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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掘金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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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高明手中那根烟都快要抽完了,仍不肯说他是做什么工作的,高志心里有些担心,于是故作生气状,哼道:“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明子你到底顾虑什么?”

    高明闻言,脸上登时露出自嘲的笑意,认为高志说的很有道理。端起酒杯连喝了三杯啤酒,酒下肚,胆气立马粗了几分,他便坦言自己是从事废品回收这类工作。

    完后,高明等着高志一顿数落,甚至骂他自甘堕落,“社会上有这么工作可以选择,为什么要去从事收破烂这种上不了台面的工作呢?”

    可令高明万万没想到的是高志非但没骂他,反追问起他具体回收什么东西,言语间似乎对废品回收这行很感兴趣。

    这让高明心里是又惊又喜,想起去年中秋节回家,趁父亲喝高了便将自己隐瞒两年之久的工作顺带提了一下,不料父亲听说自己是收破烂的,顿时勃然大怒,指着自己鼻子骂道:“你马上给我走,我高远没有你这个不学无术的儿子,我丢不起这个人!”

    这事发生后,对高明的打击很大,他心里好几次涌出想要转行的念头,最后还是凭着一股信念坚持了下来。也许在很多人眼中,收破烂只是一件不起眼的工作,这份工作似乎与前途二字永远都不沾边,稍为有抱负的人是绝对不会去干这个事的。

    但在高明看来,是因为大多数人不了解废品回收,所以才会对这个行业产生很大的误解。其实,废品回收这个行业利润空间还是挺大的,一年赚上几十万的人也不在少数。高明当初之所以选择这个行业,是因为这个行业来钱快,只要抓住机会,一年赚足一套房子的钱不是什么难事。

    刚才之所以犹豫半天不开口,高明不是担心高志听后会骂他,更不是害怕高志因此事瞧不起他,而是不想因为自身工作的原因使两人之间的友谊翻船。

    不料,在父亲那百般解释都得不到认可的工作,却在高志这得到理解。高明心情无比高兴,找老板娘拿了一瓶十二年的白云边,又要来两个酒杯,满上后,将其中一杯放在高志面前,举杯道:“兄弟,啥都不说了,一切感激都在这杯酒里!”

    高明一口干了,高志自然不会落于他后,连忙端起酒杯,仰头一饮而尽。因为前两天有过像今天这般喝法,身体已经有所适应,所以这次没有上次那般难受,不过仍有反胃现象。高志连吃了几口菜才感觉舒服了不少,笑道:“明子,看来我小看你了,没想才几年不见,你从一个不会喝酒的人变得刚才这般酒量,着实让人刮目相看!”

    高明笑道:“没办法,我才入这行没多久,少不了要向人请教问题,所以喝酒自是少不了。一来二去,酒量要是没点长进,估计每次都得让人扛回家呢。到是你小志还是一个高中生,喝起酒来一点也不输于我们这种社会人士,果然是英雄出少年!”

    高志摆了摆手,道:“我看咱俩还是别相互恭维对方,要是没完没了起来,岂不是把正事给耽误了。”说到这里,他将椅子往前挪了挪,问高明:“明子,你给我透个底,你现在一个月下来能收到多少台旧家电?”

    在好兄弟面前,高明也不隐瞒,直说要是生意比较好的情况下,保守估计一个月差不多能收到130台。

    高志点头,130台在这个二手家电比较赚钱的时代,如果把里面的门道摸清,一个月赚个一万五六不是什么难事。可从高明不敢跟自己父亲打电话这事可以推断出,他显然没赚这么多,估计一个月辛辛苦苦下来不超过四千,不然刚才自己问起时,他不会犹豫那么久。

    试问,在这个人均收入普遍不高的年代,一个才刚过二十的年轻人一月能赚上万,这是什么概念,凭这能力直接可以成为村里首屈一指的大人物。若真这样,高远叔不会以高明为耻,而是该以他为荣了。

    抱着疑惑,高志又问高明收回来的电器是怎么处理的,得出的结果和他判断完全一致,高明将收来的电器统一送往城西一个比较大的废品回收站。

    高志目光闪烁不定,单手晃着杯中的酒,问高明:“明子,你有没有想过,你将辛苦收来的电器转卖给城西回收站,这样一来固然省事,不过这利润空间就大大压缩了,大头都被人拿走了,你甘心么?”

    上辈子,高志做过不少行业,其中在二手电器市场干过将近一年的销售,因为要熟悉产品的性能和性价比,以什么样价格转卖给电器商,保证双方都有钱赚,所以要经常跟公司业务部的人员打交道。久而久之,导致高志对废品回收这个行业并不陌生,比如说一台旧彩色电视机,从卖主家里收来时价格是150,但经过简单的修理后转手卖给电器批发商,就能卖到300,其毛利润差不多有100%,相当可观,有的电器甚至远远超过个百分比。

    高明闻言,面露难色,喝了一口闷酒,叹道:“不甘心又能怎样,就我这种小废品回收商去二手市场,人家根本就不搭理我。所以没办法,只能眼睁睁看着别人赚大钱,而我有钱赚就心满意足了。想想也是,别人在这个行业做了多少年,我一个才进入这个行业不久的新人,连规矩都没完全摸清楚就妄想赚大钱,有点儿痴心妄想呢。”

    高志眯着眼睛,笑道:“那可不一定,没准我可以助你一臂之力!”得知高明是做家电回收的,高志心里开始活络起来,心想何不先从这行开始入手,等赚够钱后,然后再转行进入其他行业。

    昨天在叶小碗面前打过包票,自己会在一个月内赚够十几部N70,可若靠小说,短时间内显然做不到。毕竟一部小说从签约到出版,中间有一个积累人气的过程,你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将一本几十万字的小说发完,然后就有出版社的工作人员来找你谈出版的事情。

    真要那样,估计还没上传完,网部技术人员出于安全考虑,第一时间就将作品给封了,然后调查你的书是不是原创作品……

    别说赚钱了,估计到时麻烦都不离身。

    高志只能另想办法,男子汉说到做到,尤其在女人面前,若不然会被她们瞧不起的。

    “你?”高明闻言不由瞪大了双眼,见高志一脸认真表情,哑然失笑:“小志,你可真会开玩笑。你一个高中生,又毫无社会经验,你说你能帮我啥。”

    高志也不去解释,他现在的身份的确缺少说服力,若是换作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如此说,高明肯定会慎重对待。从高明那儿要来一张名片,高志瞅了几眼,便道:“明子,你就等我的好消息吧!”

    高明闻言趁底愣住了,足足半晌才回过神来,结结巴巴道:“小志,你……你没事吧?”

    高志摇了摇头,道:“没事,我们接着喝酒。你这几年的变化真大,若不是还跟以前一样其貌不扬,我都差点认不出你了,哈哈!”

    “我说兄弟,不带你这样损人的。来来来,喝酒!”

    两人边吃边聊,聊起童年时代干的一些混账事,不禁相顾而笑,笑得眼泪都出来了。旁边的人纷纷露出不解的神色,他们又怎会明白两人之间的深厚感情呢。

    尤其高志两世为人,比别人更能明白友情的可贵之处,在这个世上,要是连一个真心朋友都没有,那将会有多么的孤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