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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 弗畔矣夫

作者:纳尔逊勋爵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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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证明了方秉生的眼光:不肯剪辫子的人是个好车夫。

    周亨福干得很好,他有劲,也有眼色,虽然刚开始的时候因为干劲太足,拉车太快以至于在土路上经常颠得方秉生七荤八素,然而他很快学会了在坎坷的地方减慢车速,让坐在他背后的老爷舒服一点。

    而且他也确实非常珍惜这能为京城来的老爷服务的机会:雨天和日头大的时候,他打着伞为方秉生遮阳挡雨;和当地人起冲突的时候,他懂的从杂物箱拿出棍棒分给众人,并且自己总是会拿一根,然后横眉立目的站在方秉生身边,倒不是不敢去打群架和装英勇,而是他要保护方秉生,谁敢靠近方秉生他会嚎叫着砸倒对方,绝不留情。

    周亨福的两个拖油瓶也不错,“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句话是屁话,实情是“不会当家的穷人孩子早饿死了”或者“为了口饭吃什么都可以做”,他两个7岁和4岁的儿子早早就跟着工地伙房走了,从洗菜、洗碗、做饭都做得不错,给他们俩每月两角银是赚的。

    很快,方秉生就称呼周亨福叫做“老周”了,而周亨福也改口叫方秉生为“老板”了,以后又把老周当成了贴身车夫,回去海京办事也带着忠实的车夫“老周”,再以后,因为电报和铁路事业的爆发式发展,方秉生在城墙内的宋右总部附近买了座小小的四合院,他需要仆人。那有什么比知根知底的周亨福一家更好的,又好用又便宜,还忠心。

    所以两年后方秉生嘴里的“老周”变成“阿福”了,而周亨福嘴里的“老板”也变成了更贴心的“老爷”,方秉生让他做自己的专任车夫,年纪大的儿子周利仔当厨房童工,年纪和自己大儿子相仿的周圈仔当儿子的书童,一家人都变成了他的家仆,这是信任和一种褒奖;

    对此,一家三口睡在厨房里的周亨福一家感激得五体投地。在周亨福眼里。早忘了当年被揍、田地被强买、甚至老婆横死这些破事,他只会问自己谁改变了他们的人生:谁带他们一家从乡下破产无业农民到了京城,从苦力变成了体面人的奴仆,天天穿着合体的衣服。从老爹到儿子们人人不仅有上衣穿还有里衣和布鞋呢。甚至于西洋袜子——只有生命中的贵人——方秉生——方老爷。

    仅仅把一个乡下人带到城里。并不足以让他感谢你:海京的长寿寺和十里沟这些地区每天无数的无业游民在等着被雇佣呢。

    而周亨福异常感激方秉生,除了方秉生这个人对自己的下人非常有礼貌、非常仁慈外,还改变了他两个儿子的命运。让他们从被人踩的泥巴变成了上等人,这么说也不贴切,但没有方老爷就不会有这个机会。

    事情是这样的:1864年,方秉生的长子方博文7岁了,方秉生作为一个成功人士,也早早的要给予自儿子以可以得到的最好教育——这是富人的权利(他非常想找几个儒家大儒来教授自己儿子(当然这是方秉生的幻想,除非是你想朝大清移民,顶尖精英还是会和朝廷风向一致),方秉生研究了很久,选定在自己家附近刚成立不久的天恩路浸信会培德小学。

    这就是精英们分析情报的结果:美国南北内战如火如荼,而大宋帝国内,美国南部新教正在皇帝的授意下,疯狂整合各种南方教派和其他新教,凝聚自己的教育资源,组建一个又一个的培德,看报纸上:好像每个月都有培德新学校建立,也有教会学校改名成培德。

    这个培德系统是未来科举体系的皇冠,方秉生这种精英敏锐的意识到了这一点,在权衡利弊之下,他痛苦也欣慰的将自己儿子方博文送入天恩培德。

    痛苦是:终于到了这一天,要把自己儿子直接训练成一个洋奴了,唉,对不起祖宗了;欣慰是:我儿子要当一个最容易当官的洋奴了,哈,列祖列宗保佑啊!

    儿子穿上了洋校服、洋皮鞋、包里装着洋书,每天坐着阿福的人力车颠颠的去学堂上课,但是还缺一个显示身份的东西:那无疑就是个书僮。

    富人家孩子谁没有个书僮呢?这是一种贴身服侍的仆人,有助于主仆关系在幼年时候就牢不可破,一句话,培养一个发小当忠仆。

    因此,想到阿福一家都身材高大看起来威武,家里又养着阿福的二儿子也是七岁,方秉生就让周圈仔当自己儿子的书僮,职责就是跟着早晨抱着少爷的书包、跟着他爹拉的人力车、仰望着车上少爷潇洒的后脑勺,一路跑去学校。

    阿福为这个事激动得半夜睡不着:这代表着我服侍老爷、小二服侍少爷,这就是世世代代服侍老爷这么年轻有为的大人物,这种福气哪里修来的?都是死去老婆的保佑吧。

    于是他严令圈仔就跟着少爷进学校,眼睛不要离开少爷:少爷上学自己在学校里等,少爷下课出来歇息就上去服侍,不能让任何人欺负自己的少爷。

    “圈仔,这都是你死去老妈在保佑你们啊,要好好给老爷家干啊。”阿福就是这么流着泪给儿子讲的。

    但天恩路培德小学并非是方秉生财力和影响力能送孩子进入的最好小学,相反当时,它有点不起眼。

    这是因为它是个新校,所有老师是以新人为主,当年在海宋找个懂点中文的洋人教会老师、或者是懂西学的中国老师很容易吗?挺难,教会本身都是一边培训一边雇人。

    而且这是当年方秉生购入第一个京城宅院作为家业的时候,他不过是个商界后起之秀的高管。财力并不足以让他一步登天进入富人区,他购置的房产是老房子,那肯定是中产阶级圈子里,在这种老宅子云集的地区,成立小学募集所需的资金本身难度也较大,因为朝廷拨款不足,教会辐射的居民区里也鱼龙混杂,各类教派都有,还是天主教占优,浸信会、长老会信徒不多。不信教的都很多。并不是振臂一呼、捐款海啸般扑来的官员区、工业新贵区、退伍军人极多的新教死忠区那种地方。

    培德系统之所以急吼吼的在天恩路建小学,本身也有点跑马圈地扩大影响力的意思。

    所以天恩培德身为一个新成立的小学,师资不强,校内的学生宿舍还在施工。暂时还是走读制的。

    最强最老的培德往往都是住校制度。住校制有很多优点:首先就可以在生源上有极大优势。住校可以让距离遥远的学生都过来读书;其次,按照基督教道德培养团队精神;最后,最关键的。学校主宰学生的日常活动,让学生每日无时无刻都浸泡在耶稣的光环之内;只有实力不行的培德才走读。

    住校制的学校可以让全国任何地方的学生来读书,而目前走读制的天恩只能辐射相关地区。

    而方秉生选中这里,就看中它是个走读校。

    可想而知,对于方秉生这个外基内儒的“鸡蛋”来说,把自己孩子无时无刻浸泡在基督教环境里无疑是把孩子送给狼吃,他还想:“儿子啊,白天你去学学那些洋奴的勾当、有考上科举做官的资本即可,晚上回家我有空给你讲讲真正的正道(儒家)。”

    从他儿子的大名“博文”就可以看出:此名来自《论语子罕》,子曰:“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

    畔:同“叛”。矣夫:语气词,表示较强烈的感叹。

    也就是说孔子说:“君子广泛地学习古代的文化典籍,又以礼来约束自己,也就可以不离经叛道了。”清楚地说明了孔子的教育目的。他当然不主张离经叛道,那么怎么做呢?他认为应当广泛学习古代典籍,而且要用“礼”来约束自己。说到底,他是要培养懂得“礼”的君子。

    潜意识或者明意识里:假意屈身洋教在方秉生眼里不过是为了当官而被迫离经叛道的不得已手段而已,这个见解和认识都被他烙印在儿子的大名里了。

    总的来说,在方博文入学的几年,天恩培德这个学校有点简陋,后面还是宿舍楼的工地,前面也没有活动场地,从教室出来走两步就是街头,周遭全是乱糟糟的是小商小贩的聚集之地,正因为如此方秉生不放心儿子的安全,而阿福让自己儿子随身保护、甚至就是眼睛不离少爷正顺了方秉生的心意:他还真怕有个老师趁人不备、剖开儿子的胸膛放个耶稣小人进去呢。

    而天恩培德是新学校、新教员、新学校护工乃至看门的都是新招募的,对于校规当年也不清不楚的:一个衣冠笔挺穿着三星定制的儿童洋装的少爷,架势很大的从自家人力车上下来,施施然步入学校大门,他旁边那个拎包的小孩干什么的,同学?书僮?谁管这个。因此周圈仔跟着少爷经常在学校里呆着,反正才七岁,学校以为是外面街坊的孩子进来玩,不管,他就是在学校里晃悠,在狭窄的操场秋千上荡荡、坐在台阶上看天发呆,又或者像他后来做的那样:脸趴在窗户上,跟着少爷一起看黑板上的阿拉伯数字。

    直到有一天,瘸腿的新任数学老师罗老师注意到了这个总是凑在后门探头探脑的小孩,他瘸着腿走到教室前门,伸出头去看着蹲在后门的那个小孩,想去问问他怎么回事,但是周圈仔像条饱受惊吓的流浪狗那样立刻扭头就跑了,钻进灌木丛,消失在闹哄哄的街头,回来教室罗老师问了一下,个头矮小坐在第一排的方博文站起来大声答道:“那是小圈,我书僮!”

    教室里的孩子们哄然大笑,小孩总喜欢笑嘛。

    但是罗老师上心了,放学的时候,确认了周圈仔是跟着方博文和阿福来的,就走出校门拉住了阿福,让他把见到自己就躲在茶摊后的圈仔叫过来。

    “畜生。我让你看着少爷,没让你捣乱!”一听出事了,车夫周亨福气得一手攥住了儿子的胳膊,一手哆哆嗦嗦的去脱自己的布鞋,要狠抽自己儿子。

    “我天天看到你,听说校里护工说你最喜欢听数学课?”罗老师制止了挥手要揍周圈仔的阿福,他爹不希望他干扰了神圣学校的授课。

    “说嘛,小圈,你不是喜欢那些蚯蚓一样的数字吗?”旁边的少爷也鼓励自己的书僮,后者缩了脑袋吓得要哭。

    “是啊。我爹说会算数才能做管家这些上等人。”周圈仔战战兢兢的答道。

    “你天天听课。我问问你,这是几啊?”罗老师蹲下来,捡来个树枝,在地上画了个图形。

    “7!”方博文大叫起来。

    罗老师微笑的让方博文闭口:“你先别说。让你书僮说。”

    周圈仔认识阿拉伯洋数码。并且会7+8=15这样的基本运算。这都是少爷教给他的。

    “老周,请这边谈一下。”罗老师站起来,把树枝丢了。把茫然的阿福叫到一边,说了很久的话。

    从和罗老师说完到回家,就连两个7岁的孩子都觉得阿福这个人和平时不一样了,第一次他让自己儿子上了车,但是不许他和少爷并排坐,就蹲在少爷的脚垫上,一路上他拉车拉得快如飞一般,还咯咯的笑,险些迎头装上一辆四轮马车,更不要说过石拱桥的时候:一辆车三个人几乎凌空飞了起来。

    原来天恩培德因为是新校,所处区域信仰组成非常复杂,第一年的招生指标竟然没有用完,但是这没关系,教会学校从来会为当地穷人提供配额的免费入学机会,问题是20%的免费入学机会也没用完,这样,罗老师就看中了书僮周圈仔,起码有学习的动力,他问周亨福想不想让儿子申请免费入学的名额。

    这件事让周亨福兴奋如狂,哪个中国人不希望自己儿子受到最好教育呢?但是下层人出身的周亨福真的没想过去小学读书这事,因为非义务教育,天恩路培德起价就是学费20元每年,这不是穷人能读得起的,而且周亨福和方秉生不一样,他压根不知道培德二字代表的是什么,为什么要拿父子三人年入的20%去读书?这些钱应该留给儿子们娶老婆;

    他最大的野心就是让二儿子拜方秉生雇佣的李管家为义父,让那个懂西学的才子教给儿子点识字算账的本事,这在奴仆里可不一般,前途远大,搞得好做个贴身仆人可以给老爷们磨墨润笔什么的,最差也是个厨房里管出门采购每日肉蛋蔬菜的,有油水的。

    对此,方秉生自然没有异议,本来书僮按常理就要和少爷一起读书的,需要付给私塾先生双份费用,现在培德有老师让你去免费读,不仅是免费的,还可以跟着我儿子护着我儿子,多好的事。

    于是周亨福兴冲冲的就提着自己两个儿子一起去做了个插班入学考试,但是两个孩子境遇不一样:周亨福磕头流血求给方秉生当差的时候,老大七岁,老二四岁,铁路公司还算仁义只派了伙房的活,因为他们的活实在是年纪太小做不了;但任何雇佣童工的公司都会把孩子往死里榨取;七岁就可以当伙房成年人用了,老大天天熬菜煮汤,身上左边还有老大的烫伤疤瘌,就是做大锅饭的时候摔在火坑里留下的,当年他面对都是苦力,天天和苦力混,从小就学了赌博骂人和打架什么的,每次老爹陪老爷出去面对刁民,这个孩子也会骂骂咧咧的握着棍子准备揍人,老大心目里的英雄是铁路公司跟来的黑帮打手——不用干活、揍人就有大把的钱拿,天天吃香的喝辣的,赌博喝酒,甚至自己讨了他们欢心,都会被扔来一只昂贵的西洋卷烟;

    而老二太小,连熬煮大锅饭都做不了,只能给山神庙里那些大人物端茶送水、扫地擦桌子,这是最轻的仆役工作了,所以老二眼里见得都是些在桌子前写写画画、在地图前指点江山的文化人,他心里就认为这些人才是自己心目中的英雄。

    这样一来,老大就喜欢学帮会流氓,不在乎文化什么的;而老二崇拜那些文人,热心学习识字和算数。

    两人跟着老爷和他爹来了京城后都如鱼得水:十岁的老大有机会和年长仆役赌博,并到处找黄色画报了;而七岁的老二则因为少爷房子里有大量带图带字的书倍受鼓舞,还有一辆火车头模型啊!

    在天恩培德针对穷人的免费入学测试中,老二周圈仔入围了,老大周利仔因为年纪大并且什么也不会,被刷了。

    其实那一年,所有喜欢去天恩培德校园里玩、喜欢偷窥教室上课的野孩子几乎全被招安了,对培德的教育信念而言:他们不是小商小贩无业游民的下等种,他们是无罪的孩子,最接近天国的种群,是社区的未来,是信仰的未来,也是整个地区的未来,谁握有了孩子谁就握有了世界。

    从周亨福带着二儿子跪在罗老师门前泪流满面的磕头谢恩那一晚开始,周圈仔就成了车夫老周家的中心大人物:他和少爷一起读书了,他将能识字了,他也许可以科考做官了,周家的梦想就寄托在这个小孩身上了。

    周家三人和方秉生父子渊源非常,也都十分忠心,但是五六年后,两家人还是分道扬镳了,因为方秉生开始恶心周家父子了。(未完待续请搜索,小说更好更新更快!