汪的叫着,似在讨好似的,一会儿咬着青葶的裤腿,一会儿咬着旁边的小树苗。
“小球球,别闹了,快让开。”
小球球显然是跟青葶杠上了,一直咬着那小树苗不肯松口,青葶也是生气了,拿着那小铁锹就对着小球球发狠。
我忍不住摇头,都已经是当妈的人了,做事还是这么没个正形。
青葶似知道我在看她,转过头就对上我的眼,冲着我瘪嘴,“千夜渊,快拉走你家这只蠢狗。”
听得出来青葶很生气,她平常不会连名带姓的叫我名字,心情好的时候就叫我珩子,再不然就是老公,偶尔开玩笑或者说正事的时候那也是叫我千先生。
我淡笑,为了安抚她也只能下楼去。
院子里的花房是经过前两年又修葺了一番,现在的较为之前的还要大上许多。
小葶喜欢种一些花花草草,甚至还在花房内安置了一个小小的房间,平日里若是没事儿,她也会带着孩子去花房里午睡。
小葶画了一幅图,华庭外面有一块空置的地,以前我准备拿来给小葶盖一间画舫,不过她拒绝了。在孩子一岁的时候在两旁种上了树苗,说是等树苗长高了的时候,孩子也就长大了,到时候这华庭就是世外桃源。
我换了鞋出门,看见青葶正追着小球球满院子跑,手里的铁锹已经放下了,倒是换上了一条链子。
青葶一边跑一边扬着手里的链子,嘴上还不停的说着,“你再敢跑,你敢跑我就抽死你,你信不信?不信吗?我晚上让千先生炖了你。”
“嗷嗷。”
小球球可怜兮兮的叫了两声,躲在一旁的树下,左右的伸头探视,就怕青葶跑过去把它抓起来给炖了。
那无辜的小眼神眨啊眨的,冲着青葶咬着尾巴。
“别闹了。”
我走过去,小球球看到我过来,急忙往我这边奔。青葶一看,那牙一咬,挥动手里的小链子,“你敢跑过去试试?你忘了他要炖了你么?”
“嗷嗷。”小球球这会儿哪儿也不敢跑了,就站在中间,那颗小脑袋在我与青葶之间摇摆不定。
我无奈失笑,看到青葶那恶作剧似的笑,不禁摇头。她现在的脾气越来越乖张了,也不知道是好是坏。
“这会儿日头这么大,你就不累?”
“累啊,怎么不累。”青葶扔掉链子,冲着小球球踹了一脚,没有踹到,小球球赶忙往屋子里奔。
青葶看没有得逞,恶狠狠的瞪了小球球一眼,又瞪我,“说了不养狗,你偏要养。”
“好好好,我的不对。”
其实这狗,分明就是她要养的,孩子出生那会儿,她一个人带孩子闷得慌,还说羡慕紫一家里有两只猫,说什么也要养一只。
但是如果养猫就跟紫一的重复了,所以她半夜三更的拉着我就要我陪她出去买狗。
这人啊,真是说风就是雨。
“明明答应我今天陪我种树,结果呢?你在干嘛你在干嘛?”
青葶得理不饶人,上来就揪住我的衣领,嗷嗷的叫,“害得我一个人累死,还有那只死狗,对,那只蠢狗,碍事儿。”
“老婆,思文和慕寒的国籍挪回来了,咱们给他俩换个名字吧。”我日行一例的商讨。
当初她执意给孩子取这两个名字我就内心翻腾,那个紫眼狐狸有什么好的!
“不行,那是我的男神,哎,想当年,他白马王子一样出现在校园,简直整个学校的女生都沸腾了耶!”
“老婆,我前天去香港,有个占星大师说这俩名字更适合我们的宝宝,你看,念夜,爱渊,多好听……”
“难听死了,我才不要!宝宝也不会同意的……”
话还没说完,思文那小家伙的震天哭声就掀了起来,紧接着,妹妹慕寒也跟着哭起来。
千夜渊长腿奔过去,给哥哥塞上奶瓶,给妹妹换下尿布,手法熟练的不带一丝凝滞。
而努力在给妹妹冲奶粉的青葶,一不小心倒过了量,奶粉洒了一地,怕风吹散奶粉落在俩孩子身上,赶紧测开身子。
袖子碰翻了热水瓶,几滴热水洒在一旁捣乱的小球球前爪上,于是,震天响的犬吠不绝于耳。
好不容将兵荒马乱的现场处理好,青葶也累出了满头大汉。
“呜呜,这两个捣蛋鬼好折腾人哦,白天睡觉,晚上哭闹,我都长皱纹了唉。”
青葶说着,眯着眼,那阳光透过树叶斜斜的射下来,打在我俩的身上,她一顿,歪着脑袋看我。
“千先生,我总觉得这场景,似曾相识。”
幸福的场景,总是那么的相似。
我眯着眼,看了一眼那从树叶密布中投射过来的光,不禁有些叹息。
我瞒了她很多事。
千家的渊源,我的身份。
我每年都要出差两个月,辗转欧美。
我还有个未处理的隐患,伊莎尔。
我知道这一切瞒不了一辈子,迟早有东窗事发的一天。
可是,这种幸福,我食髓知味,戒不掉了。
能多贪恋一天,就多贪恋一天吧,反正,这个女人,我要把她宠上天,绝不放手。
**
——燕宇飞——在无人,像她那样爱我——
在医院里躺了两个月,这条腿算是废了。
从医院出来的那天,天气很好,虽然已经是冬天了,可那天的阳光很暖,下了雪,阳光照射在地面的雪上,却不觉得冷。
那天来接我的除了我母亲还有我小叔,那个我曾经羡慕又嫉妒的人。
他褪去一身清冷,看起来也似乎与常人无异,特意从意大利赶回来,处理燕氏的后续事宜。
因为我腿上的伤势还未完全好,就算出院了也不代表就能完全恢复。母亲推着轮椅,小叔则是将我换洗的衣物拿上了车。
“公司的事情我都已经安排好了,你现在接手没有问题吧?”
回燕家的路上,小叔问了我这么一个问题。
我微微怔了怔,开始还不太明白,不过回到燕家了才知道,小叔是准备离开燕氏了,就算没有离开L城,他也不打算继续留在燕氏。
“为什么?”
我问他,他却只是看着我说,“觉得这些都不重要了。”
是啊,这些东西,他的确是不稀罕的。
早在很久之前我就知道了,他从来不屑于燕家的一切,出走的那几年,他在加拿大、德国开辟了属于他自己的公司,这些,大抵很多人都不知道吧。
也就只有我,还在为了这些而苦苦挣扎。
我的母亲和我的父亲,原本应该是一对璧人,我们应该是亲人,可随着这些东西的侵蚀,而变得人不人鬼不鬼。
我曾问过我母亲,为什么不肯跟我父亲离婚,为什么不带着我离开。
她只呆呆愣愣的坐在房间里,一遍又一遍的梳着她的发髻,直到将自己打扮的光鲜亮丽,温婉贤淑。
我不懂她,也不懂我的父亲。
在我的认知里,只有讨好了母亲,她才会高兴,而我的父亲早在很多年以前便已经被赶出了燕家。在燕家,只有有权有势才能立足,就算是一家人,也是如此。
我第一次遇到了不一样的女孩儿,那是盛夏时候,我随着一群哥儿们去外省郊游。
那天也不知是中了什么邪,平时什么运动都不在话下的我,竟然在水里溺水。
在那一刻,我什么感知都没有了,耳边却响起一阵悦耳的叫唤。
那是一位小姑娘的声音,带着焦急的口吻,那瘦瘦弱弱的身子拖着我的,往岸上游。
我的意识很不清醒,可我却清清楚楚的记得她一直在叫我小哥哥。
耳边很吵很吵,有风声,有叫声,还有气喘吁吁的声音。
等我睁开眼过后,却只听得有人在叫她,她挣脱了我的束缚离开,离开前还说了一句,让我记得她。
她说她姓青,家住L城。再然后,我只见到了她潇洒离去的背影,还有我手里的那一颗念珠。
那是她在挣脱我的时候落下的,后来她捡走了其余的念珠,唯独留下了那一颗在我掌心。
“燕总,这是千先生那边送过来的喜帖。”
秘书敲门进来,将喜帖送到我面前。
那时我正好在看一份并购案,三方合作,这第三方便是帝爵集团,而帝爵集团现在的当家人却并非千夜渊,而是千浩。
一年前,千夜渊将帝爵集团中国董事会直接交给了千家后辈中最为出色的一位,他自己倒是闲云野鹤一般的生活,不对,带着青葶还有两个双胞胎一家四口开始生活。
自上次的事情之后,我再也没见过青葶,千夜渊我倒是见过几次,不过都不是工作场合。
每次都是在巡查商场的时候看到他,穿着休闲的家居服,手里推着购物车,买的全是一些日常用品,还有孩子的玩具。
我从未想过有一天,我曾经所崇拜的,努力的目标,如今已然是一副家庭煮夫的模样,看起来,似乎还得心应手。
我也去过精神病院看过青篱,她已经彻底疯了,甚至连我都不认识了。
每天疯疯癫癫,听照顾她的护工说,她每每到了半夜总是会哭,还会问护工,有没有哆啦A梦,她想要时光机。
翻开喜帖,上面印着大大的红色的双喜,青葶跟千夜渊的照片就贴在上面。
时隔一年多,青葶还是那副模样,看起来似乎更好了。
上面的时间是下周一,就在华庭宴客。
华庭,青葶与千夜渊的家,我未曾去过,或许这一次是要去的吧。
“下去吧。”我挥挥手,示意秘书下去。
等到她离开了,我才得以放松情绪。
原本以为不会痛,可有些感情是骗不了人了。
那个曾经是我妻子的女人,如今却成为了我的舅妈。
我以为我不会在乎,至少面对曾经她的嚣张跋扈,我从未在意过。
直到我们分开,直到眼睁睁看着她成为了别人的新娘,别人的妻子,我才清楚的意识到,她曾经所做过的每一件事,所说的每一句话,我竟然都能记得住。
红河南岸的别墅,自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进去过。
那里除了我少的可怜的东西,其余的什么都没有。
她走的时候带走了所有属于她的东西,就连曾经我们去巴黎的那套水晶杯,身下的也只是垃圾桶里的一对碎玻璃渣。
可我不敢回去,只要一进去,里面充斥着属于她的味道,我忘不了,也根本挥之不去。
青葶跟千夜渊婚礼的那天,我让助理送去了一个大红包,我知道他们不缺钱,可除了钱,我似乎什么也没有能给她的了。
那颗唯一能牵连我们关系的念珠也早就被青葶拿回去了,剩下的,似乎也没有什么好值得留念的了。
而我们的戒指,当初是在不情愿的情况下买的,她的刻着一生一世,而我的则是另外一款,空白一片。
所以注定了,我们这一辈子是要擦肩而过的。
我坐在车内没有下车,只透过一层玻璃看华庭内的情形。
他们的婚礼很简单,没有多余的人,只是千家与柳家两家人,华庭张灯结彩,到处都是喜庆的一片。
他看见了,青葶穿着大红色的新娘装,那带着古典的妆容,美得惊心动魄。
她的手被柳浩风牵着,然后交到了千夜渊的手上。
我看到了她的笑,从来都知道她很美,只是今天似乎更美了。
她站在千夜渊的身边,那样般配。
不远处的席间,千家与柳家的两个老头子,一人手里抱着一个孩子。
后来我听说,那两个孩子,男孩儿叫思文,女孩儿叫慕寒。
“燕总,酒席已经开始了,您还要去吗?”
我揉揉眉心摇头,“回去吧。”
我的出现,不一定会比现在要好。
外面的热闹终究是不属于我,我闭上眼睛,感觉到车子缓缓的行驶。突然就觉得心静不下来了,打开了窗户,外面的风使劲儿的灌进来,吹的我的脸有些僵硬,也有些刺骨。
恍然记起了那一年,青葶才十六岁,那是暮冬时节,L城冰天雪地的。
我们一行人去度假山庄泡温泉,而她也厚着脸皮跟来了。
我不记得那是她第几次告白,她依旧不厌其烦,而我早已从拒绝到厌恶。
我不过一句玩笑话,指着那冰冷的都快要结冰的湖面,问她敢不敢跳。而她义无反顾的就跳了下去。
我从来都不知道,有什么爱情这么伟大,伟大到让她不顾一切。
我又急又气,面子上过不去,只能抛下众人离去,而她……后来我听说她大病一场,自此,很长的一段时间,她都消失在我的面前。
我冷的有些发颤,明明是盛夏的天气,可却觉得心异常的寒冷。
司机老周大概是觉得气氛有些不对劲,赶忙开了收音机,电台那边正好有访谈节目。
有个姑娘似乎在说故事,正说到高、潮的点上,却戛然而止,最后只留下一阵叹息声,“我曾经爱过一个人,爱的没有尊严,爱的抛弃了自我,后来,我再也提不起任何情绪再爱。”
我蓦然睁开眼,外面烈日当空。
原本应该是大好的天气,大好的心情。
以后,再也没有一个人,能够像青葶曾经那样的爱我。
而我,可能再也没有勇气去遇见一个如青葶一样的女人。
从年少到如今。
---题外话---哎,写着写着,婚宠就结局了。
我最爱里面的文陌寒,我不觉得他输给千夜渊什么,但爱情就这个样子,有人是王子,吻醒了公主就可以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有人却是骑士,一生为挚爱,不顾一切的冲出去,只为她开辟一条安稳的路,有人是爱过或被爱过,物是人非,可依旧盘桓着回忆,在黑夜中寻找过去那人的身影……
总之,但有爱,有爱人的能力,有被爱的魅力,都是幸福的……
不像赠爷,爱的主动放弃,被爱的拒之门外,因为参不透,所以才渴望,渴望一场盛世豪宠。
再见,我的独家婚宠。
再见,追文的菇凉们!
嘻嘻,新书是师博雅与陆莫川的故事哟~~
当然啦,我那么偏爱紫眸帅哥,肯定会有番外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