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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渐渐深了。
仇英子走到了洞口,外面不知从何时起下起了淅淅沥沥的雨,她怅然地望着雨帘,只觉得今生恍然如梦,眨眼就过去了。
“英子。”叶老头走到了她身边,负手陪她看雨,“你有心事。”
仇英子淡淡一笑:“总是瞒不过你,叶沛,这个地方,你有没有觉得似曾相识?”
“唔,三十年了,这里却几乎没有发生什么变化,外面却早已是沧海桑田了。”叶老头叹了口气。
仇英子迟疑道:“不,我的意思是,这里离我当年出事的地方很近了,你看到那棵树没有?”她指着不远处的一棵茂盛的树木,“这种植物只有在原始森林深处才会有,生长缓慢,叶片如婴儿手掌,叶片红绿相间,十分特别,我只有在上一次出意外的时候见到过,永远不曾忘记。”
叶老头道:“你是忘不了这棵特别的树,还是忘不了那个救你的人?”
仇英子沉默了片刻,还是承认:“是,我忘不了他。”
“你一直没有接受我,也是因为他的缘故吗?”叶老头问。
“是。”仇英子的回答一点都不拖泥带水,“我忘不了他,所以接受不了别人。”
叶老头很长时间没有说话,他已经老了,不像年轻的时候一样冲动、意气用事,有些话当年不曾说出口,现在就更不愿意说了。
有的时候行动比言语更具有说服力,仇英子并非迟钝的人,她没有做声,答案也就很明显了,友谊维持到今日,叶老头并不想在晚年与她形同陌路。
仇英子用歉然的目光看着他,她知道他的心意,但不能回应,还年轻的时候,她曾经明确地表示过让他不必费心,然而他却说“无论你是否接受,至少让我陪在你的身边”,他做到了,一晃三十年就眨眼过去了。
她不必再说什么,因为他全明白,他也不用再开口,她全都知道。
第二天,依旧是翻山越岭,他们已经到达了森林的深处,这是人迹罕至之地,也许从一开始,就没有多少人来到过这片丛林深处,它保持着最初最天然的模样。
而人类在其中,实在是太渺小了。
野人母子一直不远不近在前面带路,顾朗和明薇做出过好几种猜测:“是要把我们带去他们的老巢?”
“也许是有什么事情要我们帮忙。”
他们做了种种猜测,但是始终无果,那个女野人不远不近带领着他们,直到下午时分,她才在一个山洞前停下了脚步。
众人一进洞,叶老头就停下了脚步:“这个山洞有点古怪。”
顾朗点头:“没有蝙蝠,没有虫,太干净了。”
在原始森林里有那么一个干净的山洞,实在是太突兀太古怪了,因为长途跋涉而疲惫的神经再一次紧绷起来。
顾朗看向那个女野人,她却只是对着他们指了一指山洞深处,就飞快窜上一棵树不见了,那速度之快,根本不可能追得上。
大家在山洞门口面面相觑了一会儿,顾朗先道:“看来已经到了。”
“里面会是什么东西?”
“进去看看就知道了。”
事到临头,就差临门一脚,谁也不会退缩,大家扭亮了电筒,鱼贯而入,出人预料的,山洞并不深,而且非常干燥,笔直走进去,稍微拐了个弯,就到了底,像是一个大肚瓶,走过狭长的甬道,就是宽阔的一片区域,中央只长了一棵巨大的古树。
这棵树约有几人合抱粗细,枝繁叶茂,是难得一见的古树,但是从品种来说,并不罕见,很难相信那个女野人跋山涉水,只为了把他们带到这样一棵树前。
“看树上。”仇英子的呼吸突然急促起来,“天呐,这是什么植物,我没有见过,我从来没有见过!”
以仇英子在植物学里的地位,她都没有见过的植物,恐怕也不会有其他人见过,而引起她惊呼的植物,实在是太令人惊奇了。
那大概是藤类植物,攀附在那棵巨大的古树上,藤蔓和叶片都是瑰丽的金黄色,乍然一看像是黄金铸造的,但是它分明就是植物。
它还结了一枚果实,像是葫芦大小,悬挂在正中央,像是一块琥珀,里面有一抹黑影,不知什么东西被凝固在其中。
有阳光自山洞顶端的口子照射下来,更是照得它流光溢彩,璀璨生辉,这样的奇景一生也难见一回,因此所有人都仰起头欣赏这样景致,大家都没有说话。
朱院长还在喃喃:“这是罕见的发现,一种全新的植物种类……”他还在嘀嘀咕咕说着话,但仇英子却已经不能自已,走上前去,像是要抚摸那枚果实。
那实在是太美了,任何金银珠宝到了这枚果实前也要黯然失色,它是活着的,它流淌的那种黄金般的光泽是流动的美,无法捕捉言说,阳光在它的色泽前竟然也黯然失色。
仇英子颤巍巍地伸出了双手,就在那一刹那,那枚果实突然从下端开裂,有一样东西从果实内落了下来,仇英子伸手去接,就接到了那一枚种子,青色的种子,颗粒饱满,呈现狭长的橄榄形。
而就在果实成熟开裂的一刹那,那黄金般的藤蔓突然枯萎,变成一蓬杂草萎落在地,像是它的存在只是为了那一枚果实的成熟,一旦结果,它就毫不留恋枯萎了。
朱院长大为心痛,想去把藤蔓收集起来,但是它挂得太高,他够不到,极为尴尬。
反倒是仇英子,愣愣地看着手心里那枚青色的种子出神。她是这方面的专家,因此也没有人去和她争夺什么,倒是顾朗拿了个小瓶子过来:“收起来吧,等回去再做研究也不迟。”
仇英子如梦初醒。
朱院长提醒她:“这次的发现是我们团队,是我们学校的成果。”
仇英子闻弦歌而知雅意:“我明白,但是希望你们能够允许我带走它。”
顾朗很客气:“仇主任是专家,自然由你研究。”仇英子感激地朝他笑了笑,将种子装入瓶中,小心地塞到了怀里。
只有明薇还很纳闷:“她千里迢迢把我们找来,只是为了让我们看它结果?”
“这么难得的植物,我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顾朗道,“你看这树生长了不知多少年,它却好像是从很早的时候就攀附在此了,这么说来,指不定是和西王母的蟠桃一样,三千年一开花,三千年一结果呢,你能亲眼见证,不知是多少缘分。”
明薇赞同地点点头:“也对,就算是为了这个,也不虚此行了。”
众人在洞内逗留许久,却没有其他发现,之后又花费了些许时间离开森林,回到了文明社会,这一段旅程自然辛苦,但是与文章内容无关,就此一笔带过。
故事就到此结束了吗?不不,这实际上只是一个开始,之所以大费周章描绘了仇英子得到这枚种子的过程,自然是因为后面发生了其他事情的缘故,否则便没有了记叙的必要。
从野外考察回来后的一段时间,这段经历都被学生们津津乐道,而据闻仇英子回来之后更是闭关在实验室内做研究,已经有好多天不见人影了。
大概是过了几个月之后吧,那时已经入冬,明薇要去叶老头那里处理一些事情,但是一问才知道,叶老头居然好几天没有来上课了。
饶是明薇也知道,叶老头一生未娶,几乎将所有的时间都献给了工作,就算是生病他都不会轻易休息,可是现在无缘无故缺席几天,实在反常。
明薇心里对于叶老头的印象十分不错,如果不是他“深明大义”,她可就要痛苦地在学校里念书了,更何况上一次去野外考察的时候,也算是同甘共苦过了。
所以她决定翘课去叶老头家里看看,免得这个老头子年纪大了出了什么事情。
叶老头住在和平大学的附属大院里,里头居住着的都是退休的教授和其家属,明薇轻而易举就问到了叶老头的地址。
告诉她地址的大爷还免费提供了一个八卦,他说叶老头就是现代版的金岳霖,苦守仇英子多年,她不结婚,好,他也不结婚,她住在这里,他搬到隔壁,几十年下来,风雨无阻。
“老叶这个人倔啊,十年前还有人给他介绍对象呢,他全拒绝了,我们说啊,这人老了,总要人做个伴吧,他也不肯松口,早些年他和英子家都订报纸订牛奶,他每天早晨在门口的巷子里拿了牛奶报纸送到她家门口去,风雨无阻啊。”
还有人给补充:“仇教授有一次研究一个课题,好几天没出门,老叶急得和什么似的,冲下来去拍她家的门,生怕她出了点什么意外。”
“仇教授生日那天,他还买了水果请我们吃,比谁都记得牢,我看仇教授自己都不记得了。”
“等了她那么多年还无怨无悔的,真是少见喔,我们问老叶,他就说‘这样也没关系,等到我和英子都老了,走不动路了,我们还可以晒晒太阳,说说话’。”
“他们两个人都没有孩子,也不结婚,真不知道是为什么,人老了还图些什么呢,不就图有人做个伴吗?”
明薇听着听着,觉得有点震撼,没有想到看似严肃无聊的叶老头竟然是这样一个痴情种,几十年的时光守候一个女人,他们始终没有在一起,却也没有别人。
这其中,必定是会有一段令人动容的故事吧。
明薇敲响了叶老头家里的门,她等了约有三分钟,始终没有听见有人来开门,她一时情急,生怕叶老头出了事,直接用万能钥匙开了锁,谁知道一进去,竟然冲鼻一股酒味。
她吓了一跳:“叶老师?”
房间里昏暗一片,她眯着眼走进去拉开窗帘,阳光照入室内,她看见客厅里一片狼藉,到处是翻倒的酒瓶子,叶老头手里拿了瓶二锅头,躺在沙发里喃喃自语,不知道说些什么,身上传来一股恶臭。
她掩鼻开了窗,去拍叶老头:“叶老师,你还好吧,啧,怎么醉成这样?”
明薇对于叶老头的印象一直停留在严谨自制上,他并不像是一个会酗酒的人,可见是遭受了什么非同凡响的打击,以至于堕落至此。
“叶老师?”明薇关切地俯□,“你怎么啦?”
叶老头睁开眼,一时片刻竟然认不出她是谁,只是嘴里喊着:“英子,英子……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情?”他大口大口喝着烈酒,酒水从他的嘴角流出来,沾湿了衣襟,他双目通红,神志不清,可是依旧叫着仇英子的名字。
明薇看在眼里,不由替他觉得有几分心酸,便道:“你等等,我去叫仇老师来看你。”
情之一字,害人不浅,解铃还须系铃人。
究竟他和仇英子发生了什么事情,导致叶老头突然这样萎靡不振,借酒消愁愁更愁?
作者有话要说:嗯,大家猜的不错,仇英子与叶老头是有那么一段,而且他们之间其实和明薇与顾朗这对有着某种奇妙的相似
这是一个故事,也是一个预示,他们如果没有在一起,可能就会变成这样了
关于男女主角的感情戏,【往事只能回味】是端倪,【情钟,情种】是松动,下一个故事是暧昧试探,再下一个故事就告白了……唉,剧透多不好玩啊,为啥大家都不和我一起享受这个试探暧昧的过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