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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 恩人方老爷(下)

作者:纳尔逊勋爵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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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周替方秉生找就找着了,是因为人家在街上说话有分量,街坊邻居都捧着:他二小子周天恩不要说了,培德中学的高才,哪天说不定就做官了;大儿子更不好惹,以前摆鱼摊的时候,就经常抽出摊子下面的砍刀跟着烂仔砍人去了,欺行霸市、随意打人那是常态,现在更不得了,穿上了卫生局的制服,更是威风八面,无人敢惹,在附近几个帮会里也变得说话举足轻重。以前德昌火油店被安南帮抽了保护费,还是托周利仔和对方讲数,对方少要了一半;另外,德昌火油店老板夫妇的小孩一直想入罗老师的学校,正一直求着小学的车夫周亨福给老师们说情呢。所以这也是德昌火油店不惜雇个老爷来做记账员的原因,欠周家大人情呢。

    就这样,在过去仆人的帮助下,方秉生在水火街呆了下来:拿着一份以前自己大衣几颗扣子都买不了的薪水,为了省钱吃饭住宿,报纸都不敢买,家里老婆还兼职糊火柴盒,这也不够两个儿子上学的花销,还得找老婆娘家借钱,所以方秉生平时还用自己漂亮的书法给棺材店写一些挽联来贴补家用,总之,日子过的十分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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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天方秉生下班恰好遇到周氏父子,两个昔日主仆、现在的好邻居自然都十分高兴,笑着在街头聊了起来。

    “老爷。您今天买了鸡和酒,这是要给少爷补身子?”指着方秉生手里的东西,利仔笑着问道。

    其实是因为翁建光那王八蛋也完蛋了,心里咬牙切齿的高兴,根本没想起儿子来,但是人家这么问了,方秉生立刻笑道:“是啊,这不快科举了吗?”

    “哎呀,我们家也买了,您看。”周亨福立刻弯腰打开人力车座位下的盖子。露出塞得满满的蔬菜、鸡蛋框子还有一条还活蹦乱跳扑打着的大鱼。

    “哼。就知道偏心小弟,天天大鱼大肉,赚点钱全给他吃了。”利仔开玩笑的装作很心疼的样子一撇嘴。

    “小兔崽子!”周亨福举起手臂作势欲打大儿子,接着转身对方秉生说道:“哎呀。您可能不知道老二多给我长脸?!我两三年前刚搬来的时候。他还在住校。这里人没见过。那天我在黄老壹酒馆和一群苦力、人力车车夫赌钱玩,老二回家了,过来找我回去吃饭。他穿着培德中学的西洋蓝校服啊、胸口有徽章、手臂上缠着少年十字军袖标!我的妈呀,往门口这么一站,整个酒馆的人都傻了,然后我儿子朝我走过来的时候,那些苦力什么的全站起来了,双手放好,看着他动也不敢动,都在偷偷问:‘这个小先生是谁啊?’。啊哈哈,我这得意得几天没睡好觉啊。”

    这事方秉生并不稀奇:满清时候,那是以儒家为祭司,满地文盲见了一个有功名的、甚至就是读书人打扮的人,往往都会站起表示尊敬;现在也一样,而培德、圣约翰这些新式学堂都有校服,穿上之后,那在平民眼里就等于官吏候补,比以前的儒生还要厉害百倍。一个培德学生进了贫民窟里满是最底层苦力的酒馆,可不就得是全部起立嘛。

    这时,利仔捅了捅激动得红光满面的他爹说道:“爹啊,咱这破事能不能别天天说、时时说、见人就说啊?我耳朵都听得起茧子了,人家老爷什么大世面没见过?你也消停点吧。”

    “去!”老周被儿子搅了兴致,也觉得自己失态了,这时放开拉住方秉生胳膊的手,一把方秉生手里的酒和鸡都抢过去,转身交给儿子,又把自己身上披着的儿子制服扔回给儿子,露出只穿着对襟汗衫的精壮上身,把儿子推出撂在地上的车把圈,自己半蹲下握住车把横杆,扭头对方秉生笑道:“老爷快上来,我拉您回去。”

    “真不用了.......”方秉生苦笑着推辞。

    提着酒和鸡,利仔把制服斜放在肩膀上,叫道:“这老头!我拉老爷就行了,搞这么多干什么?”

    “去!你不会拉车!这都是土路坑坑洼洼的,你会颠着老爷的!”老周蹲在地上怒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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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秉生违拗不过周家父子,还是上了车,其实真的很短的路,没一会功夫,老周就拉着方秉生到了家门口。

    老周的家是个很小的院子,里面也就是两间正房,大门旁边用茅草搭了个棚子,下面用石头围了个灶台,当成厨房,院墙是碎砖、石块和烂木头垒砌来的,但在一片歪歪斜斜的木楼里,气势却如同一个豪宅那样。

    周亨福停了车,小心的把车朝前倾倒,一直到车把横杆全结结实实的杵在地上,才直起身来,弯腰去扶方秉生下车。

    后面的利仔一直满头大汗的跟着跑来了,还没到门口,就抬起手里的鸡,对蹲在不远处小河边洗衣服的一个女孩叫道:“阿慧,赶紧过来给老爷把这鸡收拾了。”

    “哎呀,太客气了,真不用了......”方秉生看人家还要帮自己杀鸡褪毛,哪里好意思。

    “没事,太太不是身体不好吗?阿慧手脚麻利,做好了一会就给您送去。”老周看着那女孩过来笑道。

    “你看,天天麻烦你家。”方秉生不好意思的摊开手。

    “哪里的话,您是我们周家的大恩人,没有您,就没有我们家!”老周立刻叫道。

    看那秀丽的女孩过来,低着头冲自己微微一笑,接过那只鸡进门拿刀去了,方秉生扭头问周亨福道:“老周,阿慧年纪也十四五了吧,利仔没记错的话,今年十八了?还不成亲?”

    那边的利仔过来,双手恭恭敬敬的把酒瓶交给方秉生,嘴里笑道:“老爹偏心小弟,这不正要科考的吗?家里余钱不多,老爹说小弟今年考完就张罗成亲。”

    “啊,去年天恩考得就不错,今年肯定能中好缺,小儿子当官、大儿子成亲,阿福你是打算双喜临门吧?”方秉生笑道。

    “啊哈哈!”被老爷说中心事,周亨福都掩饰不了内心喜悦了,仰头大笑起来,他有些失礼的对方秉生这位“老爷”竖起了三根手指,眯缝着眼睛说道:“我这辈子最得意三件事:第一件,那年我不要孩他妈的赔偿而要死要活的要跟老爷干!第二件,小儿子上了洋学堂!第三件,就是搬来的时候买了宅子和阿慧!一切都是老爷您给的!”

    原来随着海宋经济极速发展,下层人娶亲娶妻花销也越来越大,大家都喜欢攀比嘛;老周把家族光宗耀祖的心拴在小儿子身上,自然对学业是不会省钱的;那只能在其他地方抠出钱来,他就在给大儿子娶媳妇的事上动了脑筋。

    老大很快就要娶妻,要是找个当地的,固然不错;但海京的婚礼开销是其他府县的若干倍;在老家找呢,一来儿子不乐意,觉得自己是“京城青年”找乡下媳妇掉价呢;二来彩礼、喜宴什么的花销不会少到哪里去,人家一样会对房宅财物挑三拣四,说不定还要求洋楼、洋服、洋表、洋家具的四大件,到时候在乡下折腾要死要活的办了婚礼,媳妇还要到京城来生活,又一大笔开销。

    要不然,随着商业发展,海宋年轻人结婚的年龄越来越大嘛,因为经济要求水涨船高;这是全球现象,大不列颠也一样,那个大不列颠统治全球的时代,无数剩女们因为要求太高嫁不出去,只能在教会里终老,甚至于跑去万里之遥的印度殖民地,这里有大把的理想结婚对象,俗称的“千镑之男”(年入超过一千英镑的官吏和商人。)

    为了省钱,老周就走了一条犯法的路:来了之后,直接在十里沟黑市上买了阿慧。阿慧的一家也是流民,住在棚户里,父亲得病死了,母亲带着两个弟弟没法活,就把十二岁的大女孩卖掉了,三十个银元。

    虽然犯法,但在十里沟等贫民窟里,这种交易稀松平常,穷人经常会卖童女,从小当仆役使唤,大了当自己儿子的老婆,就是所谓的童养媳,这个非常省钱,要是遇到心狠手辣非要把成本弄回来的家,买个童养媳可能相当于买了个瘦小的驴子;缺点就是风险非常大,因为本来就穷,吃得不好、累得不行,万一童养媳得个病有个秧的,几年就死,那就亏本亏大了。

    那么最安全的商品就是十岁到十二岁的女孩,等于他家里都把这个小驴子养出来了,因此也可以等于直接买媳妇,这个年龄是最贵的。

    为了大儿子传宗接代,老周一咬牙买了那个时候市场里最贵的阿慧,因为看这个孩子长相不错、看起来也懂事。

    结果老周赌对了:阿慧这个姑娘确实挺老实懂事的,也勤快,周家一家人的日常起居都服侍得井井有条,毕竟是从滚地龙里长大的孩子,头上有块瓦檐都十分知足了。

    不过,因为小儿子读书太费钱,本想尽快让大儿子圆房的事就一拖再拖,直到今年,老周打算:不管老二考得怎么样,一定让利仔他们俩成亲。

    看到别人家这么幸福美满,想到自己家已经烂成一团泥了,方秉生在心里长叹一声。(未完待续请搜索,小说更好更新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