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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少年帅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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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百多人的队伍在大地上慢慢向前,走在最前面的是五十人的骑兵队,这些人身穿双层皮甲,手拿马刀,背插角弓,不带马槊,是轻骑兵,用来迟滞敌人的前锋力量,便于后方及时布阵反击。

    李家堡是不可能有能力出城逆击的,更不要说沿路设伏,但是刘正坚持用兵应当谨慎小心,不能将希望寄托在敌人的疏忽大意之上,因此还是设置了前锋骑兵。

    前锋骑兵之后是一百多人的刘正直属部队,这些人全部披双重皮甲,分为五十人的长槊队和六十人的杀手队,长槊队长槊用的是马槊,长一丈八尺,行进起来长槊如林,枪尖曜日,让人一见就心生畏惧;杀手队眼下由沙博虎直领,全体也是双重甲,手持长环首刀,这种刀刀刃全一米二左右,不带盾牌,是专门用来短兵相接的部队。

    因为人数不多,训练又比较配合,因此这一百人走起路来已经像模像样,只需要每半个时辰停下来修整队列,就能保持直线战阵一路前进。虽然眼下训练还不充足,因此这些人只是看上去威风无比,但是用来对付李家堡的乡勇庄丁还是绰绰有余了。

    直属部队之后是徐大虫带领的徐家堡庄丁队,他们有的有皮甲,有的只有布衣,只是多穿了几层,防御能力较差。幸好他们深知自己这边有刘正指挥,有强大无比的天雷助阵,因此浑然把这次战争当成了躺赢的必胜之战,因此斗志昂扬,一点都不比刘正的部队士气差。

    不过只要看看他们歪歪扭扭的阵列,就能知道这些人其实连银样蜡枪头都算不上,充其量就是跟木头枪。

    好在刘正也没对他们寄予太大的希望,只要能充个人数,推推辎重就够了。

    最后面是一百人的辎重队,里面是身体素质较差的男子和一些健妇。这些人不是战兵,只负责运送辎重,因此不需要有战斗力,也不需要配备武器。

    他们一部分人赶着牛车,牛车上装着干饼、武器、箭矢和火药,另一部分人推着盾车。

    盾车是刘正仿照后世后金军的样式并加以改进打造的,高七尺,厚三寸,表面盖着两层熟牛皮。若是正版的盾车,还得装上一层铁皮,但是铁皮在眼下可是珍贵资源,不能浪费在这东西上,因此刘正就没有使用。

    盾车是后金和明军交战的法宝,只要把盾车推出来,挡住明军的虎蹲炮或者佛郎机的霰弹射击,然后将精锐重箭手隐藏在后,精骑更厚,等到明军射击完毕,就万箭齐发,而后精骑出击,明军无不溃败。

    其实想要打败这种盾车也简单,盾车运转不灵,速度极慢,只要用重炮轰击,就是一个个靶子,只可惜明军火器粗制滥造,根本打不动这些东西。另一种办法是以轻骑抄略敌后,不管再优秀的弓箭手也只是轻步兵,根本不能抵抗哪怕是轻骑的冲击,只要骑兵胜利,就能打败敌军。只可惜,明军不仅火器差劲,骑兵更是不行,名震天下的“关宁铁骑”最后看来就是个牛皮吹得震天响的大笑话,根本打不过后金军。

    看着军队碌碌行动,刘正心里充满豪情壮志。男儿都有指挥军队横扫天下的雄心壮志,只是罕有人能实现这一愿景。而他不知是运气太好还是太差,竟然来到这个世界,简直就是注定要做出一番事业来!

    眼下只是一个李家堡,但是用不了很久,他就能和他天下至强的前秦铁骑交手了!

    “你们欠下的人命债,我要让你们子子孙孙,永世偿还!”刘正骑在马上,咬着牙,狠狠地想着!

    正思想间,就见到前面十三骑飞驰而至,定睛一看,原来是自己派出去的斥候队。

    前军骑兵放他们进来,于是就见到刘肉都和混六迷带着一个汉人少年来了。

    汉人少年骑在一匹栗色马上,在马上纵越自如,动作好像行云流水一般,这就让刘正不由得有些惊讶了!

    他记得,那匹栗色马叫“栗子”,是最最难骑的战马,这个汉人少年竟然能够骑着这匹马飞奔,可见这马术的确是超人一等!

    十三骑来到刘正面前,没有下马,只是简简单单将右手放在耳边行了个军礼:“参见小郎君!”

    “军中不必多礼!”刘正回礼,然后问道:“这个少年从哪来的?”

    “禀报小郎君!此人名叫李峰,是李家堡的牧民!他答应帮我们打破李家堡,条件是加入我军,得到一个叫小青的女人,还想要见见您!”

    “见我?”刘正哑然失笑;“行,李峰,你见到我了,也是两个肩膀扛一个脑袋,是不是有些失望?”

    李峰年纪十五六岁,长得倒是浓眉大眼,貌似纯洁,但是说话倒是颇有条理,一点不显得愚蠢:“失望?不,我不失望!我太兴奋了!”

    “哦?”刘正问道:“你怎么个兴奋法?”

    李峰一边和刘正隔开距离,然后和他保持相同速度:“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强大的军队!这还只是四百人,要是有四千人,四万人,这该是怎样的威武!”

    “只会说好话可不管用!”刘正淡淡地说道:“想要打动我,就得说一些让我眼前一亮的话!”

    “那我就说了!”李峰毫不怯场,侃侃而谈道:“依我看,小郎君麾下的军队强大有三!第一,精骑!我来到前军的时候看了,前军里面有二十多胡人,加上这里的就是三十多人!胡人精骑甲于天下,他们又装备了铁甲,用来突阵则百无禁忌,哪怕是对面有三五百人也能一鼓破之!第二,步队!这步队虽然看上去未经战阵,但是个个精神抖擞,行伍严整,走起路来有条有理,显然是经过精心训练的!骑兵乃是离合之兵,步兵则是严整之列,必须阵而后战!有了这严整的步兵,就能以逸待劳,严守本阵!至于这后面的二百多人倒是一般一般,比李家堡的家丁也好的有限,顶多就是士气好一些而已!”

    “说的不错!”刘正懒洋洋地说道:“虽然你一个牧羊少年能说出这些话来已经让人惊讶,但是我觉得你还能做得更好!这第三点,是什么?”

    他这是故意做出这幅姿态,好让李峰说出他的干货来。

    果然,李峰又开口说道;“这第三点,得小郎君答应不杀我头我才说!”

    “我为什么要杀你头!行了,我答应你!”

    “这第三点,只怕就是小郎君的秘密武器,我猜,是一种近距离的、威力极大的武器!这种武器必须近身才能使用,而且笨重无比!”

    “你如何猜到!”刘正大惊,这个少年竟然猜出了他的秘密武器!

    他惊讶之下,手就放在了剑柄上,心中杀意凸显,不免就表现在了脸上。

    见到他杀气磅礴,众人纷纷掣出刀剑,对李峰虎视眈眈!

    李峰见到身边的刀剑,不由得心中一阵害怕,但是他随即就倔强地看着刘正:“小郎君,我说的对吗?”

    刘正挥手让众人收起刀剑,开口问道;“你要告诉我,你是怎么猜出来的!”

    “这并不难!这后面的人推着的东西,我看就是一种盾车!虽然没有见过,但是想来也是一种掩护!于是我就想了,小郎君造这东西干什么呢?毕竟,小郎君军中弓箭手并不算多,又没有投石机这种东西,又怎么可能没事造这东西!于是我就猜测,小郎君肯定有一种东西要依靠这盾车的掩护!而且,这种东西,只怕就是用来攻城用的!”

    刘正这才明白过来,不由得连声问道:“你猜的怎么这么准?你一介牧羊少年,如何能知道这些军事知识?”

    李峰的脸上闪过一丝黯然:“小人的父亲,以前曾在军中任职!只是他后来为胡人所杀,小人也只能流落此地,给人放牧为生!”

    “原来还是将门之后!”刘正心中一喜,他现在正缺少指挥人才,他虽然精通战略战棋游戏,但是打游戏和真实战斗是不一样的!

    历数他打过的两战,都是偷袭外加出其不意,若是正面交战,他还真没有多少经验。

    别人以为他用兵如神,但是他自己知道自己不过是占了先知先觉和科技优势,本身岂其实并非多么优秀的统帅!

    千军易得,一将难求,徐大虫、沙博虎是优秀的战将,可以稳定军心,却不足以作为帅才,眼前这个少年不过十五岁就有如此天赋,假以时日,只怕成就不可限量!

    这么想着,刘正就开口道;“你说的不错!我却有攻城利器,哪怕是五丈城墙,金汤城池,也能一鼓破之!我很欣赏你!你若是不嫌弃,就投在我麾下,共同兴复汉室,还我河山!”

    “愿为小郎君效劳!”李峰大喜,立刻下马跪拜!

    收下了这个优秀人才,刘正心中非常愉悦,不由得问道:“既然如此,前面不远就是李家堡,咱们就一同开进到李家堡,到了那里你就给我说说,这一战该怎么打,其他人也说说,集思广益!”

    感谢水川楼兄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