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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崩溃之后的觉醒
常乐起了个大早,换上运动服出门跑了一圈。等跑了一身薄汗回家冲完澡,平生也起床了。伺候小孩儿洗漱完毕,下楼吃早餐。
到餐厅的时候乔津天已经在吃饭了,看到一大一小俩人点点头,等俩人坐下之后,笑着对平生说:“平生,你最喜欢的小米粥,还有肉松。叔叔给你盛。”
等把粥和肉松都配好之后,平生就自己拿起调羹乖乖吃起来了,“谢谢乔叔叔。”
乔津天低声问常乐:“要榨菜还是肉松?”意思是也给他盛一碗。
常乐拿过碗,拒绝道:“不用,我自己来。”
乔津天的示好被拒绝,他也不甚在意,因为已经习惯常乐这个态度,前不久还让常乐大发雷霆好几天没和自己说话。如今肯再开口和他说几个字,他已经满足了。
做饭的阿姨还在厨房忙活,三人静静地吃饭,早餐的空气尤为清新,阳光从打开的窗户里进入房间,洒在吃饭的一家三口身上,显得静谧而美好。
乔津天第一个吃好,和往常一样和常乐说了一句:“那我先去公司了,有事给我打电话。”之后再和平生告别:“平生,乔叔叔上班去了,今天上学也要乖乖的。”
等乔津天走了,常乐才缓和了脸上的表情。送平生上学之后,常乐跑到一个咖啡吧图书馆看书,拿了基本花卉科技之类的书翻来覆去地看,却怎么也看不进去。他干脆把书一放,对着窗户发呆。
前不久乔津天那个采访上了杂志新闻,惊起千层浪。乔津天和那个女记者说的没一句话,都被其他媒体抽丝剥茧,仿佛要从每一个字里面挖出不为人知的秘密。而本来正式的报道没停留多久,更多的花边八卦杂志却最引人注目。娱乐八卦一向是民众最感兴趣的事,他们只关心这个人有多少钱,有多么帅,有没有女朋友,更甚至,甚至在讨论乔津天有没有私生子。
对于乔津天采访里说的“有结婚的对象,虽然还没结婚,但是将来会结婚”“我和奚黎是好朋友。”这样的句子,简直成了这些八卦杂志可以胡编乱造的大基石。而对于在采访里唯一出现的女性奚黎,杂志们都直接就把奚黎自动代入了结婚对象这个位置大肆宣扬,造成了极大的轰动效果。
而乔津天最后说的那句:“请大家不要去打扰他,不要打扰我们的生活。”这句话,则完全被民众和杂志社忽略了。
对于这个采访,常乐事先并不知道。他也是直到在网络上乔津天的采访视频搜索排行榜达到第一的时候,偶然发现的。
乔津天为什么要去接受这个采访,他甚至可以不必说那么多关于私人问题的内容,可是乔津天说了。常乐不知道乔津天的目的是什么,但是这个采访内容让常乐有些害怕,非常介意。
现在网络上到处充斥着乔津天与奚黎的新闻,甚至还被无数牛逼人士挖掘了他们共同出现的场合的照片。分分钟暗示着这俩人关系匪浅,她就是那个她的味道。
常乐对于这个新闻的感觉简直无法形容,震惊加愤怒,恶心又鄙夷。照理说乔津天在这件事情上不会骗他,可是网络上这么铺天盖地的新闻都说得有鼻子有眼的,简直让他都有些怀疑乔津天真的要和奚黎结婚了。他起初有些震惊,震惊乔津天的作为,他本以为奚黎说的“不出2个月就和乔津天结婚”的话是假的,却没想到这个事情竟然有可能发生,难道乔津天真是在骗他?
他用手托着下巴,静静地看窗外草坪上的一个蹒跚学步的小孩儿。其实他对乔津天已经没有任何念想了,他一直觉得乔津天这么强迫他回来和他一起住的原因,并不是乔津天所说的爱,而是乔津天习惯了他。尽管不是爱,但他觉得乔津天在一些主动开口说的事上面,并不会撒谎。乔津天如果真的在这件事情是对他撒谎的,那也未免太心寒。
奚黎真的会和乔津天结婚?那以后是不是真的要上演正宫娘娘和嫔妃的戏码了?想到以后乔津天游走在他和奚黎之间,常乐就觉得一阵恶心。
如果不是知道乔津天是个彻头彻尾的同性恋,常乐几乎要相信乔津天可以从此结婚收心做个正常人了。到那时候是不是就可以迫于舆论压力放他和平生离开?
常乐视线随着窗外那小孩的摔倒而一顿,那小孩远处的父亲并没有马上过来抱小孩,而是在远处叫着小孩的名字,笑着鼓励他重新站起来。
哦,好像不太可能。因为乔津天终究是个同性恋。
他想起前不久晚上乔津天叫住下楼倒水的自己,问自己看没看他那个采访视频,常乐当时并没有开口说话,只是沉默,乔津天那时候意味深长地看着他,只说了一句话:“你去看看。”
如果乔津天说的结婚对象真的是奚黎,那让他去看是为什么?要知道那段时间乔津天每天可是小心翼翼在讨好他的,让他去看不正是火上浇油?
难道――常乐一惊,猛然站起。
难道乔津天所说的想结婚的对象是自己?!
这怎么可以?这完全不可以的。他不可能和乔津天结婚,现在这样的日子已经是折磨,要让他从今以后的人生都和乔津天栓在一起,简直比杀了他还要恐怖。
常乐匆匆忙忙走出图书馆,为了平复心境,他跑到一个健身房跑步,跑到浑身都没力气才离开。他回到别墅,洗澡冲凉,整理了仪表,又打开电脑重新看了一遍那个视频。
脑中两种可能性猛然胶着激烈碰撞,让他心绪不宁。两种截然不同的答案,却都让他无法接受。他有些混乱,忽然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最后竟然破天荒又出门买了包烟想消消愁,最后被呛得难受也没丢掉烟,直接塞口袋里带回去。
随着乔津天的采访视频曝光,后续的八卦杂志新闻动力十足,紧紧跟着乔津天的动向,随之而来的,就是乔津天与奚黎的某些私下互动新闻,好像一个裂缝的鸡蛋,只撬开一个口子,口子便越来越大。
一切发生地迅速而井然有序,仿若生活就本该如此。当全民都以为频频约会的乔黎二人是情侣的时候,常乐的日子越来越难过了,他开始发梦,噩梦不断。总是梦到乱七八糟的事情,光怪陆离,却总是逃不开有乔津天的身影,或和奚黎纠缠,或和自己纠缠。
而白天,乔津天依旧会对他小心讨好,温柔体贴,对平生更是处处照顾,经常带回一些平生喜欢看的书籍和玩具。平生这段时间也开始会主动和乔津天说话了,自从上次常乐被乔津天带去宴会而让睡醒的平生找不爹爹,小家伙记恨了很久,除了必要的礼貌之后,便不再理这个怪异的叔叔。
表面上一切看着好像在往好的方向发展,而在常乐心里,他知道,他已经开始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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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乐把扣子扣好,往门口刚走了两步,又觉得不妥,转回房间打开衣柜,挑了一件藏青色的毛衣套上,这几天大风降温,常乐一向畏寒,还是早早的穿厚点儿好,总比感冒了去医院强多了。
穿好毛衣,常乐歪头在镜子里照了一下,伸手把穿衣服弄起来的额发往后拨,然后带着手机和钱包就出了门。
早几天在电视上跟着美食节目学了个菜,一直都想做来着,却总也抽不出时间,今儿可算是能做了。常乐熟门熟路的到了菜市场,早上八点多,菜市场里人影稀疏,常乐特别喜欢这种环境,不知道是不是宅的久了,一到人多的地方就会觉得浑身都不自在。
进了门,常乐没有多转,熟门熟路的到了一家铺子,穿着白色厨师装的妇人坐在摊位里面垂着脑袋打盹儿,看起来疲惫极了。
“老板娘,猪肉不要钱白拿了啊!”常乐笑了一下,轻声冲着她说了句。
老板娘立刻醒了过来,先是警惕的看了一眼,见面前的人是常乐,紧绷的身形才又放松了下来,一边那抹布擦菜刀一边埋怨道:“你这臭小子,干白拿就剁手!”
常乐指了指早就看好的一块肉给老板娘看,然后笑着说:“怎么一大清早的就打瞌睡啊,收钱收累了?最近变天了,睡了会着凉的。”
“你懂什么?”老板娘白了他一眼,手上动作麻利的把常乐要的肉切好然后找塑料袋装,一边说:“开菜场很辛苦的,我们每天早上差不多四点多就起来了,也就是你这种公子哥儿会觉得这活清闲。”
常乐把肉接过来,跟着说:“哪儿有公子哥自己买菜做饭的,我顶天了也就是个灰小伙,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家在市里可是有房子的。”常乐从钱包里抽出钱递过去,又不好意思地说:“送我点儿上回的那种骨头…………呗~”
常乐一说,老板娘说行,就去后面拿了。
昨天晚上乔津天睡觉的时候磨牙了,常乐一直记着。就想弄点儿板子骨熬来补补钙。这还是老板娘教他的,板子骨熬好了,一嚼就能碎成渣渣,不仅那味道香的不得了,而且还能蘸着醋吃,比什么钙片都管用。
常乐站在柜台前左等不见人,右等不见人。有点儿心急,也有点儿担心,就一边嘴里喊着老板娘,一边往后边走。
刚一走到后面,常乐身处的地方就在他眼前变了,一排排凌乱的货架像是水银一样变形、流动,最后堆积在地上,慢慢的变成暗红色的地毯,白墙上的墙皮一片片剥落,被铂金色的墙壁所代替。
随着常乐的踏足,墙上华丽的壁灯一盏盏亮起,菜市场所独有的味道消失殆尽,身边凭空变出一群香衣佳人,笑语晏晏觥筹交错。
常乐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一步,却听到一声娇呼,原来是不小心撞到了站在自己身后的一个女人,她穿着一条大露背的酒红色晚礼服,头上小巧玲珑的发卡被常乐的毛衣勾住,柔顺乌黑的头发倾泻而下。长发扫过常乐的脸颊时,他感觉很痒。
女人手里端着一杯香槟,被常乐一幢,一杯酒整的倾泻而出,大多数洒到了她面前的女伴儿胸前,女人大呼小叫起来。等她看清楚了常乐之后,抬手就是一巴掌,常乐下意识的攥住她的手腕,现在才看清楚……
是奚黎……
不等常乐做出什么反应,奚黎就突然尖叫起来,这女人所独有的尖利嗓音像是一把剑一样刺入常乐的耳膜。
常乐不知所措的看着这个女人,他不知道该怎么办。
“你在做什么!”不知什么时候有人跑到了常乐的身边,一把打开他攥着奚黎的那只手,常乐看了一眼,发生来的人是乔津天,他的眉眼是如此的熟悉,可却又是如此的陌生。
奚黎满脸通红,既尴尬又难堪,一双眼睛泫然欲泣,就连常乐看了,都忍不住想帮她声讨那个欺负了她的人。
更何况是乔津天呢。
乔津天轻声软语的安慰奚黎:“别哭,别哭。没事的,去把衣服换一换,我在这儿等着你。”
“你要帮我出了这口恶气才行!”奚黎蛮横的指着常乐,然后一跺脚走了。
常乐战战兢兢的看着乔津天,刚开了口:“我……”他想说,我没碰着她,但是乔津天的巴掌就落了下来。
就在那宽大的手掌落在脸上的一刹那,室内响起了啪的一声,常乐猛地从床上坐起来,睡迷糊了的平生扇了他爹一巴掌之后,抓抓肚皮翻了个身,继续睡了。
常乐好气又好笑,可却是再也睡不着了,摁亮了灯看了一下时间,发现现在是两点多,理智上告诉自己要睡觉,明天还有事情等着自己去做,可大脑却异常的清醒。他靠在床头,随手拿起看到一半的书来继续看。
刚才那个梦境却挥之不去,固执的萦绕在常乐的脑海里,他的眉心越皱越紧,最后叹了口气有些妥协的把书合上放在一边,披了件衣服趿拉着拖鞋走到了阳台上,冷风一下子就砸到脸上了,让常乐乱成一麻的头脑瞬间清醒了不少。
城市的霓虹,如同□□的口红,妆点了美丽,掩盖了本色。常乐看了一会儿,慢慢的从口袋里摸出一包烟,点了好几次才点起来,就这样用手指夹着,有一口没一口的抽着。
常乐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爱上这种味道的,他觉得烟草是有温度的,灌进了自己的身体里,温暖了自己的五脏六腑,这感觉很好。这么多年他都没学会抽烟,就是上一世曾经被乔赶走,他失魂落魄地在餐馆打工,乃至到这辈子他重活一世面对种种喜悦与愤怒的挣扎,他都没有学会抽烟,反而是最近到s市重新和乔津天生活在一个屋檐下,他竟然忽然生出抽烟的想法。
初试很难受,他还记得那第一口烟雾进入肺部鼻腔的感觉,呛人难忍,如同被人在呼吸道灌入辣椒水的感觉。可如今才几个月,他已经能娴熟享受这个味道,孤独又醉人。
此时万籁俱寂,就是这样一副场景。凌晨两点,高楼的阳台上只开了一盏小小的地灯,那灯是暖色的,让这个冷硬风格的阳台柔和了不少。一个异常清瘦的男人睡的头发都歪了,胡乱的披着家居外套,两只胳膊半屈着撑在阳台上,一下一下的抽着烟,他夹着烟的手指修长又均匀,看着好看极了。
常乐脑海里一刻不停的翻滚着那些刻骨的画面,有时候他觉得,如果自己能忘了这些,和乔津天踏踏实实的过日子也不是不可以,人生一世,谁不是身不由己呢。
可是忘不掉,无论如何也忘不了。不管人生是否重新来过,那些已经发生过了的,就的的确确是发生了,不是说你不承认,就没有了。
“爹爹?”常平生迷迷糊糊的伸手往旁边摸,结果摸空了,他一下子就惊醒了过来,唰的一下坐直了身子,条件反射的叫出了声:“爹爹?!”
“唉!在这儿呢。”常乐感觉把烟头在栏杆上摁了然后丢在一边的花盆里,打算明天起来了再打扫,然后快步的进屋回到了床上,习惯性的伸出手在平生的脑袋上揉了揉:“瞎嚷嚷什么呢,我这不是好好的在这儿呢嘛。”
说着翻身上了床,仔仔细细的把被子改好,俩人一睡到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