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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样约了在酒店的咖啡厅见,迪甘掐着点下楼,到预约好的桌边时,面试官和应聘者都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哪怕迪甘并不好色,哪怕他今年才5岁,也还是免不了瞪着眼睛上上下下地把人仔细看了一遍,心里啧啧有声。极品!这可是极品美女啊!
虽说金发碧眼的基本上都是美女,可美到这种程度的也少见了。这金发闪闪发亮,看着就像金丝似的,比普通人的金发都颜色都要闪亮。碧绿的大眼睛清澈而深邃,认真看着一个人的时候,就好像要把这个人的灵魂吸进去一般,让人砰然心动。丰润的红唇微微撅起,让人想要一亲芳泽。
身高大概在170左右,不高不矮,又没有西方人常有的粗壮,骨架娇小,身材苗条。该大的地方绝对不小,该小的地方不盈一握。不论是东方人还是西方人,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超级大美女。
美女犹豫地问:“请问,是罗德里格·伊泽森·桑托斯·雷特先生吗?”
迪甘挑挑眉,能记住他命名的人可不多,看来这位女士不是特别重视这次面试,把他的名字背下来了,就是过目不忘,听一次就记住了。他点点头:“是我,苏菲亚·戴维斯女士?请坐。”
戴维斯在他对面坐了下来,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问:“对不起,我想问一下,雷特先生,是你要招人?”
“当然。”迪甘看着对面的美女皱起了眉,摆摆手道,“你听我说完。我知道看起来小,但我得说一声,我昨天刚收购了一家电脑公司,下午还要去收购一家移动电话公司,以后可能还会有一些其它产业,我要招的是一个私人助理,所有我私人的事情,包括生意上的一些事,都可能让这个私人助理去处理。”
“我会约你面试,就是对你的学历和工作经验表示满意,只是需要再面谈一下。而你,我看你换工作比较频繁,本来还犹豫,觉得你是不能安定下来,现在看来,应该是受你长相的影响吧?”
戴维思不愧她哈佛商学院毕业的身份,与数家中层管理的经验,很快就恢复了精英的模样,变得淡定起来:“是的,雷特先生,不过我想,你我合作应该不会有这种困扰。”
迪甘翻了个白眼,道:“我刚说了,下午我要去收购一家移动电话公司,回头我把资料先给你看看,下午你跟我一起去,谈收购的重任就交给你了。”
双方都明白,这是一个试用过程,如果谈的好,自然就签合同正式上班,谈的不好,对不起,请另谋高就。
既然是私人助理,在没什么事的时候,自然是跟着老板的。于是迪甘结了账,回房间时后面就跟了个大美女,倒把费尔南多和爱娜都吓了一跳。
迪甘无奈地翻了个白眼,用葡萄牙语道:“你们都在想什么呢?这是我刚招的助理。”他换回英语,“这是苏菲亚·戴维斯,这是我爷爷费尔南多和我奶奶爱娜。”
“上午好,雷特先生,雷特夫人。”戴维斯也知道他只是带自己回来认一下人,恭敬地打完招呼,拿着迪甘给的资料就离开了。
下午要出发时,迪甘和爷爷带着司机下楼,戴维斯已经在门口等着了。她看见费尔南多也在,并没有惊讶,老板是个小豆丁,要去谈生意肯定是需要有个家长跟着的。为什么是爷爷跟着还用说吗?老板父亲自己肯定也有生意要忙呗,哪有空陪小孩子玩?
移动电话公司的老板叫爱德华·芬克,实力比昨儿那个电脑公司的要雄厚多了,办公楼有四层,移动电话公司只是其中的一层罢了。员工倒没多少人,不过57个,主要是他手里有几个公司,还有几家厂,其中交叉人手多。
公司也谈不上亏,只是也没赚到多少钱,现在的移动电话,又大又重,信号还差,充满电也打不了多久电话,除了装逼并没有太大的用处,实在是鸡肋的很。而另外三个公司赢利却非常不错,所以这老板就想着把这家移动手机公司给卖了,全力去经营另外三个公司。
报价比电脑公司还低,只要1100万,只是公司的总经理和技术总监要留下,并且公司没有人事部和行政部,为了节约成本,这些都是归在总公司的。也就是说,如果是这样,买这个公司就达不到迪甘想要的“有基本架构”的要求。
迪甘想了想,问:“芬克先生,如果我没有记错,你有一个电视机工厂?”
芬克有些惊讶地看着这个小孩儿,点点头:“是的,生意还算不错。”
“我出市值的1.5倍,卖吗?”
芬克愣了愣,道:“那是我的主业,不卖。”
美国并没有什么很有名的电视机的品牌,也就是说,这个芬克手里就算有电视机厂,规模也不会太大。迪甘虽然有进军电器业的打算,但那是以后的事情了,他会想投资电视机厂,只是因为电脑也需要用到显示器,两者区别不是特别大,可以直接一窝端了。
液晶电视其实早就出现了,只是没有普及而已,而RB也已经掌握了STN-LCD及TFT-LCD生产技术,如果想绕过他们的专利,除非直接用LED作为显像器件,不然,要么花钱买专利,要么以后每生产一个显示器或电视机,都给他们分一点钱。
反正他有技术,直接把LED背光源液晶电视捣鼓出来算了,看小RB赚谁的钱去!高端产品就做PlasmaDisplayPanel,也就是等离子,相信有钱的人为了看得舒服一点儿,不会在乎多花点钱的。
其实这两者对比各有优缺点,但等离子电视的优点更明显,图像无闪烁、厚度薄、重量轻、色彩鲜***像逼真、容易做成大屏幕……虽然耗电大,容易老化,但有钱的人谁在乎呢?
其实从生产成本上来说,这两者相差并不大,但完全可以一个走薄利多销路线,一个走大的贵的高端的甚至定制的路线。想想各大广场、商场那些巨大的广告屏,光是这些就能赚个盆满钵满了。
想清楚了这些,迪甘对于芬克不想卖电视机厂也就没有再做纠缠,对他来说电视机不过是电脑显示器的伴生产品而已,是不是买个现成的公司,影响并不大。
没有了兴趣,迪甘也不想多说什么,示意戴维斯继续谈判,争取把公司完整的架构拿下来,人事和行政无所谓,其他重要部门得有。实在不行就只能降价把一部分关键职位的员工挖走了,比如说技术人员,比如说市场、销售和渠道等等。
他自己拍拍屁股,再一次溜出了会议室。
这回他没有乱逛,直接找准总经理室的牌子就进去了。不知道是不是芬克防备他们挖人,卖公司却没带上公司负责人,而是自己带着助理赤膊上阵,也就给了迪甘跟人家面谈的机会。大概是没人会想到买主会是个小孩,更想不到这孩子会厚着脸皮乱跑,就在公司里直接挖墙脚吧?
总经理是个看起来很严肃的中年男人,发际线略着急,但也还有很多后退的余地。门没有关,迪甘站在门口敲了敲,等对方抬起头看过来时,他扬起个笑脸走了进去。
“男孩,有什么事吗?”对方显然很惊讶,公司当然不会允许带孩子来上班,老板最小的孩子也有十岁了,这个孩子是哪儿来的?
迪甘不慌不忙地在他对面的椅子上坐了下来,问:“埃利诺·伊夫林先生?”
“是的,”伊夫林好奇地看着他,“你认识我?”
“并不,只是知道你而已。”
“那你有什么事吗?”伊夫林出乎意料地有耐心,还站起来给他拿饮料,“小孩子喝咖啡不好,我这儿有可乐,喝吗?”
迪甘点点头:“好的,谢谢。”
“Well,你找我有什么事?”
“我想知道,你来这儿上班,是看好芬克公司呢,还是看好移动电话这个行业?”
对方越发惊讶,他怎么也不会想到一个五、六岁的孩子嘴里,竟然会问出这样的问题来,一般的孩子想的,应该都是吃什么喝什么玩什么的问题吧?
“谁让你来问的?”
迪甘放下可乐,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可信一点儿,正色道:“当然是我自己,因为我正要买下这家公司,而我不希望在花钱把公司买下之后,还要辛辛苦苦另外找一个管理人员,然后还要花时间让他们磨合。我看了你的简历,对你很满意,希望你能在公司换了老板后也愿意留下来。”
伊夫林看他小大人一般,心里有些好笑,逗孩子似的问:“可你还是个孩子呀,我为什么要给自己找个孩子当老板?”
“当然是因为我能让这家公司变成世界级的大公司,我有钱,有技术,不论是开发新产品还是宣传和市场投入都舍得花大价钱。”
伊夫林对他有钱这句话不予置评,有钱的小孩子还是很多的,但对于有技术这一点就有些不相信了:“你能有什么技术?能卖得过松下、摩托罗拉、西门子这些?”
“当然,因为我手里的技术比他们更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