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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作者:死灰燃不尽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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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看起开很巧合的意外,其实都是命中注定。

    “定情信物?”纳兰风冷笑,剑眉轻挑,“也不知你说的这个定情信物是哪里来的?”

    林娇娇心急之下想借此威胁他,只是那所谓的定情信物走就被她弄丢了,她记得明明好好保存起来的,没想到会不翼而飞,而她并没有声张,“那是我们感情的见证,我一直悉心保管……”

    “如果你能拿出来,我答应帮你嫁进太子府。”纳兰风慢悠悠的说道,笃定的样子胸有成竹。

    “那……如果拿不出来呢?你还会不会帮我?”

    “看在我们以往的情分上,帮你也不是不可能,当然我需要你帮我一个小小的忙!”纳兰风凤眸半眯一步步张开网,只等着鱼儿落网。

    “什么忙?”

    “听说你表妹已经成了兰嫔而且颇为受宠,我想让你帮忙让我们见上一面!”说完这句话,纳兰风又淡定的闭上了眼,似乎并不在意林娇娇的选择。

    “现在她的身份不同往日,我和她的关系本就一般,现在……我答应你!”林娇娇咬了咬牙还是应了下来,“但是你一定要兑现你的承诺!”

    纳兰风猛然张开了眼,然后看向林娇娇的神情郑重,“我以纳兰家族的名义起誓!”

    林娇娇似乎这才放了心,“记住你说的话!等我的消息!”

    “恩,有消息了可以直接告诉厨房的丫鬟绿衣,她可以替你带消息省的你动这么大阵仗!”

    林娇娇瞪了纳兰风一眼,然后才离开,表面上的若无其事,其实手心已经湿透,她从来不觉得纳兰风可怕,今天居然让她觉得充满气势,厨房的丫鬟……居然是他的人!如果他要害林府岂不是很简单?越深思,越害怕,她一开始对纳兰风承诺的事并不相信,可是今天见到他以后,她居然觉得什么都是有可能的!

    李默见林娇娇离开,满是不解的看着纳兰风,“爷,我们为什么要帮她!而且就算没有她属下也可以见到白玉兰啊!”

    纳兰风抬起头看了他一眼,“怪不得殷浩是统领,而你只是一个副统领。”言罢不再看他,“把我推回书房吧!”

    李默一边思考纳兰风的话是什么意思另一边应声把纳兰风又推回了书房,林朝朝离开以后纳兰风就搬了回去,只是大多数的时间依旧是呆在书房。不是看殷浩寄来的消息就是盯着林朝朝的画像发呆,偶尔抽空才会想一下其他的事。

    “爷,属下还是想不明白,你这么做究竟是为什么?还有你怎么知道林娇娇拿不出什么信物的?”李默还是有点沉不住气。

    “如果是殷浩他一定早就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做了。我像是对林娇娇余情未了吗?”

    李默摇了摇头,“但是爷答应把她送到太子府……”

    “是啊!送到太子府而已,至于怎么送以什么身份进府可不在我的保证以内!至于信物……现在也只是物归原主罢了!”

    纳兰风心想着,林朝朝走的匆忙也不知带上幻珠没有,他现在还没有恢复所以不知道林朝朝藏在房梁上的东西还在不在,书桌上铺着林朝朝的画像,纳兰风用手温柔的抚摸,像是真的触碰到了林朝朝一般,眼中是专属于林朝朝的柔情。

    “三个月!我要在三个月之内看到轩辕王朝易主!小四不是不想当皇帝吗,那我就和三皇子合作!”

    林朝朝到鸿运城已经三天了,因为殷月的到来她又回到了贵妇人的生活,在鸿运城买了一座宅院,不太大,也不算小,他们几人住进去还是颇有富余,轩辕辰也有幸得到了一间屋子,只是在殷浩和殷月那杀人的眼神中他还是住在了客栈。

    “夫人……”

    “不要叫我夫人,休书已下,我和你们的世子爷没关系了,如果你再叫我夫人,就回南王府我林朝朝用不起世子的人!”

    “夫……小姐,殷月并不是这个意思,其实世子还是放不下……”

    “好了好了!不用再说了,去厨房把我要的老婆饼端过来!”林朝朝不耐烦的打断殷月,然后吩咐她去厨房,林朝朝现在整日回忆以前吃到的零食,想试试这里的厨师能不能做到。

    红豆却很开心林朝朝能够离开南王府,更开心的是她也能离开那里了。看着门外站着的殷浩她不自觉的红了脸,这个殷侍卫虽然不苟言笑,但是人还蛮好的,这么想着摸了摸头上崭新的珊瑚簪子,虽然不是特别昂贵,但是她就是很喜欢。

    “小姐,我们真的离开锦州城永远不回去了?”

    林朝朝斜椅在软塌上,右手托腮。“暂时先住下吧!不过这里是边疆万一打仗还是有危险的,所以还是在看看哪个地方占据着天时地利人和吧!”

    “天时地利人和?是什么东西。”红豆眼巴巴的看着林朝朝等答案。

    “就是,看看哪里风景优美,交通便利,居民还很热情好客,相处起来一团和气。”林朝朝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而红豆总是大概了解了。

    这时一阵笑声传来,人还未至,林朝朝已经知道是谁了,看了看自己的‘坐姿’还是端正了起来。

    轩辕辰带着爽朗的笑声阔步行进,手中还提了一个笼子,“朝朝!朝朝!你可有福了!昨日我捉到一只白兔,还是活的,想着你应该会喜欢就带了过来!”

    林朝朝看了看呗困在笼子里的白兔,雪白的皮毛看起开颇为温顺,“这真的是野兔吗?”为什么她记得野兔子都是难看的灰白色皮毛?

    “是野兔,只是白色的比较稀少罢了这个以后就是你的了,朝朝喜欢吗?”

    林朝朝点点头,“喜欢!野兔的话应该还是挺好吃的吧?那是红烧着吃,还是烤着吃呢?”

    林朝朝走进轩辕辰然后从他手中接过笼子。

    “吃?!”轩辕辰惊讶的张了张嘴,女孩子不是应该很喜欢这种毛茸茸,可爱温顺的动物的吗?怎么林朝朝会想要吃?

    红豆的眼中也充斥着渴望,她最喜欢小动物了尤其还是这么乖巧的兔子,“小姐,兔子这么可爱要不我们留下来吧!红豆可以用自己的饭喂兔子!”

    林朝朝刚刚提起的满腔热情一下子散的差不多了,“那,以后就交给你养了!不过野兔很难养,等它快死了你再给我,我再吃!”一边说着,一边把笼子扔给红豆,而她又回到了软塌,兴趣缺缺的发起了呆。

    轩辕辰慢慢走近,“朝朝,你要不要去街上逛逛,这里和东方帝国接壤,有很多轩辕王朝没有的稀奇古怪的东西。”

    “没兴趣。”逛街那么累,而且真正的好东西怎么会在这种小地方,早就被那些皇孙贵族挖走了。

    “真的不去瞧瞧?听说运气好的能淘到真正的宝贝呢!”见林朝朝还是怏怏的,他又继续游说,“听说有的人在这里淘到了丹药,吃了以后白日飞升!”

    白日飞升!敢不敢再夸张点?林朝朝都不忍吐槽了,口吐白沫还比较现实一点。

    “好了,我去!”她再不答应一会再出来一个神仙都来这里淘宝之类的,简直不能再不靠谱了!林朝朝不想总是被他烦着,还是答应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