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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排成一字阵线,好像是一只硕大的梳子一样从地面上平平推展了过去。每一个团都有八百一十人,其中绝大多数是步槊队,只有少部分的弓箭手和短兵手,眼下黑夜中弓箭没有了用处,因此弓箭手走在最后,负责给全军护卫后路。
步槊队每四十个人排成一条直线,在低级军官的带领下排成整齐的队列,以缓慢却不可抗拒的速度慢慢前行。在他们周围则是保护侧翼的短兵手,有些短兵手手里只有一面盾牌,右手拿的却是火把,这是给全军照亮的执火者。
踏踏,踏踏
稳定而带有磅礴杀气的声音响彻了夜空,哪怕是接连不断的爆炸声都没能将这个声音掩盖下去,士兵们带着自豪而骄傲的表情,手里拿着锋利而修长的步槊,准备踏向敌阵。
营门口有十几个士兵,他们是被派来把守营门的,可是营地里面的混乱早就把他们也搞得不知所措,更不用说防守了。看到卷地而来的复汉军,他们动作不一,有拔腿就跑的,有上来交战的,还有留在原地彷徨不安的。
不过复汉军不打算和这些人讲道理,如林的步槊在火光的照耀下闪耀着红色的光芒,这红色是黯淡而微微带着些粉色的,好像是日出之际天上的淡淡云霞,但是这粉红随即就被鲜血的艳红覆盖,成了令人心悸的血色。
秦军的防御是不堪一击的,他们内部早就已经因为混乱而惊慌失措,复汉军用步槊刺死了几个不知所谓的顽抗之辈,就很快杀进了营地之中。
刘正带着精骑跟在后面,接到了传令兵的汇报;“将军,已经杀入敌营,下一步如何应对!”
看了看眼前的营地,刘正问道;“李峰,你怎么看?”
古代的营地不像城池那样,外面是防线里面就是兵营,因为仓促扎营不可能修建坚固的防线,所以营地外圈防御之内还有一个又一个小防线,就好像是一个大圈套无数小圈一样。而且很多时候因为小圈是本部队防御的核心,修建得反而比公用的大圈还要精心。
李峰立刻说道:“部队夜袭,不在杀伤,声势最重,只要能彻底击垮敌人的心防,就算是十万大军也没有用武之地!因此,我建议三个步兵团立刻分兵三路,分三路横扫敌人,直捣中军!有防御严密的也不要恋战,只要能够端掉敌人中枢,此战就算大胜!”
刘正点头,和现代不一样,古人对于黑暗和夜战是无比惧怕的,在夜里遭到袭击,不要说是出营反击,能够保护好自己的营地就算是不错了。何况,就算是现代军队很多时候打起夜战来也是一团糟,不需要太担心敌人会出营反击。
敢出营反击的,要么是不怕死的傻子,要么就是胆识过人又统率力超人的绝世名将。但是在这支秦军中,只怕两者都找不到。
因此,刘正立刻决定:“三个步兵团,从左中右三路突击敌人中军帐,骑兵随我来,寻找敌人有生力量,伺机突袭敌人中军!”
和通讯方便的近现代战争不同,古代战争中,一只军队的指挥中枢绝对不会藏起来的,因为中军帐就等于是部队的指挥中枢,若是藏得太好以至于自己人都找不到,我方军队很有可能就会因为失去和中军的联络而失去指挥,进而战力大减。是以,刘正只要带着人往中心突击,就能找到敌人的指挥中枢。
李峰听了刘正的话,不由得一迟疑:“将军,你乃是万金之躯,如何能亲自犯险!而且,夫……还在此!这实在是太不安全了!”他转头看了一看刘正身边,哪里有一个身穿铁甲,英姿勃发的女骑士,正是刘正的老婆徐裳。
刘正转头看了一眼徐裳,随后毅然决然地说;“打仗就是拼命,既然来到了这里,就得做好战死沙场的准备!要是我在后方观战,很多决定就不能快速做出,更不用说你们还得分兵保护我!我今天就在这里,看着各位功成!各位,扫除胡虏,恢复中华,在此一举了!”
“复汉,复汉!”听到主将这么慷慨激昂的话语,骑士们的士气立刻就被调动了起来,主将的个人魅力对于士兵的士气有着极大的影响,而一个肯亲临战争,和士兵同生共死的领袖,是无论如何都很难背弃的!
“复汉,复汉!”刘正的声音只有一部分士兵听得到,但是他们的吼声却传得很远,进一步调动起来其他士兵的激情,于是所有士兵都有节奏地呼喊了起来,这声音一波又一波有如海潮席卷,将整个秦军营地震慑得瑟瑟发抖!
马蹄隆隆,八百多精骑在营地中飞快行进,直扑中军大帐,刘正骑着马跟随着众人行军,浑身热血沸腾,心情激荡不已!
人如风,马如龙,壮士带兵任西东,不扫胡虏不放松!
人生在世,若是没有这么样一种壮志满怀,横扫天下的生活,岂不是白白活了一世!
又转头看看身边的徐裳,她穿着一身精心打造的盔甲,头上是尖顶盔,面上有铁面罩,身上是筩袖铠,战马上也满是带有铁片的马甲,整个人看上去犹如钢铁的骑士一般,看不出任何女性特征了。
“阿裳,你非得跟着我来战场,现在可是没有回头路了!”刘正轻声道。
这声音小到微不可察,可是徐裳就是听到了。她微微转头,面孔隐藏在铁面罩之中看不清脸色,只听到她也轻轻地说:“我若是跟了别人,哪怕是一辈子大富大贵,又怎么能经历这样的景象,见识这样的壮阔?三千破三万,今夜之后,夫君便天下扬名了,若是这样的伟大事件没有我的身影,你的人生不也太寂寞了吗?”
刘正没有再说话,他已经知道了徐裳的心意,这个女人有着女性的绝世的容颜,又有着男性的豪情壮志,堪称女中英豪。花瓶易得,英雌难寻,这男儿一生,若是没有这样女人相伴,未免太过寂寞!
是以,他只是轻轻道:“既然如此,就跟着我一起看看,这神州锦绣!”
大军在军营中飞快地奔驰,营地里到处都是乱窜的秦军,刚才的爆炸声、突入营中的马蹄声和震天的呐喊声已经彻底击垮了他们的心防,以至于这些人根本不想着反抗,只是在营地里到处乱窜,希望能找到一个安全的地方。
复汉军的目的不是杀人,因为单纯地杀死几个人没有用,他们要的是彻底捣毁敌人的指挥中枢,因此没有人理会在路边瑟瑟发抖,跪倒在地的秦军,众人直扑中军帐,但是若是有那不自量力的秦军,众人不介意用马蹄子教会他什么是谦卑。
眼前有一个大号的军帐,军帐前面还有一个高高的杆子,上面插着五颜六色的羽毛和造型古朴奇怪的装饰,这应该就是敌人的中军帐了,眼前的杆子应该就是他的权威象征。
嘟嘟嘟,嘟嘟嘟
浑厚的军号声响了起来,这应该是敌人召集守兵的信号,随着军号的声音响起,营帐前面几百名步兵开始列阵!
这些士兵明显都是精锐,绝大多数人都是穿着扎甲,头戴铁盔,身形壮硕,眼神坚毅,没有受到太多突击的影响。
秦律森严,军律尤其严格,若是失了主将,只怕这些人没有足够的功劳都要斩首,因此这些人在此结阵,誓死也要守卫张崇!
“兄弟们,咱们是什么!”徐大虫是骑兵指挥官,因此他开口了。
“复汉军!”
“咱们要干什么?”
“杀胡狗,分田地!”
“谁要是挡住咱们怎么办?”
“杀全家,杀全家!”
“走啊!”
徐大虫一声高喊,双腿一夹马腹,就一马当先的冲了出去,而他身后的骑兵们也纷纷呐喊着,催动战马,往敌人的阵线撞了过去!
战场狭小,用不了马槊,因此所有人都用的马刀之类的短兵,只有徐大虫这样的膂力过人之辈才能把双手战刀单手使用。
同样数量的步兵是很难战胜同样数量的骑兵的,更不用说眼下一方士气如虹,一方则心怀畏惧,战斗的结果在战斗之前就已经决定了。
刘正淡然的看着眼前的战斗,默默计算着敌我的战力比例。
一个复汉军骑士手里拿着铁锏冲了过去,秦军亲兵双手持短矛朝着他刺来,骑士则用左手圆盾格开短矛,战马继续前冲,就将亲兵撞得口吐鲜血倒在地上。骑士没有去管这个倒地的亲兵,右手里铁锏抡成了一个圆圈,顺手打在一个士兵的脑袋上,后者的脑袋瞬间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瘪了下去!
骑手和战马配合默契,转瞬之间就杀死了两个敌人,但是他却有些意犹未尽,披着马甲的战马用尽全身的力量从人群里面挤了进去,而他则左一下,右一下,好像在用刀子开胡瓜(西瓜),所过之处,全是红色白色的液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