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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救济品

作者:我有五亿元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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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没什么,是应该的。”丁宇走到房间的角落里,拿起了刚刚泡好的一杯茶吹了吹,向护理床这边走了过来说道。“其实也不能怪那个人,他只是个无辜的傀儡,被外星人控制了才做出那种事的。”

    许安明听着这些话,脸上的表情变得奇怪起来,于是看向丁宇问道。“外星人是什么人?”

    “是一种模样丑陋的生物,它们长得个子极小,猥琐如鼠,但野心很大。”丁宇解释道,“它们很神秘,暗中寄生在一些普通的武者身上,别的人根本看不出来。这些外星人商量着三个月后要对五藏城进行屠城,从而侵占这个城市。想必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才在那里对一些无辜之人大开杀戒。”

    许安明躺在床上,听到这里,神色变得恍然大悟起来,缓缓说道,“原来是那种怪物。是不是长得既像老鼠,又像蜥蜴?没想到我居然会被这种小怪物暗算,可恨啊。”

    丁宇听到这里,脸上露出几分意外的神色,“你知道外星人?”

    “嗯,是的,我曾经见过。”许安明点点头,继续说道,“本来我不知道世上还有这玩意,也是从别人那里才了解到的。我的职业是捕快,曾经审问过一只不知道从哪里抓到的小怪物,那玩意想造反,城主让我们严刑拷打,问出它们的同党。”

    丁宇端着茶杯,终于明白了,于是问道,“你是捕快?怪不得。你们问出什么结果了没有?最后有没有杀了它以绝后患?”

    许安明慢慢地摇了摇头,“说来惭愧,因为看那东西长相丑陋,我们当时心生鄙视,觉得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于是略有怠慢,一时大意之下,让那玩意儿钻了个空子,跑了。因为这个,城主勃然大怒,我们还挨了几十板子。所以未能问出别的同党,也没能杀了它,只知道那怪物叫......呃......查大猜什么的,这是朋友问出来的名字,我当时听得不是太清楚。”

    丁宇叹了一口气,有些失望地说道,“好吧。”

    许安明说道,“现在想想,估计是那个逃走的外星人对我们怀恨在心,所以才找了个傀儡,从我们身后溜过来偷袭我。唉,还好我只是受伤,没有被真的杀死。”许安明停顿了一下,看向丁宇这边,露出了赞许的神情,“你是好样的,那个外星人还想杀更多的人,你出手阻止了他,真的谢谢你救了那么多人。”

    “嘿嘿,这没什么的,每次见到不平之事,我都会尽最大努力去帮别人。”丁宇听到夸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也许有些行为对我们来说只不过是举手之劳,但是对那些有需要的人来说可能就是雪中送炭。”

    接着丁宇从床底下搬出一个凳子,放在病床旁边坐了下来,继续说道。

    “只要我们每个人都多一些见义勇为,少一些视而不见的冷漠,那么这个世界上将会少很多遗憾,多很多快乐。而且帮助别人不仅可以交到更多肝胆相照的好朋友,也会让人明白很多道理。我相信善有善报,只有平时乐于帮助别人,那么日后当自己有了麻烦的时候,别人也会不遗余力地帮自己的。”

    “嗯,不错,很有道理。如果这番话说给那些迷茫的人听了,他们一定醍醐灌顶,茅塞顿开。呵呵。想不到杜兄弟虽然年纪不大,却有如此见地和品质,真的很难得啊。”许安明点了点头说道,却又叹了口气。

    “唉,像我们这种做捕快的,平时打交道最多的人,尽是些丢人现眼的宵小之徒,他们个个都以无耻为荣,根本不把道德放在眼里。而且,这些人最喜欢向别人推崇‘做小人很吃香’的理论。居然还得到了一部分人的肯定,这部分人,简直就是没有主见的跟风之徒。我的身边有不少做捕快就是因为耳濡目染,受到一些狗屁理论的影响,渐渐地失去了底线。世风日下啊,如此道德沦丧,无知无畏,其实挺可悲的。”

    丁宇听到这里,想了想说道,“是的,人能够成为万物之灵,就是贵在能够通晓事理,以德服人。这是别的动物永远也做不到的。”

    “有句话说的好,邪不胜正。在这个世界上,站在最顶端的永远是心胸宽广的有识之士。而那些小人,只会躲在角落里蝇营狗苟,放到台面上,难成大器。”

    “世上的人,有谁会甘心被一个无耻鼠辈来骑到脑袋上领导自己?所以,有些小人就算走运爬了起来,如果还是不懂得做人的话,那么大家就会心有不忿,群起而攻之。因此,小人能达到的成就其实是极为有限的。”

    “至于小人的那些无耻不入流作风,虽然在一些鼠目寸光之人嘴里,为了博人眼球,往往被吹捧为所谓的成功宝典,盖世真理。呵呵,可在旁人眼里,这不过是些跳梁小丑,以丑为美,荒谬绝伦的愚见而已。简直滑天下之大稽,徒增笑柄,不必理会。”

    “因果循环,善恶有报的道理很多人都听过,可是真正深信不疑的人却不多。如果我们每个人心里都有着相同的信仰,相同的道德底线,那么这个世界将会比现在美好很多,至少不会再有那么多奸佞之徒了。”丁宇喝了口茶,站起了身,缓缓说道。

    “修道之人可以达到半仙的高度,却从来没有人能够成神。世上也没有任何神存在过的证据,就算这样,也有很多信徒坚定不移地相信世上有神。”

    说到这里,丁宇看向许安明问道,“你信不信神?”

    “神?说这个干嘛,我不信神。”许安明轻轻地摇了摇头。他正躺在床上听得仔细,却听到丁宇问自己这么一句,有些猝不及防地说道,“但是我信他们的救济品。”

    丁宇疑惑起来,“嗯?你信救济品的?不知是什么救济品?”

    “其实也没什么,是一些食物。”许安明没有直接回答,继续说道,“你刚刚说到有信仰的人会有道德约束,我现在想了想,确实是这么回事。”

    丁宇点点头,喝了一口茶,问道,“嗯,今天遇到知己了,没想到你也这么觉得。那么,你觉得人可以没有信仰吗?”

    许安明淡淡一笑,道“我觉得应该不可以。就拿小时候说吧,我以前到处流浪的那几年的时候,经常见到有一种人。这种人通常一见到我们这些要饭的就厌恶不已,拿起棍棒劈头就打,恨不得把我们打得不敢抬头,逃得离他们远远的。”

    “原因很简单,就因为他们觉得我们降低了他们干净整洁的高贵身价。就算他们之中也有的人,会顾及舆论,不对我们这种下等的要饭的进行打骂,但是,这些另外的人对我们的存在也是从来不会正眼瞧一眼,有时候兴致来了,偶尔朝我们看过来,也是充满了嘲讽,鄙视和白眼。因此,在那些日子里,我们总是挨饿。”

    “通常在这些人面前,我们是很难要来食物的,而他们,确实是什么信仰都没有。如果真的有信仰,那也只是对钱和*的信仰。他们对别的信徒是予以鄙笑,不以为然的,因为他们觉得这不切实际,虚无缥缈。在他们心中,别说没有神,就算真的有神出现到他们面前,他们也只会敬畏人家强大的实力,却根本学不到人家的性格优点。”

    “说出来很多人都不会相信,在他们这种人嘴里的那些愚昧可笑的信徒,到了我们眼里,却是救苦救命的活菩萨。那时候不管是教会的,还是寺院的人,虽然信仰不同,但他们总是组织起来,煮粥分给我们这些无家可归的乞丐们充饥,以免出现冻饿而死的事情。

    “而相比之下,那些没有信仰,觉得别人愚昧可笑,自己聪明绝顶的人在干什么呢,呵呵,他们什么也没干,给我们的从来只有嘲笑和驱赶。”

    “当然,也有些人虽然没有信仰,但是家教很好,为人很善良,不仅对我们很有礼貌,也慷慨地帮助过我们,但可惜的是,这种人真的不多。”

    “相比之下那些信徒们,全部都不求回报,自愿地对我们进行帮助,我没说错,是全部。再说一下他们熬的粥,在那个时候,由于信徒也并不富裕,当时煮的是稀粥,通常会煮很大一锅,一人一碗。但就算只有这一碗粥,也可以将我们这些人的生命维持下去。每次当我讨不到食物,饿的没有力气,快要晕倒的时候,就是这些粥支撑着我活下去的,这就是我说的救济品。”

    说到这里,许安明像是想起了一些事,眼中开始有些泛红。“我小时候去要饭,是从来不和女生要东西吃的,以后也永远不会,关于不喜欢求女孩子的原因,我不想多说,没有原因。还有,我并不是觉得没有信仰的人就没有道德,因为有些人就不像是信徒,但他们却很善良。这些人就曾经帮助过我。”

    “虽然我有个不求女孩的习惯,但有一次我饿的实在没有办法了,就只好厚着脸皮,头昏眼花地走向一个过路的女孩子,向她乞食,那也是我这辈子最后一次向一个女生开口。”

    “老天给了我一个惊喜,我没有想到的是,她并没跟别的女孩一样,觉得我很脏乱不堪,不配跟她搭讪,然后侮辱我一番什么的,而是看了看我饿的迷糊起来的眼睛,然后一句话都没说,把手里的一份红烧肉给了我之后就转身离开了,我却没有来得及跟她说声谢谢。直到现在我都忘不了那份红烧肉的味道,可惜的是,我后来再也没有见过她。”

    丁宇说道,“怪不得,原来你喜欢吃红烧肉是因为这个原因,呵呵,就算受了重伤,还不忘让我帮你买一份尝尝。看来你很喜欢那个女孩啊。那个女的长得怎么样?一定很漂亮吧?”

    “嗯,她很美。不过老实说,我现在只记得她的眼睛,像月亮一样,很明亮,充满温暖,而且很水灵。关于长相,大概什么样我却想不起来了。总之当时不觉得长得有多好看,反而觉得挺平凡的,但我后来越来越想她。她成了我心中最美的女人,世界上所有的美女都比不上。”

    “我也觉得善良的女孩最美。你当时有没有觉得她可能是那些信徒其中的一员?”丁宇点了点头,问道。

    “我这么想过,但看她的样子不太像,也可能是,也可能不是吧。”许安明看向天花板,说道,“这种善良的人在以前,那些无信仰的人之中所占的数量,真的不多,可以说比千中无一还要少。不过现在比以前好多了,这种善良的人渐渐地也比以前多了起来。在大街上,有不少人虽然无信仰,但他们的家教总得来说都还不错。不过这些人所占的比重却还是低的可怜。”

    “扯得远了。呵呵,杜兄弟,这次来五藏城有什么打算吗?”许安明深深地伸了个懒腰,扭头问道。

    丁宇回答道,“嗯,有的,我本来是来这里找一个朋友,我们两个已经报名去了金羽山去修行,明天就要出发了,所以今天过来是找他的。”

    “金羽山?哈哈,太好了。”许安明眼睛一亮,身子兴奋地动了一下,却触动了胸口上的伤,顿时传来一阵疼痛。于是他咬着牙说道,“哎呦......呵呵......”

    丁宇看到许安明触动了伤口,连忙问道,“不要紧吧?别乱动,你身上受了那么重的伤,能够活下来,连医生都说这是奇迹。可是毕竟还是要多加注意,以防伤口裂开。”

    “呵呵,不碍事。”许安明回答道,随后慢慢地坐起身来,“我听到金羽山所以有些激动了,虽然我是个捕快,可是也有当强者的梦想的。这几天我也正好存够了钱,又来了新人接替我。我正琢磨着可以把捕快的工作辞去,到金羽山好好地修行呢。”

    丁宇听了也高兴地笑了起来,但很快就平静说道,“可是明天就是报名的最后一天了,你身上受了这么重的伤,没有个十天半月是长不好的,明天你怎么进去啊?”

    “嘿嘿,我的体质跟别人不太一样。”许安明得意地笑了笑,继续说道,“我是个不怕死的人,因为每次受了伤,我的伤口都好的很快。有些刀子划破皮肤的轻微伤,不到十秒就会愈合。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种纹印,我也是这几年才突然发现的,小时候的我其实跟别人一样,受个伤也是好的很慢的。”

    “这次被人偷袭,胸口被刀穿透,到了现在,除了有些细小的肌肉纤维还在修复,整个伤口已经好得差不多了。”

    说着许安明把胸口上包着的绷带一点一点地扯了下来,丁宇见到他的胸口上早已没了巨大的伤口,只有着淡淡的结痂还长在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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