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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拼酒

作者:绿叶难长大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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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人刚走,小二端上了酒菜,小二赔笑道:“客观慢用!”说罢转身离去,萧云心不在焉,没有理他。只想着刚刚那三人所说的话,心下无法平静。当下自斟自饮起来,远古洞府,高手尽出。一定是盛世,萧云拿出地图看了看。木灵镇离巨山城有一千多公里,现在才是白天,萧云还是有时间赶过去的,他飞行两个时辰就到了,当下也不着急。

    不知何时,萧云隔壁一桌,坐了一位三十多岁的汉子。这汉子粗眉扎须,一副豪爽摸样,正在那大碗大碗的喝酒,也不吃菜。萧云看得心下佩服,有意想要认识,但看他是聚丹境的高手。在这小镇能有聚丹境也是稀奇之事了,如此偏僻的小镇还真没什么高手。

    萧云用的是小杯,自觉不好意思,但看大汉已经喝了十几大碗了。脸不红,心不跳,这可是烈酒啊,每碗半斤,他都喝好几斤了。萧云捧着酒坛走过去直接坐了下来,道:“这位兄弟,一个人喝酒,太也没趣,小弟陪你喝如何?”

    大汉顿了一下拿酒碗的手,然后一口喝干碗中的酒,放下碗看了一阵萧云。眉头微皱,道:“这位兄弟,不知何意?”他看不出萧云的境界,但看萧云如此年轻,心中警惕起来,要不是萧云境界比他高,要不是萧云身上有什么宝物把境界屏蔽了,眼下也不敢得罪,不明萧云为何找他。

    萧云哈哈一笑朝远处小二道:“小二,拿一个大碗过来。”当下把手中酒杯扔向一边,回头对大汉道:“这位大哥,我没别的意思,只是见大哥喝酒爽快,心下佩服,特意过来喝两碗,想交你这个朋友,大哥不介意吧?”

    大汉抱拳道:“不介意,不介意,小弟只管坐,陈某最是喜欢广交朋友,特别是好酒之人。”他说完坐了下来,给自己倒了一碗酒。萧云喝了这烈酒觉得味道不怎么的,但是,这酒够烈,入口火辣。

    很快,小二拿来了一只和大汉一样的碗,大汉忙给萧云倒了一碗,酒水溢出方才停止。萧云抱拳道:“多谢!”当下坐了下来,举起酒杯道:“小弟萧云,先干一碗!”说罢酒碗往嘴中送去,咕噜几声,一碗酒被萧云喝了个精光,入口辛辣,萧云哈出了一口酒气,然后坐了下来。

    大汉道:“好酒量,我叫陈无酒,平生好酒如痴,一日不可不饮酒,今日我们喝过痛快。”他也喜欢萧云的爽快,大丈夫喝酒就得大碗大碗的喝,那才是大气。

    萧云忙道:“陈大哥过奖了,刚刚我见陈大哥喝酒如喝水,实在是让我大开眼界,心中佩服。”

    陈无酒叫来酒保,帮忙倒酒,萧云拿来自己的十斤烈酒,陈无酒原先也叫了十斤烈酒,桌上就有了二十斤酒。周围客观已经是有点大眼了,都注视着这边,看看他们到底能喝多少。

    陈无酒举碗道:“萧兄弟,来,再喝!”萧云也不推却,举杯喝干。两人对喝了十几碗,看得酒保两眼睁大,不敢相信,平生第一次见喝这么多酒的人。两大坛酒已经喝光了,见二人还是面色不改,萧云心中更加佩服陈无酒的酒量。他比自己多喝了十几碗,此时见他还是脸不红,毫无醉意。从怀中掏出一锭金子道:“小二,再来二十斤烈酒。”小二看见金子笑呵呵的道:“客观稍等!”接过金子去取酒了。周围观众已经不可思议了,见两人拼酒如此厉害,都是大声喝彩:“好酒量,大丈夫!”

    陈无酒道:“萧兄弟,痛快,好久没这么有兴致了,今日不醉不归。”萧云道:“奉陪就是。”肚子已经是鼓涨起来,心想:“这人真是厉害,喝那么多酒还是不醉,江湖果然是多能人异士。”脑子却是有点迷糊了,当下运转玄功,把酒炼化,转化成能量,进入丹田灵海之中。头顶冒出水雾,把水分蒸干。

    很快,小二拿来两大坛酒,酒保依次倒酒。两人又喝了起来,酒到碗干,真是令人大声佩服。观众围了一圈,都是吃惊,这些人饭也不吃了,静静看着,不时发出几声喝彩声。

    两人一直喝到黄昏,已经是喝了八大坛烈酒,每人喝了几十斤,见还是分不出胜负。观众大呼奇迹,没见过这么能喝的人,久久围观不愿离去。

    萧云道:“陈大哥,你的酒量真是让我敬服,眼见天色已晚,今天我们是分不出输赢了。小弟还有要事,来日方长,不如以后再找机会一拼高下如何?”

    陈无酒见多人围观也是不好意思再斗酒,自己也有些醉意了,忙道:“也好,我俩以后有机会再喝,萧云兄弟你这个朋友我是交定了。”管事见两人终于不再斗酒,心中出了一口气,这么多人围观,已经造成生意损失了,见两人喝完,不由来到跟前道:“两位大侠酒量如海,真是叫人大开眼界。”萧云有意要去巨山城,见这人多眼砸,也不好说话,当下又掏出一锭金子道:“够不够?”管事乐呵呵道:“够了够了!多谢。”

    陈无酒道:“要萧兄弟请客怎么好意思?”萧云道:“陈大哥不要客气,等有机会你请我喝酒就是了,我们走吧!”陈无酒点点头,和萧云一同下了楼。众人见拼酒结束,也都散去,以后又多了一个向人炫耀的故事。

    来到大街上萧云问道:“陈大哥,你是从什么活计?”

    陈无酒道:“我是靠猎杀低等妖兽为生,每天都要喝酒,这门生意虽然危险,但是回报也不错,还可以过日子。”

    萧云一怔道:“猎杀妖兽可是很危险的一门事业啊,陈大哥,凡事小心一些。对了我现在要去巨山城,陈大哥要去哪里?”

    陈无酒喜道:“正好我也是要去巨山城,不过现在天色已晚,明天再动身吧?先去客栈就宿一晚。”

    萧云心想:“他说明天再去巨山城?那是不知道明天天台山一事了。他才聚丹境。还是不要告诉他好,自己一个人到时候也没负担。”嘴上却道:“可是我有要紧事,今晚必须过去了,不知道怎么样速度快一些。”

    “哦?你可以买一匹铁腿马,这马日行三千里,不到深夜就到巨山城了。”陈无酒道;萧云听说过铁腿马,那是一种非常强悍的马,速度奇快,奔跑如飞,有大象一般大的体型。

    萧云道:“陈大哥你和我一同去么?我们去买一匹坐骑。”

    陈无酒点点头道:“也好。”两人向着街道走去,不久,两人来到一间名叫“好生意”兽场,这间兽场里面声音乱杂,马嘶狼嚎,非常吵耳。

    萧云走进兽场内,看见许多说不出名字的生物,有脚大如柱的高头大马,全身血红,甚是威武。萧云心道:“这是汗血宝马吗?”有长有奇角的白色马。有长相丑陋,如老虎的生物,四蹄肘间长出一根尖刺,威风凛凛。多不胜数,花花绿绿让萧云眼花缭乱。

    一个瘦高的人笑呵呵走过来道:“两位客官是要买坐骑吗?”陈无酒点点头道:“你给介绍介绍。”

    高瘦男子带着两人走到一间栏杆前道:“这是铁腿马,脚力强悍,速度甚快,日行三千里,能驼五人,是最好的坐骑之一。”萧云看去,围栏里面站几匹全身如铁水浇筑一样的大马,整个马身光滑发亮,全身是灰银色,看上去果然像铁块一般。四蹄*,腿部肌肉显赫出来,看起来非常强壮。马脸却是极短,像牛脸一样,长有三根头角,神采出众。萧云忍不住道:“好马!”虽从书中知道这种马,但是亲眼看到还是忍不住赞叹!那管事道:“客观好眼力,这是品种最好的几匹马,今天刚刚进的货。”

    萧云不想耽误时间,直接道:“我想知道你们这最好的坐骑,能否引见?”

    管事一愣,随之笑道:“好的,客观,请随我来。”萧云两人跟着管事来到兽场的后院,这里相对来说比前面小了许多,清静了许多。萧云放眼望去,左边围栏里有几个全身雪白的鸡,萧云知道这是雪鸟,长得像鸡,会学人说话,它的羽毛是上等好料,也是一种稀有物种。再过去是一群狗,这狗高大如羊,样子非常凶恶,长了三只脚。萧云知道这是神鼻猎狗,这种狗的鼻子堪称逆天,能闻到数十里外的气味,而且还能听懂主人的话。是外出深山,打猎,搜寻东西的最好搭档,他能闻到妖兽气息,过早对主人发出警惕,而躲开危险。是最好的猎犬,价格也是极高的。萧云惊叹,今天见了很多没见过的东西,也不枉一行了。

    管事把萧云二人带到一个围栏前道:“这是花豹马,马中之王,日行六千里,快若闪电,仅剩最后一头了。”萧云看着里面躺着一个像花豹一样的生物。它静静躺在那里睡觉,几人来到,它看也不看一眼。

    陈无酒惊喜道:“啊!居然是花豹马,我一直未能得见,想不到在这里能见着,看来今天运气不小啊!”管事对着里面吹了一个奇怪的口哨,那花豹马,缓缓站了起来,轻轻跑过来,看着管事的。

    萧云见它四肢粗短,马蹄却是很厚,一身花皮毛,短短的,与花豹没什么区别。见他马脸却有猫一样的胡须,样子十分好笑,远没有铁腿马来得高大威武。萧云问道:“这就是花豹马?个子这么矮的?能跑得快吗?”据书上说,这花豹马是野兽中的巅峰了,但却生性温顺,跑步快如疾风,非常轻盈,脚力超绝。

    管事道:“客观你不知道了吧,这是马中之王,它的速度你无法想象的,而且骑坐的人不会感觉到颠簸,绝对是坐骑的最好马种。今天就剩这一头了,客观你看怎么样?”

    陈无酒道:“萧兄弟,这花豹马确实是马中之王,很难才能得到一匹的,我也是长这么大年纪才第一次得见。”

    萧云也只是问问,知道物不可貌相,笑道:“它这价格怎么样?”

    管事道:“一万两黄金。”

    “啊?”

    萧云是脱口而出,没想到竟然这样贵,一枚低阶戒指也就两万两黄金,这一头花豹马就一万两了,确实让萧云吃惊。也怪不得,这马稀少,而且珍贵,速度奇快,很难捕捉。一直是有价无市,这头也是今天刚刚进的一头,好生意兽场已经一年多没有这种马卖了。

    萧云道:“这么贵啊?”管事道:“客观,这不贵啊,你要知道这马的稀少,而且你一坐过了,绝对会满意的。”

    萧云看着花豹马像地球上的马一般高大,它的头上有一个小角,不过小指那么长而已。对管事道:“听说这马能认主的是不是?如何认法?”萧云也是从书上听说而已,不知真假。认了主这马就会对你百依百顺,不会背叛。

    管事道:“客观所言确有此事,你看这马的头顶,这有一只角。”说着指着马头上,那个小角,角呈暗灰色,不怎么起眼。管事又道:“客观你只要把血滴进去,它以后就是你的坐骑了,绝不会背叛。”萧云在书上看到,花豹马其实有一根大角的,等把大角割了,长出新的小角,才能滴血认主。

    萧云道:“我怎么知道这马认主了没有?”管事道:“客观你看,它的角还是暗灰色的,只要认了主,它的角就会成血红色,才是认主的标志。”萧云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当下点点头。心想:“有这样一头坐骑也是很拉风的,大侠就是要拉风一点。”

    不再犹豫道:“这马我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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