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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人预料的,孟樱在霍家的生活可以说是一派平静,霍云松给她准备的小书房和家里一般无二,她仍然可以画画调香,除此之外,他每天都抽出一点时间带她去……买东西。
孟樱不理解:“你要买什么?”
“给我们家里添点东西。”霍云松原先也不觉得自己房间有什么不好的,和霍老先生那里一样统一都是中式风格,古朴大气。
可在香铺住过以后,总觉得没有人气,冷冰冰的。
孟樱还是不理解:“家里缺什么了吗?”没有吧,连她玩香的器具都一应俱全,怎么可能缺了什么。
缺了什么还能住上二十几年也没发觉?
“不知道,也许不是樱樱挑的,所以怎么都觉得没有人气。”霍云松和她手牵手,怂恿她去买买买。
孟樱:“……那是你家。”她还没说什么呢,他倒是先嫌弃起来了。
以前怎么没发现他这么矫情呢。
“我以前不注意这些。”霍云松也不知道该买什么,香铺里的摆设是很乱的,墙上有了污渍,桌角可能有些霉点,窗上的锁或许锈了,桌上的东西也乱糟糟的,孟樱画完画之后也会不肯洗颜料盒,一夜过去就干透了。
墙上还贴着民国时期的月历牌,上头是一个个穿着旗袍的姑娘,还有孟樱从前得的奖状。
乱糟糟的,但是很温暖。
孟樱想了半天,最后给他买了一对做旧的三花猫摆件,霍云松立刻说:“我回去就摆桌上。”
孟樱似有所悟。
第二天她在街边摊上买了几盆多肉给他放在窗台上,又给他买了很多花纹典雅鲜亮的胶带,贡献了自己的一些彩墨,全是喵喵的便签纸,以及一台标签打印机,因为风格太过少女,被霍苾芬看见要走了:“大哥,这和你的风格不符合,还是给我吧。”
霍云松:“……”这是我老婆给我的,“还我。”
“大哥,你看你这边的风格那么正经,被爷爷看见多不好。”霍苾芬神色自若,“你让孟小姐给你再买一个吧。”
霍云松瞪她:“叫大嫂。”
“孟小姐说让我不要那么叫。”霍苾芬严肃地说,“显老。”
霍云松忍了这口气,转头和孟樱说:“苾芬把你给我的东西拿走了。”
“她和我说了,我觉得有道理。”孟樱安慰他,“我再给你买一个。”
于是孟樱就给他买了一个核舟记里小船样子的卷笔刀,放在书桌上像是个精致的摆件,还有一盒彩虹铅笔,笔杆从外观看是质朴的木头,但削了才发现里面是七色的彩虹,所以虽然东西很有“内涵”,乍看上去,画风却比之前和谐多了。
霍云松不动声色,但孟樱知道他不高兴。
所以她画了一幅月下美人的工笔画给他,霍云松自己题了字:世无梦里朱樱,不愿生此世界。
霍云松把这幅画装裱之后挂在了书房里,取代了原先“勤能补拙”的书法。
霍万里很嫌弃:“你这题字是什么玩意儿,恶不恶心?”
霍云松看他一眼:“年轻人的想法老人家不懂。”
霍万里继续挑剔:“这画灵气不足,格局太小,她就不能画个□□?”其实,霍万里知道孟樱画还画得不错的时候,稍微有那么一点点满意。
虽说才艺不过末流,但书画毕竟高雅,不是拿不上台面的东西,也更符合他们这一辈人的审美。
霍云松才不在意,孟樱给他画个哆啦a梦他都能面不改色挂墙上去,所以他很冷静地回嘴:“那我们天生一对,正好。”
霍万里:“……”他想去测一测dna看看这小王八蛋是谁的种!他们霍家从不出情种啊!
反而孟樱看着这句话若有所思:“我记得你曾经写过,曾见仙人海上来,遗我朱樱栽高台……”
霍云松眼皮子一跳,不错,他很喜欢用朱樱的意象替代孟樱,她是红颜薄命,如樱花易逝:“你说得对,这不是很好的兆头,我换掉它。”
孟樱反而不在意:“我觉得挺好的,我很喜欢,不许你摘下来。”
她说“不许”了,霍云松立即改变主意:“那好,下次你再画一幅给我,我再换。”
“哪有那么多画,美得你。”
除了这些零碎的小事,过年前真正重要的事是裁新衣,霍云松定下年前要回家时,裁缝那头就开始做了,主要紧着他,孟樱只做了一两件。
霍云松原本叫裁缝来是给她添几件新衣裳的,但结果却变成了。
孟樱吃着枣泥糕,歪头看着他:“转过去我看看。”
嗯……变成了他试衣play。
如果是只有他们两个人,他很乐意陪他玩,可惜霍苾芬和裁缝都在,她是很认真地在给他选衣服。
“这个挺好的看的。”她站起来给他整理了一下衣襟,“不用改了。”
“听你的。”霍云松知道她难为情,有人的时候,只敢在她的手背上吻一下。
在这样虽然和原先不同,但依旧琐碎的生活中,大年三十到了。
孟樱起床后陪狸奴玩耍了一会儿,回书房复习了功课,再出门的时候……她怀疑自己穿越了!
霍家热闹得像是从地下突然冒出了无数个人,除却来来去去忙碌的佣人,还多了好些个打扮精致的姑娘。
她一开门就听见一个女孩子的声音:“大哥这次也太过分了,为什么要让那些不三不四的人进门?”
孟樱脚步一顿,然后慢慢退回了书房,轻悄悄把门给关上了。
她躲回自己的房间,点开一集无脑剧看了起来,能够在大年三十那么忙的时候还看脑残剧,真的是太幸运了!
不用准备做饭,不用应酬客人,不用忙碌,能抱着狸奴安安静静在窗边晒太阳,还有比这更幸福的事吗?
陶柏还发微信问她:霍家的年节怎么样,是不是规矩很多烦死人?
孟樱回答:我不知道,我在看电视剧,你看,狸奴又胖了。顺带附上一张狸奴啃脚丫的玉照。
陶柏心服口服。
孟樱躲了半天的清净,霍云松却是一刻不得闲,好不容易抽出空休息片刻,就看到孟樱拿了逗猫棒在逗狸奴玩耍。
他的心立即就平静下来了。
“阿樱。”
“你回来了。”孟樱举起狸奴的爪子,“握手。”
霍云松捏了捏狸奴的爪子,然后把它拎到一边,张开手臂把孟樱抱进怀里:“一天没见到我,想我了吗?”
孟樱:“……”其实不是特别想,她过得挺充实的,时间嗖一下就过去了,“嗯……要吃饭了吗?”
霍云松不仅没有生气,反而只有高兴的份儿:“快要开始了,换件衣服和我下去吧。”
北方有暖气,所以在室内基本上用不着外套,孟樱穿了件裙子,搭了条披肩就下去了。
狸奴:“喵~”本宫又要独守空房了吗?
霍云松先给孟樱打了个预防针:“今天来的人……有点多。”
“怎么个多法?”孟樱小心翼翼地问。
霍云松沉默片刻:“我觉得你大概认不清。”
孟樱:“……”不详的预感。
因为霍云松的心血来潮,今年来霍家吃饭的人到得特别齐,不妨来看一下祖孙三辈到底有多少人吧。
霍老先生霍万里,丧偶,无外室,如今霍家的第一掌权人,1个。
长子霍元,妻廖君洁,嫡子霍云松,私生子霍鸿逸,一个私生女霍鸿馨,大丫鬟霍苾芬,6个。
次子霍亨,妻霍二太太,嫡子霍幼淳,嫡女霍如霏,私生女霍小柔,大丫鬟霍秋秋,6个。
三子霍利,妻霍三太太,嫡子霍仲涣、霍季沣,私生子霍睿,大丫鬟霍小怜、霍菁菁,7个。
四子霍贞,妻霍四太太,嫡子霍叔澈,嫡女是一对双胞胎,霍如雪,霍如霓,私生子霍辉,大丫鬟霍流芳,7个。
孟樱:一脸懵逼.jpg。
何止是子嗣众多,简直是要上天了呀!
通常人家老一辈生几个并不奇怪,可到了霍云松这一辈,独生子女占多数,他们超生也就罢了,居然还有私生子女……怎么就生了那么多?
霍云松低声说:“陋习。”他们家当然不是养儿防老,只是一族之兴岂能依靠一人之力,当然是家里成才的越多越好。
要是非说有什么好的,那就是哪怕是私生子女,霍家也不容许在外面胡闹,管教甚是严格。
但这么庞大的人口还是吓到了孟樱,不过她发现其他人也好不到哪里去。
好像有不少人都第一次发现,家里的人口居然那么多,彼此之间都不曾认全^_^
霍云松一到场,一群小辈就围了过来,双胞胎的霍如雪和霍如霓就笑:“大哥回来了也不知会我们一声,我们白掉了那么多眼泪。”
“我太忙了,一会儿再和妹妹们赔罪。”霍云松笑盈盈地说,“来,介绍你们嫂嫂给你们认认。”
孟樱头皮一紧,拉了拉他的袖子,她真的不想被和自己年纪差不多的小姑娘叫大嫂。
“你们年纪差不多,叫孟姐姐好了。”如果一个称呼可以让孟樱放松下来,他并不在乎自己暂时没有名分。
双胞胎的目光在她身上微微一顿,两个人都很热情地叫人:“孟姐姐。”但热情中又透出一股说不上来的疏离与矜持,完全是没有温度的热情。
孟樱:“……”谢天谢地不热情,她最怕那种自来熟的人了。
霍云松又告诉她:“这是二妹妹和三妹妹。”排行比复杂的名称好记,何况这两个姑娘长得一样,不容易和其他女孩子记混。
正说着,一个稍长一些的女孩子过来,孟樱这下发现规律了,她原本以为霍如雪和霍如霓穿同款不同色的裙子是因为双胞胎,可这个过来的姑娘也穿了一件同款的裙子,只颜色不同。
霍云松说:“这是大妹妹。”
孟樱这下敢确定了,霍家几位正牌的大姑娘今天的衣服都是早就定好的,不同的颜色,但同一款式。
她觉得很有趣,脸上微微露了点笑意,霍云松低声问:“怎么了?”
“她们裙子上刺绣的花纹,大妹妹是云,二妹妹是雪,三妹妹是霓虹,你们家的人做衣服都是这样的吗?”
霍云松:“……我没注意过。”
又见过其他几个兄弟,霍云松有四个弟弟,前头三个都已经成年了,各自取字,霍仲涣,表字适嘉,霍叔澈,表字士达,霍季沣,表字致远,霍幼淳不到十八,不算成人,所以只叫名字。
孟樱跟着霍云松以表字称呼,而他们都叫她……“孟小姐”。
也挺好的。
至于其他人,霍云松言简意赅:“叫名字。”
可就算是叫名字也认不全……孟樱觉得今天过来的女孩子们各个都打扮得漂亮极了,妆容精致而不夸张,衣着得体而不喧宾夺主,难得的就是恰到好处。
她不会知道这些平日里也霍家门都进不去的小辈们在接到消息后,是花了多少时间筹备了这一身行头。
小辈们彼此认个眼熟,差不多就到了开席的时候,四家的长辈与霍老先生坐一桌,嫡出的子女们坐一桌,外室的子女们坐一桌,大丫鬟坐一桌。
霍叔澈问:“大哥今年怎么不坐到爷爷那边去?”
霍云松神色自若:“爷爷见我烦着呢。”
“大哥做什么惹爷爷生气了?”霍季沣笑了笑,“爷爷最是疼大哥不过的。”
“我不准他多喝酒,不高兴了。”霍云松淡淡道,“血压高,不管不行。”
霍万里的确是不高兴,因为他发现上到他面前的菜不是苦瓜就是丝瓜,就算有肉食也只是鱼肉,要么就是豆制品。
他忍了忍,没忍住,发了脾气:“今年的菜单拿过来我看看。”
在一边的侍者立刻捧上今年的菜单,他翻了一翻,火大了:“霍云松。”
就坐在旁边一桌的霍云松特别冷静地说:“是我去掉了你的猪头肉。”
霍万里老先生和孟天雄一样,虽然上了年纪,但就爱吃浓油赤酱的肉菜,其中猪头肉是心头好,从前逢年过节,桌上必要有那么一道菜,猪头烧得皮烂肉酥,香气扑鼻,老人家一口气可以吃不少。
霍云松从前任由他去了,但自从自己做饭以后就发现这吃法对老人的身体大不利。
他就非常果断地把这道菜从菜单上划掉了。
霍万里拼命和自己说,忍住,忍住,大过年的,别和这个孙子怄气。
他很快发现有这个待遇的不止自己一个,因为最喜欢吃狗肉的老三也被剥夺了这个爱好。
“三叔,我看过您今年的体检报告了,血脂有些高。”霍云松微微笑着,让霍利痛苦地接受了今年没有最喜欢的砂锅狗肉的现实〒▽〒
霍云松的生父也不例外:“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